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薦】
現(xiàn)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保衛(wèi)部負責通知,并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jié)、元旦、五
一、十一消費旺季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二、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在禁止區(qū)吸煙等行為的;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五、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后在檢查記錄第二聯(lián)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保衛(wèi)部門,由保衛(wèi)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及部61號令,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jīng)營規(guī)章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jīng)驗和組織保障。
4、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7、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行為經(jīng)行批評教育或給予處分、罰款。
8、負責向消防監(jiān)督部門匯報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9、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為了確保飯店消防安全,保障賓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飯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飯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具體指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飯店法人代表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飯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yè)總經(jīng)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jīng)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jīng)營同時計劃、布Z、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飯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飯店保安部的安全監(jiān)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飯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guī)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凡違反本店規(guī)定的將受到批評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fā)生火警,應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飯店領導報警,并迅速全力撲救,及時疏散客人,F(xiàn)場人員必須服從飯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為規(guī)范大廈的消防工作,檢查和防止消防隱患,特定如下制度:
1、 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消防安全檢查
(1) 每月末及節(jié)日前對大廈各層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2) 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門負責人參與。
。3) 檢查項目為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及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4) 檢查各層配電房、風機房、茶水間及頂層電梯機房的電掣電器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門鎖是否完好。
。5) 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控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2、 各層公司房間內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各公司房間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2) 公司房間內所有使用的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3) 公司房間是否按規(guī)定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滅火器。
3、 后勤區(qū)域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設備層各消防栓、滅火器是否完好。
。2) 檢查各機房、電房設施設備是否運轉正常,機房、電房內所配備的滅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檢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暢通,指示燈及煙感報警系統(tǒng)是否正常。
檢查中發(fā)現(xiàn)大廈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解決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倉庫由貯存物品的庫房、運輸傳送設施(如吊車、電梯、滑梯等)、出入庫房的輸送管道和設備以及消防設施、管理用房等組成。
倉庫按所貯存物品的形態(tài)可分為貯存固體物品的、液體物品的、氣體物品的和粉狀物品的倉庫;按貯存物品的性質可分為貯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倉庫;按建筑形式可分為單層倉庫、多層倉庫、圓筒形倉庫。
倉庫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一旦發(fā)生火災往往損失大、影響廣,因此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視,千萬不能疏忽大意。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guī),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yè)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shù)毓蚕罊C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倉庫應當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征得當?shù)毓蚕罊C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m。
三、倉庫裝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qū)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清爐。
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修理。
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jīng)單位的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的措施。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jīng)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難燃硬塑料管保護。
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電閘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倉庫的電氣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guī)程。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五、倉庫火源管理措施
庫區(qū)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jīng)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在庫區(qū)內使用火爐取暖,應當經(jīng)防火負責人批準。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jù)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安全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庫區(qū)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當經(jīng)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處寒冷地區(qū)的倉庫寒冷季節(jié)要對消防設施、器材采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yè)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處嚴禁堆放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確保小區(qū)疏散設施的暢通,確保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疏散設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設施、場地:
。1)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電梯前室。
。2)消防電梯、防火門、卷簾。
。3)安全出口指示燈具、標志、疏散示意圖。
。4)消防安全道路、回車場地等。
(5)防排煙設施。
2、應確保消防安全疏散設施暢通,不得封閉、封鎖、遮擋樓梯間、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電梯前室、樓梯間內堆放物品或增建設施。不得減小上述設施的原設計要求。
3、應確保常閉式防火門、防火卷簾處于預定狀態(tài),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圍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鎖防火門。
4、非緊急情況下不得通過緊急按鈕啟用消防電梯,并確保消防電梯完好、有效。
5、定期對消防指示標志進行維護、檢查,確保有效、完好。
6、不得封閉、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煙窗、送風、排煙口等設施,并應確保完好、有效。
7、應確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內暢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車輛、架設線路等。應確保回車場地道路及場地暢通、滿面積、不得在場地上搭設建筑、挖坑、作業(y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餐飲業(yè)是酒店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為確保餐廳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營業(yè)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要隨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qū)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xiàn)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jīng)同意,不得隨意布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xié)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fā)火險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A、消防以防范為主,全體工程人員務必做到如下幾點:
1.了解酒店所有裝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狀況;
2.了解各種線路的布局及分布狀況、電源總閘及消防器材與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營業(yè)部門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周圍環(huán)境情況、建筑特點。
4.了解和熟練掌握在火災情況下的自救和營救方法。
5.定期檢查各總電源開關及支路電源開關的可靠性,杜絕電器火災,確保在萬一發(fā)生火災的情況下,不會因電源問題導致火災面積的擴大。
6.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及營救物品如:繩索、架梯、手電等。
7.定期檢查各部門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情況,確保各種電器設備及開關、線路的安全性能。
8.備好各種建筑圖紙及資料,以利及時處理各種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B、當火災發(fā)生時,工程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協(xié)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員和撲滅火災。
2.接警后在第一時間內(不超過1分鐘),迅速切斷事故部門的電源。
3.調度一部分人帶好應急燈及滅火器,迅速趕到第一現(xiàn)場協(xié)助滅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帶好粗繩索、高梯、趕往現(xiàn)場協(xié)助營救,留守一人在配電室值守,來應付各種意外事情的發(fā)生。
4.遵循救人優(yōu)先,滅火隨同進行的原則。
5.救火時不要隨便與電線或電氣設備接觸。特別要留心地上的電線,應將其用絕緣物品妥善處理。在各種特殊場合下,如若無法確切判斷線纜是否帶電,一律要作為帶電體來對待,以免混亂中有人觸電。
C、小型火災事故現(xiàn)場的.處理。
1)有條不紊的檢查,徹底清除火災再次復燃的隱患。
2)保護現(xiàn)場,調查并分析事故發(fā)生原因。
3)清理現(xiàn)場,先清理比較危險的物件,比如容易墜落傷人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yè)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tǒng)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guī)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jù)《消防系統(tǒng)檢查項目》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對物業(yè)區(qū)域(物業(yè)區(qū)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給予制止,并發(fā)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和處罰。
8)嚴格執(zhí)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yè),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yè)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yè)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jiān)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shù)。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yè)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guī)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yè)區(qū)域。
為加強公司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jù)《典當管理辦法》以及國家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進行經(jīng)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fā)現(xiàn)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xiàn)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3、公司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tǒng),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4、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jīng);⒅贫然。
5、公司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7、營業(yè)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tài)。
8、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fā)生火情的隱患。
9、部門經(jīng)理/主管每月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qū)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0、營業(yè)場地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1、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定并定期檢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3、要堅持經(jīng)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公司內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tài),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1. 消防宣傳教育能加強酒店員工的防火意識,認識防火的重要性,處理火警的原則:任何火警的信息都必須認為是真的,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奔赴現(xiàn)場,進行察看或補救;
2. 宣傳教育的內容包括:消防規(guī)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進事跡和案例等;
3. 宣傳教育可采取印發(fā)消防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學習,請專人講解,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4. 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由保安部具體負責,各部門協(xié)助進行;
5. 保安部全體員工均為義務消防員,其他部門按人數(shù)比例培訓考核后定為酒店義務消防員;
6. 保安部主管負責擬定培訓計劃,由保安部保安助理協(xié)助定期、分批對酒店員工進行消防培訓;
7. 消防培訓的內容包括:
7.1. 了解酒店消防要害重點部位:配電房、保安部、煤氣庫、貨倉、廚房、鍋爐房、客房、商場等;
7.2. 了解酒店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7.3. 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自救知識和技能;
7.4. 組織觀看實地消防演練,進行現(xiàn)場模擬培訓;
8. 培訓后,進行書面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發(fā)給證書,并挑選優(yōu)秀者給以獎勵;
9. 防火檢查是發(fā)現(xiàn)和清除火警隱患,落實消防措施,預防火災事故的重要手段;
10. 防火檢查分為三個方面:
10.1. 保安部人員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指出和幫助處理;
10.2. 各部門人員的分級檢查。第一級是班組人員每日自查;第二級是部門主管重點檢查;第三級是部門經(jīng)理組織人員全面檢查或獨自進行抽查;
10.3. 當?shù)叵辣O(jiān)督機關的定期檢查;
11. 防火檢查的內容:
11.1. 員工對防火安全的意識和重視程度;
11.2. 各部門安全防火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范健全,防火設備齊全;
11.3. 各部門人員按安全防火規(guī)范的程序進行操作;
11.4. 各種設備、物品(尤其是易燃 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2. 酒店員工一旦發(fā)現(xiàn)有火警,能自己撲滅的,立即采取措施,根據(jù)火警的性質,就近使用水或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13. 火勢較大,在場人員又不懂撲救方法的,應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員或巡查的保安員進行撲滅工作;
14. 若火勢發(fā)展很快,無法立刻撲滅時,應立刻通知消防監(jiān)控中心,執(zhí)行火災處理的撲救管理制度.
15. 消防監(jiān)控中心由保安部人員24小時值班,如聽到鈴響報警,應立即通知保安部、工程部,迅速到報警點檢查。
16. 如發(fā)生火災,值班員應立即先將總電掣關閉,切斷電流,防止爆燃,情況嚴重緊急邊搶救邊滅火,邊報消防火警和辦公室電話,報警時要準確清楚地說明單位,街道、門牌、報警人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待消防隊把情況聽清楚后才可放下電話筒,同時報警人或保安部人員要到路口,通道接應消防車赴現(xiàn)場救火。
17. 各部門員工知道酒店有失火,領導應帶頭正確使用滅火工具,應及時趕到失火現(xiàn)場參加撲救,準備滅火的消防栓或立即使用消防栓滅火,有領導在場由領導指揮,如領導不在時,則由在場員工商量決定,做出果斷的措施,立即滅火。
18. 如發(fā)生著火、大火,知情不報或不堅守崗位離開現(xiàn)場,臨陣脫逃者,按其情況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并追究事故責任。
19. 學習消防知識,人人懂得用消防器具和設備,每月檢查一次消防設備,地下消防栓和消防水泵,保證靈活好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生產區(qū):儲存區(qū)與生活區(qū)要嚴格分開,在生產區(qū)、儲存區(qū)內嚴禁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特殊情況時需經(jīng)經(jīng)理批準,由專職消防員護送加以嚴格管理方可入內。
2、生產區(qū)、儲存區(qū)嚴禁小孩入內、嚴禁吸煙,嚴格控制火源。
3、進行電焊機等明火作業(yè)時,需經(jīng)主管經(jīng)理批準,由專職消防員作好防火準備,方可使用。
4、嚴格門衛(wèi)登記制度,對進出貨物要堅持查看、登記。
5、進入生產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裝置火星濾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產區(qū)、儲存區(qū)進行隱患自查,發(fā)現(xiàn)隱患作好隱患登記,并擬出整改方案及時處理。
7、禁止點無罩燈和蠟燭,油類燈照明,儲存區(qū)嚴禁安裝固定電線或存放其它貨物。
8、經(jīng)常組織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加強消防演習,提高認識和滅火作戰(zhàn)技能。
9、對無視防火規(guī)定,造成事故損失的,除追究損失外,還要進行行政處罰,后果嚴重的交執(zhí)法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保障公共安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游藝、游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yè)性健身、休閑場所。
第三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中確定一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規(guī)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負責檢查和落實本單位防火措施、滅火預案的制定和演練以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電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娛樂場所的房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個人發(fā)生租賃、承包等關系后,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由經(jīng)營者負責。
第四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其消防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第五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建設或者經(jīng)營單位應當依法將消防設計圖紙報送當?shù)毓蚕罊C構審核,經(jīng)審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時,必須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jīng)驗收或者經(jīng)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條
公眾聚集的娛樂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yè)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依法向當?shù)毓蚕罊C構申報檢查,經(jīng)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發(fā)給《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方可使用或者開業(yè)。
第七條
公共娛樂場所宜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建筑物內;已經(jīng)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館、圖書館建筑內,不得毗連重要倉庫或者危險物品倉庫;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
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筑物內時,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qū)設置;商住樓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與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應當分開設置。
第八條
公共娛樂場所的內部裝修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有關建筑內部裝飾裝修防火管理的規(guī)定。
第九條
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數(shù)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第十條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墻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條
公共娛樂場所內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分鐘。
第十二條
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加強電氣防火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第十三條
在地下建筑內設置公共娛樂場所,除符合本規(guī)定其他條款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只允許設在地下一層;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二個,安全出口、樓梯和走道的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三)應當設置機械防煙排煙設施;
(四)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五)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第十四條
公共娛樂場所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
嚴禁在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yè)。
第十六條
演出、放映場所的觀眾廳內禁止吸煙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條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時,不得超過額定人數(shù)。
第十八條
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應當設置聲音或者視像警報,保證在火災發(fā)生初期,將各卡拉OK房間的畫面、音響消除,播送火災警報,引導人們安全疏散。
第十九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緊急安全疏散方案。在營業(yè)時間和營業(yè)結束后,應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
第二十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員工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一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配置滅火器材,設置報警電話,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條
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規(guī)、規(guī)章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xx年xx月xx日公安部發(fā)布的《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執(zhí)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zhàn)滅火演練。
第六條:
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七條:
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 點部位 ,應根據(jù)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
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的,應分別落實監(jiān)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
保障防火責任區(qū)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
重點部位由保衛(wèi)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wèi)科應及時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tǒng)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6. 滅火預案。
第十六條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jù)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保衛(wèi)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
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二0XX年6月3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xiàn)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shù)卣畧蟾妗?/p>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shù)陌踩綦x,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jīng)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jīng)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jīng)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jīng)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jīng)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jīng)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jīng)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jù)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jù)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jīng)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jīng)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xiàn)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fā)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lián)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lián)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xiàn)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xiàn)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xiàn)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消防安全管理細則
總則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執(zhí)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zhàn)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jù)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的,應分別落實監(jiān)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qū)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wèi)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 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標
6.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10. 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12.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13.滅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 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wèi)科應及時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 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tǒng)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5. 滅火預案。
第七章 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jù)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wèi)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jiān)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則
1.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公司規(guī)定給予處罰。
2.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維修。
3.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fā)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自檢情況,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行。
4.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yún)^(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jīng)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6. 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后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7.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yè)。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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