【優(yōu)】化學品管理制度15篇
現(xiàn)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化學品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化學品管理制度1
1、裝卸前準備:所有參與裝卸的人員必須了解所操作化學品的.性質,檢查設備無故障,并制定詳細的裝卸計劃,明確作業(yè)順序和責任人。
2、操作規(guī)程:實行標準化作業(yè),如慢速平穩(wěn)移動,避免劇烈碰撞;使用專用工具和設備,避免直接接觸化學品。
3、安全防護:所有人員需佩戴符合標準的防護裝備,現(xiàn)場設置清晰的安全標識,定期檢測環(huán)境中有毒有害物質濃度。
4、應急預案: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定期演練,確保員工熟悉應急預案,能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動。
5、培訓與考核:定期組織安全培訓,確保員工了解化學品危害,掌握正確操作方法;通過考核,確保員工具備實際操作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6、監(jiān)督與評估:設立專職安全監(jiān)督員,對裝卸過程進行實時監(jiān)控,定期進行安全評估,及時發(fā)現(xiàn)并整改安全隱患。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將構建一個安全、有序的危險化學品裝卸環(huán)境,以最大程度地減少潛在風險,保障企業(yè)及員工的安全。
化學品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yè)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jù)國家《消防法》、《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和有毒品、腐蝕品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及有害物品。
二、各單位對在生產中儲存、運輸、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加強管理,遵守本制度和相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在生產運營中的安全。各單位主管為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人。
三、從事危險化學品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安全知識、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四、XXX部負責對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jiān)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tài)破壞事件的調查,并進行經常性的監(jiān)督檢查,檢查中可行使以下職權:
1.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檢查,調取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向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
2.發(fā)現(xiàn)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時,責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排除;
3.對有根據(jù)認為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標準要求的設施、器材及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4.發(fā)現(xiàn)違規(guī)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責令限期糾正。
五、各單位在危險化學品的存放處和作業(yè)場所要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必要的場所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用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備、設施,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六、各單位對危險化學物品要進行出入庫、流向、儲存量和用途的如實記錄。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并做出相應記錄,至少保存2年。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
七、危險品裝卸過程中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而發(fā)生各類事故。對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徹底清掃沖洗干凈后,才能繼續(xù)裝運其他危險物品;化學性質、安全防護、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合裝運;遇熱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按夏季限運物品安排,宜在夜間運輸,必要時應采取隔熱降溫措施;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不宜在陰雨天運輸。若必須運輸時,除具有良好的裝卸條件外,還應有防潮遮雨措施。
八、在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中要根據(jù)其不同溫度、濕度或者壓力變化進行控制,避免發(fā)生任何滲(灑、泄)漏而引發(fā)各類事故。
九、安全環(huán)保部要結合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制定有效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十、如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根據(jù)事故特點,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控制,并立即組織救援,不得拖延、推諉,以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將事故情況及時報告安全環(huán)保部和上級有關部門處理好善后工作。
十一、無關人員不得搭乘裝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運輸工具。
十二、本制度中未提到的安全注意事項,按照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危險品裝卸過程中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而發(fā)生各類事故。對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徹底清掃沖洗干凈后,才能繼續(xù)裝運其他危險物品;化學性質、安全防護、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合裝運;遇熱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按夏季限運物品安排,宜在夜間運輸,必要時應采取隔熱降溫措施;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不宜在陰雨天運輸。若必須運輸時,除具有良好的裝卸條件外,還應有防潮遮雨措施。
八、在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中要根據(jù)其不同溫度、濕度或者壓力變化進行控制,避免發(fā)生任何滲(灑、泄)漏而引發(fā)各類事故。
九、安全環(huán)保部要結合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制定有效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十、如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根據(jù)事故特點,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控制,并立即組織救援,不得拖延、推諉,以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將事故情況及時報告安全環(huán)保部和上級有關部門處理好善后工作。
十一、無關人員不得搭乘裝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運輸工具。
十二、本制度中未提到的安全注意事項,按照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化學品管理制度3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和持續(xù)運營。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可能導致以下嚴重后果:
1. 人員傷亡:化學品事故可能導致員工受傷甚至死亡,影響企業(yè)聲譽和員工士氣。
2. 環(huán)境污染:泄漏或不當處理可能污染土壤和水源,違反環(huán)保法規(guī),帶來高額罰款。
3. 財產損失:火災或爆炸可能導致重大財產損失,影響企業(yè)財務狀況。
4. 法律責任:違反相關法規(guī)可能導致法律訴訟,損害企業(yè)形象,甚至喪失經營許可。
化學品管理制度4
1.目的
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儲存、使用、報廢處理等過程的安全要求。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儲存、轉移、使用報廢處理過程的安全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采購部、運輸使用單位。
4.程序
4.1危險品的定義
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性質,會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物品均屬危險品。
4.2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轉移
4.2.1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guī),辦理相關的運輸手續(xù)。運輸單位應指派專人押運,運輸和押運人必須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及異常情況下的危急處理方法。
4.2.2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化學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沒有瓶帽的氣體鋼瓶(如氫氣、氨氣、氧氣、氯氣、氮氣、氯乙烷、全氟丙烯等鋼瓶)不得裝運。
4.2.3禁止用翻斗車、電瓶車運輸危險品,汽車和容易產生火花的各類車輛進入危險品庫區(qū)時,排氣管應戴上阻火器。
4.2.4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等工具應徹底清掃沖洗干凈后,才能繼續(xù)裝運其他危險物品。
4.2.5運輸危險物品車輛不得混裝其他物品不得載人,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得物品,不得裝載在同一車廂。
4.2.6叉車在裝異丁烯、液氨、氯乙烷等鋼瓶時,須輕裝、輕卸,防止碰撞,以防爆炸。遇到易燃、易爆危險品搬運到倉庫內時,叉車要熄火或戴上阻火器進入倉庫,以防排氣管冒火花,引起意外事故。
4.2.7轉移時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裝卸和搬運的員工應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且要有一定業(yè)務知識和固定的人員來擔任。
4.3 危險化學品的存放
4.3.1化學危險品必須及時入庫,不得露天堆放
4.3.2遇濕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按夏季限運物品安排,適宜在夜間運輸,必要時應采取隔熱降溫和防潮、遮雨措施。
4.3.3遇濕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原料(如金屬鈉等),不宜在陰雨天運輸,若必須運輸時,除具有良好的裝卸條件外,還應有防潮遮雨措施。(使用加蓋車輛)。
4.3.4化學危險品應貯存在指定地點,不得與其他物質混合儲存,庫房要求干燥、無積水,屋頂不漏水,防潮物品應加木板墊放,放置整齊。
4.3.5庫內嚴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煙,禁止一切火種和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入內。
4.3.6化學危險品應分類、分堆儲存、堆垛不宜過高、過密并要留出一定得通道及通風口。
4.3.7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得物品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隔離儲存。
4.3.8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危險品,不得存放在潮濕或容易積水的地點。受陽光照射時容易發(fā)生燃燒、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溫的地方,必要時還應采取降溫及隔熱措施。
4.3.9性質不穩(wěn)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易引起燃燒、爆炸危險品應該經常進行檢查、測驗、化驗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4.3.10危險化學品包裝要完整無損,如發(fā)現(xiàn)破損、滲漏,必須立即與安全部、環(huán)保部聯(lián)系進行安全處理。
4.3.11不準在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氣割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4.3.12化學危險品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和避雷設施、配備相應的防火、防爆、降溫的安全設備和器具。
4.3.13危險物品庫房設備和照明一律采取防爆裝置。
4.3.14劇毒物品要單獨儲存,雙人保管。
4.3.15庫房人員工作結束后,應該進行安全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4.3.16根據(jù)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在庫房內要有相應的標識和圖形標志,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器具。
4.4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4.4.1領料時,禁止地面滾桶,防止摩擦、撞擊、領料途中要考慮環(huán)境影響是否對領料構成危險,否則要采取安全措施。
4.4.2禁止將金屬物品置入罐(槽車)內取樣。檢測或取樣應在裝卸完畢經靜止以后進行。
4.4.3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yè)。
4.4.4化學危險品領料用量一般當班為宜,車間原料放置須整齊,標識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質的不得混放,應有相當間距或分開存放。
4.4.5使用危險物品崗位絕對嚴禁煙火,防止拋擲、摩擦撞擊,禁止穿尼龍衣服。
4.4.6鐵桶應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開桶蓋時不能使用會產生火花的工具。
4.4.7料液換桶的管子應粗,并插到桶底,減少靜電產生。
4.4.8使用泵時應控制流速,以減少靜電的產生。
4.4.9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須確保干凈,兩者相遇會引起燃燒的原料嚴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應立即進行處理回收。
4.4.10若反應物料中有易燃、易爆物料時,反應釜投料孔附近的殘余物料不得用尼龍等高電阻率和合成纖維布等來擦抹。
4.4.11在機器發(fā)生故障、液體滲漏、改變工藝條件,由自動變手動操作時,必須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4.4.12在危險品作業(y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穿戴勞保用品之規(guī)定。
4.4.13桶裝或罐裝有毒或揮發(fā)性毒害品時,必須將蓋擰緊密封,防止揮發(fā)或濺出傷人,并轉移到良好通風處。若一時無法處理可與安全部、環(huán)保部聯(lián)系協(xié)同解決。
4.5危險化學品的報廢處理
4.5.1危險化學品用后的包裝桶、紙袋、瓶、木桶等必須嚴加管理,要統(tǒng)一回收登記注冊,專人負責銷毀。
4.5.2包裝器材銷毀必須由保衛(wèi)消防部門指派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
4.5.3危險爆炸物品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安全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5.4加強廢金屬回收管理,凡金屬容器管道含有危險性物質,必須進行置換,清洗處理,經收繳單位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化學品管理制度5
1、認真組織理化測試中心所有教職工和研究生學習《易制爆化學品管理條例》和易制爆化學品管理部門各項制度,在日常實驗室易爆品購置和使用中堅決貫徹執(zhí)行。
2、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學品的管理制度,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措施,定期組織相關工人員召開會議,討論購置、使用、庫存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調整,并確定具體措施以消除隱患。
3、購置易制爆化學品時,由實驗室主要負責人提出申請,必須手續(xù)齊全,經測試中心領導審批,報學校派出所批準備案,得到購置許可證明后,向取得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許可證的化學品供給商進行采購。實驗室采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供貨方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標簽。
4、易制爆危險物品的運輸裝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配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壞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
5、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要登記并歸檔,專人負責管理。應指派經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易制爆危險物品。
6、加強對易制爆化學品儲存房間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落實防火防盜等工作措施,主動配合公安部門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修整,以確保安全。
7、易制爆化學品的廢棄處理,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shù)赜嘘P部門批準前方可處理。
8、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儲存、采購等工作的,必須在遵守《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的根底上進行。
化學品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銷售、儲存保管、出入庫、裝卸、運輸、生產、使用及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
3職責
3.1生產技術部主管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及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
3.2采購部、倉儲部主管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銷售、儲存保管、出入庫、裝卸、運輸過程的安全工作;
3.2綜治室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歸口安全管理。
3.3采購部負責危險化學品購買過程的安全管理;
3.4銷售部負責建立公司進出廠的危險化學品臺賬和公司級庫房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出入庫及裝卸過程安全管理;
3.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出入庫及裝卸、使用及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過程安全管理。
3.6各運輸公司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的安全管理。
3.7行政部保安隊負責危險化學品車輛進出廠的管理。
4術語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性,會對人員、設施、環(huán)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判定依據(jù)為《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危險化學品名錄20xx版》。
劇毒化學品:指少數(shù)侵入機體,短時間內即能致人、畜死亡或嚴重中毒的物質。劇毒物品動物試驗中,經口服半數(shù)致死量LD50≤50 mg/kg的固體、
液體,經皮膚接觸半數(shù)致死量LC≤2mg/l的固體或液體,以及吸入的半數(shù)致死濃度符合下述標準液體或氣體:V≥LC和LC≤300 ml/m3劇毒化學品的判定依據(jù)為《劇毒物品品名表》(GA58-93)、《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版》。
5控制程序
5.1危險化學品的購買
5.1.1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人員應經過公司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5.1.2不得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采購危險化學品;購買危險化學品時應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不得購買無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5.2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保管
5.2.1儲存方式和設施的安全要求
5.2.1.1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于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內。劇毒化學品以及數(shù)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劇毒化學品倉庫的窗戶應加設鐵護欄,并應安裝機械通風排毒設施。
5.2.1.2應當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安全要求。儲存場地應當設置通風、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5.2.1.3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施應定期檢測。
5.2.1.4禁忌物品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質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5.2.1.5必須采暖的庫房,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3m 。不得采用蒸汽采暖或機械采暖。庫存物品應2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垛間距不小于lm,垛與堵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柱間距不小于0.3m,主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
5.2.1.6儲存有火災、爆炸性質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內,其電氣設備和照明燈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5.2.1.7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shù),最大允許占地面積要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第4.2.1條的要求;庫房相互之間及庫房與其他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要符合第4.3.1條和第4.3條的規(guī)定;庫房與鐵路、道路之間的防火間距要符合第4.8.3條的規(guī)定。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5.2.1.8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為易于沖洗的非燃燒材料的地面,有防止產生火花要求的庫房地面,需采用不發(fā)火花的地面。
5.2.1.9依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17條規(guī)定,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存儲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他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存儲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5.2.2倉庫周邊防護距離的要求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數(shù)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周邊環(huán)境的距離應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有關規(guī)定。
5.2.3儲存單位人員的安全要求
5.2.3.1儲存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5.2.3.2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yè)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應設置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任職。
5.2.3.3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應設有專職或兼職的危險化學品養(yǎng)護員,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技術養(yǎng)護、管理和監(jiān)測工作。
5.2.3.4儲存危險化學品倉庫的保管員應經過崗前和定期培訓,持證上崗,做到一日兩檢,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fā)現(xiàn)危險化學品存在變質、包裝破損、滲漏等問題應及時通知貨主或有關部門,采取應急措施處置。
5.2.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儲存
a.倉庫應陰涼通風,遠離熱源、火種,防止日光曝曬,嚴禁受熱。庫內照明應采用防爆照明燈。庫房周圍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b.鋼瓶入庫驗收要注意:包裝外形應無明顯外傷,附件齊全,封閉緊密,無漏氣現(xiàn)象,包裝使用期應在試壓規(guī)定期內,逾期不準延期使用,必須重新試壓。
c.內容物互為禁忌物的鋼瓶應分庫儲存。例如,氫氣鋼瓶與液氯鋼瓶、氫氣鋼瓶與氧氣鋼瓶、液氯鋼瓶與液氨鋼瓶等,均不得同庫混放。易燃氣體不得與其他種類化學危險物品共同儲存,儲存的鋼瓶應直立放置整齊,最好用柜架或柵欄圍護固定,并留有通道。
5.2.5易燃液體儲存
a.易燃液體應儲存于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性酸類。閃點低于23 ℃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得超過30 ℃,低沸點的品種須采取降溫式冷藏措施。大量儲存(如、機械油、柴油等)一般可用儲罐存放,機械設施必須防爆,并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儲罐可露天,但氣溫在35℃以上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b.專庫專儲,一般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5.2.6遇濕易燃物品儲存
此類物品嚴禁露天存放。庫房必須干燥,嚴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暢通,暴雨或潮汛期間必須保證不進水。庫房必須遠離火種、熱源、附近不得存放鹽酸、硝酸等散發(fā)酸霧的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得破損,如有破損,應立即采取措施。不得與其他類危險化學品,特別是酸類、氧化劑、含水物質、潮濕性物質混儲混運。亦不得與消防方法相抵觸的物品同庫存放及同車運輸。
5.2.7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儲存
氧化劑應儲存于清潔、陰涼、通風、干燥的庫房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日光曝曬,照明設施要防爆。倉庫不得漏水,并應防止酸霧侵入。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混合儲存。
不同品種的氧化劑,應根據(jù)其性質及消防方法的不同,選擇適當?shù)膸旆糠诸惔娣乓约胺诸愡\輸。如有機過氧化物不得與無機氧化劑共儲混運;亞硝酸鹽類、亞氯酸鹽類,次亞氯酸鹽類均不得與其他氧化劑混儲混運;過氧化物則應專庫存放,專車運輸。倉庫儲存前后及運輸車輛裝卸前后均應徹底清掃、清洗。嚴防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5.2.8有毒品儲存
有毒品必須儲存在倉庫內,不得露天存放。應遠離明火、熱源,庫房通風應良好。嚴禁將有毒品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混儲混運。有毒品一般不得和其他種類的物品(包括非危險品)共同儲運,特別是與酸類及氧化劑應嚴格分開。儲存有毒品,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裝破損的不予儲存。劇毒品應嚴格按“五雙”管理制度執(zhí)行(雙人驗收、雙人發(fā)貨、雙人保管、雙把鎖、雙本賬)。應注意根據(jù)有毒品的性質采取不同的消防方法。
5.2.9腐蝕品儲存
腐蝕品的品種比較復雜,應根據(jù)其不同性質,儲存于不同的庫房。儲存容器必須按不同的腐蝕性合理使用。
5.3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
5.3.1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嚴格進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和安全檢查。
5.3.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shù)量、包裝和危險標志。經核對后方可出入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5.3.3進入危險化學品貯存區(qū)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yè)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5.3.4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5.3.5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jù)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5.3.6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5.3.7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5.4危險化學品的裝卸
5.4.1裝卸前
5.4.1.1裝卸應符合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5.4.1.2從事危險貨物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yè)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yè)。
5.4.1.3從事危險貨物裝卸人員對所裝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5.4.1.4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4.1.5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shù)墓ぷ餍痛┲桩a生靜電的工作服。
5.4.1.6隨車攜帶的遮蓋、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須齊全、有效。
5.4.1.7車廂必須平整牢固,車廂內不得有與所裝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5.4.2裝卸過程中
5.4.2.1基本要求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應按該區(qū)有關安全規(guī)定駛入作業(yè)區(qū)。車輛?垦b車平臺時,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裝車平臺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fā)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在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jiān)裝監(jiān)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xù)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密封,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及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攔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在
保證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wěn)。作業(yè)前應詳細核對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是否與托運單證相符,并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志的完整狀況。車輛、貨物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應拒絕裝車。裝卸操作時應根據(jù)貨物包裝的類型、體積、重量、件數(shù)的情況,并根據(jù)包裝上儲運圖示標志的要求,輕拿輕放,謹慎操作,嚴防跌落、摔碰、禁止撞擊、拖拉、翻滾、投擲。同時,必須做到:
、俣汛a整齊,靠緊妥貼,易于點數(shù);
、诙汛a時,桶口、箱蓋朝上,允許橫倒的桶口及袋裝貨物的袋口應朝里;
、垩b載平衡,高出攔板的最上一層包裝件,堆碼時應從車廂兩面向內錯位騎縫堆碼,超出車廂前攔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裝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苎b運高出車廂攔板的貨物,裝車后,必須用繩索捆扎牢固,易滑動的包裝件,須用防散失的網罩覆蓋并用繩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蓋嚴密,須用兩塊苫布覆蓋貨物時,中間縫處須有大于15cm的重疊覆蓋,且車廂前半部分苫布需壓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⑤裝有通氣孔的包裝件,不準倒置、側置,防止所裝貨物泄漏或進入雜質造成危害。
、迿C械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按核定負荷量減載25%,裝卸人員必須服從現(xiàn)場指揮,防止貨物劇烈晃動、碰撞、跌落。
5.4.2.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裝卸車廂內不得沾有油脂污染物及強酸殘留物。裝車時要旋緊瓶帽,注意保護氣瓶閥門,防止撞壞。車下人員須待車上人員將瓶放妥后,才能繼續(xù)往車上裝瓶。在同一車廂不準有二人單獨往車上裝瓶。除允許豎裝的氣瓶(如民用液化石油氣等)外,車上氣瓶不得超過車廂攔板高度。卸車時,要在氣瓶落地點鋪上鉛墊或橡皮墊,必須逐個卸車,嚴禁溜放。裝卸操作時,不要把閥門對準人身,注意防止氣瓶安全帽脫落,氣瓶應豎立轉動,不準脫手滾瓶或傳接,氣瓶豎放時必須穩(wěn)妥。
5.4.2.4遇濕易燃物品裝卸
對容易升華,揮發(fā)出易燃、有害或刺激氣體的貨物,裝卸時,應注意現(xiàn)場通風良好,防止中毒和易燃爆炸。裝卸碳化鈣(電石)時,應問清包裝內有無充填保護氣體,如未充填的,在裝卸前應側身輕輕地擰開通氣孔放氣,防止爆炸、沖擊傷人。雨雪天裝卸遇濕易燃物品時,不具備防雨雪的條件,不準進行裝卸作業(yè)。
5.4.2.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裝卸
裝車前,車廂、機械、工具設備及操作場所,不得沾有酸類、煤炭、砂糖、面粉、油脂、磷、硫或其它松軟、粉狀等可燃物質。若貨物外包裝為金屬容器,裝車時應單層擺放,需多層裝載時,應采用合適的襯墊。對添加穩(wěn)定劑和需控制溫度的烈性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劑,作業(yè)時應認真檢查包裝,密切注意包裝有無滲漏及變形(如鼓桶)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應拒絕裝運。裝卸時發(fā)生發(fā)生包裝破損,撒漏物不得裝入原包裝內,必須另行處理。操作時,不得踩踏、輾壓散漏物。
5.4.2.6有毒品裝卸
對剛開啟的庫門、集裝箱、封閉式車廂要先通風,裝卸時應站立上風處。必須時戴好防毒面具、護目鏡。裝卸時要防止包裝破漏,沾染人體或污染其它貨物。工作服沾染易經皮膚吸收的有毒品應及時更換。不得在有毒品包裝件上坐臥休息。作業(yè)人員皮膚破傷者不能裝卸毒害品。工間或工后,手、臉未經清洗干凈,不得飲水、吸煙、進食。對刺激性較強和散發(fā)異臭的毒害品,裝卸人員應采取輪換作業(yè)。在夏季高溫期,盡量安排在早晚氣溫較低時作業(yè)。忌水的毒害品(如磷化鋁、磷化鋅等),應防止受潮。有毒品嚴禁與食用、藥用及生活用品等同車拼裝。裝運后的車輛及工具要嚴格清洗消毒,未經安全管理人員檢驗批準,不得裝運食用、藥用及生活等用品;
5.4.2.7腐蝕品裝卸要求
裝運腐蝕物品的車廂和裝卸工具不得沾有氧化劑、易燃物品。對易碎容器的包裝件,嚴防木質包裝件底脫落,裝卸時不得肩扛、背負。沒有封蓋的包裝,不準堆碼。
5.4.2.8罐(槽)車裝卸
5.4.2.8.1 罐(槽)車散裝液體裝卸
5.4.2.9.1.1 裝卸前應對罐(槽)進行檢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罐(槽)體無滲漏現(xiàn)象;
罐(槽)內應無與待裝貨物相抵觸的殘留物;
閥門必須關緊;
罐(槽)體與車身必須緊固,罐(槽)蓋必須嚴密;
卸料導管必須良好;
裝運易燃易爆的貨物,導除靜電裝置必須良好;
罐(槽)改裝其它液體,必須經過清洗和安全環(huán)保處理,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其污水應于指定地點排放。
5.4.2.8.1.2裝卸時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處,密切注視進料情況,防止貨物溢出。
5.4.2.8.1.3認真核對貨物品名后,按車輛核定噸位裝載,并留有規(guī)定的膨脹余位。裝貨后關緊罐(槽)進出口蓋,嚴禁超載。
5.4.2.8.1.4卸貨時,貯罐(槽)所標貨名應與所卸貨物相符,卸料導管應支撐固定,緊固卸料導管與閥門的聯(lián)接處,閥門要逐漸開啟
5.4.2.8.1.5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擅離操作崗位。卸貨時罐(槽)內貨物必須卸凈,然后關緊閥門,收好卸料導管和支撐架。
5.4.2.8.2罐(槽)車液化氣體裝卸
5.4.2.8.2.1灌裝前,必須對罐(槽)閥門和附件(安全閥、壓力計、液位計、溫度計)以及冷卻、噴淋裝置的靈敏度、可靠性進行檢查,并確認罐(槽)體內有規(guī)定的余壓,如無余壓者經化驗含氧不超過2%時方可充灌。
5.4.2.9.2.2 車輛進入貯罐區(qū)前,須停車提起導除靜電裝置,進入充灌車位時再按好導除靜電裝置。
5.4.2.8.2.3 嚴格控制灌裝規(guī)定定量,做好灌裝量復核、記錄,嚴禁超量、超溫、超壓,其裝卸作業(yè)順序如下:
到指定地點開啟排放閥,打開30%~50%左右,放掉殘留氣體保持罐(槽)內壓力低于罐(槽)車壓力1~1.5kPa;
開球部的快換接頭蓋,并關閉排放閥;
接通罐(槽)車與裝卸液料管線之間的裝卸軟管;
慢慢開啟罐(槽)車的緊急切斷閥;
觀察各零部件和儀表壓力、溫度、液位指示均正常,再慢慢地按順時針方向開啟氣相閥和液相閥,并注意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數(shù)據(jù)變化情況;
要認真檢查設施運轉是否正常,并按時加潤滑油,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泵;
裝卸作業(yè)完畢,先關閉球閥,再關閉緊急切斷閥;
打開排氣閥,排出殘留氣體,拆下裝卸軟管,蓋上接頭蓋,關閉排空閥。
5.4.2.8.2.4 發(fā)生下列異常情況時,一律不準灌裝,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許可值,采取各種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fā)生裂縫、鼓包、變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
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斷裂、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輸?shù)模?/p>
雷擊、暴風雨天氣或附近發(fā)生火災。
5.4.2.8.2.5 禁止采用蒸汽直接灌入罐(槽)體內升壓或直接加熱罐(槽)體的方法卸余液。卸液后,罐(槽)內必須有規(guī)定的余壓。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5.4.2.8.2.6 運輸途中應嚴密注視車內壓力表的工作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繼續(xù)運行。
5.5危險化學品的運輸
5.5.1.資質認定
5.5.1.1公路運輸企業(yè)的資格審查,主要依據(jù)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主要內容如下。
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
具有10輛以上專用車輛的經營規(guī)模,5年以上從事運輸經營的管理經驗,配有相應的專業(yè)技術管理人員。
具有較為完善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車輛設施保養(yǎng)維修和安全質量教育等規(guī)章制度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維修作業(yè)和業(yè)務管理人員,應具有經當?shù)厥屑壱陨系缆愤\政管理機關考核并頒發(fā)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容器、裝卸機械及工具應符合交通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規(guī)定的條件,并具有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驗、頒發(fā)的符合一級車輛標準的合格證。
5.5.1.2.申請與審批程序
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交通運政管理機關審驗;
根據(jù)審驗結果,由交通運政管理機關核發(f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營運證》。
非營業(yè)性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事先向當?shù)亟煌ㄟ\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由交通運政管理機關核準,發(fā)給《道路危險貨物非營業(yè)運輸證》。
對于從事一次性道路危險貨物的運輸,須報經縣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查核準,發(fā)給《道路危險貨物臨時運輸證》方可進行運輸作業(yè)。
水上運輸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除外)單位運營資格,由國務院交通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
5.5.1.3.辦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公安部門核發(fā))的條件
有主管單位的證明、車輛年檢證、駕駛員證、押運員證。
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和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有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有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駕駛員和押運員。
5.5.1.4.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yè)人員的要求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掌握有關危險化學品運輸?shù)陌踩R,了解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fā)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經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yè)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xiàn)場指揮下進行。
5.5.2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要求
5.5.2.1托運要求
通過公路、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托運人員只能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yè)承運。
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應當向承運人說明運輸?shù)奈kU化學品的品名、數(shù)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wěn)定劑的,托運人交付托運時應當添加抑制劑或者穩(wěn)定劑,并告知承運人。
托運人不得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郵寄或者在郵件中夾帶危險化學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物品郵寄。
5.5.2.2托運人申報《資質證書》應具備的條件
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shù)耐羞\人,應是國家有關部門審批認定的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危險貨物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單位。
危險貨物生產單位應出具國務院質檢部門頒發(fā)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
劇毒品和其他危險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出具省級人民政府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綜合工作部門頒發(fā)的經營許可證,以及同級人民政府工商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托運人應有相應數(shù)量的技術管理人員和相對固定的鐵路運輸經辦人員,應熟悉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yè)務和規(guī)定要求,并通過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知識考核認證。經辦人必須執(zhí)有危險貨物運輸業(yè)務培訓合格證書。
5.5.2.3運輸工具的要求
車輛運輸。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應專車專用,并有明顯標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對車輛和設施的規(guī)定。裝運集裝箱,大型氣瓶,可移動槽罐等車輛,必須設置有效的緊固裝置;三輪機動車、全掛汽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和摩托車不得裝運爆炸品、一級氧化品、有機過氧化品、一級易燃品;自卸汽車除二級固體危險貨物外,不得裝運其他危險貨物;x品不能裝在鐵幫、鐵底車、船內運輸;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船舶應有防火安全措施。
槽罐及其他容器。運輸壓縮氣體、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設施;用于化學品運輸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由專業(yè)生產企業(yè)定點生產,并經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質檢部門應當對前款規(guī)定的專業(yè)生產企業(yè)定點生產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密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fā)生任何滲(灑)漏;裝運危險貨物的槽罐應適合所裝貨物的性能,具有足夠的強度,并應根據(jù)不同貨物的需要配備泄壓閥、防爆板、遮陽物、壓力表、液位計、導除靜電及相應的安全裝置;槽罐外部的附件應有可靠的防護設施,必須保證所裝貨物不發(fā)生“跑、冒、滴、漏”,并在閥門口裝置積漏器。
5.5.2.4行車路線
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jiān)督下,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qū)域;確需進入禁止通行區(qū)域的,應當事先向當?shù)毓膊块T報告,由公安部門為其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車輛必須遵守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qū)域,由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規(guī)定,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運輸危險化學品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shù)那闆r時,應向當?shù)毓膊块T報告。
5.6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
5.6.1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危險學品從業(yè)人員應接受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培訓并合格,取證后方可上崗。
5.6.2危險化學品生產設施的建設項目應符合“三同時”的要求,即主體工程與相應的安全衛(wèi)生設施、環(huán)保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的設計應符合安全標準化要求:企業(yè)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驗收和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規(guī)定進行管理。
5.6.3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應嚴格按照公司工藝操作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生產設施的管理、裝置的開停車、檢維修應嚴格按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規(guī)程進行管理和操作。
5.7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
5.7.1貯存、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其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及環(huán)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并經當?shù)乜h以上環(huán)保局和其它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7.2綜治室負責把公司產生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量、貯存、流向、處置等有關資料上報當?shù)乜h級以上環(huán)保局。
5.7.3各部門、車間的危險廢棄物,必須指定專人收集,送往公司危險廢棄物處理部門統(tǒng)一處置,不得隨意拋棄。
5.7.4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qū)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5.7.5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物,必須按照危險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5.7.6運輸危險廢棄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huán)境的措施。
5.7.7對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包裝物、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識別標志。
5.7.8危險廢棄物的包裝應采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huán)境中易消納的包裝物。凡金屬容器、設備管道含有危險物質,必須按本制度進行檢修清洗、置換處理,經收繳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上交。
5.7.9劇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應登記造冊,指定專人交物資回收部門,由專人負責管理。
5.7.10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包裝物及其它物品轉作它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及消毒處理,方可使用。
5.7.11轉移危險廢棄物,由綜治室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填寫、辦理危險廢棄物轉移聯(lián)單,并向危險廢棄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縣級以上環(huán)保局報告。
5.7.12綜治室負責制訂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物時發(fā)生意外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
5.7.13因發(fā)生事故,造成危險廢棄物嚴重污染環(huán)境時,綜治室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減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總經理和當?shù)丨h(huán)保局以及其它有關部門報告。
5.7.14一旦出現(xiàn)問題,執(zhí)行《應急準備及響應控制程序》。
6相關/支持文件
6.1 《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版》
6.2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J16
6.3 《危險化學品名錄20xx版》
6.4《劇毒物品品名表》 GA58-93
6.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20xx]第344號令
6.6 《危險貨物品名表》 GB12268-90
化學品管理制度7
1、建立供應商數(shù)據(jù)庫,定期更新供應商信息,確保選擇優(yōu)質可靠的供應商。
2、設立采購審批系統(tǒng),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批采購申請,確保采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采購合同中明確質量標準和違約責任,保護企業(yè)利益。
4、制定化學品存儲區(qū)域的安全規(guī)范,安裝監(jiān)控設備,加強安全管理。
5、對員工進行定期的`化學品安全培訓,提高其安全操作能力。
6、與專業(yè)廢棄物處理公司合作,確保廢棄物的合規(guī)處置。
7、建立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通過上述方案,我們能夠構建一個全面、有效的化學品采購管理制度,為企業(yè)的生產活動提供有力保障。在執(zhí)行過程中,應持續(xù)優(yōu)化和完善制度,以適應不斷變化的業(yè)務環(huán)境和法規(guī)要求。
化學品管理制度8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xxxx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采購、裝卸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等內容。其目的是為了預防和控制危險化學品泄漏,避免發(fā)生火災、中毒事故而造成人體傷害和環(huán)境污染。
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管理的領導工作。
2.2生產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管理。
2.3生產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發(fā)放管理。
2.4管理部負責對各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進行監(jiān)督。
2.5技術部負責新產品開發(fā)、工藝設計過程中優(yōu)先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選用可將危害消除或減少到最低程度的技術,消除、減少和控制工作場所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害。
2.6各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3 術語與定義
3.1危險化學品
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huán)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公司涉及使用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氮氣、六氟化硫、氬氣、乙醇等。
3.2廢棄危險化學品
指淘汰、過期和失效的危險化學品。
4 管理內容
4.1危險化學品的采購
4.1.1生產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采購時必須遵守如下規(guī)定:
a)負責調查、收集、保存危險化學品供方的資質;
b)供貨方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必須提供與其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危險化學品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粘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物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標簽。生產部負責保存采購的相關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傳遞給相關使用單位。
c)要求供方在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箱上,標注醒目的“危險品”、“防火”、“防爆”及“有害”等警示標志和安全注意事項等標識。
4.1.2生產部要確保所采購的危險化學品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嚴禁采購國家明令禁止的`化學品。
4.2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轉運
4.2.1裝卸人員,必須熟知危險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根據(jù)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和警示標志,堆放穩(wěn)妥。
4.2.2裝運汽油、乙醇、煤油等易燃液體物品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4.2.3碰撞、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化學品,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合裝運。
4.2.4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在裝運時應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4.3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4.3.1危險化學品的存儲必須符合《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的規(guī)定。分類、分庫存放,存放地點和數(shù)量要適宜,性質相互抵觸的嚴禁一起存放(詳見JHAJ027);儲存地點應注明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性質及滅火方式,有明顯的嚴禁煙火等警示標志。
4.3.2儲存地點要有相應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作業(yè)指導書和應急救援措施,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應急救援物資。
4.3.3危險化學品庫應有良好的通風,并根據(jù)不同要求設置防火、調溫、泄壓、防爆、導除靜電、防護堤等安全防護設施。
4.3.4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專人保管,同時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4.3.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時,保管人員必須填寫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登記臺帳。
4.3.6生產部于每月5日前,填寫《危險化學品使用統(tǒng)計表》(JHAJ026)報安監(jiān)部。
4.4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4.4.1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和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崗位作業(yè)指導書及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超量使用和違規(guī)操作。
4.4.2特殊情況需要將危險化學品轉移或分裝到其它容器時,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并在容器上張貼安全標簽標志,消除容器的靜電隱患,容器在未凈化處理前,不得更換原有安全標簽,防止爆炸、火災、中毒、污染等事故的發(fā)生。
4.4.3生產作業(yè)現(xiàn)場危險化學品的存放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作業(yè)現(xiàn)場應有相關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措施和配備急救設施。
4.4.4作業(yè)人員必須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使用專用器具操作,防止泄漏、火災。
4.4.5使用單位負責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要求掌握識別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了解安全技術說明書,及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4.5危險化學品的廢棄
4.5.1廢棄的危險化學品,按照危險廢物有關要求進行處理。
4.6危險化學品使用的監(jiān)督管理
4.6.1使用單位應按Q/PG G19G.004-20xx《安全、環(huán)保檢查制度》
對使用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存在隱患或不合格的要及時整改。
4.6.2管理部每季度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儲存、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于未按此管理制度執(zhí)行的,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予以考核。
5 相關文件
GB/T24001環(huán)境管理體系規(guī)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guī)范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
Q/TY G19033—20xx《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
GB15603《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
6 記錄(表格)
JHAJ026 危險化學品使用統(tǒng)計表
JHAJ027 禁止一起貯存的物品
附件:部分危險化學品的撲救須知
化學品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采購、儲存和使用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預防火災、爆炸、中毒及環(huán)境污染等意外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職責
(1)行政部負責危險化學品作業(yè)人員的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培訓。
(2)采購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供應,并提供新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性能資訊。
(3)生產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入廠檢驗。
(4)倉管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儲存及管理。
(5)生產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
(6)安全管理部門、義務消防隊負責組織火災事故的緊急救援,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行政部、義務消防防隊負責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緊急求援。
(7)副總經理負責新的危險化學品申購審批。
4、危險化學品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
(1)行政部負責對公司從事危險化學品作業(yè)人員進行有關危險化學品相關知識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訓,并保留培訓記錄。
(2)新的危險化學品作業(yè)人員必須在接受相應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5、危險化學品的采購
(1)危險化學品由采購部統(tǒng)一采購,采購部應掌握供方準確資訊,確保危險化學品符合質量、安全要求。
(2)申請采購的危化品須經質檢部和倉管員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6、危險化學品的貯存
(1)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專用的危險化學品倉庫。
(2)危險化學品應當分類、分項儲存,堆放時堆架之間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3)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危險化學品要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頭,應放在指定地點妥善保管、定期處理。
7、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1)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危險化學品的標識內容,危險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項,嚴格執(zhí)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范事故發(fā)生。
(2)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需由指定協(xié)作單位回收,不得隨意露天擺放或將殘余物隨意傾倒。
(3)使用后的廢料不得隨意傾倒,應妥善存放在專門容器中,由指定回收公司回收。
(4)各相關部門可以根據(jù)本部門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作業(yè)指導文件,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8、本制度從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化學品管理制度10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在進行此類商品交易過程中必須遵循的一套規(guī)范體系,旨在確保安全、合法、高效地進行危險化學品的購銷活動。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管理規(guī)定:包括危險化學品的存儲、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理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2.許可證管理:規(guī)定企業(yè)需獲得相關政府部門的經營許可,且許可證應定期更新和審核。
3.員工培訓:要求企業(yè)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操作的員工進行專業(yè)培訓和安全教育。
4.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發(fā)生的`化學品泄漏、火災等事故。
5.質量控制:確保采購、銷售的危險化學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
6.記錄與報告:建立健全的記錄系統(tǒng),對化學品的進出、使用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及時報告異常情況。
內容概述:
1.法規(guī)遵從性:確保企業(yè)的所有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
2.內部控制: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對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存儲、銷售等環(huán)節(jié)實施嚴格監(jiān)控。
3.合同管理:規(guī)定與供應商、客戶的合同條款,明確責任和義務,防止法律糾紛。
4.環(huán)境保護:強調企業(yè)在經營過程中對環(huán)境的影響,采取措施減少污染,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
5.社區(qū)關系:維護好與周邊社區(qū)的關系,及時溝通可能的風險,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
化學品管理制度11
化學品采購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安全、高效地進行化學品的購買、存儲和使用,降低潛在風險,保障員工健康,同時優(yōu)化成本控制,提升供應鏈管理的合規(guī)性和透明度。此制度通過規(guī)范流程,防止錯誤采購和濫用,保障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內容概述:
1.供應商資質審核:確保供應商具備合法經營許可證,具備相應化學品的.安全存儲和運輸能力。
2.化學品清單管理:建立詳細化學品目錄,包括化學性質、安全數(shù)據(jù)、用途等信息,便于管理和使用。
3.采購審批流程:設定多級審批機制,確保采購需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質量檢驗:收貨時進行質量檢驗,保證化學品符合標準和預期用途。
5.存儲和使用規(guī)定:明確化學品的存儲條件和使用安全規(guī)程,防止意外發(fā)生。
6.應急處理程序:制定化學品泄漏、火災等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
7.記錄與報告:保存采購、驗收、使用等全過程記錄,定期報告采購情況。
化學品管理制度12
1、制度建設:制定全面的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手冊,明確各部門職責,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2、技術升級:引入先進的監(jiān)測設備和技術,提高危險源的實時監(jiān)控能力。
3、合作與交流:與相關行業(yè)協(xié)會、研究機構保持溝通,共享最新的安全技術和管理經驗。
4、持續(xù)改進:定期審查和更新管理制度,確保其適應企業(yè)的發(fā)展和法規(guī)的.變化。
5、獎懲機制:設立安全績效考核,對遵守制度的行為給予獎勵,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
通過上述方案,企業(yè)能夠構建起一個高效、科學的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體系,從而在保證生產效率時,實現(xiàn)安全、環(huán)保的目標。
化學品管理制度13
1、建立專業(yè)團隊:組建由安全管理人員、化學專家和倉庫操作員組成的團隊,負責化學品儲存的日常管理。
2、制定詳細規(guī)程:依據(jù)相關法規(guī),制定詳盡的操作規(guī)程,涵蓋化學品從入庫到出庫的'全過程。
3、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化學品安全知識的培訓,確保他們了解并能正確執(zhí)行儲存規(guī)定。
4、設施升級:投資于防火、防泄漏等安全設施,提升儲存區(qū)的安全等級。
5、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根據(jù)反饋和事故教訓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制度。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將構建一個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的化學品儲存管理體系,以實現(xiàn)安全、高效、環(huán)保的化學品存儲目標。
化學品管理制度14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是企業(yè)運營中的核心環(huán)節(jié),旨在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保護環(huán)境及企業(yè)的資產不受損害。它確保了化學品的正確存儲、使用和處理,防止意外泄漏、火災或爆炸等事故的發(fā)生,從而維護生產秩序,提升企業(yè)聲譽。
內容概述:
1.儲存管理:設定專用的儲存區(qū)域,配備適當?shù)姆阑、防爆設施,定期檢查存儲條件。
2.運輸管理:制定嚴格的運輸流程,確;瘜W品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防止泄露或碰撞。
3.使用操作:提供員工培訓,明確化學品的.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應急處理措施。
4.應急預案:建立應急預案,包括泄漏、火災等情況的快速響應機制。
5.信息記錄:記錄化學品的采購、使用、廢棄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6.泄露處理:設立專門的泄露處理程序,確保及時有效地控制和清理泄露事故。
化學品管理制度15
1、完善制度: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制定詳盡的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明確各環(huán)節(jié)責任人。
2、強化培訓:定期組織員工參加化學品安全培訓,確保人人了解并遵守規(guī)定。
3、設施升級:投資改善存儲和操作設施,確保其滿足安全標準。
4、監(jiān)督執(zhí)行: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監(jiān)控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guī)行為。
5、反饋機制:鼓勵員工報告安全隱患,通過持續(xù)改進,提升制度的有效性。
6、合作與溝通:與供應商、環(huán)保部門等外部機構保持良好溝通,共享信息,共同維護安全環(huán)境。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重要體現(xiàn),需要全員參與,共同構建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通過嚴格執(zhí)行,我們能夠將潛在的風險降至最低,為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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