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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25 18:27:13 制度 我要投稿

車輛管理制度15篇[優(yōu)秀]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車輛管理制度15篇[優(yōu)秀]

車輛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完善公司制度建設,為使公司車輛管理合理化,加強財務監(jiān)督與控制,規(guī)范車輛費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公司自有公務車輛管理及費用的管理及報銷;

  (2)私車因公使用費用的管理及報銷;

  三、公司自有公務車輛的管理及費用的報銷:

  (1)車輛燃油費:

  經分管負責人核定按實報實銷形式報銷費用;

  (2)車輛維修保養(yǎng)費:

  a、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由車輛使用人填報《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

  保養(yǎng)申請單.doc,經分管負責人核定并得到總經理批準后,維修保養(yǎng)人持經批準的'《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及維修保養(yǎng)發(fā)票方能到財務辦理費用報銷。

  b、車輛在外公務發(fā)生故障或者事故需修理的,返回公司后應補簽《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其維修發(fā)票要有隨車公務人員簽字,經分管負責人核定并經得到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辦理費用報銷。

 。3)車輛運行費用:

  車輛因公務出行所發(fā)生的費用,如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運行費用,經分管負責人核定按實報實銷報銷費用。

 。4)車輛保險費、年審費及車船使用稅:

  公司對車輛保險費、年審費及車船使用稅按實報實銷形式報銷費用;

 。5)車內裝潢費、物品配置費以及違章罰款等經費不予報銷;

 。6)公司自有公務車輛必須服從公司的工作需要、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統(tǒng)一調配。

  四、私車因公使用費用的管理及報銷:

  私車公用必須是因為工作需要并在分管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使用,費用報銷細則如下:

 。1)因渝黔兩地工作現況,在現有公司自有車輛無法合理調配的前提下,可在分管負責人同意及核定并經總經理批準的情況下,配備私車公用并在相關部門(綜合辦公室)備案;

 。2)車輛綜合費用:

  a、渝黔兩地長途高速綜合費用報銷:在報銷費用單據上據實填寫私車公用事由經分管負責人核定后按400元/往返每次報銷車輛渝黔兩地長途高速綜合費用并提供相應路途的過路、過橋費及油費報銷單據;

  b、短途市區(qū)費用報銷:按每個月報銷400元車輛綜合費用包干計算。

 。ò貞c及桐梓縣轄區(qū)內的因公務產生車輛綜合費用)

  c、其他長途高速費用報銷:如私車公用車輛離開重慶或者桐梓縣轄區(qū)內,須經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在綜合辦公室備案后,在報銷費用單據上據實填寫私車公用事由經分管負責人核定后據實報銷。

 。3)車輛綜合費用包括:油費、停車費、路橋費、保險費、過路費、修理費、洗車費等費用。

 。4)私車公用車輛備案并享受報銷后,必須服從公司因公事務的合理調配。

  五、交通費用報銷方法:

 。1)無外勤工作任務的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在公務車輛不能使用的情況下,可憑乘坐的公共汽車票報銷,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票。因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車須經分管負責人同意并簽字認可。

  (2)長期有外勤工作任務的員工,須先由分管負責人向相關部門(人力資源部)申請并經總經理批復,每月可憑票報銷200元的交通補貼。

  六、附則

 。1)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20xx年5月15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制度2

  1. 公司每年度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車輛安全考核指標,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層層簽訂車輛安全目標責任書,責任書簽訂率要求達100%。

  2. 公司每半年組織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實行車輛安全生產獎懲制和車輛安全生產“一標否決”制。

  3. 公司對車輛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4. 車輛安全目標.考核內容.方法詳見各類《車輛安全目標責任書》(見附件)。

  當公司當年度各類事故超過簽訂《車輛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目標考核值時,對該公司車輛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按如下標準從超過月度考核:

  1. 工傷事故(人身傷害.職業(yè)病):

  考核值

  1.0‰以上

  1.2 ‰

  1.5 ‰

  2.0‰以上

  處理核

  200元

  500元

  700元

  1000元

  2. 車輛交通事故;

  超過考核值

  1起

  2起

  3起

  4起以上每起

  處理核

  100元

  200元

  300元

  500元

車輛管理制度3

  局機關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局內車輛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節(jié)約資源,防止浪費。制度涵蓋了車輛的購置、分配、使用、保養(yǎng)、維修、報廢等全過程,并對駕駛員的行為規(guī)范、責任劃分以及應急處理機制進行了明確。

  內容概述:

  1. 車輛購置與分配:規(guī)定車輛購置的標準、審批流程及車輛分配的原則。

  2. 車輛使用:明確車輛使用申請、調度、記錄及回程報告等程序。

  3. 駕駛員管理:設定駕駛員的選拔、培訓、考核及行為規(guī)范。

  4. 車輛保養(yǎng)與維修:規(guī)定定期保養(yǎng)的.時間、內容,以及突發(fā)故障的處理辦法。

  5. 安全管理:制定行車安全規(guī)則,包括駕駛規(guī)定、緊急情況應對措施等。

  6. 費用管理:設立車輛使用費用的核算、報銷及審計規(guī)定。

  7. 車輛報廢與更新:明確車輛報廢標準,規(guī)定車輛更新的程序。

車輛管理制度4

  政府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政府部門的`車輛使用行為,確保公共資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務活動的順利進行。該制度涵蓋了車輛購置、使用、維護、報廢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同時強調安全駕駛和節(jié)約環(huán)保。

  內容概述:

  1. 車輛購置:明確購車標準,規(guī)定車輛類型、排量、價格等限制,防止浪費。

  2. 車輛分配:根據部門需求和職務級別,合理分配車輛使用權。

  3. 車輛使用:制定用車申請流程,規(guī)定公務出行的審批程序,防止私用。

  4. 車輛維護:設立定期保養(yǎng)和維修制度,保證車輛良好運行狀態(tài)。

  5. 車輛調度:建立統(tǒng)一調度平臺,優(yōu)化資源配置,避免資源閑置。

  6. 安全駕駛:強化駕駛員培訓,嚴格執(zhí)行交通法規(guī),降低事故風險。

  7. 節(jié)能環(huán)保:推行節(jié)能措施,鼓勵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少環(huán)境污染。

  8. 車輛報廢:設定車輛報廢標準,規(guī)范報廢處理流程,確保資源合理回收。

車輛管理制度5

  1.目 的:為了規(guī)范公司車輛管理,使公司車輛得到合理配置、調度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據本制度制定細則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

  3.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原則,總經辦為公司車輛管理部門。

  3.2本制度所指車輛包括公司購買個人使用的車輛和各部門共同使用的車輛。

  4.車輛調度

  4.1公司購買個人使用的車輛原則上由使用者個人使用,對于本部門的客人接待原則上使用該車,應與公司簽訂《車輛管理責任書》,由使用者負責車輛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特殊情況下,個人使用的車輛應服從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和調度。

  4.2各部門共同使用的車輛由車隊負責調度。用車人一般應提前半天將填寫完畢的派車申請'交車隊,車隊根據事情的重要程度安排出車。緊急派車應于事后完善派車程序。去威光公司用車通常提前一天申請,以便合理安排出車。

  4.3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后,應填寫行車記錄表,同時將有關票據一并交用車人簽字,否則由駕駛員承擔相關費用。

  4.4如遇節(jié)假日,值班領導可安排值班駕駛員出車。

  4.5派車順序

  4.5.1董事長、總經理用車。

  4.5.2接待各職能部門領導。

  4.5.3學術活動。

  4.6以下情況不予派車

  4.6.1一般公務活動,如送一般資料,零星采購等。

  4.6.2就近辦理的公務活動。

  4.6.3公司人員搭乘飛機。

  4.7公用車輛下班時間車輛必須停放指定位置,周末應將車鑰匙交派車人管理(值班車除外),不得公車私用。

  4.8公司車輛不得私自外借,如需外借,須填寫《車輛外借申請表》,并交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5.車輛維修保養(yǎng)

  5.1車輛責任人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每天出車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和衛(wèi)生清理,并填寫車輛檢查登記表,如出現因缺油、缺水而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自行承擔。

  5.2公司所有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由車輛責任人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經車隊核準后在公司指定維修廠辦理,私自外修費用自行承擔。

  5.3 車輛發(fā)生故障時,應電話通知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便及時確定維修事宜。

  5.4車輛維修過程中,駕駛人員應當現場監(jiān)督,發(fā)現問題立即向技術員反映,車輛修復后,須通過技術員檢驗后方可簽字出廠。

  5.5車輛如需更換零部件,必須事先向車輛管理員報告,否則,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6.費用管理

  6.1駕駛員應節(jié)約用油,不得私自為他人加油。

  6.2駕駛員每月長途補貼報銷程序如下:駕駛員將'派車單'、'費用單據'交車隊負責人審核,并由車隊負責人填寫行車補貼記錄,按規(guī)定程序報銷。

  6.3停車費和其他費用經車隊負責人審核,交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6.4車輛在外地發(fā)生故障所產生的費用,必須由用車人簽字后方可按照規(guī)定報銷。

  6.5車輛的油耗應與車輛行駛里程相符,如差額過大,且無法說明原因,由駕駛員承擔差額部分的80%。

  6.6車輛的年審、保險及養(yǎng)路費等可預見固定費用,須按規(guī)定申報資金計劃。

  6.7車輛的長途使用費用,按照派車單的記錄,落實到各用車部門,在費用報銷時單列。

  6.8公司車輛維修費用必須根據'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批準的項目進行開支,同時做好記錄。特殊情況下可事先告知車管人員和分管領導,手續(xù)后補。

  6.9公司車輛個人使用的維修費,個人部分按照公司規(guī)定比例進行分攤。

  6.10每月5日以前總經辦應向分管領導提交上月車輛費用報表。

  6.11每年3月31日前向分管領導提交修理廠和保險公司的綜合考察報告。

  7.駕駛員管理

  7.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駕駛,禮貌行車。

  7.2駕駛員應每天對所駕駛車輛進行清潔(包括車輛內部和車輛外部)。

  7.3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注意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7.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缺失立即補充,出車返回后要檢查油量,發(fā)現不足立即加油,不得出車前臨時加油。

  7.5駕駛員如發(fā)現所駕駛車輛出現故障需要檢修,應立即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及時調整車輛和安排進廠維修;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將車送廠維修。

  7.6出車在外或出車返回,停車應確保車輛安全。如因不按規(guī)定停放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經濟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7.7駕駛員對自已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確保出車時證件齊全。

  7.8下班后駕駛員應注意休息,上班時不得疲勞駕駛,嚴禁危險駕車和酒后駕車,由此而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概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7.9車內嚴禁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予以勸止。

  7.10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舉止文明。不能主動與客人交談,應樹立公司良好窗口形象。

  7.11上班時間不得串崗;出車返回,應立即向管理人報到。

  7.12對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可事后溝通。

  7.13駕駛員出車,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及時通報,說明原因。

  7.14任何時間應保持通訊的暢通。

  7.15下班后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私自用車。

  7.16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已保管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發(fā)現后按200-500元/次罰款,并同時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7.17嚴禁私自出車,一經發(fā)現處以200元罰款,累記三次,公司將予以辭退;

  8.車輛及交通事故處理

  8.1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員要立即報警、報險,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將情況向車輛管理人員報告。車隊人員應及時到達現場了解事故經過,協(xié)助處理善后事宜,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8.2公司公用車輛在工作時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根據責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擔。其承擔比例為保險公司賠償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8.3在工

  作時間發(fā)生車輛丟失或損壞的,公司應根據情況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罰。

  8.4擅自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差額部分由用車人全額承擔,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因酒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所有責任(包括經濟責任、民事或刑事責任)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8.5公車私用造成的車輛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同時,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8.6其他原因造成車輛事故的,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

  9.附則

  9.1本規(guī)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guī)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guī)定即行廢止。

  9.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修改時亦同。

車輛管理制度6

  一、車輛管理設想

  停車場的合理使用以及車輛的管理是影響管理服務質量的具體問題,物業(yè)處將從規(guī)范化操作方面為辦公區(qū)提供方便和車輛安全保障。針對辦公區(qū)交通停車設施情況,對車輛管理作如下設想:

  1、合理制定車輛流向

  根據擬訂的車輛流向,規(guī)定車輛按統(tǒng)一的路線行駛,車輛高峰期,派秩序維護員現場車輛疏導,保證現場不堵塞。

  2、車輛疏導

  負責車輛的交通疏導工作。采用封閉式管理,主要是對車輛出入口及與共用道路、地面交通車輛的指引、疏導;

  車輛主出入口,設立固定的車管崗,由秩序維護員負責進出車輛的登記,配套道路、地面交通,物業(yè)處設置巡邏崗對車輛進行疏導。

  3、停車場統(tǒng)一管理,停車位合理使用

  車輛管理實行卡證管理,通過停車證進入相應的停車位,其它車輛辦理臨時停車卡后停車。

  4、交通設施的維護:包括路牙、路面的完好,交通標識的維護和完善。

  二、交通管理的原則

  1、規(guī)范管理的原則

  秩序維護員按管轄區(qū)內各路段的交通設施要求,對轄區(qū)內的'車輛進行規(guī)范停放及行駛管理,秩序維護員必須按交通管理的正規(guī)指揮方法指揮。

  2、文明服務的原則

  秩序維護員在維護交通秩序、糾正違章停車或行駛時,必須以禮待人,文明服務。具體工作時按《物業(yè)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執(zhí)行。

  3、時效性原則

  當值秩序維護員在接到交通事故等求助時,按《突發(fā)事件處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的時效原則進行

  三、車輛管理措施

  1、業(yè)主車輛管理

  物業(yè)處為中心用車辦理“車輛通行證”,車輛進入時,將“車輛通行證”放置于車輛醒目處,車庫門崗秩序維護員核實身份及車輛通行證后放行。秩序維護員有責任在最短的時間內,牢記辦公區(qū)內部所有車輛的車號、車輛特征和車主。

  2、外來車輛及人員管理

  外來車輛在地面停放。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前,門崗秩序維護員對車輛、來訪人員進行登記,檢查證件、問清來訪事由,并通知巡邏員做好引導準備,經安全檢查后進入停車場,車輛停放在指定車位。

  3、上、下班高峰車輛指揮

  物業(yè)處在上、下班高峰期時將增派秩序維護員在停車場車輛停放處指揮,以便讓業(yè)主安全、有序地進出停車場;道閘出入口由當值班長協(xié)助秩序維護員管理。

  4、車輛行駛與停放管理監(jiān)督進入轄區(qū)的車輛不超過10km/h慢行、禁鳴喇叭,并指揮車輛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以便于車輛停放整齊。

  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并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隨身帶走,檢車輛情況,發(fā)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等現象應及時通知駕駛人員。

  漏油車輛及載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轄區(qū)。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對轄區(qū)內路面的一切車輛實行統(tǒng)一停放管理。

  5、交通設施管理

  秩序維護員在接班前對轄區(qū)各道路標志,禁鳴喇叭標志,禁止駛入標志等交通標志牌、減速線、停車線、讓行線、人行道線等進行檢查,發(fā)現有損壞的應予以記錄并及時報部門處理。

  秩序維護主管對當值人員報告的交通標識的損壞進行核實報修。當發(fā)現交通設施有損壞、歪斜移位等變化時,應及時報告秩序維護部主管以便及時修復或更換。

  秩序維護部主管應負責建立轄區(qū)交通設施的管理臺賬,對整個轄區(qū)內的交通設施的效能和合理性做出評價,報主任以便為改進和完善道路交通設施系統(tǒng)提供依據。

  對過失造成交通設施損毀的責任者,責令其賠償。

  6、停車場管理

  (1)車輛進場停放

  當有車輛進場時,當值秩序維護員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提醒車主鎖好車鎖、隨身帶走車上的貴重物品;

  檢查車輛是否有損壞或其他不正常情況,如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當面向車主提出,并作詳細記錄。

  (2)車輛離場

  當有車輛離場時,當值秩序維護員應及時檢查車主證及相關資料;檢查車主證件與車輛是否相符;

  若檢查中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攔截車輛,并及時主管前來協(xié)助處理;

  收回停車卡;及時登記。(3)巡視

  當值秩序維護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一次,發(fā)現漏油,未上鎖等現象及時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同時報告主管處理;

  發(fā)現無關人員和可疑人員到車場時要及時勸其離開,若出現緊急情況按緊急情況預案處理;

  協(xié)助保潔員維護好車場衛(wèi)生。

  7、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

  為保障停車場的正常使用,使用停車場的車輛應嚴格遵守管理規(guī)定,服從指揮調度,規(guī)定如下:

  對外停車區(qū)域僅限地面停車場,臨時停車須按秩序維護員指揮進行停放,固定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

  停車場實行24小時封閉式安全管理,巡邏秩序維護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

  本車場車輛出入實行停車證制度,車主憑物業(yè)處發(fā)放的停車證(IC卡)刷卡或由秩序維護員開啟車場道閘系統(tǒng),對強行進入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承擔全部責任;駕駛員應嚴格遵守指示牌上規(guī)定的行車路線及停車場規(guī)定,其中包括車線、限高、出入口等,停車場內車速限10公里/小時;貴重物品請勿放車內;

  停車場區(qū)域內嚴禁鳴喇叭,不允許在車場內進行加油、洗車、修車、吸煙、吐痰、亂扔果皮、清理車上雜物;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發(fā)現有漏油、漏水時,負責通知車主進行處理;

  嚴禁裝載汽油、柴油、煤氣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停車場,必要時必須得到物業(yè)處的批準,并有安全措施。場內嚴禁存放危險品,如:汽油、柴油、油漆、腐蝕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超越車位或跨位停放,更不能停放在出入車道上;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過程造成其它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損壞照價賠償。

車輛管理制度7

  ******小區(qū)車輛進出停放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小區(qū)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qū)環(huán)境,保障小區(qū)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yè)管理條例》、《**市住宅物業(yè)管理區(qū)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住宅物業(yè)管理區(qū)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小區(q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本小區(qū)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qū)全體住戶、外來訪客及物業(yè)工作人員等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 本辦法由**小區(qū)(以下簡稱:小區(qū))業(yè)主委員會討論通過,委托小區(qū)物業(yè)公司組織實施。小區(qū)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yè)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 小區(qū)固定車位實行有償使用,固定車位進行公開拍賣。車輛使用人在小區(qū)泊車應交納停車管理費。

  第四條 物業(yè)公司負責停車區(qū)域環(huán)境衛(wèi)生及秩序維護工作。對違反規(guī)定、亂停亂放的車輛發(fā)生的損失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責。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 小區(qū)安裝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tǒng)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所有車輛進出小區(qū)須持**小區(qū)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沖卡。所有車輛駕駛人員皆應主動配合車管員的指揮引導,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面,壓臺階,壓綠地,造成損失由車主負擔。

  第六條 IC卡實行一車一卡制。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qū)。

  第七條 IC卡僅限小區(qū)居民及小區(qū)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xù)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 外來車輛臨時進出、停放小區(qū)實行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持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qū)出口處驗卡、車、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條 外來車輛進入、停放小區(qū)超過半小時的收取車輛管理費,不足半小時的不收費。前來小區(qū)執(zhí)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出入小區(qū)可免繳費。

  第十條 領取IC卡時需繳押金100元(退卡時退還押金),IC卡遺失或損壞的,應及時補辦。補辦時應繳成本費100元。

  第十一條 非小區(qū)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

  入小區(qū)。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qū)。

  第十二條 小區(qū)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qū)。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 小區(qū)設東西兩個大門供車輛進出,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

  第十四條 為了保持小區(qū)的.安寧,小區(qū)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qū)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qū)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車主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 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地下固定車位、地上固定車位、地上臨時車位三種。固定車位標有編號,供車位所有者使用。臨時車位無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臨時停車。

  第十七條 車輛的停放:小區(qū)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 車輛進入小區(qū)時應保持道路、停車位清潔,避免油漬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區(qū)綠化澆灌公共水資源清洗車輛,自家用水洗車,請及時清理洗車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條 停放小區(qū)(車庫)的車輛,停放完畢后,業(yè)主必須將車門鎖好,并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現金等隨身攜帶,若放在車內出現丟失造成損失由個人自負。小區(qū)內停放的車輛應自行保險,物業(yè)公司只提供停車場地租賃和秩序維護服務,對車輛任何破壞丟失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選擇停車服務,單獨簽署協(xié)議。

  第二十條 小區(qū)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fā)票等到物業(yè)公司辦理IC卡申請登記手續(xù);小區(qū)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fā)票辦理申請登記手續(xù)。

  違規(guī)處理管理

  第二十一條 小區(qū)車輛管理以疏導為主,處罰為輔;由物業(yè)公司管理為主,業(yè)委會積極支持,居民和車輛使用人主動配合。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者,報請公安部門處理:故意將車輛停放在小區(qū)大門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車輛在小區(qū)內行駛途中或停車時發(fā)生意外,造成人員受傷、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且協(xié)商無果的;故意損壞或盜竊他人車輛及財物的;車輛使用人不服從門崗勸阻和解釋,企圖強行闖入小區(qū)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車位或禁止車輛來訪:經查確系偽造或仿冒、出售或轉借IC卡的;不服從車管員與保安勸阻而多次違規(guī)停車或行駛的。

  第二十四條 因停車或行駛不當,造成小區(qū)公共設施、草坪和道路損壞的,由車主照價賠償。

  第二十五條 對在小區(qū)內超速行駛、鳴喇叭、使用遠光燈、練習駕車等行為,車管員應及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將違規(guī)車輛的車牌號及違規(guī)情節(jié)報告物業(yè)公司管理部備案,并對該車輛使用人進行公開警示或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qū)。

車輛管理制度8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wěn)地進行,根據仙桃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以校長肖金武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肖金武同志任組長,分管校長王偉同志任副組長,由德育處主任劉乾同志具體負責。

  第二條、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xié)助車隊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xié)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條、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的編排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wěn),安全下車。

  第四條、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并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監(jiān)督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第五條、學校校委會領導要關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xié)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并將乘車學生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車隊。

  第六條、學校德育處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fā)生。

  第七條、學校德育處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檢查,結果記入班級五項競賽。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并評比表彰一批優(yōu)秀乘車隊長。

  第八條、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系,使家長明確監(jiān)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車輛管理制度9

  1、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工作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2、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教育培訓。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字,并及時消除隱患。

  4、每年5月集中開展車輛發(fā)動機、電源線系統(tǒng)油污狀況排查,對存在易引起自燃隱患的車輛,應清除油污,消除危害因素存在。

  5、保持疏散通道、車輛安全出口暢通。

  6、嚴禁隨意在車輛大功率使用電線范圍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電線存在,導致車輛自燃。

  7、制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8、組織學習和演練應急預案。

車輛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廠區(qū)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機動車輛,是指限于公司范圍內行駛及作業(yè)的所有機動車輛。

  第三條行駛及作業(yè)車輛的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確保行車安全。

  第四條各種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

  第五條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

  第六條廠區(qū)內行車速度不超過15km/h,天氣惡劣時不超過10km/h,倒車及出入廠區(qū)、廠房時不超過5km/h。

  第七條裝載貨物時,不得超載,而且貨物的高度、寬度和長度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第八條所有車輛必須遵守公司道路限速、指示等標志的內容,聽從保衛(wèi)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超速、高速行駛,不得隨意轉彎、停留。行車中應注意觀察掌握行人、車輛動態(tài)及道路、地形、氣候、風向等情況,在情況不明,視線不良以及通過交叉路口、急彎、鐵路道口時,應減速慢行或停車查明情況后再通行。會車時應預先選擇寬闊路面,減速靠右交會,做到安全禮讓行車。超車前方必須是寬闊無來車、人的路段,提前開啟左轉彎燈并鳴號示意,待前車開啟右轉彎燈并靠右讓車后方可超車。

  第九條倒車時,駕駛員應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第十條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照人員駕駛;禁止車輛駕駛人員酒后、帶病或疲勞駕車。

  第十一條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嚴禁坐在車廂側板上或駕駛室頂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腳不得伸出車廂外,嚴禁爬車和跳車。

  第十二條所有車輛不得長時間占用廠區(qū)道路,原料卸車等待結算運費必須將車輛開出東門外;裝好的鋼坯車等待辦理出門證必須將車輛停放到生鐵庫停車場內。

  第十三條車輛過磅時遵守秩序,不得搶磅,不得占用對方道路。

  第十四條公司鐵水拉運罐車在2#和3#高爐盛裝鐵水時,駕駛員要注意相互避讓,防止碰撞;司機接到爐前通知后方可離開接鐵水罐位;駕駛員不得離開崗位,以便及時處理突發(fā)事件。

  第十五條鐵水罐車裝鐵鐵水面距罐沿的距離低于200-300mm,運輸罐的澆鑄口要清理干凈,修復完好,不得粘掛殘渣、殘鐵,防止出鐵時散流。

  第十六條鐵水運輸線路原則只允許鐵水罐車行駛,考慮公司院內其它道路容量有限,公司自己車輛、勞務承包人車輛可以遠離謹慎低速通過(裝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通過),并以鐵水罐車優(yōu)先通過為原則。外來其他車輛不得在鐵水運輸線路行駛。

  第十七條載重鐵水罐車在行駛中相互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防止追尾。

  第十八條載重鐵水罐車應低速有序進入煉鋼混鐵爐卸載鐵水,后來載重罐車在路邊停靠,駕駛員不得離開。

  第十九條勞務承包人必須對自己的車輛和聘用的駕駛員的行駛、駕駛資質負責,并將車輛照片、車輛行駛證和駕駛員駕駛證、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公司安環(huán)科備案。

  第二十條勞務承包人必須對自己聘用的.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教育。

  第二十一條機電分公司每天出車前要對自己所有各種車輛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安全警示燈要確保正常使用,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教育。

  第二十二條拉運易燃、易爆物品的專用車,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排氣管應安裝在車前,尾部應安裝接地鏈,車身應噴有“禁止煙火”字樣或標志。

  第二十三條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yè)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

  第二十四條利用吊車、裝載機等車輛進行高空作業(yè),必須采取系安全帶等其他可靠防護設施配合進行。

  第二十五條公司辦公室負責廠區(qū)道路各種指示牌的設置、車輛指揮、行駛路線劃分、交通違章處罰、交通事故處理等事項。

  第二十六條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公司及勞務承包人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的審核存檔、日常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培訓、規(guī)范作業(yè)、職工交通知識教育等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制度11

  1.全部車輛和人員(包括司機)進入本公司,必需遵守交通法規(guī),并遵守以下規(guī)定,對于不協(xié)作管理的車輛和人員,本公司員工有權規(guī)范其行為,按本制度進行處理。

  2.車況須經交警部門審核符合運輸要求,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進入公司。

  3.裝卸貨車輛必需先到倉庫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進出裝卸貨區(qū)域。只準司機和副駕駛駕車進入,其他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4.全部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必需遵守交通規(guī)章,或嚴格按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指揮線路行駛。

  5.公司內交通限速為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行駛時要平安禮讓,轉角處要慢速、謹慎,駕駛室按規(guī)定做人,嚴禁搶道、搶行。

  6.嚴禁酒后駕車進入公司,裝卸貨內嚴禁外來車輛司機和人員吸煙,請在本公司指定地點吸煙,煙頭不得隨地亂扔。

  7.車輛行駛中嚴禁急剎車、急轉彎,前后車輛的車距應在8m以上。

  8.嚴禁外來車輛在公司內傾卸雜物。

  9.車輛進入公司嚴禁長鳴笛。

  10.全部等待裝卸貨車輛應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隊,不得堵在車間門口等交通要道處影響我公司正常作業(yè)。

  11.全部裝貨來公司的車輛裝貨高度必需在車廂兩邊立柱的'15CM以下,否則本公司有權拒收。

  12.全部進入本公司的車輛必需按先后挨次依次進入指定區(qū)域進行裝卸貨作業(yè),不得插隊作業(yè)。裝卸過程中,司機不得進入裝卸區(qū)域,不得干擾員工正常工作。

車輛管理制度12

  為加強學校制度建設,促進工作范化,進一步做好車輛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現將經學校長室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的《學校車輛管理暫行規(guī)定》印行,請遵照執(zhí)行。

  一、學校所備車輛的任務:

  1、中巴客車主要用于接送教職工上下班及大型集體活動。

  2、小面的主要用于后勤食堂采購及學校應急工作等。

  3、普桑一輛屬校長公務用車;另一輛普桑屬學校公務用車。

  二、學校車輛的管理:

  1、學校所備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駕駛員應對所駕車輛規(guī)范駕駛,精心維護,確保安全行車。辦公室負責車輛的管理、調度等。

  2、學校定期組織駕駛員安全學習,督促駕駛員進行整改,駕駛員應遵章守紀,并及時把車況向校長室和辦公室匯報,辦公室隨時對車輛行駛里程數與油料、過路過橋費吻合情況進行核查。

  3、學校處室工作人員公務用車及其他用車,應提前半天向校長申請,學校在保證校領導公務用車、學校重大活動用車及接待任務用車的前提下,由學校統(tǒng)一協(xié)調派車,并由辦公室開出派車單。正常情況下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派車單上如無校長和辦公室簽字,原則上不予出車;駕駛員如違反規(guī)定私自出車或將車鑰匙等擅自交給他人,發(fā)生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4、遇特殊情況,校領導和學校辦公室領導可直接向駕駛員派車,駕駛員發(fā)車前應及時向辦公室匯報。

  5、正常上班時間內,無出車任務的駕駛員或完成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均須在駕駛員值班室待命,隨時準備出車。

  6、每周星期一各車司機把上周IC卡加油小票或加油發(fā)票(票上寫好加油時的里程表讀數)、周一汽車里程表讀數、行車記錄本交辦公室周審(上述材料辦公室登記審核后還各車司機保管)。未按規(guī)定審核,其IC加油卡用完后學校不予充值。

  7、為保證各項公務用車,值班駕駛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得飲酒,不得離開學校;做到隨叫隨到。駕駛員無校長室指令或學校派車單不得隨意出車。

  8、教工及教工直系親屬因私用車必須事先向校長室申請,填寫申請單及承諾單,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視情況再作安排,油費及其它費用皆由教工自己負擔,私人用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及糾紛由申請用車人自己負責。外單位用車必須由當事人向校長申請,司機無權允諾。

  9、駕駛員因私用車須經校長批準, 自覺到辦公室登記,途中費用自理,駕駛員不再領取出車補助。用車過程中如發(fā)生事故,一切責任和后果由該駕駛員自負。

  10、雙休日、節(jié)假日如無公務用車,學校車輛務必停到校園內指定地點。

  11、車輛維修必須向校長室請示,并填寫維修申報表,相關部門2人以上在場,與承修單位簽訂修理合同,司機不得自行作主。

  12、駕駛員每次出車須記好行車日志,并按時填寫《學校駕駛員行車情況登記表》,記載駕駛員每人每天的出車情況,派車單是駕駛員領取出車補助以及報銷過路過橋費、停車費、油料費等的`唯一原始依據。

  13、駕駛員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1)發(fā)生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2)被發(fā)現或舉報酒后駕車;

  (3)未經批準私自出車。

  14、駕駛員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一經查實,第一次扣發(fā)補助50元,并提出口頭警告,第二次扣發(fā)當月所有補助,并給予書面警告,第三次解除聘用合同;

  (1)被發(fā)現或舉報出車不準時:

  (2)被發(fā)現或舉報服務態(tài)度不好;

  (3)被發(fā)現或舉報因插話、傳話造成不良后果;

  (4)不將車輛停放于車庫或指定地點;

  (5)虛報出車任務;

  (6)虛報油料、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

  三、學校駕駛員工作守則:

  1、自覺遵守學校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實行坐班制,按時上、下班。

  2、服從調度的安排,準時準點出車。值班或工作時間內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者須提前向校長請假,臨時提出不出車者按曠工處理(處理辦法按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具備事務秘書的能力和素質,著裝整潔,優(yōu)質服務。

  4、保持車輛內外(含后備箱、發(fā)動機等)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5、負責所用車輛的日常維護,不允許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和超過核定時速駕車,嚴禁超載,確保安全行車無事故。

  6、嚴守保密紀律,不插話,不議論,不傳話。

  7、按規(guī)定領取補助,核銷的油料、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必須實事求是,與承擔的出車任務相符。

  8、所有駕駛員必須及時做好車輛和駕駛證的年審工作,并保證及時參加相關部門規(guī)定的培訓。

  四、學校駕駛員出車補助

  駕駛員出車補助根據駕駛員德、能、勤、績的考核情況發(fā)放。教工不滿意的減少發(fā)放甚至不予發(fā)放。

  五、本規(guī)定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車輛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校園車輛管理,規(guī)范車輛行駛、停放,保障師生員工的通行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創(chuàng)建文明整潔的校園環(huán)境,特制定本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凡是進入上海理工大學校園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三條保衛(wèi)處為校園機動車輛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出入校園及校內動態(tài)、靜態(tài)交通秩序的管理,停車設施的使用和管理。職責為:

  1、對校門口進出車輛進行管理與檢查。

  2、校園道路交通指示標志的設置,劃定禁行、禁停區(qū)域。

  3、對違反本車輛管理辦法的車主進行管理和處罰。

  4、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措施對校園車輛進行區(qū)域性指揮和管理。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四條本校在職教職工憑本人教師卡及駕照行駛證可辦理一張“上海理工大學機動車通行卡”(以下簡稱通行卡)。通行卡只限本車使用,不得轉借他人。辦理辦法詳見附件1《上海理工大學機動車通行卡辦理細則》。

  第五條嚴禁無牌照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嚴禁無駕駛執(zhí)照的人員駕車進入校園或在校園行駛;禁止在校園內學車、練車、試車和酒后駕車。

  第六條各種特種車輛,經門衛(wèi)問明情況,可直接進入校園。

  第七條出租車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特殊情況(接送老弱病殘者、搬運重物、惡劣天氣等)需經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同意,進入校園。

  第八條機動車輛因特殊情況需進入禁行區(qū)或禁停區(qū)的,必須事先征得保衛(wèi)處同意后方可進入;未經許可擅自進入的,保衛(wèi)人員有權制止并責令其將車輛駛離禁行區(qū)或禁停區(qū)。詳見附件2《上海理工大學校內道路交通管理細則》。

  第九條機動車輛進入校園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堅持“行人優(yōu)先”原則,按校園內設置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行駛,禁止鳴笛,進出校門不超過5公里/小時,校內行駛不超過20公里/小時。

  第十條保衛(wèi)處有權對所有進出校園的機動車輛進行檢查,有權制止可疑車輛出校。機動車輛出校門,駕乘人員必須配合門衛(wèi)檢查,凡攜帶物品出校門,須由學院、部處開具有效物品出門單,物品出門單應由所在單位蓋章或簽字,經門衛(wèi)檢查后給予放行。

  第十一條學校各單位組織重大活動,涉及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的',應事先與保衛(wèi)處聯系,須到保衛(wèi)處備案,保衛(wèi)處負責指揮交通、管理車輛。

  第十二條生活保障用車(送食品、煤、清運垃圾等)和建筑工程用車進入學校時,由負責部門到保衛(wèi)處備案,確定具體時間和路線。

  第十三條進入校內的機動車輛一律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不得亂停亂放,不得影響其他車輛的停放,不得影響交通。

  第十四條通行卡僅作為進出校門憑證,不作為保管憑證。

  第十五條愛護停放場地內的所有設施、裝置以及其他車輛,因過失導致損壞的,肇事車主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學校班車應在指定地點停車和上下客,其他路段禁止停車上下客。

  第四章違規(guī)處罰

  第十七條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本辦法。

  第十八條對違規(guī)車輛的處罰由保衛(wèi)處負責實施。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上海理工大學保衛(wèi)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制度14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導方針,加強安全值班和健全臺帳是安全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是發(fā)現隱患、處置事故的強有力手段,是降低事故損失的重要措施,也是了解情況、解決問題的一項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設備管理條例和交通部13號令以及四川省汽車運輸業(yè)車輛技術管理規(guī)定實施細則,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證安全生產,特指定本制度。

  一、車輛的購置

  車輛的選型要根據市場的需要,便于維修,車型盡可能統(tǒng)一的原則,接受新車要按原廠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清點附件和隨車工具,對于新型車輛,投入營運前要組織技術人員駕修人員進行認真的學習,掌握車輛技術性能和使用要求,對于因未組織學習而造成亂套的責任者,要追究領導和經辦人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二、車輛的改裝、改造

  為適應汽車運輸市場變化的需要,改變車輛形式用途稱為改裝,若為改善車輛技術性能或延長壽命,經過設計、改裝、改造者必須符合技術上可靠,經濟上合理的原則,并通過國家和當地部門上報備案,然后必須在國家和地方認定的廠方進行改裝、改造,否則公司一律不予以認定,并追究有關領導和業(yè)務人員責任。

  三、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和檢驗

  公司的所有車輛一律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強制維護,視情節(jié)修理的保修制度,并按《四川省汽車技術等級評定辦法》技術等級。汽車保養(yǎng)分為走合維護、日常維護、二級維護、大修維護不得超期。日常維護由駕駛員每日按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制作業(yè)內容進行。二級維護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大修每三年進行一次,維護和大修及總成部件,修理廠必須按型維修工藝卡片的業(yè)務范圍嚴格執(zhí)行。車輛二級維護和大修必須經過檢驗部門的`嚴格檢驗和路試后投入經營。建立例行保養(yǎng)(維修)制度,防止機械事故的發(fā)生。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對所有參加營運的出租車進行日常行車安全檢查,并認真填寫車況檢查表。實行駕、檢人員簽字制度,車輛安全技術不達要求或裝載不符合規(guī)定的一律不得投入營運。

  四、車輛的下線和更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建設部相關部令及文件要求,凡達到車管部門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車輛,凡經長期使用,主部件和大總成嚴重損蝕,耗油嚴重的三類車輛,凡因意外事故,如翻車、碰車、燒毀等原因造成無法修復和無修復價值的車輛,均可向公司申請下線及更新車輛。

  車輛下線更新后,要求舊車車籍必須轉出公司。

車輛管理制度15

  第一條根據中石化集團油庫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為加強入庫管理,保障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自覺接受門衛(wèi)檢查、登記。

  第二條各種車輛入庫前,必須按先后秩序排隊,入庫時停車接受檢查,提油車輛憑提油《ic卡》入庫;作業(yè)維修車輛憑油庫簽發(fā)的《作業(yè)許可證》入庫,并實行進、出庫登記、檢查。進、出油庫車輛按“一車一閘”低速(5km/h)、有序、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行駛,并服從油庫指揮。

  第三條進入油庫的機動車輛,排氣管必須配戴火花熄滅器,拖地鐵鏈離地,配備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押運員等無關人員入庫。運輸油品的車輛出庫時應交驗有效出庫單。

  第四條嚴禁攜帶手機、打火機等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等可能危及油庫安全的物品入庫。手機、打火機等物品,入庫司機必須寄存門衛(wèi)室的存放柜內。

  第五條禁止非油品運輸車輛入庫,經油庫批準入庫的施工作業(yè)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有無裝載違禁物品,嚴禁裝載與作業(yè)無關的物品進入油庫。

  第六條外來施工人本油庫員工憑《工作證》入庫,并自覺接受檢查登記。

  第七條政府部門有關人員因公務進庫,按制度規(guī)定,由油庫領導接待陪同,提醒注事項,登記入庫。

  第八條上級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入庫,由油庫領導陪同,持《臨時出入證》入庫。

  第九條入庫人員必須遵守油庫安全管理制度,聽從油庫工作人員的指引和指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和移動油庫的設備和用具!杜R時出入證》由油庫收回。

  第十條出庫人員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庫,公用物品出庫必須提交有關票證,或持有油庫領導簽發(fā)的'《油庫物品出庫驗放單》,經檢查登記后放行。

  第十一條外來施工人員入庫前,須經油庫安全教育,統(tǒng)一辦理《臨時施工作業(yè)證》,門衛(wèi)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檢查持證人姓名、施工單位、編號,核對相片無誤準予入庫,防止冒名頂替人員入庫。

  第十二條出庫的車輛和人員應自覺地接受油庫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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