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變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變更管理制度1
1 目的
對設計變更進行評審、驗證與確認,保證設計變更的及時性、合理性和經濟性,消除設計變更對工程成本和進度帶來的消極影響。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施工圖完成后的設計變更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設計變更:指由設計單位或設計部對設計成果進行的修改。
4 職責(由各單位自己決定,以下為參考職責)
4.1 設計部
4.1.1 設計變更信息收集、整理;
4.1.2 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設計變更進行設計技術論證;
4.1.3 負責設計修改和設計單位的聯系管理;
4.1.4 填寫設計變更單下發(fā)項目經理部同時送現場銷售備案;
4.2 工程管理部:參與設計變更的技術論證;
4.3 成本管理部
4.3.1 負責變更成本測算;
4.3.2 成本管理部經理負責審定單項大于2 萬元的變更;
4.4 公司管理層:負責審定單項金額大于5 萬元的變更。
5 程序
5.1 設計變更的一般來源:
5.1.1 設計缺陷或設計錯誤引起的設計變更。
5.1.2 客戶需求變更: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來自營銷、業(yè)主、物業(yè)管理等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議進行的變更設計。
5.1.3 現場施工管理引起的設計變更: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錯誤、材料/設備變更、施工現場條件誤差、施工工藝技術等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
5.2 設計變更控制原則
5.2.1 事先變更原則:不管是設計缺陷與錯誤、客戶需求,還是現場施工管理引起的設計變更,盡量在需要變更的部分施工之前進行變更,避免返工、浪費成本和影響工期。
5.2.2 先算后做原則:對設計變更必須事先測算成本,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
5.2.3 設計變更完工確認原則:設計變更完工后必須予以確認,避免重復計算或“變而不做或少做”。
5.3 設計變更流程(由各單位自己決定,以下為參考職責)
5.3.1 設計部根據現場情況提出設計變更或接受其它部門的“設計變更申請單”。
5.3.2 設計部組織相關工程師進行技術論證,做出是否可行的結論,如可行,由現場成本組進行成本測算;測算結果在2-5 萬元的'變更,需成本管理部經理審定,設計部項目負責人填寫《設計變更單》,設計部經理簽字確認。
5.3.3 測算結果大于5 萬元的變更,需報公司管理層審批,公司管理層不批準的則不通過。公司管理層批準的,審批過程結束。
5.3.4 設計部發(fā)《設計變更單》或將變更要求提供給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出設計圖紙或設計變更單。
5.3.5 設計單位發(fā)出的圖紙或變更單,統一由設計部填寫《設計變更單》發(fā)給項目經理部執(zhí)行。
5.3.6 項目部負責設計變更的執(zhí)行,完成后給予確認。
6 支持性文件
7 記錄
7.1 設計變更單
7.2 設計變更完成確認單
7.3 設計院所出的設計變更或圖紙
變更管理制度2
1、目的
1.1為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成本,提高項目經濟效益,并進一步明確公司業(yè)務辦理流程,各部門工作職責,順利完成項目建設任務,依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2、定義
2.1設計變更是指設計人應業(yè)主要求,或設計人自行完善原設計,糾正原設計文件疏漏、錯誤而發(fā)出的變更、補充、糾正已簽發(fā)設計文件的書面通知文件。分為業(yè)主要求的設計變更和設計人提出的設計變更。
3、設計變更辦理原則
3.1單一信息和設計文件傳輸渠道,杜絕設計指令多路徑傳輸,設計文件滿天飛現象。設計變更是工程建設工程中的重要文件,對工程管理、工期、工程造價都影響很大,必須始終堅持嚴格管理的原則,所有設計圖紙,補充圖紙,修改圖紙,設計變更,技術參數,技術說明由規(guī)劃設計部統一發(fā)放,設計院提出的變更事項,需事先征求我公司意見,合作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需經我公司規(guī)劃設計部門統一向設計院傳達。
3.2分級管理,不涉及工程造價調整和工程造價增減額在5000元以內的設計變更,規(guī)劃設計部經理在綜合本部門專業(yè)工程師和相關部門意見后可以直接辦理。工程造價調整金額在5000(含)元及以上,50000元以內的設計變更須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工程造價調整金額在50000元以上的設計變更須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重大設計修改,專業(yè)方案及設計標準調整須設計院、專業(yè)顧問公司給出專題意見,由公司專題會議討論決定。
3.3規(guī)劃設計部作為公司設計變更管理工作的責任部門,在每一份設計變更發(fā)出之前,應全面考慮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后果,尤其是營銷工作,項目合作,合同違約,工程成本控制,還要密切聯系現場工程施工進度情況。
3.4科學性,專業(yè)化管理,設計變更中所最終形成的內容,一定是為解決問題或達到預期效果所有可選方法中最科學,最經濟的方法。同時設計變更要始終體現高度的專業(yè)性和科學性。
3.5原因明確,表述準確。在每份設計變更中,要說明發(fā)生的原因,變更部位,范圍,變更前后的設計內容要表達準確。以便相關部門據此開展其他工作。體現工程數量的要經過認真核實,計量準確。
3.6嚴格執(zhí)行洽商辦理程序,憑證及手續(xù)齊全。合作單位提出的變更要求,要有經對方有權人員確認的書面依據。
3.7及時辦理工程費用調整,設計變更送達后,施工單位須于15日內提出工程總價變更要求,15日內未提出要求的,視為該變更沒有費用增加。業(yè)主在收到工程價款變更申請后15日內未作回復,視為該變更價款已經被接受。
3.8先洽后干。 設計變更確定后,原則上要施工單位先報預算后施工,若屬合作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變更費用要及時通知合作單位。
3.9設計變更作為設計文件的一部分,要及時發(fā)放各有關部門,合作單位,咨詢服務協作單位。
3.10設計變更的數量和修改總量作為一個考核設計單位工作質量的.指標,并通過控制設計變更發(fā)生時限促進設計單位對提交的設計成果自查自改。
4、公司有關各部門職責
4.1規(guī)劃設計部
4.1.1負責設計變更技術性總體把握,審核設計變更內容合理性,準確性,并優(yōu)化出最佳實施方案。掌握變更內容是否涉及建筑功能,建造標準的改變及公司對有關客戶的違約問題。
4.1.2負責將設計變更內容及時會知營銷策劃部門,專業(yè)顧問公司,及重要客戶,并負責信息的雙向溝通。
4.1.3負責組織重大技術問題的論證,技術經濟方案比選。
4.1.4負責設計變更要求的傳達,設計變更審批手續(xù)辦理,設計變更的下發(fā)。
4.1.5負責設計變更整理、歸檔及有關資料的收集保存。
4.2工程部
4.2.1結合現場工程情況落實變更內容的可實施性。
4.2.2協助審查設計變更內容的專業(yè)合理性,結合施工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尋找最佳解決方案。
4.2.3隨時掌握現場情況,詳細記錄變更發(fā)生時的施工進度,材料設備到場情況。準備反索賠證據。
4.2.4落實設計變更內容,組織監(jiān)理及時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現場簽證、信息反饋。
4.2.5配合顧問公司及有關部門的工程計量工作。
4.3、工程部
4.3.1負責設計變更價款的確定。
4.3.2審核變更工程量是否準確,單價選用是否合適。費用是否合理。
4.3.3辦理工程造價增減調整確認。
4.4監(jiān)理公司
4.4.1認真審閱圖紙,實時跟蹤現場施工,調查設計變更發(fā)生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4.2審核施工單位變更工程量申請數量,申請變更費用。
4.4.3現場跟蹤變更內容的實施情況。
5、設計變更審查依據
5.1.1前期批準文件,設計委托書,設計任務書,設計合同,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備忘錄,往來文函。
5.1.2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
5.1.3施工圖紙及已有設計變更工程洽商
5.1.4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設計交底記錄,業(yè)主工程師及監(jiān)理工程師指令
5.1.5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程,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及驗收規(guī)范,標準化設計圖集,施工單位二次深化設計。
5.1.6工程量清單規(guī)范,北京市有關工程造價管理文件。
5.1.7營銷策劃方案,房屋銷售合同,轉讓及合作協議。
6、設計變更辦理流程
6.1設計院提出的設計變更。
6.1.1設計院向規(guī)劃設計部提出需要發(fā)出的設計變更的主要內容。6.1.2規(guī)劃設計部根據變更內容判斷此設計變更在哪一個分級管理范圍內。
6.1.3若設計變更費用增減在5000元以內,規(guī)劃設計部審查設計變更的必要性,內容的合理性,專業(yè)的協調一致性。向工程部咨詢現場可實施性、并評估對營銷、項目合作是否存在不良影響,必要時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溝通。規(guī)劃設計部在綜合各部門信息后,部門經理通知設計院同意發(fā)出、修改意見、駁回設計變更及替代解決方案。
6.1.4若設計變更費用增減超過5000元,需規(guī)劃設計部在完成6.1.5款所述審查工作后,填寫“設計變更指令審批單”。完成審批手續(xù)后,通知設計院簽發(fā)設計變更。
6.2公司各部門或項目合作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6.2.1業(yè)主要求的設計變更由業(yè)務部門向規(guī)劃設計部提出需要,規(guī)劃設計部門根據業(yè)務部門意圖用專業(yè)語言填寫“
設計變更指令審批單”(見附件1),業(yè)務需要部門確認。
6.2.3設計單位咨詢工程部涉及變更工程項目或部位的目前現場進度及變更內容的可實施性,常規(guī)項目變更大致費用增減額度。對于需要進行經濟比較或需要準確計算費用以輔助決策的變更項目由工程部給出咨詢意見。
6.2.4規(guī)劃設計部給出綜合意見并報主管副總經理批示。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規(guī)劃設計部向設計人發(fā)出設計變更指令。并負責審核設計人成文的設計變更的準確性。單次變更涉及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設計變更指令須經總經理批示。
6.3設計人發(fā)出的設計變更通知單(見附件2)由規(guī)劃設計部簽收、內部編號、發(fā)放工程部、各有關單位,并組織歸檔。
6.4工程部將設計變更發(fā)放給監(jiān)理、施工單位,并組織監(jiān)理、施工單位進行工程量增減、工程價款調整計算書上報,審核,簽認。組織工程實施。
6.5工程部審核工程價款變更申請計算資料,對照合同確定調整額,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簽認工程價款變更申請表。
變更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1.1 為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的管理,規(guī)范工程變更審批程序,避免工程變更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同時保證工程質量,使建設資金合理、安全、高效的運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發(fā)生工程變更的均應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稱的工程變更是指工程項目實施中出現(1)實際情況與原設計文件不符,(2)原設計的錯誤、遺漏,(3)因其他客觀因素而改變原設計方案、結構、數量(4)調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內容等。
1.4 公司工程項目建設應嚴格按圖施工,原則上不得發(fā)生變更;如確實需要變更,應遵循科學、合理、真實、經濟和及時的原則,并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二章 工程變更管理機構和職責
2.1 公司工程項目變更管理實行現場人員、項目部、項目領導小組三級審核管理的原則。
工程項目便跟的決策權屬項目領導小組,重要變更的審批權由總裁執(zhí)行,項目組是工程變更管理的執(zhí)行部門和監(jiān)督部門,現場工作組具體負責變更申請的現場復核。
2.2 現場工作組是施工現場的監(jiān)督、管理組織,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實時監(jiān)督,也是對工程項目熟悉最高的部門,在現場管理過程中應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應履行如下職責:
(1)可以提出工程變更;
(2)調查復核確認工程變更事項,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否決相關方提出的變更申請。
(3)配合其他部門進行確認工程變更方案、變更預算等,工程變更經批準后發(fā)送工程變更通知;
(4)工程變更后施工的監(jiān)督。
2.3 項目部作為工程項目變更的協調溝通機構,負責
(1)提出工程變更,復核工程變更申請;
(2)組織協調施工、設計、監(jiān)理等相關方會商工程變更方案;
(3)組織預算組編制工程變更預算;
(4)組織相關部門對工程變更方案進行論證,包括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進度控制、預算方案、材料價格變動等;簽發(fā)工程變更簽證;
(5)組織并落實變更方案的具體實施,并對變更實施后的結果進行評估、總結
(6)不定期進行現場檢查;
(7)對現場工作組進行考評。
2.4預算組按照工程變更方案、設計變更文件等編制工程變更的預算,并監(jiān)督預算的執(zhí)行。
2.5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申請、工程變更方案、變更預算,施工進度計劃調整申請等,簽署工程變更補充協議或相關合同。超權限的工程變更需總裁審批。
第三章 工程變更一般規(guī)定
3.1工程變更可實行分級管理審批制,即:按工程變更類型、預計工程量、預算工程造價等將工程變更分為一般變更和重要變更;在實施中再根據所發(fā)生的變更等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審批。
3.2一般變更是指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規(guī)模較小、技術要求不高、工程造價變化不大、施工進度變化不大的變更。一般變更通常有:為提高工程質量,少量改換工程材料;因季節(jié)、天氣等原因,為保證施工進度及質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變更;工程結構物位置的局部調整;工程結構物形式的個別調整。一般變更的工程量變化小于原預算工程量或施工合同約定的5%,工程造價的變動小于預算或施工合同金額的5%。
3.3 重要變更是指在工程實施中發(fā)生的涉及規(guī)模較大、技術要求較高、投資變化較大的工程變更。重要變更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質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換工程材料;工程結構物的增加和刪除的變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調整。工程量變化量大于預算或施工合同約定的5%;工程造價超過預算或施工合同金額的5%以上。
3.4 處理工程變更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工程項目文件一經批準,不得任意變更。除非確實需要,應根據工程變更規(guī)定程序上報審批。
(2)工程變更的管理與審批須根據需要、符合工程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有利工程進展、節(jié)約工程成本、保證工程質量與進度、兼顧建設各方利益等為基本原則。
(3)在工程變更過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過行賄、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變更的審批。
(4)提出變更申請時,須附完整的工程變更佐證資料:變更申請表、變更理由、原始記錄、設計圖紙的缺點、變更工程造價計算書等。
(5)對于工程變更,現場工作組人員必須嚴格把好第一關,根據工程現場實際數據、資料嚴格審查所提工程變更理由的充分性與變更的必要性,合理、準確地做好工程變更的核實、計量與估價,切實做到“公平、合理”并按規(guī)定程序正確受理。
(6)為避免影響工程進度,工程變更的審批應規(guī)定嚴格的時間周期,一般在7天~15天內批復。
(7)工程變更設計經審查批準后,由現場工作組根據批復下達變更通知,施工單位應按變更通知及批準的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并相應增減有關工程費用。
3.5 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具有復雜性、長期性和動態(tài)性,工程變更時有發(fā)生,當工程建設項目出現下列情況時,可申請進行變更:
(1)因設計不完善而出現錯、漏、碰、缺時;
(2)有更優(yōu)設計方案時,新方案可使投資更省、功能更強、加快工程進度等;
(3)施工難度大,使施工確實無法順利進行時;
(4)工程施工條件的變化導致以往的設計無法實施時;
(5)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時;
(6)工程物資市場價格發(fā)生較大變化時
(7)其它需要變更的情況出現時。
第四章 工程變更程序
4.1 施工方、勘察方、設計方、監(jiān)理方、建設方均可作為工程變更的提出方;當工程變更事項發(fā)生時,變更提出方對變更事項調查,確定需變更工程時,向監(jiān)理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申請表》(見附件),并附上相關佐證材料。
4.2.監(jiān)理方、現場人員、項目部、中介服務機構對變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核實時間應控制在3日內完成,并判斷是否需要進行工程變更。
4.3.項目部對工程變更申請相關情況向項目領導小組匯報,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決定工程項目是否變動。
4.4 變更方案的確定
(1)按照工程變更類型,項目部與設計、監(jiān)理、施工、中介服務機構等相關方會商工程變更方案;
(2)工程材料價格變動的,對施工方提出的價格進行調查評審,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由供應部采購;
(3)引發(fā)額外工程的,公司可委托原施工單位承擔,并簽訂補充協議,亦可委托另外施工單位承擔;
(4)設計變更的,設計方重新設計,并追究相關方責任。
4.5項目部組織預算組對工程變更進行預算,預算人員根據工程變更方案及相關材料編制變更預算。
4.6項目部提出工程變更審批申請,設計方、施工方、監(jiān)理方和中介服務機構在工程變更申請簽署意見,預算組對工程預算簽署意見;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方案,超權限的工程變更須總裁審批(項目領導小組或總裁應在2日內給出回復)。
4.7 工程的變更應出具《工程變更簽證單》(見附件),《工程變更簽證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公司相關部門簽字后作為統一變更依據。
4.8 工程變更被批準后,現場人員通知施工方施工,并抄送工程相關方。
第五章 工程變更管理
5.1 項目部要切實做好工程變更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變更管理和控制體系。涉及工程變更的按規(guī)定要求訂立施工補充合同,同時工程量核算要符合實際情況及相關行業(yè)標準;設備、材料數量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且價格確定方面要按照規(guī)定或市場情況進行。
5.2 現場工作組應加強對變更項目監(jiān)督檢查,隨時糾正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偏差,確保施工單位按照工程變更文件進行。
5.3 工程變更一般要牽涉到變更費用的問題,必須公正、公平、合理地確定工程變更造價,項目部要處理好工程變更造價問題,需遵循以下原則:
(1)對原工程造價清單中已含有的項目,應直接取用原清單中的項目單價;對類似工程項目,也應盡可能地參照原清單中的項目單價,或在原單價基礎上作合理的計算調整。
(2)原造價清單中沒有可參考的項目單價,若采用原清單項目單價明顯不合理時,可由項目部、監(jiān)理、施工各方共同協商確定一個合理價格。
5.4 工程工作范圍變更的控制
工程工作范圍的變更是工程工作量超出招投標時估計的工作或合同規(guī)定的工作范圍;這種變更一般會引起額外的工程,對于規(guī)模不大額外工程,施工方提出重新商定額外工程單價,應經過項目部,項目領導小組或總裁批準后方能進行。
5.5 工程施工條件變更的'控制,
(1)施工條件的變更是由于實際的現場條件不同于招標文件中、施工合同中描述的現場條件;如果這種改變是承包方報價時能預料到的,此項改變不構成變更,因為改變而產生的費用在投標報價中已考慮;如果這種改變是承包商投標報價時無法預料到的,則此項改變構成工程變更,這種工程變更應按照工程變更程序進行。
(2)由于工程物料價格變動而需要變更工程的,現場工作組、項目部應及時核實變更情況:
、賹τ谖锪蟽r格變動幅度在3%以內的,原則上仍按原有合同或預算執(zhí)行;
、趯τ谖锪蟽r格變動超過3%的變更,由現場工作組和項目部根據市場調查的實際情況提出建議,或自行提供工程物料,重新核算工程造價,并加強現場監(jiān)控力度;或變更工程標準;或與施工方協商共同解決。并由現場工作組、項目部按照工程變更管理流程進行報批;
、郜F場工作組和項目部人員須做好工程價格變動評估和控制,力爭在變幻不定的市場情況下,少發(fā)生變更。
④對核對不實的價格變更,對施工方提出警告,并做好溝通協調,使項目工程在友好、互利的氛圍下順利完工。
5.6 工程設計變更的控制
設計變更是施工過程中,對設計圖紙的修改或補充都屬于設計變更;設計變更的圖紙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變更圖紙均應由監(jiān)理方審查,經公司審查批準后的圖紙方能作為施工方實施變更的依據。
5.7 工程施工變更的控制
施工變更的內容及產生原因包括加速施工、施工順序的改變與調整、施工技術方案的改變等。
施工方有權改變施工技術方案以及施工順序,這種改變的責任應由施工方承擔,可以不按變更程序來處理。對于設計變更引起的施工技術方案的改變、施工順序的改變以及公司要求的加速施工,應按正式變更程序來處理。
5.8 工程技術標準變更的控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出于造價、進度等考慮,會要求施工方提高或降低工程質量的技術標準和改變材料質量或類型選擇,或者由于工程質量、技術標準的改變和施工設計法規(guī)的改變所引起的設計和施工修改。這種變更需要監(jiān)理方同意并經過公司審核批準后來實施。
5.9 發(fā)生工程變更,施工單位按照經公司認可的變更設計文件,進行變更施工,監(jiān)理單位按照變更后的文件對工程項目進行監(jiān)督,現場工作組人員要做好跟蹤調查,并定期向項目組匯報變更后的情況。
5.10 現場工作人員做好工程變更相關文件的收集、整理、保存,為以后決算做準備。
5.11 變更預算人員根據變更后的工程預算,監(jiān)督工程的執(zhí)行。
5.12工程變更的審批權限
(1)工程項目是否需要變更,由項目領導小組決定;
(2)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的根據設計合同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3)工程材料價格變動的工程變更,價格增長超過10%的由總裁審批;低于10%的價格變動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4)引發(fā)額外工程的工程變更,按照新設工程執(zhí)行。
(5)工程變更預算金額超過5%的重要變更由總裁審批;變動金額低于5%的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5.13 工程變更后的確認,現場工作組和項目組在工程變更后,對變更結果和質量影響進行確認,并編制工程變更報告。
第六章 責任追究
6.1 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工程進行變更,因擅自變更工程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的其他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并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其他工程項目的承包資格。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自發(fā)現之日起3日內向公司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6.2監(jiān)理單位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對工程變更的費用和工期作出評估。監(jiān)理工程師應從造價、項目功能、質量和工期等方面審查工程變更方案,并及時收集整理有關工程變更施工和監(jiān)理資料。否則,除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外,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其他工程建設項目的監(jiān)理資格。
6.3設計單位必須嚴格把關,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內容,未經批準隨意變更設計,使項目突破概算,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外,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資格。
6.4 項目部和現場工作組要切實加強對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管,凡由以上單位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依據情節(jié)輕重確定其連帶責任。
6.5 對工程變更中存在弄虛作假或工作不負責任的,對工程變更未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批或未及時報批,或故意壓低變更金額規(guī)避審批的,將追究有關單位責任,其損失由有關單位承擔;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第七章 附則
7.1 本制度由項目部負責解釋。
7.2 本制度由項目部制定、修改,自總裁批準之日起生效實施。
變更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設備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提高工作質量,促進變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設備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
三、職責
3.1設備管理部門全面負責設備設施的變更。
3.2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變更申請的審核。
3.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設備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jiān)督及變更完成后的驗收。
四、管理內容
4.1設備變更要求
4.1.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4.1.2安全設施變更。
4.1.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1.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4.1.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4.1.6監(jiān)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4.1.7其他需要變更的設備設施。
4.2設備變更流程
4.2.1由車間人員對有需要變更的設備進行檢查、確認。對達到變更需求的設備進行記錄,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并提交部門負責人。
4.2.2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對需要變更的設備現場審核,確認無誤后在《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上簽字確認。并提交安全管理部門。
4.2.3安全管理部門接收到《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后審核簽字,
4.2.4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對需要變更的設備進行更換。
4.2.5變更實施前,變更的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3記錄、保存
4.3.1對于設備設施變更的要及時對其所填寫的申請、審批文件,進行保存、歸檔。
4.3.2由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對變更資料進行保存、歸檔。
變更管理制度5
變更管理的重要性在于:
1. 控制風險:通過規(guī)范化的流程,降低因變更導致的`系統不穩(wěn)定、業(yè)務中斷等問題。
2. 提升效率:確保變更有序進行,減少資源浪費,提高項目成功率。
3. 保障合規(guī):確保變更符合法律法規(guī),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
4. 改進決策:通過回顧和記錄,改進未來的變更決策,實現持續(xù)優(yōu)化。
5. 增強信任:透明的變更管理能增強員工、客戶及合作伙伴對企業(yè)的信任。
變更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加強各類變更的管理,降低和控制變更帶來的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各設備、電氣等設施、人員和工藝變更的管理。
3、職責和權限
設備技術動力科負責審查工藝條件(還包括材料、材質、壓力等級)和工藝規(guī)程的變更、申請(包括生產設施的新建)、組織工藝變更危險源的辨識,進行風險評價,并采取管理措施,達到審查及時、準確,了解分析生產技術的數據和狀態(tài),確保設備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guī)范,保證生產工藝的穩(wěn)定。負責分管設備(包括特種設備、動力設備)及其附屬變更申請的批復(包括生產設施的新建),組織設備變更,危險源的辨識,并進行風險評價和采取管理措施,確保設備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可規(guī)范,保證設備及其附屬設施變更后的安全運行。
生產科負責各類儀表計量器具及其附屬設施變更申請的批復(包括生產設施的新建)組織設備變更危險源的辨識,進行風險評價和采取管理措施,確保設備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guī)范,保證儀表和計量器具變更后的安全運行。
行政辦公室負責全公司各級人員變更的管理(包括新進人員),組織人員的各類培訓和人才儲備,確保人員安置的到位和適宜,杜絕患有禁忌癥的人員從事相關禁忌作業(yè)。
4、各類變更程序
4.1各類變更要遵循科學性、安全性、先進性、合理性的原則,變更內容要有相關論證證據,杜絕隨意變更。
4.2在變更發(fā)生時,由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或科室批準后(或由主管科室直接提出),報分管副總審批。
4.3有變更時,要依據實際情況,由主管科室部署“變更通知單”、“人員變動通知單”或聘文。經分管廠長批準后下發(fā)“變更通知單”要有變更人及批準人簽字。
4.4發(fā)生變更后,各主管部門組織變更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確保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guī)范,保證設備及其附屬設施變更后的安全運行,必要時,重大危險造成較大以上風險的變更時要制定評檢的方案。
4.5各主管研究后加強變更后的'管理,必須建立變更臺帳,對變更及時記錄,組織對變更后的效果和安全性進行評檢和查證,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組織各生產職能科室參加。
5、變更后相關文件的變更
5.1發(fā)生變更后涉及到受控文件需更改時,應由文件更改建議人或建議部門草寫《文件更改通知單》,說明更改原因,對重要的更改(如重要技術文件),還應用有必要的依據資料。
5.2文件更改的審批應由該文件審批部門或領導進行。
5.3文件更改批準時,由對口部門文件管理員向受控文件持有部門(人)發(fā)放文件變更通知,文件持有人或使用單位的文件管理人員負責發(fā)放記錄實施更改。對于一個單位有多份相同受控文件時,可以對該單位只發(fā)放一份文件變更通知單,但該單位必須保證本單位所有受控文件均得到更改。
5.4當同一份有多處更改時,可以采用模真方式更改,由文件對口管理部門更改。文件持有人負責將原文件進行銷毀進行登記,并填寫更改記錄。
5.5各類文件變更及時準確,要確保變更后文件的有效性。
變更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企業(yè)內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變化的控制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對變更過程有計劃的控制,避免或減輕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影響,結合公司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的變更管理。
3、引用標準及相關文件《安全生產法》
4、定義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避免減輕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5、變更內容
5.1、公司內有關人員變更:
包括公司領導調整、干部任免、管理人員調整、崗位操作工調整以及新進入公司人員分配等。
5.2、管理變更:
主要包括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變更、管理機構變化、管理職責的變更、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5.3、工藝、技術變更: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重大變更、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原料介質變更、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工藝參數的變更、公用工程水、電、汽、暖等變更。
5.4、設備設施的變更:
主要包括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設施的變更、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的變更、設備材料借用變更、臨時的電氣設備的變更等。
6、變更類型
1.工藝、技術變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guī)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2 .設備設施的變更,主要包括;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變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guī)或標準的變更;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7、職責
1.變更管理由各職能部門負責,并建立變更管理檔案。
2.公司各職能部門,單位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職責分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指定本專業(yè)管理的變更管理細則或具體實施辦法,具體落實實施。
8、變更管理的要求
1.明確變更的內容;
2.對于變更可能導致的風險進行評價;
3.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控制措施。
9、變更程序
1變更申請
a.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對生產工藝、設備(設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員調配、消防等進行修改,應由職能部門或車間主管人員提出變更申請;
b.辦理變更申請時,應認真填寫《變更申請表》,待批準后方可實施。應急特殊事項的變更,可以先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實施變更,應急結束后應補辦變更手續(xù)。
2變更審批
a.根據變更項目的重要程度、影響范圍、投資情況等,結合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實行分級管理;
b.一般變更:
變更影響只局限于單個部門的變更,由變更主管部門會同基層單位的有關人員,對變更內容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風險進行分析和評價,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c.重大變更:
變更影響多個單位的變更,由變更安全生產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共同進行可靠性研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不論變更申請是否批準,變更主管部門都應將審批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經批準實施的變更應通知相關部門,并做好相關記錄。
3.變更實施
變更批準后,由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4.變更驗收
a.變更實施結束后,由安全生產組織相關部門和基層單位對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項目的完整性、適用性、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對環(huán)境的影響;
b.驗收應對變更的實施效果作出評價,以確定變更是否達到計劃要求。對未達到計劃要求的,變更項目主管部門和變更項目所在單位應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方案,并要求設計和施工單位實施整改,整改完成后組織復審直至合格,并填寫《變更驗收表》;
c.驗收合格的項目,由安全科納入正常管理范圍進行管理。
10、變更管理
1.對人員的變更管理由行財部負責;
2.對工藝、技術變更管理由技術部負責;
3.對設備、設施變更由生產部負責。
4.對安全設備、設施、安全器材、防護用品的變更由生產部負責;
5.對電氣線路、臨時用電設施、電氣技術改造、電氣設備新安裝、更換等有關電氣變更由技術部負責;
6.對公司內水網改造、水管線變更由車間負責提出申請,由總經理負責審批。行財部應及時將變更情況進行通報,對可能產生導致的風險進行分析和評價,改造完成后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將有關材料存檔。
11、注意事項
1.實施變更部門應在各自范圍內進行,不得超過各自的權限,涉及到重大項目的變更必需進行風險評價,制定好控制措施后,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實施。
2.實施變更后,有關單位應及進行風險分析和評價,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和單位,涉及到工藝、技術改造、重大設備設施更換時,應對有關操作工進行培訓。
3.技術變更應按要求填寫《變更【添加】通知單》進行。
4、工藝、設備(設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員調配等變更、應填寫《變更申請表》。
變更管理制度8
由于設計圖紙有遺漏或錯誤,業(yè)主要求改變局部設計,施工時地基、土層、管線等與原設計調查不符,造成無法按原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或影響工程施工難度等原因造成需進行工程變更。對特大型工程來說,工程變更打亂了原有的施工進度安排,在計劃安排、物資供應、人員安排、機械設備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亂,并增大投資或延長工期,但為了完善工程的功能、適用等要求,工程變更是不可避免的。
(一)工程變更的步驟及途徑
根據監(jiān)理制和施工實踐,工程變更有以下幾種途徑及相應步驟:
(1)業(yè)主要求改變或完善設計內容,由業(yè)主、設計院發(fā)出書面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單位按照文件的內容組織實施。
(2)在有業(yè)主、設計院、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四方參加的會議上提出問題,共同研究,由設計人員確定,形成設計交底或會議紀要等書面材料可先執(zhí)行,但以后必須補發(fā)正式設計變更文件。
(3)深化設計,可根據功能適用性、現場實際進行局部變更,此類深化與修改需報設計院,業(yè)主審批。
(4)由承包商向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業(yè)主提出的書面文件,經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業(yè)主簽字認可后實施,這種變更往往需要在正式簽證前幾方進行磋商取得一致意見后,正式以工程洽商形式幾方簽字認證。
(5)工程變更造成返工的簽證工作。設計變更文件下發(fā)后及時組織業(yè)主、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核對返工量,并辦理簽證手續(xù),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工程變更均要有正式的變更文件,由承包商提交的變更報告必須在監(jiān)理工程師正式答復后才能實施執(zhí)行。分包工程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工作由總承包統一負責辦理,并統一編號歸檔保存。
(二)工程變更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1.要注意工程變更的嚴肅性和預見性。
貫徹先洽后干的原則,要作到及時、準確齊全、有效,辦理簽證要齊正,文字規(guī)格、圖表、數字要準確無誤,各種變更辦理要及時,特別是返工量的認可必須核準,要經過相當一級的認可簽證才能實施。對于施工單位自己提出的工程變更,在沒有得到有關方面的正式答復前,施工應按原設計圖紙進行。對工程變更必須有一定的預見性。分部工程開工前,要認真熟識施工圖紙及有關設計文件提前提出變更的項目,及時立項,準備相應的資料,完成規(guī)定的報批手續(xù),盡可能使工程變更發(fā)生在工程開工之前,為施工準備及安排贏得時間,避免返工損失。
2.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
特大型工程施工時間長,工程量大,分包單位多,在工程變更的同時,要建立完整的記錄,需要拍照的一定要拍照,按時間順序或工程項目分門別類編號整理存檔。在管理人員變化時,要及時做好變更資料的移交工作,保持工程變更的連續(xù)性、完整性。
3.工程變更文件一定要及時完整地給經營管理部門,以供及時辦理經濟洽商。
4.要盡量簡化施工程序,以提高工程質量,縮短工期,降低成本為目的。工程變更在達到業(yè)主提出的美觀、適用、滿足功能要求和設計施工規(guī)范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的簡化施工程序、提高工程質量和縮短工期降低成本,達到施工總體最佳效果。
變更管理制度9
1、發(fā)包方工程部為工程變更主辦部門,各相關部門會簽,報有關領導審批。
2、內容
2.1工程設計變更的定性劃分。
2.1.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工程變更,并辦理變更手續(xù)。
a)建筑面積、層數的增加與減少;
b)建筑標準、功能、構造、標高的改變;
c)由于設計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單位要求形成工程結構的改變;
d)基礎做法(包括構造、截面、材料)的改變;
e)建筑設備(包括給排水、電氣、衛(wèi)生器具、采暖通風、電訊、電梯、電視等)的`位置、線路、數量、構造的改變;
f)使用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種類、規(guī)格、型號)的改變;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變;
h)由于設計原因或施工單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變更或相關項目的變更;
i)其他設計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變更。
2.1.2凡屬下列情況,不能作為工程變更。
a)因設計不完整或差誤,按《圖紙審查會審意見書》補充的圖紙與說明;
b)因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驗收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允許偏差;
d)雖改變施工工藝、方法,但未改變設計。
3工程設計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3.1建設規(guī)模、外形、外裝飾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當發(fā)生建設規(guī)模(包括層數、面積)變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構造、外墻窗面積)變更,外裝飾(包括裝飾物、花飾、線條、裝飾材料、色彩)變更,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3.1.1經本公司審理后辦理申報文件。
該類變更的主辦部門,當需變更時,應由編制申報文件,報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申報文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地址、變更內容、變更理由、所需資金額度,經發(fā)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審理并會簽后報發(fā)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形成公司申請報告。
3.1.2公司將變更申請報告報原批準單位呈批。
3.1.3變更獲準后,本公司及時書面通知設計單位,辦理設計變更。
3.1.4形成變更圖后,公司應分別將變更圖紙、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和發(fā)包方工程部,變更文件應向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傳閱周知,由發(fā)包方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4功能、設備、建筑物內部墻體變更程序與要求。
a)當發(fā)生衛(wèi)生器具、采暖通風、煤氣設備變更,內墻分割開間、進深、內墻裝飾材料變更,應由主辦部門編制變更文件,經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會審會簽后,報總經理批準生效。
b)發(fā)包人項目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通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發(fā)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由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5、由于設計原因而發(fā)生的重大結構(方案或形式)變更,應由發(fā)包方工程部提出,報發(fā)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再作變更設計,同時通知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并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并組織實施。
6、一般小規(guī)模的構造性變更,不涉及建筑外形、變更總價在五千元以內的,由工程部主辦,報公司分管領導后即可組織實施。但應通報計資部、材料設備室、成本部。
7、對因地基深淺變化和基土強度原因形成的基礎做法變更,應由發(fā)包方工程部隨基礎工程驗收辦理竣工圖和工程追加減手續(xù),可不辦理申報手續(xù)。
8、對3.1、4、5條范圍的變更在未辦理審批手續(xù)和未獲準時,一律不準實施變更。
9、由于設計不合理或失誤形成的設計變更,不能支付變更設計費。
10、所有設計變更均以批準文件或變更為準,口頭通知無效。
11、設計變更獲準后,成本部按批準規(guī)、范圍、標準、做法編制調整預算,在工程決算時辦理追加減。計劃、統計人員辦理計劃調整和實際量。
12、設計變更文件與圖紙應作為工程資料的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統一歸檔。
變更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規(guī)范華電青島發(fā)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以下簡稱“三期工程”)設計變更管理工作,使設計變更工作嚴格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據、適用范圍
2.1本制度主要依據是《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設計變更管理(a版)》、《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程序》。
2.2本制度適用于三期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的全過程管理。
3.規(guī)定
3.1施工圖是工程施工和竣工驗收的主要依據,設計單位應對施工圖設計及變更文件全面負責。
3.2設計單位應按照規(guī)定的深度和程序進行施工圖設計,并要貫徹落實下列文件內容:
a)可研、初步設計、司令圖設計審查意見及各種專題報告審查、審批意見。
b)批準的初步設計及審批意見。
c)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和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批復的有關文件及會議紀要。
3.3開工前,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必須組織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交底,并會同施工承包商按施工圖紙會審制度進行圖紙會審,會審發(fā)現的問題,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
3.4所有的變更必須由設計單位編制變更單(必須附投資預算增減表),監(jiān)理單位審核,建設單位審批,并由設計單位出具變更文件。
3.5各參建單位要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建設,建設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變更嚴格按本制度進行處理,確保工程質量。
3.6凡違背了3.2條中所列的施工圖設計依據性文件、初步設計中漏概算的項目及施工期間對設計單位提交的施工圖的任何變動、補充都屬于變更。為方便管理劃分為:重大變更、較大變更、一般變更和小型設計變更四類,實行分類管理。設計變更的范圍及進行變更的條件為:
3.6.1對設計圖紙深度和內容的修改和補充;設計圖紙有差錯。
3.6.2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合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6.3生產工藝的流程或設備選型的變化。
3.6.4工程項目的增減及由于技術規(guī)范、技術標準更改導致的設計改變。
3.6.5施工條件有限,設計所采用的材料規(guī)格、品種、質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3.6.6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3.6.7發(fā)生不符合項(屬原設計不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要求、設計遺漏和確有錯誤以及與現場不符,無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并有有關方面的處理意見。
3.6.8建設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3.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屬重大變更
a)與批準的初步設計相比,改變建設標準或建設規(guī)模、改變原設計使用用途,修改批準的可研、初步設計原則。
b)修改司令圖審查意見。
c)違背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和華電國際公司簽發(fā)的設計協調會、審查會紀要和有關批復文件原則。
d)主要附屬、輔助設備代用(國產改進口、進口改國產等)。
e)凡單項變更增加工程費用(包括建安工程費和設備費,下同),在50萬元及以上。
3.8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屬較大變更
a)輔助設備和裝置性材料代用;設計錯誤;為改進運行和檢修條件、系統優(yōu)化,或改進施工方案而變更設備、管道布置或工藝系統;為滿足或有利于擴建工程中新老系統的銜接過渡而變更或增加的項目等。
b)凡單項變更增減工程費用在20萬元及以上,但不超過50萬元的項目。
3.9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屬一般變更
a)一般性裝置性材料代用;設計差錯;為改進運行和檢修條件、優(yōu)化系統,或改進施工方案而變更的一般性設備布置或工藝系統;為滿足或有利于擴建工程中新老系統的銜接過渡而變更或增加的項目。
b)凡單項變更增減工程費用在2萬元及以上,但不超過20萬元的項目。
3.10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屬小型變更
a)不涉及改變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不影響整潔美觀,變更內容包括增補或修改施工詳圖、修改尺寸、空洞或預埋件差錯、電氣專業(yè)二次回路和熱工專業(yè)控制回路的一般性修改等。
b)凡單項變更增減工程費用在2萬元以下的項目。
4.變更的審批原則
4.1變更的管理按變更的性質及變更所發(fā)生的費用實行分級審批管理。
4.2凡重大設計變更,經設計單位分管總工程師審核,主管院長批準后,提交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查,總監(jiān)和建設單位總經理同意后,上報華電國際(100萬元以上報集團)進行審批后下達執(zhí)行。
4.3凡建設單位或生產、施工、調試單位引起或提出的重大的設計變更,報工程監(jiān)理單位審核,經設計單位同意,并按上一條的要求進行審批后下達執(zhí)行。
4.4凡屬較大變更,由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文件,經設計單位分管總工程師批準,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查,總監(jiān)和建設單位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建設單位分管總經理進行審批后下達執(zhí)行。
4.5凡屬一般變更,由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文件,設計總工程師批準,交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由建設單位三期辦主任批準生效后下達執(zhí)行。
4.6凡屬小型變更,由設計單位駐工地代表提出設計變更文件,經工程監(jiān)理單位審核,由建設單位三期辦分管主任批準生效后下達執(zhí)行。
4.7對需要緊急實施的重大設計變更項目,建設單位可通過傳真方式匯報華電國際工程建設部,得到書面認可后(傳真方式)即可組織實施,同時按本辦法規(guī)定辦理設計變更審批手續(xù)。
4.8屬于削減項目或調減費用的設計變更,建設單位可直接簽發(fā)實施,50萬元以上的報華電國際備案。
5.變更的簽發(fā)原則
5.1變更無論是由哪方提出,均應由設計單位出具變更通知單,按照上述程序審批后由監(jiān)理及時下發(fā)至各有關單位實施。
5.2變更簽字各方責任為:
a)設計單位:對變更內容的必要性、技術上合理性及變更費用、變更文件的完整及準確性全面負責。對其他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進行審核,提出設計方意見,并提供工程變更相關的設計文件或服務。
b)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變更內容技術上的可行性、合理性、經濟性、必要性、變更文件的完整及準確性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負責安排施工措施及施工進度調整,對實施過程進行監(jiān)理,簽注實施監(jiān)理意見,跟蹤變更的閉環(huán)管理。審核設計單位出具的變更概(預)算和施工承包商報送的變更預算,建立設計變更臺帳,對工程成本實行動態(tài)管理。對是否計入結算提出初始意見,對發(fā)生費用的變更在結算中予以受理。
c)施工承包商:確認并接受變更內容,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出工程變更預算,并組織實施。變更完成,應及時聯系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驗收,做到閉環(huán)管理。
d)建設單位:對變更技術上的可行性、合理性、經濟性、必要性、變更文件的完整及準確性進行審核、確認,審核設計變更預算,對發(fā)生費用的變更在工程進度款中予以受理,監(jiān)督檢查監(jiān)理的設計變更臺帳。
e)社會中介機構:受建設單位委托對設計變更進行造價復核,提出獨立的造價評審意見。
5.3嚴格控制設計變更,盡可能把變更控制在設計階段的初期,特別是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設計變更。
5.4一般情況下,即使變更要求在技術上是合理的,也應全面考慮變更以后所產生的`影響(工期延誤、施工承包商索賠等),并考慮造價增減幅度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圍內,對可能超概的,要慎重論證,并經建設單位同意或建設單位上報上級機關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
5.5對于概算外的工程項目在實施之前要進行詳細的論證,按設計變更的管理程序進行審批后方可實施。
5.6審核設計變更單,必須附投資預算增減表,尤其是涉及到相關系統變化的,及時報建設單位審批,不能先斬后奏或瞞報變更工程量和費用。
5.7某一原因或某一專業(yè)引起其他專業(yè)的變更,要合并一起考慮全部變更費用及其造成的影響再進行變更的決策。
5.8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文件應包括變更依據、方案論證、施工圖、設備材料清單、變更概預算等。
5.9設計變更應簡要說明變更產生的背景,包括變更產生的提出單位、主要參與人員、時間等。
5.10設計變更必須說明變更原因,如工藝改變、工藝要求、設備選型不當,設計者考慮需提高或降低標準、設計漏項、設計失誤或其它原因。
5.11涉及到費用的變更要由設計單位按規(guī)定出具詳細的預算,列明建筑費、安裝費、設備費等,沒有預算的變更不得簽發(fā)。
5.12堅決杜絕內容不明確的,沒有詳圖或具體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或只做定性說明的變更。
5.13原設計圖紙已實施后,才發(fā)變更,則應注明。
5.14不發(fā)生費用的變更,應注明'不發(fā)生費用'字樣。
5.15由于施工不當,或施工錯誤造成的變更,審批程序相同,但應注明原因。
5.16凡是沒有經過監(jiān)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認可并簽字的變更一律無效。
5.19屬變更削減的內容、合理化建議也按照上面的程序辦理。
6.變更的實施及費用處理
6.1強化變更的事先控制,通過有效的圖紙會審來降低變更發(fā)生的費用。
6.2要對變更進行閉環(huán)管理,設計變更實施后,由監(jiān)理組織各方及時進行驗收確認。
6.3監(jiān)理應每月月末對本月發(fā)生的變更費用進行統計,建立設計變更臺帳,并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報華電國際公司備案,對變更進行動態(tài)管理。
6.4經過批準的設計文件是施工重要依據,施工承包商必須按圖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設計文件存在差錯或與實際情況不符時,應停止施工,報告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并按程序辦理變更單后再進行施工。
6.5由于施工方面原因需要設計變更的,由施工承包商提出并按上述程序辦理完設計變更審批手續(xù)后方可施工。
6.6設計變更應視作原施工圖紙的一部分內容,設計單位要對圖紙的完整性負責,并依據變更文件在竣工圖設計中對原圖紙進行修改。
6.7若原設計圖沒有實施,由監(jiān)理督促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單并調減相關費用。
6.8由于設計變更造成的增減費用、工期延誤或延期索賠及相關費用的支付,由監(jiān)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按照施工合同中規(guī)定進行處理。
6.9凡施工承包商不按本制度規(guī)定而進行的擅自變更或由于施工承包商施工不當、施工錯誤、不按正確的設計施工而造成的變更及返工浪費,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施工承包商承擔。
7.考核與獎懲
7.1設計變更實行定額控制、動態(tài)管理,變更總費用應控制在基本預備費的20%以內。
7.2設計單位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費用定額及相關的考核、獎懲辦法按照設計合同執(zhí)行。
7.3由于監(jiān)理公司責任造成損失的,按監(jiān)理合同中的規(guī)定扣減監(jiān)理費用。
7.4對不執(zhí)行或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承包商,建設單位要根據相應合同條款進行考核。
7.5凡施工承包商擅自變更或由于施工承包商施工不當、施工錯誤、不按圖施工而造成的變更及返工,若對工期、質量、投資效益造成影響的,應進行考核并索賠。
變更管理制度11
第一條、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提前解決,盡量減少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為現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使用單位相關人員的聯系,并負責分發(fā)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三條、由于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注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第四條、設計變更一般經現場專業(yè)工程師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據符合規(guī)范的變更通知單,由項目負責人發(fā)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需報主管校領導閱批后進行。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立即下發(fā)變更通知單,事后必須在七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五條、現場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簽證均需要通過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后,由項目負責人簽據原始憑證,其余簽證均屬無效簽證。費用超過一萬元的簽證報學校主管領導批準。所發(fā)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超過七天。
第六條、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項目負責人分發(fā)以下單位和人員:建設單位各專業(yè)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各專業(yè)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變更管理制度12
變更管理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規(guī)范組織內部的'變革流程,確保每次變更都能順利進行,降低風險,提高效率。本制度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 變更定義與分類:明確何種變化需要管理,以及不同類型的變更。
2. 變更申請與審批:規(guī)定變更提出、審批的流程和責任分配。
3. 變更影響評估:分析變更可能帶來的影響,包括業(yè)務、技術、法律等方面。
4. 變更實施與監(jiān)控:指導如何執(zhí)行變更,以及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何監(jiān)控進度和效果。
5. 變更回顧與記錄:對已完成的變更進行評估,記錄變更過程,以便后續(xù)參考。
內容概述:
1. 變更觸發(fā)因素:識別可能導致變更的各種內外部因素。
2. 變更發(fā)起:詳細說明如何提出變更請求,包括所需文檔和信息。
3. 審批流程:設定各級審批權限,明確決策路徑。
4. 風險評估:建立風險評估機制,預測并控制潛在風險。
5. 溝通計劃:制定有效的溝通策略,確保所有相關人員都了解變更情況。
6. 回滾計劃:為應對變更失敗,制定應急措施和回滾計劃。
7. 訓練與支持: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培訓和資源,以適應變更。
8. 合規(guī)性檢查:確保變更符合法規(guī)、政策和標準要求。
變更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止工藝設備變更環(huán)節(jié)中產生的風險帶來的危害,規(guī)范工藝設備變更環(huán)節(jié)的管理,確保作業(yè)人員健康和安全,根據集團公司《工藝設備變更管理規(guī)范》,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控股企業(yè)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本規(guī)定中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是指各單位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的工藝設備變更管理。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變更應實施分類管理,基本類型包括工藝設備變更、微小變更和同類替換。
(一)工藝設備變更是指涉及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工藝參數等超出現有設計范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
(二)同類替換是指符合原設計規(guī)格的更換。
(三)微小變更是指影響較小,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設計參數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有設計范圍內的改變”。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公司安全環(huán)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guī)定。并對程序的執(zhí)行提供咨詢、支持和審核。
第六條公司業(yè)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并提供培訓、監(jiān)督和考核。
第七條各單位執(zhí)行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guī)定,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八條員工接受工藝設備變更管理培訓,執(zhí)行工藝設備變更管理規(guī)定。
第三章變更范圍
第九條本規(guī)定所涉及的`工藝和設備變更范圍主要包括:
(一)生產能力的改變;
(二)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三)化學藥劑和催化劑的改變;
(四)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五)工藝設備設計依據的改變;
(六)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七)工藝參數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八)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九)儀表控制系統及邏輯的改變;
(十)軟件系統的改變;
(十一)安全裝置及安全聯鎖的改變;
(十二)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十三)操作規(guī)程的改變;
(十四)試驗及測試操作;
(十五)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十六)運輸路線的改變;
(十七)裝置布局改變;
(十八)產品質量改變;
(十九)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二十)其他。
第十條所有的變更應按其內容和影響范圍正確分類。微小變更和工藝設備變更管理執(zhí)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a。同類替換不執(zhí)行變更管理流程,同類替換范例見附錄b。
第四章變更申請、審批
第十一條變更申請人應初步判斷變更類型、影響因素、范圍等情況,按分類做好實施變更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c,工藝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d。
第十二條變更申請人應充分考慮健康安全環(huán)境影響,并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分析結果應經過審核批準。
第十三條變更應實施分級管理。應根據變更影響范圍的大小以及所需調配資源的多少,決定變更審批權限。在滿足所有相關工藝安全管理要求的情況下批準人或授權批準人方能批準。
公司專業(yè)部門組織的工藝設備變更由公司業(yè)務主管部門審批。二級單位組織的工藝設備變更由二級單位審批,微小變更由三級單位負責審批。
第十四條變更申請審批內容:
(一)變更目的;
(二)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三)變更內容;
(四)健康安全環(huán)境的影響(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如需要,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五)涉及操作規(guī)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guī)程;
(六)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七)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八)強制性批準和授權要求。
第十五條變更申請應經相關的工藝技術、安全環(huán)保人員審查通過后,由技術負責人審核和變更批準人批準。
第五章變更實施
第十六條變更應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范圍實施,主管部門應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第十七條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yè)許可,應辦理安全作業(yè)許可票,具體執(zhí)行《作業(yè)許可管理規(guī)定》。
第十八條變更實施若涉及啟動前安全檢查,應進行啟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zhí)行《啟動前安全檢查規(guī)定》。
第十九條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確保變更涉及的所有工藝安全相關資料以及操作規(guī)程都得到適當的審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條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的如下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
(一)變更所在區(qū)域的人員,如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等;
(二)變更管理涉及的人員,如設備管理人員、培訓人員等;
(三)承包商和(或)供應商;
(四)外來人員;
(五)相鄰裝置(單位)或社區(qū)的人員;
(六)其他相關的人員。
第二十一條必要時,主管部門和單位應針對變更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內容,變更中可能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
第二十二條變更所在區(qū)域或單位應建立變更工作文件、記錄,以便做好變更過程的信息溝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設備變更驗收報告等。
第六章變更結束
第二十三條變更實施完成后,主管部門和單位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guī)定內容,以及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設備變更驗收報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都已更新;
(二)規(guī)定了期限的變更,期滿后應恢復變更前狀況;
(三)試驗結果已記錄在案;
(四)確認變更結果;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解釋。
(五)變更實施過程的相關文件歸檔。
第二十五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
變更管理制度14
生產設備變更管理制度是對企業(yè)生產過程中設備更新、改造、升級等活動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的制度,旨在確保生產安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時滿足產品質量和法規(guī)要求。
內容概述:
1. 變更申請與審批:明確設備變更的'發(fā)起、審批流程,規(guī)定必須的評估和批準程序。
2. 變更影響分析:對變更可能帶來的技術、質量、安全、環(huán)境等方面的影響進行全面評估。
3. 變更實施計劃:制定詳細的實施步驟,包括時間表、資源分配、風險控制等。
4. 培訓與溝通:確保員工了解變更內容,進行必要的操作培訓和安全教育。
5. 變更驗證與確認:通過試運行、測試等方式,驗證變更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6. 記錄與文檔管理:保存變更過程的所有記錄,便于追溯和審計。
7. 后期監(jiān)控與反饋:對變更效果持續(xù)監(jiān)控,及時調整和完善。
變更管理制度15
變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夠:
1. 規(guī)范企業(yè)行為:防止隨意變動導致的混亂,確保所有變更有序進行。
2. 控制風險:通過對變更的評估和風險管理,降低潛在的'負面影響。
3. 提升效率:通過優(yōu)化流程,減少無效工作,提高整體運營效率。
4. 促進創(chuàng)新:鼓勵適宜的變革,推動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和競爭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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