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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12 22:43:47 制度 我要投稿

【薦】車輛管理制度

  現(xiàn)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或一定的規(guī)格。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薦】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1

  進一步規(guī)范我院車輛管理,嚴格控制消費支出,根據中央“八項規(guī)定”關于厲行節(jié)約、防止鋪張浪費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市、區(qū)關于公務用車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醫(yī)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用車管理

  1、醫(yī)院公務用車,必須集中停放,由醫(yī)院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2、公務用車實行申請報批制度。一個工作日內用車,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外出時間超過一天或市外長途須經分管領導簽批。

  3、需要用車必須到院辦填寫派車單,用車在時間上發(fā)生沖突時,辦公室按“輕重緩急”原則或用車申請時間先后順序予以安排。

  4、特殊情況臨時用車,由辦公室視具體情況安排。

  5、上級領導或者外單位調車,必須經院領導同意后交待院辦予以安排。

  6、若醫(yī)院車輛不能滿足用車安排,而工作確實必須用車,經辦公室同意后,可安排以私車公用方式解決,但要做好詳細記錄。

  7、醫(yī)院公車統(tǒng)一固定停放,工作時間以外和節(jié)假日嚴禁車輛私自外出,需要外出的',必須由醫(yī)院分管領導批準后,到院辦開具派車單。

  二、派車范圍

  1、醫(yī)院領導公務用車。

  2、醫(yī)院組織各類活動用車。

  3、上級領導檢查工作接待公務用車。

  4、醫(yī)院派出科室外出公務活動用車。

  5、其他特殊情況用車。

  三、用車費用

  1、公務車加油統(tǒng)一使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辦公室保存,每次加油辦公室要在公務用車記錄上進行登記備案。

  2、加油卡的充值、費用審核由車隊辦理,財務科審核。

  四、公車保養(yǎng)維護管理

  1、車輛保養(yǎng)、維修由車隊或指定人員負責,修理必須在定點機構進行。

  2、車輛故障修理前必須向院辦報告車況,說明原因,并測算出費用,經院辦批準后方可處理。

  3、出車期間嚴格按派車單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行程,不得隨意私停亂放。

  4、車輛發(fā)生事故追究司機的責任(對方全責除外),違章罰款按照處罰款的70%報銷,30%由司機個人承擔,惡意違章的'罰款由司機自己全額承擔。

車輛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yè)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公務車管理,確保公務車輛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節(jié)約能源,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公務車輛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行政科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

  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車輛型號、來源、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逐年行駛里程、車輛調動、停駛、報廢等情況。為加強對車況及司機的日常管理,司機每日填寫“車輛行駛、維護及事故登記表”,每月根據司機當月填寫及審核情況確定加班、加油量、維修狀況等分析。公務車檔案必須齊全,對公務車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記錄在案,比如公務車碰撞損壞、扣押等。

  四、車輛使用

  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遵循“公車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則,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管理。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自派車、用車。

  1.部長級以上人員(含)參加各種大型或重要活動、出席重要會議等,可申請派車接送;部長級以下人員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車站或機場;按審批權限批準方可派車隨行。

  2.部長級以上人員(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機場;部長級以下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需搭乘機場巴士至機場。

  3.來訪的各級重要部門領導及與公司有業(yè)務往來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門部長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安排派車。

  4.公司嚴格控制使用長途車(100公里外)。除公司副總及以上人員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出長途的,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5.原則上,公務車不準借給公司以外人員使用。關聯(lián)公司有緊急事務要借用公司車輛,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五、出車流程

  1.公司公務車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機出車費用報銷、考勤等依據“派車登記表”進行。

  2.任何部門或個人需使用公司公務車,由需求部門或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按管理職責進行審批后方可用車。

  3.申請部門將用車申請單交綜合管理部門后,由負責車輛派遣人員根據需求和車輛狀況派遣車輛及司機。寧德境外用車,申請人應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車申請單”。寧德境內用車,申請人應提前半天交《用車申請單》,以利綜合管理部門統(tǒng)一調度。綜合管理部門根據派車申請,將盡量安排拼車,避免一車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車人員將派車單交給當班司機,以便做各項準備工作。

  5.公務車司機必須根據行政人員簽字后的派車單出車,門衛(wèi)憑派車單放行。對未按審批程序,或未經批準擅自出車的,公司將追查相關責任人責任,期間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

  6.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如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臨時用車等,可由綜合管理部部長核準后直接通知司機接送,派車手續(xù)由相關部門事后補辦。

  六、車輛維護

  原則上,司機與公司車輛為固定搭配,司機對其所開車輛負有日常維護與保養(yǎng)的責任。嚴禁司機將車輛和鑰匙交給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車輛使用完畢后,公司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如因出車任務太晚,可在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由司機決定停放地點,但司機必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

  1.日常清潔

  車輛的清潔等一般性保養(yǎng)工作由司機完成,公司負責提供清潔工具。司機每天應利用不出車的空余時間清潔自己所開車輛(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以保持車輛整潔。

  2.功能檢修及維修

  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車內各配套設備,保證車輛清潔、機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如司機本人不會檢修,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遵循公司采購制度,申請外出維修或申請購買零部件自行維修。如外出維修之申請經核準,司機可在指定維修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未經允許在其他地點維修和保養(yǎng),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七、費用報銷

  1.過路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閩通卡”,在福建境內,均不予以另行報銷。福建境外按《用車申請單》指定的出車路線實報實銷。司機負責將過路費發(fā)票根據行車路線整理,便于核實。

  2.加油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加油卡,司機駕駛車輛要注意節(jié)約用油,福建省內只能持卡加油。綜合管理部門需保證卡中金額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況加油,必須開據稅務專用發(fā)票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綜合管理部門在每月底對加油費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3.車輛證照費用

  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由綜合管理部門統(tǒng)一保管,各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銷。

  4.維修費

  綜合管理部負責確定定點維修廠商,車輛的維修、檢修等由車隊長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并報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送修,費用結算依照定點維修合同相關條款。但是,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而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產生故障,其維修費用視情節(jié)輕重,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分攤費用。

  如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時,可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必須得到派車人員同意。

  5.罰款

  公務車司機有義務遵守國家交通法規(guī)和地方道路交通規(guī)定等,非司機故意違章操作的特殊情況包含下列情形:緊急工傷;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無論出于何種情形,綜合管理部門都應該將司機的罰款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

  八、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公司公務車駕駛員由綜合管理部行政科統(tǒng)一管理。對公務車司機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與協(xié)助,執(zhí)行派車任務,負責車輛及司機的調配。每月底,對當月車輛維護狀況、車輛加油狀況及司機工作狀況作總結。

  2.公務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身份證和駕駛執(zhí)照。對駕駛不同類型的車輛,公司依據駕照等級和駕駛經驗進行考核、確認并分配適當崗位。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必須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保證出車時證照齊全、有效。

  3.公司

  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4.公司司機必須嚴格遵章守紀,文明駕駛,規(guī)范作業(yè);不帶情緒出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晚間出車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5.公司司機在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外觀等),如發(fā)現(xiàn)故障或不安全隱患、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xiàn)象,應立即報告,否則司機要對由此引發(fā)的后果負責。

  6.公司司機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并及時加油,需盡量避免出車時臨時加油。

  7.出車在外停放車輛,務必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須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及其他財物被盜。車輛任意放置導致違犯交規(guī)、財務損毀、失竊等,由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執(zhí)行出車任務時,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由其婉轉勸阻。

  9.司機對乘車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體現(xiàn)公司良好的禮儀風尚。公司客人在車內交談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原則上司機不準隨便插嘴。

  10.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在指定休息區(qū)內等候出車,不允許在辦公區(qū)域和其他生產區(qū)域隨便亂竄,更不允許隨意離開公司。如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需以請假方式告知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1.司機對派車人員的合理安排,應采取積極合作的態(tài)度,不允許借故拖延、帶情緒出車,甚至拒不出車。如對工作安排有意見,可于事后向當事人員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訴。

  12.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返回,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并說明原因。

  13.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并保持通訊暢通。如當時無法接聽或復電,事后要及時回復,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原因。

  14.所有出車任務必須由專職司機完成,如無司機在公司但可以由非專職司機出車時,需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準后方可派車。

  九、津貼及獎懲規(guī)定

  1.公務車司機實行夜間值班制度,每日保證有一位司機當班,負責上班時間之外的派車任務。值班一個晚上以3小時加班計算薪資。

  2.考慮公務車司機不定時的工作狀況,并結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費補貼等相關規(guī)定,公務車司機不另行報銷誤餐費,以每月發(fā)放100元餐費補貼作為補償,餐費補貼在當月薪資中發(fā)放。

  3.安全獎:公司設立公務車月安全獎,獎金300元。獲得獎金的條件:當月沒有任何故意違章違紀記錄、車輛使用正常、保養(yǎng)良好、當月無任何安全交通事故發(fā)生等。

  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50元/次:

  1)有違禮貌、禮儀之行為:對乘車人員舉止失當,或言辭過激;司機在車內抽煙;隨便搭話;野蠻開車、停車等;

  2)消極怠工之行為:故意拖延出車時間;行車途中耽誤辦事人員行程;

  3)違反工作紀律之行為:上班時間在辦公區(qū)域或生產生活區(qū)躥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口頭警告的行為。

  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罰款100元/次處分:

  1)擅離職守:除進行公告處分外,擅離職守以曠工計,扣發(fā)相應薪資;

  2)私自用車:私自將公務車借予他人;未經批準公車私用;出車途中辦私事以致延誤公事;用公務車輛載人營利。

  3)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嚴重警告的行為。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罰款200~500元/次、通報批評處分:

  違章、交通事故、車輛無故損壞:由于司機之失職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損失,司機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附則

車輛管理制度3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廳(局),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政工程局,各計劃單列市交通局(委):

  根據《公路法》的規(guī)定,由我部制定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xx〕2號令,以下簡稱2號部令)已發(fā)布,并將于xx年4月1日起實施,為認真做好2號部令的貫徹實施工作,現(xiàn)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將超限運輸管理工作納人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制,從組織上保證超限運輸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同時應及時向當地政府領導匯報,爭取政府的最大支持。

  二、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在2號部令實施前開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宣傳月活動,利用各種宣傳手段,通過多種渠道,面向全社會廣泛深人開展宣傳工作,讓廣大群眾特別是車主和司機充分認識超限運輸的危害性,了解超限運輸管理的基本要求。

  三、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組織公路路政、運政管理人員學習2號部令,掌握超限運輸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具體要求。

  四、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盡快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會同省級物價主管部門制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賠(補)償標準》。

  五、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以超載車輛為重點,加大治理力度,務必使當前車輛超載普遍及嚴重的現(xiàn)象得到有效遏制。對違反規(guī)定在公路上行駛的超限車輛,情節(jié)輕微的,要及時進行現(xiàn)場糾正,給予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要及時采取責令停駛、卸載等強制性措施,阻止違法行為繼續(xù)進行。

  六、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路管理機構要根據本轄區(qū)內超限運輸車輛的分布情況,配備必要的流動性超限檢測設備,也可在主要的干線公路上設置固定的超限自動檢測裝置,充分利用高、新科技成果,不斷強化管理手段。同時,還可根據需要,在超限運輸檢測站附近設立必要的卸貨場。

  七、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執(zhí)法人員的培訓,重點抓好形象教育、素質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和職業(yè)道德教育,堅持先培訓發(fā)證后上崗執(zhí)法,努力培養(yǎng)一支高素質的執(zhí)法隊伍,以確保超限運輸管理做到行政執(zhí)法規(guī)范、標準,服務語言文明、禮貌,案件處理妥善、及時。

  八、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不斷加強對超限運輸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防止出現(xiàn)公路“三亂”。同時,還應及時分析研究管理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解決。

  九、各級運輸管理部門在抓好運輸市場管理的同時,應積極配合做好車輛超限運輸管理工作,加強源頭管理,制止車輛違章超載。

  十、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依照2號部令規(guī)定,對經國家批準生產并投入市場的奔馳、斯泰爾、紅巖、黃河等單軸軸載大于10噸、少于13噸的車輛,只要車貨總重符合國家核定的噸位標準,暫不按超限處理,允許其上路行駛。

  十一、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積極與公安、法院等部門協(xié)調合作,爭取他們的支持與幫助,將超限運輸管理工作由部門行為逐步轉變成社會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車輛管理制度4

  1目的

  規(guī)范車輛管理系統(tǒng)操作工作流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分行大廈車輛管理系統(tǒng)操作。

  3職責

  3.1運行班負責監(jiān)控車輛管理系統(tǒng)主機的操作。

  4工作流程

  4.1車輛管理系統(tǒng)應由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負責使用、管理和維護,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

  4.2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工作環(huán)境是否符合系統(tǒng)工作條件要求:氣候環(huán)境條件:溫度-10 ℃一40℃,大氣壓為:1atm +20%,相對濕度:40%-90%;電源條件:內置自帶ups,交流處電源:220 + 10%v,50hz。

  4.3進入系統(tǒng):接通電源,電腦啟動數秒的處理時間后,即自動進入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tǒng)。

  4.4發(fā)卡、更改密碼及取消、恢復卡的有效性:

  4.4.1ic卡管理:幾卡分二類六種:一類為工作卡,分為高級授權卡和操作卡,分別由管理處事務助理和值班人員持有,另一類為車卡,分月卡、儲值卡、監(jiān)時卡、免費卡,由帶車住戶及入場車輛司機持有;

  4.4.2新卡必須嚴格按照級別進行操作發(fā)行,由管理處事務助理持高級授權卡在同一臺主機電腦上執(zhí)行發(fā)行操作,過程如下:

  4.4.2.1登記:退出普通操作,用高級授權卡刷卡進入發(fā)卡操作;

  4.4.2.2清空要發(fā)行的。ic;

  4.4.2.3在發(fā)行欄中找到相對應的一項,回車,根據顯示屏上的提示輸入要發(fā)行的數據,包括:根據ic上的.固定編號,給予每人一個工號和操作密碼,同時錄入持卡人的姓名、發(fā)行日期及密碼。

  4.4.3操作人員的密碼可由高級授權卡在系統(tǒng)維護模塊中的操作人員'中查出,然后對卡清空,重新發(fā)行或更改密碼;

  4.4.4ic卡如有遺失和損壞,可在取消與恢復欄中進行取消操作,該卡即不能進行操作;如ic卡找到,即進行恢復操作,卡可恢復繼續(xù)使用。

  4.5值班操作登記:根據菜單功能及提示就進行上班操作登記:讀寫操作卡,正確輸入密碼,即可通過操作登記,進行該班的收費管理工作;中間離場,不得隨意關掉或重新重新啟動電腦,應退出整個系統(tǒng)后才能關機或啟動,否則會損壞數據。

  4.6操作員下班換員登記:按回車鍵退出操作屏幕,在菜單中選擇換班登記欄后,按enter同時讀該班卡,則電腦確認并顯示本班次的記錄。

  4.7車輛進場,司機直接在人口處讀卡或臨時車取卡并讀卡登記,電腦自動檢測判斷是否有效,攝像系統(tǒng)自動控制錄入該車車牌號及顏色、車型和圖像等資料,并和車主卡的情況一并儲存,如卡為有效卡,閘桿自動升起,車輛進場。

  4.8車輛出場,司機讀卡,系統(tǒng)對ic卡進行有效性控測,計算費用并自動扣除,本次停車費用顯示剩余金額,月卡則顯示剩余天數,閘桿自動升起,臨時卡則屏上顯示'請到管理處交費交卡'及交費金額,操作人員收費后,按回車鍵,閘桿自動升起,車輛可以出場。

  4.9操作期間,不得強行關閉電腦電源,以免丟失數據,最好使ups自備電源,如要退出系統(tǒng),必須進行交班登記,然后按退出系統(tǒng)才可關閉電腦。

  4.10查詢項目:在登記認可后,光標鍵選擇該項目,回車,根據顯示屏上的提示,在光標閃爍處敲入你所要查詢的卡號,即可得到顯示和記錄,再回車,即消失。

  4.11系統(tǒng)的設置和維護操作必須由持有高級授權卡人員進行。出口電腦上進行停車收費標準的設定,每套設備在使用前都要進行'崗位設定'。人口、出口都要同時進行臨時車輛'散卡設定',以便登記及顯示車牌號碼,如設置不一致,則會不顯示。

  4.12系統(tǒng)的初始化會清掉以前的數據庫,必須謹慎使用。

  4.13臨時取卡,須停好車后,按鍵取卡,每車只能取卡一張,多按無效,人口系統(tǒng)無人管理,車輛要遵守秩序,排隊等候入場,如有問題,及時通過對講系統(tǒng)與管理處聯(lián)系。

車輛管理制度5

  1.0規(guī)范車輛管理,合理調配車輛,提高辦事效率。

  2.0用車申請程序

  2.1由用車人向所屬部門負責人申請公務用車,經同意后填寫《派車申請單》,并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名;

  2.2用車人持《派車申請單》到行政部所屬車輛管理部門申請派車;

  2.3行政部所屬的車輛管理部門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派車。如需派車,在《派車申請單》上簽名并確定車輛。

  3.0用車注意事項

  3.1 用車人在得到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的派車認可后,將《派車申請單》交值班保安做記錄后按所派車輛出車,《派車申請單》由保安保存。沒有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的派車認可,保安有權拒絕車輛放行;特殊情況必須經副總以上領導同意方可無《派車申請單》出車,但必須在車輛返回當日補單;

  3.2 保安每周一9:00前將上周的《派車申請單》交到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3.3 車輛返回公司后車輛使用人與保安確認返回公司時間,行駛里程數并記錄于《派車申請單》上,并對車容車貌進行檢查;

  3.4 出車后,中途調用,經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及時填好備用《派車申請單》,完成任務后,及時讓有關領導補簽,并交回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存檔。

  4.0車輛調度管理

  4.1 車輛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統(tǒng)一調度。車輛鑰匙交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專人保管,備用鑰匙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保管(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其余任何部門或個人均不得擅自配制車輛備用鑰匙。否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4.2 用車部門用車時必須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特殊情況除外),并先填寫《派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后,方可到行政部申請辦理,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按先后緩急調度車輛;

  4.3 公司所屬車輛非經總經理特別批示不能外借;

  4.4 公司所屬車輛除總經理或董事會成員外,必須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統(tǒng)一調度,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均無權調遣車輛;

  4.5市場部人員在處理客戶投訴需要實地查勘時可以申請派車,其他情況原則上不予受理派車申請。

  5.0 出車管理

  5.1出車前必須檢查油料是否充足;出車時必須攜帶以下證件:駕駛證、行駛證、保險證、附加費繳納證;

  5.2 轎車乘員不得超過4人,否則車輛駕駛人員有權拒載。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元,被交通部門查處的,因此造成損失由車輛駕駛人員承擔;

  5.3 駕駛員必須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能超速行駛、闖紅燈或違反其他交通規(guī)則;

  5.4車輛必須停靠在安全位置,嚴禁將車輛?吭谄У囟位蚪^(qū)域;并確認門窗已經關好、防盜設施啟動后方可離開;

  5.5 預計車輛將延期返回,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提前知會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

  5.6 若非油料不足,不得在非公司指定加油點加油;在非指定地點維修,必須事前報備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5.7 嚴禁將車輛交給非本公司人員、無駕照人員或非公司指定駕車人員駕駛,不得使用公司車輛教他人開車,一經發(fā)現(xiàn)處200元/人/次的罰款;

  5.8 非經批準,嚴禁用公車以訪客、業(yè)務、送樣及處理客戶投訴問題等名義探親訪友或辦理私人事務,一經發(fā)現(xiàn)處200元/人/次的罰款;

  5.9 車輛返回,車鎖匙必須交放給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下班時間車輛返回公司時車鎖匙交由值班保安暫管,不得攜鎖匙外出;

  5.10 車輛返回后,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及時填寫《費用報銷單》;

  5.11 小批量送貨或小批量原材料采購及文件、送樣等可以采取托運方式,一般不派車。

  6.0 安全行車規(guī)定

  6.1 為了行車安全,車輛駕駛人員對如下規(guī)定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

  6.2 行車中不準吸煙、飲食、不得與隨車人員談話或吵罵;

  6.3 隨車人員未上落安穩(wěn)時,不準起步;

  6.4 禁止在公共大巴站上落;

  6.5 禁止車輛駕駛人員帶病或疲勞行車;

  6.6 駕駛車輛通過交叉路口或拐彎處要減速,在市區(qū)行駛時不準鳴響喇叭;

  6.7 斜坡處停車時要拉好手剎,踩下駐車制動器(手波車掛低速檔或倒車檔),同時墊上三角木或其它有效物件;

  6.8 雨天行車路滑和視線不好,要嚴格遵守安全行車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

  6.9 遇障礙物應提前作好減速準備,嚴禁到臨危時才采用方向代剎車避讓;

  6.10 行車時嚴禁不踩離合器變換擋位(自動檔除外);

  6.11 嚴禁熄火滑行或利用慣性掛檔;

  6.12 出車前、行使中、收車后要注意檢查車輛,發(fā)現(xiàn)車輛機件(如制動、轉向、喇叭、燈光、雨刮器等)對安全行車有影響時,要及時報告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6.13 未關好車門不準開車。車輛引擎蓋上不準堆放雜物。不準邊駕駛邊打手機或做其它瑣事;

  6.14 嚴禁在車上存放散裝燃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6.15 不準在道路上加、放汽油或燃油;

  6.16 不準瞞報交通事故或偽造事故現(xiàn)場;

  6.17 駕車時不準故意擠迫他人車輛或超車后故意急停;

  6.18 駕車時要注意掌握車輛、行人出行狀態(tài),發(fā)生交通事故或遇交通事故發(fā)生時應積極配合或協(xié)助有關人員處理;

  6.19 不準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

  6.20 收車后,應將車輛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堅持上鎖;

  6.21 堅持安全學習活動,吸取“一安、二嚴、三勤、四慢、五掌握”的先進經驗。

  7.0 車輛安全操作規(guī)程

  7.1 冷車發(fā)動:

  應作好預熱升溫,車輛起步時的發(fā)動機水溫必須在50℃以上,運行中發(fā)動機溫度應保持在80~90℃。

  7.2 車輛起步時應注意觀察:

  (1) 車輛四周和車下有無障礙物;

  (2) 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3) 周圍的車輛和行人動態(tài)。

  7.3 冷車起步:

  車輛起步時,應以低擋操作,循序換擋。不宜高速檔位低速行駛,或低速檔位高速行駛;運行中應注意行車安全,根據運行條件,合理控制車速,盡量以經濟車速行駛。

  7.4 車輛行進中換檔:

  車輛行進中應及時換檔,對長坡、陡坡應提前換檔,不得拖檔、硬沖;下坡時不準脫檔滑行;下長坡使用制動時間過長,應停車休息檢查,防止制動鼓、蹄片過熱,制動失靈。

  7.5 行車中應注意觀察:

  行車中應注意觀察掌握行人、車輛動態(tài)及道路、地形、氣候、風向等情況,在情況不明,視線不良以及通過交叉路口、乍路、乍橋、急彎、鐵路道口、隧道、胡同、陡坡或繁華市區(qū)時,應減速慢行或停車查明情況后再通行。會車時應預先選擇寬闊路面,減速靠右交會,做到安全禮讓行車。超車前方必須是寬闊無來車、人的路段,提前開啟左轉彎燈并鳴號示意,待前車開啟右轉彎燈并靠右讓車后方可超車,在駕往分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時,應合理選擇時機,借道超車。

  7.6 車輛在特殊路況及氣候條件下行駛:

  各種安全附屬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行駛在夜間、風、雨、霧和塌方、飛石、水毀等惡劣道路時,凡裝備不全或視線不良、情況不明的情況下,均不得冒險強行通過。

  8.0車輛停放的規(guī)定

  8.1 公司的車輛在非工作期間,必須在指定的區(qū)域內車頭朝外停放。在其他地點臨時停車時,須停靠道路右側,不得在街道、公路兩側30m內相對停放,以免妨礙交通;

  8.2 車輛發(fā)生故障停在道路中央時,應設法推移至道路右側,夜間還須開危險報警燈或在車身后擺放反光設備警告標志;

  8.3 在坡路上應避免停車,如因故必須停車時,要先選擇路面較寬,使來往車輛可以及早發(fā)現(xiàn)的地點暫停。拉緊手制動,將前輪朝向安全方向。上坡掛一檔,下坡掛倒檔(自動波除外),并用三角木或石塊塞住車輪,以免車輛滑動;

  8.4交叉路口、彎道、橋梁、涵洞、乍路、陡坡、隧道、消防龍頭、鐵路與公路交叉點和危險地段20m以內,一律不準停車;

  8.5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消防機關門口30m以內不準停放其他車輛;

  8.6設有“禁止停車”標志的地段不準停車;

  8.7車輛夜間不準在道路上停放,需臨時停放時必須開示寬燈、尾燈、停車時駕駛員不準在車上睡覺,以免發(fā)生意外;

  8.8因公出車需臨時停車時,駕駛員原則上不得離開車輛,如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同時將車內物品或資料置放于后行李箱中。

  9.0車輛的日常檢查、保養(yǎng)規(guī)定

  為了維持良好的車輛性能,在早上或冬天汽車行動前須啟動發(fā)動機兩分鐘后才行動,確保行車安全,車輛駕駛人員應認真作好日常檢查、保養(yǎng)工作。

  9.1啟動發(fā)動機前應做的檢查工作有:

  A. 檢查散熱器(水箱)中的水量;

  B. 檢查曲軸箱內機油平面;

  C. 檢查燃油箱內貯油量;

  D. 檢查電器設備各部位導線連接情況,檢查蓄電池,必要時添加蒸餾水或電解液。

  9.2出車前檢查:

  A. 檢查行車執(zhí)照,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制動轉向、喇叭、燈光、雨刮器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tài);

  B. 聽察發(fā)動機音響,檢視各儀表工作情況,及燃料系、潤滑系、制動系、冷卻系有無漏油、漏水情況;

  C. 檢查汽車車身外部的整潔情況及牌照、燈光、喇叭、后視鏡(倒車鏡)、雨刮器等配備情況;

  D. 檢查轉向機構拉桿和接頭的連接情況;

  E. 檢查輪胎氣壓,并清除胎紋雜物。檢查輪轂軸承,大王針是否松動;

  F. 檢查方向機的自由轉向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

  G. 檢查避震器、彈簧鋼叉是否緊固有效;

  H. 發(fā)動后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I. 檢查是否漏油、漏氣;

  J. 檢查空調機、水泵的.連接皮帶是否松動;

  K.檢查隨車附件是否齊全。

  9.3行車途中:

  A. 注意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B. 注意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xiàn)象;

  C. 方向機的工作狀況,各連接機件是否牢靠;

  D. 發(fā)動機和底盤有無異常響聲和異常氣味;

  E. 檢查制動裝置的作用是否完好;

  F. 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鼓有無過熱現(xiàn)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

  以上六點如發(fā)現(xiàn)問題,能修復的當場修復,如不能修復的,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下,可繼續(xù)行駛,但在收車后必須到公司指定修理廠妥善處理。不能行駛的,要及時通知行政部協(xié)助處理。

  9.4 收車后

  A. 清潔汽車內、外部及底盤污垢;

  B. 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油;

  C. 察聽發(fā)動機有無異響或異常;

  D. 檢視燈光、信號、雨刮器等技術狀況;

  E. 檢查制動系和輪胎氣壓;

  F. 認真填寫行車記錄。

  10.0車輛檢查、保養(yǎng)、維修與審驗

  10.1 每日用車前由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機油、水箱、剎車、后視鏡、輪胎氣壓、擋風玻璃、油箱等;

  10.2 車輛外觀與內飾必須隨時保持清潔,一般將車輛清潔工作安排在用車完畢回公司后進行;

  10.3 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不受損壞負有完全責任,在公司內對他人故意損壞車輛設施,必須提報行政部進行責任追究。行車在外時車輛使用人須妥善保管車輛,因自己操作不當而造成的車輛設施損壞,車輛駕駛人員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10.4車輛駕駛人員在行車過程中如發(fā)生車輛故障或發(fā)現(xiàn)有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時,必須及時上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同時須填寫《車輛維修呈報表》,并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具體安排車輛的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事宜;

  10.5 隨時注意每部車輛行車公里數,于固定里程作好車輛例行保養(yǎng),并保持記錄完整性。

  11.0未經審批同意用車,所發(fā)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使用者應負全部經濟損失;高速駕駛或違章駕駛或在高速公路上因違章而造成的傷亡,本公司不負一切責任。

  12.0公司執(zhí)行每月例行保養(yǎng)制度和每半年的二級維護制度。行政部須在規(guī)定日期將車輛送往指定車檢所接受檢驗(季檢或年檢)。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對于車輛逾期未接受年檢所受處分承擔責任。

  13.0所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以及其他行車必備資料,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因車輛駕駛人員疏忽造成損失由個人承擔。其他車輛資料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妥善保管。

  14.0為了使公司車輛能高效使用,節(jié)約能源,確保公司行政用車的正常運行,公司原則上不主張公車私用,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因私需動用公司車輛時須經總經理同意并告知行政部后方可借用,所用油料及其他費用由用車人自己承擔。

  15.0交通事故處理規(guī)定

  15.1 交通事故發(fā)生以后,首先救助傷員,使傷員得到及時救護,并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15.2 注意記錄對方車輛車牌和駕駛證號,記錄對方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和住址;

  15.3 記住對方車輛損壞部位和受損程度;

  15.4 盡可能保護好現(xiàn)場,并記錄事故現(xiàn)場目擊者的姓名、聯(lián)系電話和住址;

  15.5 對模棱兩可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能回答交通部門的詢問;

  15.6 除完全可以認定是己方責任以外,不能隨意將責任攬于自身;

  15.7 事故處理,交通部門有事故鑒定的,結合雙方當事人責任大小與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大小進行處理。駕駛員個人承擔部分=公司損失*我方責任大小*系數。公司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公司賠付對方費用、車輛維修費用、事故處理費用減去保險公司支付部分)和間接經濟損失(因車輛不能正常使用給公司帶來的損失,按照每天200元計算);

  系數設定:以1000元為基準設定系數為0.3,每增加1000元損失系數降低0.01。

  15.8 事故處理,保險公司不經過事故鑒定,直接全額賠付公司所有損失的,對駕駛員處理由公司領導在對事故進行調查以后討論決定。

  16.0 違規(guī)處理

  16.1 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guī)則之一切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16.2 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將車交由無總經理批準的人員私用,每次罰款200元;

  16.3車輛駕駛人員將車隨意交由他人駕駛而發(fā)生的一切違規(guī)、車損等罰款與賠償由當時車輛使用人負責。

  17.0其他:

  17.1保安人員不按規(guī)定核簽《派車申請單》,每次罰款10元;

  17.2保安人員每周一不按時上交《派車申請單》,每次罰款10元。

  18.0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后即生效,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部分條款修改時亦同。

  人力資源部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車輛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xx石油hb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公務車輛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現(xiàn)有車輛資源,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jié)省車輛費用開支,確保行車安全和工作正常運轉,參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guī)定,結合hb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務車輛是指公司配備的用于履行工作職責的交通車輛,主要包括小轎車、越野車和商務車。

  第三條 駕駛員與車輛相對固定,實行責任制。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全體駕駛員和所有公務車輛統(tǒng)一管理;綜合辦公室要指定專人(車輛管理員)負責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及車輛調度、維護、交通事故處理和保險業(yè)務的辦理等工作。

  第四條 公司公務車輛采用'一統(tǒng)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定點保險。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綜合辦公室是公務車輛的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度、維修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駕駛員管理;負責車輛費用預算的申報;負責對駕駛員違規(guī)違章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車輛安全事故組織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六條 財務部是車輛費用的管理部門;車輛費用必須納入全面預算管理,實行總額控制。

  第三章 駕駛員的管理

  第七條 駕駛員出車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所填路線行車,駕駛員有權拒絕乘車人員隨意變更路線的行為,車輛管理員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統(tǒng)的對車輛進行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對駕駛員進行教育。

  第八條 嚴格按規(guī)定人數乘車,不得超員,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隨意捎載無關人員;出車任務結束后,應及時將車輛駛入制定場所。

  第九條 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隨意駕車外出,不得將車輛交由其他人駕駛。駕駛員私自外出或私自將車交由他人駕駛,出現(xiàn)事故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承擔。

  第十條 駕駛員不得利用公務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若從事非法活動,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 駕駛員對自己相對固定的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十二條 對于外聘駕駛員試行擔保人制度。外聘駕駛員如有違反操作規(guī)程,不聽從指揮、調配,弄虛作假、損害公司利益等行為,一經查處證實,即予以解聘。

  第四章 公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公務車輛用于保障公司公務活動的正常運轉。車輛調配調度遵循先急后緩、同方向拼車、合理安排、優(yōu)先保障領導公務的原則。

  第十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公務車輛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guī)定,公司領導不帶車輛出差時,其車輛由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調度使用。公司領導帶車出差時,駕駛員需到綜合辦公室辦理因公出差審批手續(xù)。

  第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統(tǒng)一組織的公務活動、重要會議和重要接待用車由綜合辦公室對車輛進行統(tǒng)籌安排,統(tǒng)一調度。

  第十七條 根據車型的技術參數比對,由綜合辦公室制定油耗標準、輪胎更換標準。

  第十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車輛在交接時,交接人員必須將車輛證件、配件、工具、備胎、違章記錄等列出書面清單,雙方簽名,交由綜合辦公室抄錄里程計數后方可進行交接。

  第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公務用車登記統(tǒng)計工作,建立單車檔案,建立車輛運行費用統(tǒng)計臺帳,臺帳中必須統(tǒng)計當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標準、修理費、過橋費、洗停車費等內容。

  第二十條 節(jié)假日、雙休日綜合辦公室要對公務車輛進行封存,綜合辦公室要建立車輛封存登記臺賬,封存車輛由車輛管理員在節(jié)假日、雙休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班時間進行,,封存后車輛鑰匙交由值班司機統(tǒng)一保管。

  第五章 公務車輛調度及派車程序

  第二十一條 車輛調度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負責統(tǒng)一調配。

  第二十二條 各部門用車需填寫派車單。市內公務用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市外公務用車由各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簽字后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則上不派車,特殊情況下要帶車時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

  第二十三條 為保障雙休日、節(jié)假日和夜間公務用車,辦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駕駛員值班;各部門若在此期間用車,應提前同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預約。

  第二十四條 各部室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安排申請公務用車,應盡量避免申請二車次(含二車次)以上用車。

  第二十五條 車輛調度原則

  (一)申請原則。公司公務用車實行填單申請或電話申請,填單即填寫《派車單》,經審批后,方可派車;公司領導用車,由出車司機負責填寫;如遇特殊情況,當時不能填寫《派車單》時,事后必需補填;電話申請即通過電話向車輛管理員或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用車申請。

  (二)統(tǒng)籌原則。公司機關車輛統(tǒng)一由車輛管理員負責調度。

  (三)公平原則。車輛管理人員按《派車單》審批的時間,先到先派,后到后派。

  (四)及時原則。車輛管理員接到審批后的《派車單》,應在15分鐘內安排好出行車輛,并通知司機與用車人員聯(lián)系。

  (五)優(yōu)先原則。車輛調度緊張時,優(yōu)先安排重要或緊急事務的職工用車。

  (六)效率原則。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不同部門用車,合并派一輛車

  第二十六條 車輛使用審批程序

  (一)出差用車

  1.省內出差。出差人員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2.省外出差。出差人員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3.機場接送用車。用車部門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二)市內公務用車

  1.市內用車:用車人員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不在時應聯(lián)系綜合辦公室負責人)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派車。

  2.職工加班用車:加班職工應在下午6點前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派車。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申請公務用車,盡量避免同時申請二車次或二車次以上用車。

  第二十八條 車輛調度緊張時,車輛管理部門應積極協(xié)調解決用車,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第二十九條 市外用車應提前一天申請,辦理審批手續(xù);市內用車應提前20分鐘提出電話申請,未按要求辦理

  用車審批手續(xù)的,車輛管理員不予派車。

  第三十條 駕駛員憑《派車單》報銷差旅費;公司領導用車,司機報銷差旅費時應由用車領導簽字確認。

  第六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所有車輛全部使用加油卡,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定卡、定車號加油;綜合辦公室要根據車輛狀況核定公里油耗標準,實行單車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對公務用車油耗情況進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據,由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審核無誤后報銷。

  第三十二條 車輛過橋費按派車正常行駛路線司機據實報銷。

  第三十三條 正常出勤車輛每月每車停車費、洗車費、安全公里補助費標準由綜合辦公室參照上級單位管理標準,按照具體情況制定。在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不予報銷。小車洗、停費標準不超過320元/月x輛。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員(除為公司領導定向服務的駕駛員)原則上不得發(fā)生住宿費,住宿費由車輛使用人員統(tǒng)一結算,確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發(fā)生的住宿費必須由車輛管理員確認,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銷;公司領導因公外出發(fā)生的住宿由駕駛員統(tǒng)一結算,報銷時先由使用車輛的公司領導確認簽字,再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按報賬程序報銷。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的補助

  (一)駕駛員差旅費補助按上級單位及hb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 駕駛員出車按0.15元/公里提取補助費,每季度考核兌現(xiàn)一次。

  第三十六條 公務車輛的實際報銷里程數原則上以車輛里程表的里程數確定,超出油耗標準的'不予報銷燃油費和公里補助。

  第三十七條 所有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因違章等原因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第七章 公務車輛保養(yǎng)和維修

  第三十八條 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實行定點保養(yǎng)維修。

  第三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應加強對車輛平時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小修、清潔一般由駕駛員自己動手,須進修理廠維修的車輛,駕駛員必須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嚴把修理質量關。

  第四十條 車輛需要維修時,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員應在指定維修點先進行車輛維修鑒定,確定概算費用后,按下列程序辦理手續(xù),再進行車輛的維修。

  第四十一條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的申報審批程序

  維修點出具相關費用憑證并公章--駕駛員書寫《公務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車輛管理員審核--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公司領導審核--修理廠維修(保養(yǎng))。

  第四十二條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的內容及標準。

  (一)公司機關車輛維修保養(yǎng)執(zhí)行統(tǒng)一標準。(附件一)

  (二)新車首次保養(yǎng)必須到新車制造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保養(yǎng)。

  (三)駕駛員必須按要求及時對車輛例行保養(yǎng),做到不超保、不脫保。因保養(yǎng)不及時引起機械損壞或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維修費用。

  (四)車輛需進4s店或汽車廠維修時,駕駛員必須及時向車輛管理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具體情況。

  (五)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現(xiàn)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的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并經車輛管理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請示處理方案。

  (六)維修更換部件時,須由車輛管理員進行驗審。

  (七)車輛維修(保養(yǎng))嚴格按審批的項目進行,修理廠、駕駛員不得擅自增加維修(保養(yǎng))項目;確需增加維修(保養(yǎng))項目時,電話請示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維修,否則超項目的費用由駕駛員自己承擔。

  在實際維修(保養(yǎng))過程中發(fā)現(xiàn)超出所列范圍的事項時,駕駛員應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經車輛管理員直接向公司領導確認后,方可維修;維修完畢后,應及時補辦新增維修項目手續(xù)。否則,對超出《公務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范圍的維修事項費用不予報銷。任何形式的維修、保養(yǎng)、裝飾等一次性總費用達到4000元的,必須由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 車輛維修費用由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結算!盾囕v派修單》一式三份,由修理廠、車輛管理員和駕駛員分別留存。結算修理費時,由車輛管理員審核無誤后進行結算。

  第八章 公務車輛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條 駕駛員安全管理

  (一)駕駛員每月必須參加1-2次安全教育培訓學習。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停、先讓),嚴禁遮牌套牌,魯莽駕駛,違章行車。

  (二)駕駛員必須做到'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機構及各部件連接緊固情況)、'四清'(即保持空氣、機油、燃油濾清器、蓄電池的清潔)、'四防'(即防止漏油、漏水、漏氣、漏電)。

  (三)駕駛員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狀態(tài),檢查剎車及轉向系統(tǒng),檢查車輛的油(汽油和機油)、氣(輪胎氣)、水是否充足,滅火器是否完好,不開帶病車,確保車況及設施完好。

  (四)駕駛員在行車時要系好安全帶,時刻關注路面情況,安全駕駛。開車時嚴禁接打電話,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其它有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五)駕駛員在長途出車前要確保充足睡眠,嚴禁出車前酗酒賭博等行為。長途連續(xù)駕駛超過2個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嚴禁疲勞駕駛。

  (六)駕駛員在出車返回后要按指定的地點停放好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保養(yǎng)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的安全技術性能,要將鑰匙交給值班人員管理,并做好交接記錄。

  (七)駕駛員在車輛外出停放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管理規(guī)范、設備齊全的停車場,要做好車輛防盜搶工作,駕駛員遠離車輛時,必須使用安全鎖及報警器,如車內有貴重物品,司乘人員要隨身攜帶,防止丟失。

  (八)遇到雨雪霧、道路結冰等特殊天氣時,小車班應盡量避免安排出車,確因需要出車時,要有應急預案,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裝防滑鏈、開啟防霧燈等等,有效降低安全風險,遇特殊天氣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

  (九)嚴禁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一般不超100公里/小時(若限速速度小于100公里/小時,按限速要求行駛),市區(qū)公路不得超過該區(qū)段限速速度,做到不闖紅燈、不疲勞駕駛、不超速、不超載、不占用應急車道、不強超強會、不違章變道、不違規(guī)使用燈光、不亂停放車輛。發(fā)現(xiàn)一次,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fā)工資,只發(fā)生活費)。因酒后駕駛車輛造成事故者,責任全部自負,追究相關責任并解除勞動合同。嚴禁超速行駛,發(fā)現(xiàn)一次,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fā)工資,只發(fā)生活費)。

  (十)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車輛保險等證件,遇到交警檢查時應主動配合,嚴禁逃避各類檢查。駕駛員不得隨意將自己駕駛的車輛交予其他人

  員駕駛,一經發(fā)現(xiàn),將嚴肅處理。

  (十一)駕駛員24小時手機開機,不得隨意關機。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者,發(fā)現(xiàn)一次批評教育,兩次及兩次以上停車學習。

  (十二)駕駛員丟失車輛,保險公司賠付后損失差額由駕駛員承擔,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交財務,并按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四十五條 乘車人員安全管理

  (一)乘車人員要尊重駕駛員,聽從駕駛員的提醒,上車后,必須系好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二)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嚴禁將頭、手和身體其它部位伸出車窗外。

  (三)乘車人員要文明乘車,不準在車上吸煙、大聲喧嘩,嚴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

  (四)乘車人員在行車過程中,不得與駕駛員閑談,不得有任何妨礙駕駛員操作的行為。

  (五)乘車人員不準給駕駛員提出違章、超速等無理要求,對于乘車人員的違規(guī)要求,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四十六條 車輛安全管理

  (一)要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培訓,強化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使駕駛員熟知交通法規(guī),遵章守紀、安全駕駛,并建立培訓記錄和臺賬。

  (二)聘用駕駛員時,要求駕齡必須達到3年以上,身體健康,駕駛技術熟練,否則不予聘用;對一個計分周期內累計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能聘用,已聘用的必需解聘。聘用的駕駛員必需有擔保人,擔保人要簽訂擔保書,駕駛員要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三)要嚴格駕駛員值班制度,加強值班人員管理,嚴禁值班人員擅離職守。

  (四)加強車輛安全管理,車輛要安裝gps定位系統(tǒng),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臺賬,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車輛安全性能檢查,使車輛處于良好狀態(tài);注意車輛衛(wèi)生,保持車輛內外干凈整潔。

  (五)公司人員到延安、榆林等地出差,盡量選乘火車,動車,飛機等公用交通工具,特殊情況確需派車的,按規(guī)定進行審批。

  (六)原則上不安排職工因私用車,特殊情況確需派車時,按規(guī)定進行審批。

  (七)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嚴禁將車輛交予專職司機以外的人員駕駛,嚴禁使用公務車輛學駕,禁止公車私用。

  (八)下班后、雙休日以及節(jié)假日非業(yè)務用車一律統(tǒng)一停放,鑰匙上交,車輛封存。

  (九)綜合辦公室應隨時掌握駕駛員思想、身體、家庭等情況,預防駕駛員帶不良情緒開車。

  第四十七條 職能部門安全管理

  (一)綜合辦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車輛安全出行、駕駛員安全駕駛、車輛管理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于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二)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車輛的調度工作,并按規(guī)定辦理出車手續(xù)。

  (三)公司依據以上要求,要定期對駕駛員的出車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于考評結果極差的駕駛人員要及時辭退。

  (四)安全管理部門要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安全考核范圍,定期掌握車輛違章駕駛等情況,實行獎優(yōu)罰劣,駕駛員的年度安全獎要與安全行車記錄掛鉤,并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兌現(xiàn)。

  第四十八條 車輛管理員要隨時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和安全教育,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十九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嚴禁駕駛員或相關者隨意處理,否則事故賠償及善后處理由其本人負責。

  第五十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駕駛員、乘車人員必須保護事故現(xiàn)場,及時向交警、車輛管理員和公司有關領導報告,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十一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污損車輛的物品乘車。

  第五十二條 駕駛員因人為原因造成機械過度磨損或其它損失,根據損失程度給予相應處罰,并停職學習。造成機械重大損失的,除承擔相應費用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三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按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對造成人員重大傷亡事故的人身賠償處理由產品經銷公司研究決定。

  第五十五條 對駕駛員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發(fā)現(xiàn),所有費用全部自理,并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九章 獎罰

  第五十六條 駕駛員私自出車,發(fā)現(xiàn)一次扣發(fā)本人薪酬500元。

  第五十七條 對實現(xiàn)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的駕駛員年終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00元。無責任事故,是指未發(fā)生交通事故或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無責任。

  第五十八條 車輛調度處罰

  (一)公司機關各級領導或職工不得私自安排駕駛員出車,未經車輛管理員或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同意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否則,對駕駛員按違紀處理。

  (二)司機應堅守崗位,不得離崗脫崗,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單次扣除績效工資100元。

  第五十九條 全年行車費用節(jié)余,按比例提獎。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未盡事宜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一:公務車輛維修(保養(yǎng))標準

  附件二:車輛派修單

車輛管理制度7

  一、車輛保護:把鋼包座架下兩邊鐵板用澆注料打上5—10公分澆筑層防護鐵板;底部用耐火磚鋪平,上面用高鋁水泥灌漿,打上一層澆注料。

  二、油箱與電瓶箱用石棉布包裹,上面蓋上一塊鐵板。

  三、應急措施:把托排前、后用20mm鐵板焊接,周圍加高200mm,里面放入防火沙。

  四、備用碳棒堵口。碳棒扯成一個錐形,一個橢圓形,手柄用鐵管制作成進、出兩用(注:細管套入粗管中),長度4米。每輛車備用泡泥一桶。

  五、鋼包日常檢查:日常檢查由當班司機和鑄鐵機值班班長負責。鐵水包使用壽命,可根據使用程度或爐次更換新鐵水包,并做好記錄。

  六、輪胎日常檢查:由當班司機負責,并做好記錄。由車輛管理人員根據輪胎使用程度,提交車間辦公室,經現(xiàn)場查看,確認后更換輪胎。

車輛管理制度8

  一、用車派車

  1、局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2、嚴格機關用車,節(jié)約用油。為節(jié)約行政經費和認真執(zhí)行汽油定量供應,保證機關應急任務的需要,對日常用車必須從嚴控制。 駕駛員認真做好《行車記錄》,登記好每天的行車路線、里程和加油量。

  3、車輛使用應做到先公后私,先急后緩,按需配用,合理調度,要確保工作用車(優(yōu)先保證局領導公務用車)。

  4、派車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若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家主持工作的'副局長可以派車,長時間用車(超過1天以上)或長途用車(出菏澤市)需經局長批準。未經派車,司機自行外出者,一次批評教育,兩次寫出檢查,罰款100元,三次調離工作崗位。

  5、各科室用車須提前告知分管領導,在市內用車一般應提前半天或一天申請;市外用車一般應提前一至兩天申請;申請用車時,要說明用途、目的、時間等,分管領導根椐用車情況向局長匯報,經批準后由辦公室給予安排用車。

  6、 外單位或私人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時,必須經局長批準同意后方可出車,嚴禁車輛私自外借;未經批準,車輛不得在外過夜;嚴格執(zhí)行車輛停放制度,晚上車輛必須停放在車庫內。如違反規(guī)定,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負,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二、乘車行車

  1、用車科室要嚴格按事先確定的用途和到達地點,途中不得隨意變更。

  2、未經批準,無關人員不得搭乘車輛。嚴格按現(xiàn)定人數乘車,不得超員。

  3、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污損車輛的物品乘車。

  4、司機執(zhí)行出車任務,要提前檢查準備好車輛,做到不誤點、不誤事。

  5、司機在行車中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做到文明駕車,安全行車,不超速行車,不酒后駕車。

  三、車輛加油、保養(yǎng)與維修

  1、車輛加油實行油票定量供給,由辦公室和財務人員統(tǒng)一結帳,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

  2、司機要經常做好車輛的車質保養(yǎng)和車容車貌的衛(wèi)生保養(yǎng),使車輛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3、每次執(zhí)行出車任務前,要仔細檢查車況,尤其對重點部位(剎車、油量、傳動、燈光、轉向、輪胎氣量等)更要重點檢查,不帶故障行車。

  4、要堅持節(jié)約精神,在保證安全行車的情況下,能自行動手排除的故障不進修理廠,能修理好的部件不購置新件,盡量節(jié)約修車費用。

  5、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提前告知辦公室并向局長請示,待批準后由辦公室和司機一起到指定地點進行維修。

  6、對司機實行安全獎,一年內不出任何事故,發(fā)給司機安全獎200元。

車輛管理制度9

  為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利益,規(guī)范人員、車輛、公司貨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人員管理

  1.本公司員工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并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新廠與老廠在不同區(qū)域上班的員工,須按規(guī)定在本區(qū)域打卡,不得異地打卡,保安要加強監(jiān)督。

  2.未到下班時間,員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憑《出門證》放行。

  3.上班期間需要外出辦事的,須持有車間主任或生產制造部開的《出門證》,保安憑《出門證》放行,并記錄出門和返回的時間。

  4.外來人員無故不得進入公司(廠)。如因工作、業(yè)務等需要的來訪者,須填寫《來客登記簿》并填寫《來客接待申請單》,申請單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當來訪者離開時,由接待人簽注姓名,回單交回門衛(wèi)處。

  5.對攜帶物品進出的人員,保安要例行檢查,員工應積極配合。

  6.嚴禁公司員工帶未成年人子女進入生產區(qū)域。

  7.公司行政、辦公人員進出生產廠區(qū)的不用出門證,但保安要做進出記錄登記,有攜帶物品進出的,憑《出門證》或《出庫單》第二條:車輛出入管理

  8.各類機動車輛進入公司(廠)區(qū)內,應注意安全第一,車速應控制在10公里/小時內。如因超速而發(fā)生意外的,由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公司各種車輛包括私車在新廠或老廠之間往來辦事的,憑內部通行證進出,但要按規(guī)定區(qū)域位置停放。出廠時,如保安有要求,應主動配合檢查。

  10.外來車輛須按規(guī)定填寫《車輛進出登記表》,離開時加注離廠時間。

  11.外來車輛空車離廠時,保安必須檢查。

  12.公司員工的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等,統(tǒng)一停放停車棚內,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區(qū)。

  13.各種車輛裝貨出廠的,保安門衛(wèi)憑倉庫的《出庫單》或制造中心開出的《出門證》,才準許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貨車出門的,保安要登記車輛出廠時的公里數,去向目的.地,車輛返廠時記錄總里程,(一車一本登記簿記錄)每月匯總。

  15.政府機關、財稅、銀行、工商等相關部門車輛進出公司,無須填寫《登記簿》。在進入公司的同時,保安應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條:物品出入管理

  16.外來物品進入公司(廠),客戶攜帶工具或物品進入公司(廠)的,由客戶在《登記簿》上注明所帶物品,當客戶離開時,保安門衛(wèi)要核對后才放行。

  17.需外出維修的公司物品、設備,由設備動力科填寫維修聯(lián)系單,并經生產制造中心副總鑒字,門衛(wèi)憑單子放行。

  18.委托外加工、委托外檢測的成品,半成品,各車間需外發(fā)的原材料,門衛(wèi)憑《出門證》放行。

  19.設備外借,《出門證》須經生產副總簽字審批確認,門衛(wèi)要作詳細登記后才許放行。

  20.產成品出廠:門衛(wèi)憑倉庫的《出庫單》,經核對無誤后放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與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執(zhí)行。

車輛管理制度10

  一、用車要有計劃性、科學性,杜絕浪費,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作用。

  二、堅持用車審批制度。需要用車者,要至少提前半天將用車計劃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車輛。如遇緊急情況,可及時與辦公室聯(lián)系、調度車輛。

  三、優(yōu)先保障各局長公務用車,如有兩人以上需到市教育局開會、報材料等,在車輛可調度情況下由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車輛,出發(fā)歸來后要到辦公室注銷用車。城區(qū)內原則上不派車。

  四、非工作用車、外單位用車或個人用車須經局長批準。

  五、駕駛員要按照規(guī)定時間值班,保障局機關事務性工作正常開展。駕駛員出車要做到安全正點,工作時間一律不準飲酒。因工作失誤造成人員傷亡或車輛損壞,扣發(fā)全年安全獎,臨時工辭退,正式工停開一年。

  六、駕駛員要自覺加強車輛維修與維護,保持車內外清潔衛(wèi)生,做到排除小故障不進維修廠,大故障根據不同車輛型號,報經局長審批后,由辦公室和駕駛員統(tǒng)籌安排維修。

  七、下午下班后出發(fā)歸來,車輛要入庫存放,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八、嚴禁駕駛員私自駕車外出,如擅自出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當事人負責,臨時工辭退,正式工調離。

  九、堅持用油登記制度。車輛加油由駕駛員和辦公室人員相互簽字、登記,辦公室每月統(tǒng)計各車輛行駛里程數、用油數、車輛維修及車輛過橋等費用,向局長辦公會匯報并張榜公布。

車輛管理制度11

  1、小區(qū)停車場實行日夜24小時值班制度,由小區(qū)秩序維護員負責管理,車輛可以隨時進出、停放。

  2、本小區(qū)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進出小區(qū)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進入停車場。

  3、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取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4、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guī)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整好防盜系統(tǒng)至警備狀態(tài),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查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應通知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亂停放車輛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停車場車位分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車主按類使用車位。

  5、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牌,管理員核對牌號相符,收回停車牌、收取停車費后方可駛離。

  6、管理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應給予滿足。管理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xù),核實停車場車輛內登記記錄相符,并列簽字交接。

  7、停車場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車輛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障運輸安全,發(fā)揮車輛效能,促進節(jié)能減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jié)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所稱道路運輸車輛包括道路旅客運輸車輛(以下簡稱客車)、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車輛(以下簡稱貨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下簡稱危貨運輸車)。

  本規(guī)定所稱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是指對道路運輸車輛在保證符合規(guī)定的技術條件和按要求進行維護、修理、綜合性能檢測方面所做的技術性管理。

  第三條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應當堅持分類管理、預防為主、安全高效、節(jié)能環(huán)保的原則。

  第四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是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對道路運輸車輛實行擇優(yōu)選配、正確使用、周期維護、視情修理、定期檢測和適時更新,保證投入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符合技術要求。

  第五條鼓勵道路運輸經營者使用安全、節(jié)能、環(huán)保型車輛,促進標準化車型推廣運用,加強科技應用,不斷提高車輛的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

  第六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監(jiān)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監(jiān)督。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實施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監(jiān)督工作。

  第二章車輛基本技術條件

  第七條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ㄒ)車輛的外廓尺寸、軸荷和最大允許總質量應當符合《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ǘ)車輛的技術性能應當符合《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 18565)的要求;

 。ㄈ)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應當符合《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 711)、《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ㄋ模┸囕v技術等級應當達到二級以上。危貨運輸車、國際道路運輸車輛、從事高速公路客運以及營運線路長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車,技術等級應當達到一級。技術等級評定方法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的要求;

 。ㄎ澹⿵氖赂咚俟房瓦\、包車客運、國際道路旅客運輸,以及營運線路長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車的類型等級應當達到中級以上。其類型劃分和等級評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的要求;

 。)危貨運輸車應當符合《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guī)則》(JT 617)的要求。

  第八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管理,對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車輛不得配發(fā)道路運輸證。

  在對掛車配發(fā)道路運輸證和年度審驗時,應當查驗掛車是否具有有效行駛證件。

  第九條禁止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拼裝、檢測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第三章技術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范,認真履行車輛技術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車輛技術管理。

  第十一條鼓勵道路運輸經營者設置相應的部門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工作,并根據車輛數量和經營類別配備車輛技術管理人員,對車輛實施有效的技術管理。

  第十二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加強車輛維護、使用、安全和節(jié)能等方面的業(yè)務培訓,提升從業(yè)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和技能,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

  第十三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根據有關道路運輸企業(yè)車輛技術管理標準,結合車輛技術狀況和運行條件,正確使用車輛。

  鼓勵道路運輸經營者依據相關標準要求,制定車輛使用技術管理規(guī)范,科學設置車輛經濟、技術定額指標并定期考核,提升車輛技術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制度,實行一車一檔。檔案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車輛基本信息,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客車類型等級評定或者年度類型等級評定復核、車輛維護和修理(含《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車輛主要零部件更換、車輛變更、行駛里程、對車輛造成損傷的交通事故等記錄。檔案內容應當準確、詳實。

  車輛所有權轉移、轉籍時,車輛技術檔案應當隨車移交。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運用信息化技術做好道路運輸車輛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車輛維護與修理

  第十五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維護制度。

  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日常維護由駕駛員實施,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由道路運輸經營者組織實施,并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車輛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等,結合車輛類別、車輛運行狀況、行駛里程、道路條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確定車輛維護周期,確保車輛正常維護。

  車輛維護作業(yè)項目應當按照國家關于汽車維護的技術規(guī)范要求確定。

  道路運輸經營者可以對自有車輛進行二級維護作業(yè),保證投入運營的車輛符合技術管理要求,無需進行二級維護竣工質量檢驗。

  道路運輸經營者不具備二級維護作業(yè)能力的,可以委托二類以上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進行二級維護作業(yè)。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完成二級維護作業(yè)后,應當向委托方出具二級維護出廠合格證。

  第十七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循視情修理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對車輛進行及時修理。

  第十八條道路運輸經營者用于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的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含罐式掛車),應當到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資質的企業(yè)進行維修。

  前款規(guī)定專用車輛的牽引車和其他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由道路運輸經營者消除危險貨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備一般車輛維修資質的企業(yè)進行維修。

  第五章車輛檢測管理

  第十九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定期到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對道路運輸車輛進行綜合性能檢測。

  第二十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自道路運輸車輛首次取得《道路運輸證》當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頻次,委托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

 。ㄒ唬┛蛙、危貨運輸車自首次經國家機動車輛注冊登記主管部門登記注冊不滿60個月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超過60個月的,每6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

 。ǘ┢渌\輸車輛自首次經國家機動車輛注冊登記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

  第二十一條客車、危貨運輸車的綜合性能檢測應當委托車籍所在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

  貨車的綜合性能檢測可以委托運輸駐在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

  第二十二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選擇通過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計量認證、取得計量認證證書并符合《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 17993)等國家相關標準的檢測機構進行車輛的'綜合性能檢測。

  第二十三條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對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車輛應當按照《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進行比對。對達標的新車和在用車輛,應當按照《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 18565)、《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實施檢測和評定,出具全國統(tǒng)一式樣的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報告,評定車輛技術等級,并在報告單上標注。車籍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車輛技術等級在《道路運輸證》上標明。

  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確保檢測和評定結果客觀、公正、準確,對檢測和評定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受其委托承擔客車類型等級評定工作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按照《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 325)進行營運客車類型等級評定或者年度類型等級評定復核,出具統(tǒng)一式樣的客車類型等級評定報告。

  第二十五條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建立車輛檢測檔案,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含車輛基本信息、車輛技術等級)、客車類型等級評定記錄。

  車輛檢測檔案保存期不少于兩年。

  第六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職責權限對道路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對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監(jiān)督檢查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七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車輛技術狀況納入道路運輸車輛年度審驗內容,查驗以下相應證明材料:

 。ㄒ唬┸囕v技術等級評定結論;

 。ǘ┛蛙囶愋偷燃壴u定證明。

  第二十八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車輛管理檔案制度。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車輛基本情況,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客車類型等級評定或年度類型等級評定復核、車輛變更等記錄。

  第二十九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情況納入道路運輸企業(yè)質量信譽考核和誠信管理體系。

  第三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積極推廣使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逐步實現(xiàn)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信息資源共享。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guī)定,道路運輸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狀況未達到《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

  (二)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拼裝、檢測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

 。ㄈ┪窗凑找(guī)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的;

 。ㄋ模┪唇⒌缆愤\輸車輛技術檔案或者檔案不符合規(guī)定的;

 。ㄎ澹┪醋龊密囕v維護記錄的。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規(guī)定,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采信其檢測報告,并抄報同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主管部門處理。

 。ㄒ唬┎话醇夹g規(guī)范對道路運輸車輛進行檢測的;

 。ǘ┪唇洐z測出具道路運輸車輛檢測結果的;

  (三)不如實出具檢測結果的。

  第三十三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規(guī)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發(fā)布的《汽車運輸業(yè)車輛技術管理規(guī)定》(交通部令1990年第13號)、《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guī)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4號)同時廢止。[1]

車輛管理制度13

  1.目 的:為了規(guī)范公司車輛管理,使公司車輛得到合理配置、調度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據本制度制定細則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

  3.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原則,總經辦為公司車輛管理部門。

  3.2本制度所指車輛包括公司購買個人使用的車輛和各部門共同使用的車輛。

  4.車輛調度

  4.1公司購買個人使用的車輛原則上由使用者個人使用,對于本部門的客人接待原則上使用該車,應與公司簽訂《車輛管理責任書》,由使用者負責車輛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特殊情況下,個人使用的車輛應服從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和調度。

  4.2各部門共同使用的車輛由車隊負責調度。用車人一般應提前半天將填寫完畢的派車申請'交車隊,車隊根據事情的重要程度安排出車。緊急派車應于事后完善派車程序。去威光公司用車通常提前一天申請,以便合理安排出車。

  4.3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后,應填寫行車記錄表,同時將有關票據一并交用車人簽字,否則由駕駛員承擔相關費用。

  4.4如遇節(jié)假日,值班領導可安排值班駕駛員出車。

  4.5派車順序

  4.5.1董事長、總經理用車。

  4.5.2接待各職能部門領導。

  4.5.3學術活動。

  4.6以下情況不予派車

  4.6.1一般公務活動,如送一般資料,零星采購等。

  4.6.2就近辦理的公務活動。

  4.6.3公司人員搭乘飛機。

  4.7公用車輛下班時間車輛必須停放指定位置,周末應將車鑰匙交派車人管理(值班車除外),不得公車私用。

  4.8公司車輛不得私自外借,如需外借,須填寫《車輛外借申請表》,并交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5.車輛維修保養(yǎng)

  5.1車輛責任人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每天出車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和衛(wèi)生清理,并填寫車輛檢查登記表,如出現(xiàn)因缺油、缺水而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自行承擔。

  5.2公司所有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由車輛責任人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經車隊核準后在公司指定維修廠辦理,私自外修費用自行承擔。

  5.3 車輛發(fā)生故障時,應電話通知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便及時確定維修事宜。

  5.4車輛維修過程中,駕駛人員應當現(xiàn)場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向技術員反映,車輛修復后,須通過技術員檢驗后方可簽字出廠。

  5.5車輛如需更換零部件,必須事先向車輛管理員報告,否則,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6.費用管理

  6.1駕駛員應節(jié)約用油,不得私自為他人加油。

  6.2駕駛員每月長途補貼報銷程序如下:駕駛員將'派車單'、'費用單據'交車隊負責人審核,并由車隊負責人填寫行車補貼記錄,按規(guī)定程序報銷。

  6.3停車費和其他費用經車隊負責人審核,交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6.4車輛在外地發(fā)生故障所產生的費用,必須由用車人簽字后方可按照規(guī)定報銷。

  6.5車輛的`油耗應與車輛行駛里程相符,如差額過大,且無法說明原因,由駕駛員承擔差額部分的80%。

  6.6車輛的年審、保險及養(yǎng)路費等可預見固定費用,須按規(guī)定申報資金計劃。

  6.7車輛的長途使用費用,按照派車單的記錄,落實到各用車部門,在費用報銷時單列。

  6.8公司車輛維修費用必須根據'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批準的項目進行開支,同時做好記錄。特殊情況下可事先告知車管人員和分管領導,手續(xù)后補。

  6.9公司車輛個人使用的維修費,個人部分按照公司規(guī)定比例進行分攤。

  6.10每月5日以前總經辦應向分管領導提交上月車輛費用報表。

  6.11每年3月31日前向分管領導提交修理廠和保險公司的綜合考察報告。

  7.駕駛員管理

  7.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駕駛,禮貌行車。

  7.2駕駛員應每天對所駕駛車輛進行清潔(包括車輛內部和車輛外部)。

  7.3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注意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7.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缺失立即補充,出車返回后要檢查油量,發(fā)現(xiàn)不足立即加油,不得出車前臨時加油。

  7.5駕駛員如發(fā)現(xiàn)所駕駛車輛出現(xiàn)故障需要檢修,應立即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及時調整車輛和安排進廠維修;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將車送廠維修。

  7.6出車在外或出車返回,停車應確保車輛安全。如因不按規(guī)定停放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經濟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7.7駕駛員對自已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確保出車時證件齊全。

  7.8下班后駕駛員應注意休息,上班時不得疲勞駕駛,嚴禁危險駕車和酒后駕車,由此而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概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7.9車內嚴禁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予以勸止。

  7.10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舉止文明。不能主動與客人交談,應樹立公司良好窗口形象。

  7.11上班時間不得串崗;出車返回,應立即向管理人報到。

  7.12對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可事后溝通。

  7.13駕駛員出車,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及時通報,說明原因。

  7.14任何時間應保持通訊的暢通。

  7.15下班后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私自用車。

  7.16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已保管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發(fā)現(xiàn)后按200-500元/次罰款,并同時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7.17嚴禁私自出車,一經發(fā)現(xiàn)處以200元罰款,累記三次,公司將予以辭退;

  8.車輛及交通事故處理

  8.1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員要立即報警、報險,并保護好現(xiàn)場,同時將情況向車輛管理人員報告。車隊人員應及時到達現(xiàn)場了解事故經過,協(xié)助處理善后事宜,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8.2公司公用車輛在工作時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根據責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擔。其承擔比例為保險公司賠償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8.3在工

  作時間發(fā)生車輛丟失或損壞的,公司應根據情況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罰。

  8.4擅自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差額部分由用車人全額承擔,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因酒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所有責任(包括經濟責任、民事或刑事責任)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8.5公車私用造成的車輛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同時,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8.6其他原因造成車輛事故的,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

  9.附則

  9.1本規(guī)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guī)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guī)定即行廢止。

  9.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修改時亦同。

車輛管理制度14

  一、單位車輛管理制度概況

  1、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2、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3、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4、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單位車輛調度和使用制度

  1、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2、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3、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jiān)督。

  4、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5、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6、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

 、俦締挝还ぷ魅藛T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

  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三、單位車輛維護與修理制度

  1、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jié)約開支。

  2、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xiàn)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3、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4、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xù)。

  四、相關費用報銷制度

  1、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2、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tǒng)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yǎng)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五、單位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tǒng)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3、公車執(zhí)行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4、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5、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六、單位考核與獎懲

  1、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和表現(xiàn)突出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等獎勵。

  2、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年終公司將給予獎勵。

  3、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和發(fā)生事故者,公司視具體情況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辭退處理。

  七、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制度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因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司機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無照駕駛。

  2、在執(zhí)行公務的過程中,除認定是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外,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

  (2)出現(xiàn)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guī)則等罰款,由當事人承擔全額罰金。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公司接到的罰款由當事人承擔。

  3、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單位共同負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辦公室及領導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

  5、當發(fā)生交通事故時,事故現(xiàn)場司機應做到以下幾點。

  (1)迅速與公司聯(lián)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lián)系。

  (3)應記錄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

  (4)記錄事故現(xiàn)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和聯(lián)系電話等資料。

  (5)如發(fā)生人身傷害,應迅速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yī)院進行治療。

  (6)記錄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

  (7)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xiàn)場實景。

  八、本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制度由頒發(fā)之日起實施。

車輛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校車的有序管理,防止各種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全體教職員工的車輛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學校研究并實施了人員和車輛的出入管理。

  一、車輛進出學校管理規(guī)定

  1、車輛進出學校時,應積極了解門崗檢查情況,嚴格遵守門崗管理制度。

  2、對進出學校的'車輛進行分類管理,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出學校。

 。1)教職員工用車

  教職員工用車需持學校統(tǒng)一發(fā)放的“車輛通行證”進出學校。上述車輛進入學校時,應在車輛擋風玻璃右下角放置“車輛通行證”進行檢查。

  (2)外國公務車

  外國公務車,憑有效證件登記(實行學校準入制度)。

 。3)特種車輛

  特種車輛(公安、執(zhí)法、郵政、電信、消防、救護車、水電救援車、生活垃圾車等)持有效證件進出學校。

 。4)卡車

  餐廳等部門長期租用車輛,申請“車輛通行證”,憑“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

 。5)嚴禁無證、無證、品牌不全、損壞嚴重的車輛進入學校。

  二、《車輛駕駛管理規(guī)定》

  雙方應以不同方式自行解決學校內的交通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嚴格按照交通標志駕駛。

  2.嚴禁超速行駛。

  3.禁止按喇叭。

  4.上課和課后學生優(yōu)先。

  5.嚴禁在學校使用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

  三、車輛停放管理規(guī)定

  1、進入學校的各類車輛必須服從門衛(wèi)指揮,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和停車線內。嚴禁在非停車線停車,堵塞火災應急救援通道。

  2、車輛停放必須規(guī)范有序,出入口不得堵塞,其他車輛通行不得堵塞。

  3、嚴禁停放在學校教學辦公區(qū)、主要交通道路、學生宿舍人行道等非停車場所。

  4、如遇大型學;顒踊蛱厥馊蝿,車輛停放應服從統(tǒng)一指揮。

  5、學校停車場因他人車輛或行為造成損失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車輛通行證的發(fā)放與驗證

  1.教師自備車輛:學校師生憑車輛駕駛證、駕駛證到辦公室登記,統(tǒng)一申請“車輛通行證”經核實。

  2.餐飲等部門長期租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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