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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財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02 17:10:39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財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

  為加強我校校產管理和維護,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學校財產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 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fā)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后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 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教導處、總務處、學校各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準的手續(xù)。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zhí)行賠償制度。

  五 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xù)后,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六 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xù),并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七 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zhí)行。

  八 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jié)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xù),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后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九 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xiàn)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各班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并按制度賠償。執(zhí)行班組財產檢查制度,每日檢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 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

  十一 校舍維修、保養(yǎng)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內容。每年學校要對校舍進行多次全面檢查,校舍管理人員應根據(jù)檢查情況,向學校領導提出維修意見,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準后進行維修。要嚴格把好維修質量關、造價關等,經教育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2

  校產是國家財產,為了進一步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熱愛學校,愛護財產,不允許做有損于財產的事。

  2、固定資產的管理環(huán)節(jié)必須做到及時登記,月月做帳,季季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圖書館、實驗室等部門均應建立相應臺帳。

  3、堅決執(zhí)行誰用誰管,公用分管,責任到人的財產管理原則,桌、凳等可移動的物品,誰拿出室外,由誰負責拿回,杜絕亂拖、亂換等不良現(xiàn)象。

  4、各級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平時財產的保養(yǎng)工作。

  二、請購制度:

  1、全校各部門根據(jù)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學校全年經費預算分配的`范圍內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請購單,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同意采購。

  三、驗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jù)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財產,局固定資產、耐久品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jù)交學校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報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審核。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財務室,并據(jù)此及時計帳。

  3、建立校舍資料檔案,財產帳,做好房屋編號。

  4、做好固定資產(除校舍)的編號、登卡、計帳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建立收支登記帳冊。

  四、領用制度:

  1、各部門的公用設備,均為部門領用,個人保管(簽名)離校時歸還。

  2、各處室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tǒng)一領取,在領用卡上簽名。

  4、堅持領用、借用、賠償制度。

  五、報廢、報損制度:

  1、確定報廢、報損,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技術鑒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后,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具意見,校長批準,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六、檢查制度:

  1、每學期開始,要根據(jù)登記本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

  2、每學期結束,各處室應自行核實臺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復查臺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每學期結束,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要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結束前,由總務處牽頭,各部門(組)財產管理員參加的校產年報會。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3

  為規(guī)范學校財產管理,明確責任界限,減小財產損失,特制定班級財產管理責任制度:

  一、責任界限

  1、班級教室、班級所屬學生宿舍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shù)脑瓌t實施,屬班級共同使用的財產,由班級師生共同負責,由班級師生共同賠償,其班主任作為賠償責任人。

  2、班主任對兩室財產全面負責,應經常對學生開展愛護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囑學生管好財產,不損壞公物,如有損壞,責成當事人賠償。

  3、總務處、政教處對兩室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除及時維修外還應作好記錄,上報情況,兌現(xiàn)賠償,問題嚴重者,報校領導按規(guī)定處理。

  二、交付使用與驗收辦法

  1、學期初,學校總務處將教室、宿舍的一切設施進行維護,保證能正常使用,交付各班級使用,班主任核實并在責任書上簽字,其班級財產管理責任,由班主任承擔,政教處、總務處進行督促。

  2、學期中,政教處會同總務處對班級財產管理組織督查,每周班級財產專員應組織自查,并報告班主任和政教處。

  3、學期末,班主任必須向總務處申請,由總務處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xù)。驗收完畢,班主任管理責任終止,如不按此程序操作,其責任在班主任,除賠償外并按規(guī)定處罰班主任。

  4、學期中,班主任如調整或離職等,應向政教處、總務處申請辦理移交手續(xù),方式同第2條規(guī)定。如果其他處室或個人借用班級財產,須經班主任同意,用后及時歸還,如有損失,班主任應責成借用人承擔賠償責任。班主任調整時,應提前36小時書面通知總務處辦理財產移交手續(xù),如果班主任調整后,其班級財產沒有按上述第2條規(guī)定辦理移交者,總務處辦事人員承擔責任。

  5、如果政教處、總務處沒有盡到檢查、落實和管理責任,造成班級財產損失者,政教處、總務處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予處罰。

  三、財產名錄

  1、班級財產名冊

  課桌張;椅子把;窗簾幅;

  講臺張;清潔工具把;監(jiān)視器個;

  黑板面積;電視機臺;吊扇個;

  門窗玻璃(完好、有損、缺等情況)其他情況:

  2、宿舍財產總冊

  鐵床張;桌子張;窗簾幅;

  椅子把;床板幅;

  水龍頭;開并(插座)潔具(完好、有損、缺等情況)門窗玻璃(完好、有損、缺等情況)其他情況:

  四、檢查驗收

  1、財產檢查驗收,應填寫詳細記錄,重要問題向上匯報。

  3、有損壞賠償及需修理的情況,專報總務處。

  4、重大修繕項目,需直接報總務處。

  五、財產損壞賠償

  1、一旦財產損壞或丟失,應及時主動上報,否則作惡意破壞處理,除賠償外,加倍處罰。

  2、師生員工離校,由總務處責任管理員驗收上報財產使用情況至學校主管領導最后審驗,決定罰、賠金額,由財務執(zhí)行。

  愛護公物是每個青少年的美德,是履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思想的具體表現(xiàn),是貫徹執(zhí)行中學生守則,樹立新校園的實際行動,為此訂閱下列管理辦法。請各班遵守執(zhí)行,做到公物從愛護、人人負責、相互督促。

  1、各班由班主任、生活委員及班級指定的'財產管理員組成財管組,負責保管本班財產。

  2、各班財產管理員按每學期開學移交的財產清單,認真負責地做好保管工作,當有公物損壞時,及時告知總務處保管員,由總務處負責處理維修。

  3、教室的門窗應輕開輕關,嚴禁腳踢或沖撞,上體育課等全班離開教室時,必須關好門、窗、關閉日光燈、電扇,放學時應將教室的所有電氣開頭關閉,鎖好門、窗。

  4、遵守各實驗室、圖書館、機房等館室的規(guī)章制度,愛護各館室的設施財產,如隨意損壞財產按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賠償、教育及處分。

  5、教室清潔工具要愛惜使用,統(tǒng)一擺放,妥善保管,禁止用此打鬧,戲耍、嚴禁亂扔粉筆或在黑板上亂寫亂畫。

  6、愛護學;ú輼淠荆簧米赃M入花壇,嚴禁攀枝折花、采摘果實。賠償、扣分、獎勵條例附后。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jù)《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采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統(tǒng)計工作;監(jiān)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各部室管理員應該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yǎng)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并且按照管理規(guī)定具備手續(xù)。收回時進行勘驗。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個人的獎勵,并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guī)定追究責任。

  3、固定資產檢查與清理

  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由于這項工作量大、面廣,一般在學校年終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學期進行一次部分清點,年終清理可為年終結算提供依據(jù)。

  沒學年末,在主管校長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總務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理,要見物對賬,按賬清物,清理要有計劃地進行,時間、人力要盡可能集中,清理完畢,應做細致的分類、統(tǒng)計、核實,賬目核對要準確地核對增減,并編制財產清冊,在賬目核實后,要及時調賬,并填報財產增減表。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5

  學校財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是貫徹“勤儉辦學,節(jié)約開支”的重要舉措,也是對全體同學進行愛護公共財物、集體主義榮譽感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班級財產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變?yōu)閷W生的自覺行為,特制訂本制度:

  1、班級財產實行班主任管理負責制,由學校總務處,班主任負責組織實施。

  2、總務處將對各班的保管物的數(shù)量、質量進行登記確認,由班主任驗收簽字即日起執(zhí)行本制度。

  3、節(jié)約用電,不開無人燈、電扇(升旗、課間操、實驗課、體育課、微機課等),養(yǎng)成良好的節(jié)電習慣。

  4、課桌椅上不準用刀亂劃痕跡,不準用修正液在上面涂寫。如屬非正常損壞的,令責任者及時修理,無法修理的要按標準價格賠償。

  5、各班的講臺、黑板、水桶等公共財產衛(wèi)生設施要妥善保管好,如有損壞由班級追查責任者負責修理賠償,查不出責任者由班級集體賠償。

  6、做好教室內外門窗及墻面的.保護工作。嚴禁用桌椅撞擊墻面,教室四壁出現(xiàn)破損、洞及亂涂亂寫等,追究班級個人的責任并按標準賠償。

  7、學校的其它公共財物要愛惜,體育器材、圖書等。注意節(jié)約用水,不隨便開關水籠頭,不隨便攀摘校園內的花草樹木,故意破壞者將予以賠償處理。

  8、學期結束由總務處、政教處及班主任陪同對各班財產進行檢查、驗收。

  9、班級財產管理將作為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學校財產是學?沙掷m(xù)發(fā)展的基礎,是學校教育教學正常運轉的保障,愛護學校財產是每一個教職工和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了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訂班級財產管理制度。

  一、責任人

  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每學年學校將配置完整的課桌椅及其他各類設施、設備交給班主任管理,到學年結束班主任須將完好的班級所用設備物品如數(shù)清點交還給學校。

  二、班級財產管理及要求

  1、班級財產包括門、窗(玻璃)、教室牌、課桌椅、黑板、電子白板、電視、廣播箱、講臺、宣傳標語圖畫、照明線路、燈具、空調、電扇、墻壁等教室內設施。

  2、班級財產的使用實行班級承包制。每學年開始時,總務處與班主任簽訂《班級財產管理協(xié)議書》,承包到班。學校在每套桌椅上打上教室號,以便班級進行管理。

  3、班級財產管理應具體落實到學生身上,做到每件物品管理到位、保管到人,各班要設立財產委員協(xié)助管理。

  4、各班保持教室墻門窗地面整潔、課桌椅排放規(guī)范整齊,不允許在桌、椅等物品上面隨意涂寫和刻劃,不允許在墻面上隨意張貼各種材料,必須張貼的用雙面膠集中貼在教室前的宣傳欄內,獎狀用雙面膠整齊地貼在后面黑板上方。

  5、凡屬教室財產不許隨意拿出教室外,學生要自覺愛護教室財物,遇到損壞公物現(xiàn)象要制止,并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學校領導。

  7、各班教室內的財產除學校統(tǒng)一調配外,任何其他部門或人無權亂動或外借。

  8、有專人負責關燈關扇和關鎖門窗,做到人走關燈關扇和關鎖門窗。

  三、班級財產檢查、維護、獎罰

  1、學校政教處及總務人員每學期期中和期末對各班級財產進行檢查,將檢查結果上報校長,并在班費中扣除維修、更換費用。

  2、學校鼓勵以年級組為單位,配備一定的工具對課桌椅小的毛病進行個人維修,維修最好在學校檢查前完成。

  3、班級和個人個人維修完好的財產算作學校配置好的財產,不列入損毀財產之列。

  4、對破壞公物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學生除照價賠償外還須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5、班級財產管理工作的好壞作為班主任工作年終考核和評選優(yōu)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據(jù)。

  4、誰損壞公物由誰承擔賠償。如查不出肇事者,應由班級負責賠償,一經查清,仍由損壞者承擔。

  6、學校允許課桌椅存在2%的損毀率,在損毀率之內的課桌椅由學校負責維修、更換,不列入損毀財產之內。

  7、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款處罰(2-3倍),直到校紀處分。

 、賹医虒曳福e不改者;

  ②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tài)度惡劣者;

 、鄄邉、煽動者;

 、苤椴粓、包庇隱瞞者。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6

  一、凡已清查建賬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管好,不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搬遷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資產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建卡、登記,物資損壞或丟失,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補發(fā)。

  三、使用單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資產時,應先寫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經主管部門及校領導審批后,方可統(tǒng)一定做或購買。不得私自購入,否則不予報銷。

  四、凡新購入固定資產,要嚴格出入庫手續(xù),應先到后勤倉庫辦理物資驗收入庫單,驗收合格后,入固定資產賬,加蓋固定資產章后,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五、全校固定資產,主管部門有權調動,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xù),開據(jù)憑證,各使用單位無權向本科室以外調動。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使用單位填寫報廢單,按固定資產價格管理權限審批后,方可報廢。無手續(xù)者,不得隨意報廢。

  七、各科室固定資產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將清查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學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資的人員要協(xié)助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認真清查匯總。

  八、為使固定資產管理正規(guī)化,主管部門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物資的.使用與管理情況。若有賬物不符現(xiàn)象,按規(guī)定扣發(fā)科室獎金。

  九、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財產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根據(jù)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7

  1、學校財產分為固定校產、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資三大類,由總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校產的管理必須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全體師生員工必須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發(fā)揚勤儉持校的'優(yōu)良傳統(tǒng);

  2、總務部門要認真做好全校固定校產的登記、保管、新增、損耗、報廢、調撥等帳冊或報表,并檢查各部門的固定校產使用與帳物是否相符;

  3、固定校產如發(fā)生變動,必須由分管校長或總務主任批準,由校產管理員負責調動。否則減少按丟失處理,增多酌情處理;

  4、各處室經批準購置的固定校產,必須到總務部門由校產管理員辦理登記驗收和領用手續(xù),記入該組室固定校產帳冊。教師個人領借的物品,以部門名義統(tǒng)一登記入帳冊,工作調動時交還該部門;

  5、凡固定校產報損或報廢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說明原因,由校產管理員報經校領導批準、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消帳;

  6、加強對各班級宿舍和處室的財產管理工作,自然損壞的物品應及時維修,人為損壞視情節(jié)應照價賠償,并納入考核。對保管使用較好者予以表揚獎勵;

  7、總務部門管理人員每月檢查一至二次,每學期放假前清查一次。發(fā)現(xiàn)丟失,缺少,損壞等問題,要追查原因,及時處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檢查和清查;

  8、固定資產未經校長室允許不準帶出校外;

  9、校產如有損壞,相關部門或人員要及時報告總務部門,并共同認定損壞原因,由總務部門登記,處理和安排維修或更換;

  10、每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初由總務部門管理人員和各班級,各部門鑒定校產使用登記清單,清單一式三份,由總務主任,校產管理人員,使用者共同簽字,各保留一份。清單要注明校產和物品的數(shù)量,新舊程度和破損情況。每學年度第二學期放假前,由總務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清查核對,處室負責人配合做好校產的核對;

  11、對低值易耗品的領用,須到總務部門填寫物品領用單,由總務主任簽字批準后,方可領用;

  12、各部門要注意節(jié)水節(jié)電。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

  13、總務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校產盤點,寒暑假定期維修,急需修理的則及時修理;

  14、師生員工所借公物(如圖書、儀器、樂器、體育器材等)如有損壞和遺失,按有關規(guī)定賠償;

  15、保管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負責或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人為損壞和丟失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16、學生畢業(yè)和教職工調出,所借公物需如數(shù)收回,不得帶走或轉讓他人,缺少、損壞的要按價賠償;

  17、關于校產添置、登記、領用、借用、保管、報修、報損、報失、核查、賠償?shù)龋瑓⒖几黝愊嚓P流程和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8

  1、 建立學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監(jiān)督和協(xié)調全鄉(xiāng)小學各校點的校產使用情況: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 學校財產的管理使用,責任層層下劃,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門都負有保證財產完好的責任。

  3、 每年初由學校財務室組織對全鄉(xiāng)小學各校點的財物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清查、登記。

  4、 建立專門的固定資產臺帳,臺帳壹式叁份,xx小學財務室、完小校長、管理使用部門各存壹份。

  5、 認真核實學校財產的損壞、遺失情況,如屬人為造成,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賠償責任。

  6、 規(guī)定標準(500元)以上的校產采購和處置,必須報學校財務室,經學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后方可執(zhí)行。

  7、 規(guī)定標準(500元)以上的校產采購,必須按年初預算執(zhí)行。

  8、 學校不動產(如房屋、土地)或價值較大的財產處置必須報縣教育局審查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9、 各校點的各種學校財產使用權分配,由xx小學財務室在學

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統(tǒng)疇安排。

  10、 音樂、體育、美術和各科實驗器材等各種教學儀器,在學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xx小學財務室協(xié)同xx小學教導處統(tǒng)疇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學校的任何財產。

  12、學校任何財物的出租,都必須經學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方可執(zhí)行。

  13、學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及財務室,必須經常深入各校點各班室檢查校產使用情況,對使用得好的要給予獎勵,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解決。

  14、將學校財產管理和使用情況納入個人年終考核,獎優(yōu)懲劣。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9

  1、班級財產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負責。

  2、教室財產破損、失少,班主任應立即到總務處填表報修,并辦好賠償手續(xù)?倓仗幈仨殐商靸冉o予修復。(特殊情況除外) 3、總務處每周進行不定期檢查。其結果作為班級考核、班主任考核的依據(jù)之一。

  4、檢查評分標準:

  (1)財產損壞、失少不報被查實的,每件扣1——2分。

  (2)無故浪費電源的(電燈、電扇及其他用電器)扣1——3分。

  (3)放假或放學后,人離教室但門、窗不關的,扣1分。

  5、教室內有他班代號凳的,每張扣1分。

  6、公共場所發(fā)現(xiàn)本班代號凳亂放的,每張扣1分。

  7、凡損壞需賠償?shù)腵財產,每登記1件扣0.2分。(不需要賠償?shù)呢敭a報修登記不扣分)

  8、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處罰外,還要視情節(jié)加倍扣分。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0

  憲法規(guī)定“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工作,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zhí)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shù)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保存?zhèn)洳。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

  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wèi)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shù)膯栴}。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

  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fā)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后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并辦理好有關手續(xù),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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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財產是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以下簡稱校產),是每個師生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延長校產使用年限,提高校產使用效率,確保其正常運行,是貫徹執(zhí)行勤儉辦學,提高教育事業(yè)經費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為克服財務管理中重金輕物的思想,切實加強校產管理,確保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組織系統(tǒng)

  第一條、校產管理組織系統(tǒng)

  1、在校長室的統(tǒng)一領導下,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2、各類設備、校產根據(jù)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

  各教師財產負責人為本人;

  各班級財產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

  各專用室(含會議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微機房、語言室、中心機房、課件室、電教設備、音、體、美、勞室、體育館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責人;

  食堂(含餐廳)財產負責人為承包業(yè)主;

  學生寢室的財產負責人為各相關班級的班主任/宿管員,田徑場(含籃球、排球、羽毛球場)財產負責人為體育室負責人;

  小賣部的財產負責人為店主;

  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第二條、總務處協(xié)助財務核算中心建立學校固定財產賬并立下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賬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

  各處室(包括教室、寢室、辦公室、實驗儀器、食堂以及各專用室等)現(xiàn)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xié)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yǎng)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品德。

  第二章 購物與領用制度

  第四條、學校添置財產,先由各處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長審核,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五條、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后,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后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六條、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賬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各處室的用品、常規(guī)教具由總務處根據(jù)需要和可能情況統(tǒng)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shù)量、用途并簽字,嚴格手續(xù),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

  第三章 使用、借用和檢查制度

  第八條、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九條、班級和學生寢室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中途發(fā)生變化(增減),發(fā)現(xiàn)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為考核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jù)。

  第十條、總務處依據(jù)以上規(guī)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發(fā)現(xiàn)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一條、校長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四章 賠償制度

  第十二條、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 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 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并索賠。

  第三款 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了解并核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索賠。

  第四款 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jù)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五款 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分塊負責班級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六款 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

  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

  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

  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職責任。

  第七款 報損財產修復后,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復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 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zhí)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四條、損壞后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后校產內的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十五條、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后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甘泉縣高級中學班級財產自查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十六條、賠償途徑

  第一款 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 由總務處核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jù)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并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 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會室繳納)。并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jù)。

  第四款 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并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zhí)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 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jù)一般定價在課后立即索賠,并當場開具由財會室發(fā)給的收據(jù)單,收取的賠償連同收據(jù)存根及時回交財會室。

  第六款 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jù)總務處核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會室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 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八款 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付賠償金后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申請,經獲準可先修理后支付賠償金。

  第九款 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shù)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填寫離校通知單,最后校長簽字后由校辦公室開具“行政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guī)定賠償。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guī)定不符,則執(zhí)行上級規(guī)定。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提交XXXXXX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之后執(zhí)行。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2

  根據(jù)市教委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一、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1.單價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類物品。

  二、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為: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圖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三、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核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guī)定審批后,會計進行調帳。

  四、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為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jù)報會計室做賬。

  六、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并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為會計調賬依據(jù)。

  七、對于“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zhèn)洳椋鬓k會計視為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八、對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九、對于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十、“三級核算”會計根據(jù)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zhí)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3

  1、學,F(xiàn)有固定資產,按用途分撥,交由各部門使用,專人管理。

  2、所有固定資產,要造冊登記,須做到帳物相符,交由有關部門核對備案。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定期檢查,因年久損壞,無法修復,經管理人員填寫報廢單,經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和批準進行極廢。

  4、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損壞,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損失要由使用人員負責賠償,屬因公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按責任的大小進行教育處理。

  5、學校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一律不得隨便借給他人。屬特殊情況必須借用時,須經主管校長批準,屬外借的.,外借單位要有正式介紹信,并按時歸還,如有丟失,要照價賠償。

  6、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新購置固定資產,必須經使用單位審定申報,經主管校長批準,然后交由采購人員購置,所購置的物品,須由使用部門驗收入庫入帳。

 。2)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報帳手續(xù),須經會計和使用單位登記入帳,簽署意見,交由主管負責人簽證,方可報帳。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與現(xiàn)有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管理一樣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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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財產是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以下簡稱校產),是每個師生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延長校產使用年限,提高校產使用效率,確保其正常運行,是貫徹執(zhí)行勤儉辦學,提高教育事業(yè)經費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為克服財務管理中重金輕物的"思想,切實加強校產管理,確保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校產涵蓋的范圍

  第一條、校產涵蓋的范圍包括以下十個方面:

  1.教室

  2.專用教室(含操作室、準備室、音、體、美、勞、階梯室)

  3.辦公室

  4.食堂(含餐廳)

  5.男女學生宿舍及教工寢室(含浴室)

  6.田徑場地(含籃球場、排球場、羽毛球場、器械場)

  7.體育館(含乒乓球室、器材室)

  8.物品(器具)儲藏室、倉庫

  9.總控室

  10.其他公共區(qū)域:報告廳、微機房、語音室、中心機房、課件室、電教設備、自行車庫、校門、圍墻、配電房、學校小賣部、照明及消防設備、衛(wèi)生設備、衛(wèi)生設施、草坪、花卉基地、花壇及廣場、宣傳長廊等。

  第二章管理組織系統(tǒng)

  第二條、校產管理組織系統(tǒng)

  1、在校長室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分管副校長主管,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2、各類設備、校產根據(jù)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各教師辦公室財產負責人為各辦公室主任;各班級財產分塊主管為年段核心小組,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各專用室(含報告廳、會議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微機房、語言室、體育館、中心機房、課件室、電教設備、階梯教室、音、體、美、勞室、體育館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責人;食堂(含餐廳)財產負責人為食堂主任;學生寢室的財產負責人為各相關班級的班主任,田徑場(含籃球、排球、羽毛球場)財產負責人為體育室負責人;小賣部的財產負責人為店主;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第三條、總務處協(xié)助財務核算中心建立學校固定財產賬并立下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賬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各處室(包括教室、寢室、辦公室、實驗儀器、食堂以及各專用室等)現(xiàn)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xié)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yǎng)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品德。

  第三章購物與領用制度

  第五條、學校添置財產,先由各處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長審核,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六條、學;ê托4笮途S修,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長組織人員進行預算編制,交校長辦公會議確定,必要時須報教育局批準;基建維修和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形式,必要時報請教育局基建辦或委托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公開招投標。

  第七條、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后,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后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八條、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賬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各處室的用品、常規(guī)教具由總務處根據(jù)需要和可能情況統(tǒng)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shù)量、用途并簽字,嚴格手續(xù),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檢查制度

  第十條、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一條、班級和學生寢室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年段長證明),中途發(fā)生變化(增減),發(fā)現(xiàn)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為考核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jù)。

  第十二條、教師寢室財產由其教師本人負責,總務處一般一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三條、總務處依據(jù)以上規(guī)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發(fā)現(xiàn)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四條、校長室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十五條、校產原則上不出借。如確實需要的,應由借物單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條,說明物品、數(shù)量、歸還時間等內容。出借人簽名并經校長室批準后,總務處備案方可出借,并由總務處開具出門證。本校教師確因特殊需要向學校借用財產的,也應辦理相關手續(xù)。出借財產由總務處限期收回。歸還時應嚴格驗收,遺失或損壞的,應按賠償制度處理,教學儀器為常用設備,原則上不予出借。

  第十六條、班級電教設備、多媒體設備的管理及責職落實

  第一款班級電教設備包括:投影儀、屏幕及固定架鉤、電教箱、電源接線板,每一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由現(xiàn)教辦公室清點設備,并當場演示后,由班主任填寫“紹興縣實驗中學教室電教設備清單”,完成交接工作,班主任即為班級電教設備責任人,負有平時對設備的管理、使用自檢自查、聯(lián)系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等責任。

  第二款多媒體教室設備包括:液晶投影儀、視頻展臺、VCD、錄像機、雙卡座、功放、無線話筒、有線話筒、多功能講臺、電腦、數(shù)碼電視接收器等(各多媒體教室都有具體配置清單)。每一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由現(xiàn)教辦公室清點設備,并當場演示后,由班主任填寫“多媒體教室設備配置清單”,完成交接工作。班主任即為多媒體設備責任人,負有平時對設備的管理、使用自檢自查、聯(lián)系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等責任。

  第五章賠償制度

  第十六條、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并索賠。

  第三款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了解并核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索賠。

  第四款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jù)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五款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分塊負責班級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六款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職責任。

  第七款報損財產修復后,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復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七條、學校嚴格執(zhí)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八條、未增值校產損壞照價賠償,已增值校產損壞按現(xiàn)價賠償,貶值校產損壞由有關部門或領導估價后賠償。

  第十九條、無法評估現(xiàn)價的校產,按原價的一倍至三倍進行賠償;有意損壞的,原則按原價的三倍進行賠償。

  第二十條、損壞后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后校產內的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二十一條、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后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班級財產自查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二十二條、賠償途徑

  第一款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用書面形式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由總務處核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jù)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并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會室繳納)。并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jù)。

  第四款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并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zhí)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jù)一般定價在課后立即索賠,并當場開具由財會室發(fā)給的收據(jù)單,收取的賠償連同收據(jù)存根及時回交財會室。

  第六款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jù)總務處核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會室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教師個人損壞財產而隱瞞實情、謊報或逾期(直至期末檢查)不報的,將在績效工資中強行扣除賠償,并視情況按教師崗位責任制和月崗中有關條款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八款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九款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付賠償金后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申請,經獲準可先修理后支付賠償金。

  第十款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shù)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出具校產回收證明報校長室,校長室據(jù)此開具“行政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guī)定賠償。

  第六章報廢制度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超過使用年限,并被確定不能使用和修復的,或修復費用大于使用價值的,低值財產或另星校產應由總務處鑒定,校長室主管領導批準,填《報廢單》,調整財產帳。高價值校產或大宗校產的報廢須經校長批準或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必要時報請教育局審批。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所提校產,主要指固定資產即指在多次使用過程中并不改變它自身的實物形態(tài)者,不包括高(低)價易耗品、文具紙張、一般低價辦公用品、化學藥品、低檔塑料制品用具、衛(wèi)生工具、報紙等。

  第二十五條、在執(zhí)行《學校財產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績或貢獻的有關部門負責人或其他個人,總務處將呈報校長室予以公開表揚,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guī)定不符,則執(zhí)行上級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洛陽市第四十九中學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之后執(zhí)行。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5

  學校的一切財產是國家和人民的.公共財產,全體教職工,學生都應自覺愛護和妥善管理,為了延長財產的使用周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學校財產遭到不應有的損失,更好地為教學和師生服務。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各校區(qū)總務處是財產管理的主要部門,負責統(tǒng)一收發(fā)、調配、登記入帳,保管和核對等工作,全體師生必須協(xié)同做好此項工作。

  二、財產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采購物品的登記保管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定期清點。

  三、財產使用實行分室管理,落實保管使用責任制,各校區(qū)每學年進行一次清點、維修和報廢。校產維修、報廢要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主管校長批準,并要辦好報廢手續(xù),填好清單。

  四、借用公物及領取有關教學用品,必須有出借手續(xù),任何人都不準私自拿用公共財產。

  五、歸還物品(器材)時要驗收,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規(guī)章辦事。

  六、貴重儀器的購置和出借,必須經校領導批準。

  七、愛護公共財物,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八、節(jié)約水電,放學下班要關好電源,發(fā)現(xiàn)浪費現(xiàn)象要予以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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