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條因工作需要,各單位可申請領用集團標配的辦公機器及辦公設備。為了保證辦公設備的正常運轉,提高辦公設備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辦公設備申領流程
一、新員工經入職培訓后,憑單位人事部門簽發(fā)的《人員錄用審批表》(見“集團人事招聘制度”),到單位辦公室申領相應的辦公設備。
二、單位辦公室信息技術員負責檢查辦公設備庫存,充足可直接發(fā)放;如不足,設備管理員則做好登記,對外進行采購。
三、設備到庫后,單位辦公室的信息技術人員應認真驗收設備后,登記《辦公設備初始表》(附表1)、《辦公設備狀態(tài)變更表》(附表2)、《辦公設備狀態(tài)表》(附表3)。
四、設備發(fā)放時,信息技術員與或領用人共同檢查設備狀態(tài)是否完好與配件是否齊全。若無異常,領用人需填寫《辦公設備領用單》(附表4),以明確保管責任。設備管理員需填寫《辦公設備狀態(tài)變更表》、《辦公設備狀態(tài)表》。
第三條辦理設備歸還流程
一、離崗員工持單位人事部門簽發(fā)的《員工離崗/職通知函》到單位辦公室辦理辦公設備歸還手續(xù)。信息技術員核對《辦公設備狀態(tài)表》,查找離崗人員的全部領用情況,收回設備。
二、領用人和信息技術員在共同檢查所歸還設備,在無損壞、無缺少配件、無欠費情況下,領用人需在《辦公設備歸還單》上簽字確認。如有損壞、缺少配件、欠費的',應按價格賠償、支付所缺的配件價格(配件價格由供應商提供)、還清欠費后,設備管理員才可簽字確認,并經由單位辦公室負責人蓋章審核后,方可繼續(xù)辦理離崗手續(xù)。
三、領用人和信息技術員當場將電子設備做返廠設置,如返廠設置失敗,信息技術員不得在《離崗通知函》上簽字。
四、辦公設備歸還人、信息技術員需填寫《辦公設備狀態(tài)變更表》、《辦公設備狀態(tài)表》。
第四條辦公設備采購流程
一、各單位辦公室負責設備的采購、登記、發(fā)放與運維工作。各單位根據(jù)自身需要向集團指定供應商處進行采購。
二、設備發(fā)放時,信息技術員與領用人共同檢查設備狀態(tài)是否完好與配件是否齊全。若無異常,領用人需填寫《辦公設備領用單》,以明確保管責任。設備管理員需填寫《辦公設備狀態(tài)變更表》、《辦公設備狀態(tài)表》。
第五條機器設備管理流程
一、辦公設備臺賬與盤點
1、《辦公設備初始表》:當設備購入并出庫后,管理責任即移交至使用單位,就開始登記此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資產在最初移交到信息中心時的狀態(tài),表格中的數(shù)據(jù)一旦生成則不允許修改。
2、《辦公設備狀態(tài)變更表》:記錄每一次固定資產相關狀態(tài)屬性變化情況,是記錄設備資產變化的流水賬,從而觸發(fā)《辦公設備狀態(tài)表》的修改。由各單位辦公室的信息技術員填寫。
3、《辦公設備狀態(tài)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資產的最新狀態(tài),表格中的數(shù)據(jù)不得隨意修改,修改的唯一依據(jù)是《辦公設備狀態(tài)變更表》。由各單位的信息技術員填寫。
4、《辦公設備領用表》:表格記錄了各經營性單位領用辦公設備的實際情況。由各單位信息技術員填寫。
5、《辦公設備初始表》、《辦公設備狀態(tài)變更表》、《辦公設備狀態(tài)表》、《辦公設備領用表》的原件各單位進行存檔。
二、盤點
1、根據(jù)各單位的發(fā)放及統(tǒng)計臺賬,各單位辦公室應當于每季度末對辦公設備進行局部盤點,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年終對各單位辦公設備進行全局盤點。
2、盤點內容:核對機器設備使用情況是否正常,是否有損壞或缺配件,及所使用的設備跟領用時是否一致,是否有丟失。
3、在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設備毀損、丟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
4、信息技術員根據(jù)盤點情況,對于毀損、丟失、及配少配件情況,向上級部門匯報,經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最終確認,再交由單位財務部門劃價。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2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費用開支包括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所需的開支(如:租賃費用,辦公費用,車輛使用費,業(yè)務招待費用、市內交通費用、差旅費用以及薪資獎金等相關費用),但不包括成本項下的開支(如:廣告費用,材料采購和工程費用等開支,成本開支管理制度另行規(guī)定)。
第三條:XX集團的費用開支從小帳戶列支并實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各公司的費用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集團公司總裁授權職能部門和項目公司負責人的,由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范圍外的,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四條:XX集團費用開支實施預算管理,各公司必須做出年度費用開支的預算,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各地區(qū)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靈活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費用開支計劃;各公司應于每個月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下個月的費用開支預算,并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五條:對于預算計劃內除薪資獎金外的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1、費用當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見附表一、二);
2、在填制費用報銷憑證時,要按費用類別分別列支;
3、部門經理審查并簽字后送交財務部審核;
4、主管會計對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進行統(tǒng)一編號并審核簽署意見后送交財務經理審核確認,之后呈報總經理,或被授權人批準;超過授權審批金額的,須經集團總裁與財務總監(jiān)聯(lián)簽批準;
5、費用的事項與金額在授權范圍內的,由各公司被授權人審批,授權范圍外的除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外還要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已審批過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轉到各公司財務主管簽閱后,交由出納辦理付款手續(xù);如公司沒有另設財務主管,則直接返回到出納處辦理付款手續(xù);
7、出納付款前核對各原始票據(jù),并復核付款金額,正確無誤后將相關款項支付給經辦人,同時將已付款的原始票據(jù)加蓋付訖章,并將已編號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存檔保管;
第六條:薪資獎金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1、薪資獎金在年度預算額度內的,每月未人力資源部專人負責核算,然后送交財務部審核,財務部審核無異議后,送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發(fā)放當月薪資獎金;
2、人力資源部門應將總經理鑒署的所有員工的薪資結構表、薪資調整表,加班表等與工資計算相關的資料原件報備財務部存檔;
3、超過年度預算額度的薪資獎金報集團總部追加預算后方可發(fā)放;
4、在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外的薪資調整應報集團總部審批。
第七條:超出年度預算的費用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八條:費用支出的`有關規(guī)定:
一、辦公費用
辦公費用由辦公室統(tǒng)一采購、集中向財務部報銷。各部門把經審批的辦公購物申請表(見附表三)報辦公室,辦公室每月匯總的辦公費用計劃抄報財務部一份,由財務部監(jiān)督執(zhí)行。
二、業(yè)務招待費
各部門員工(包括部門經理)因業(yè)務需要招待賓客,應事先填制《禮品/業(yè)務招待申請表》(見附表四),詳細填寫招待對象、預計金額及時間,一事一單,不得與其他費用項目混合報銷。按金額范圍報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準,并嚴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況外出聯(lián)系業(yè)務臨時發(fā)生業(yè)務招待費的,應電話口頭申請,于次日補辦手續(xù)(遇周末和節(jié)假日順延)。
三、市內交通
1、公司員工外出聯(lián)系業(yè)務、工作一般以公交車、中巴為主,特殊情況下,經部門經理同意,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出租車費用。
2、在報銷出租車費時,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見附表五),所有的車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點和原因,以便審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經為其配備專用車輛的部門經理或員工,原則上不允許報銷市內交通費,特殊情況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簽字,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準。
2、出差人員可憑批準的申請單向財務部辦理暫借款手續(xù),填寫《暫借款申請單》,預借金額由財務部根據(jù)路程遠近,時間長短核定,呈送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簽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間的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歸為外勤補貼均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shù)計算,實行分項計算、總額包干、調劑使用,
節(jié)約歸己,超支自理的辦法。
4、凡出差到異地超過半個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補貼標準的80%報銷,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按長期外派人員待遇報支。
5、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實行包干使用,不再憑據(jù)報銷。乘坐往返機場或火車站等的交通費用不屬包干范圍,憑據(jù)另外報銷。
6、出差人員如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則不予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用。
7、如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費用據(jù)實報銷,其它補貼取消。
8、員工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xù)。財務人員按公司規(guī)定標準,認真審核報銷單,超過標準的支出,個人自理。暫借款如有剩余,必須于結算時返還給公司,否則下月工資中扣除。
9、因公出差發(fā)的郵資、電話費(因業(yè)務而發(fā)生的)、行李寄存費,必須在票據(jù)上注明原因一同報銷。
10、長期外派人員或駐外機構人員,其住宿原則上應租房解決。每月補貼生活費(視具體情況定)。當?shù)卣惺盏膯T工,不享受生活補貼。
11、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標準及補貼標準依各地公司具體情況而定。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準。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成本的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資金的運用,根據(jù)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本開支的范疇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開支的范疇是指除費用開支管理規(guī)定中所指的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費用以外的開支。(包括土地及拆遷費用、前期費用、建筑安裝費、基礎設施費、公建配套費、以及項目所承擔的貸款利息等)。
建立綜合開發(fā)核算體制,搞好經濟核算,降低開發(fā)建設費用。
第三條成本開支的預算
根據(jù)公司成本分析會的制度,各項目公司按照集團公司的年度戰(zhàn)略,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程進度,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各地區(qū)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成本開支計劃。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門編制“經營預算表”確定下個月的成本開支預算,于財務部匯總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并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成本開支的帳戶管理
本制度所規(guī)定的成本開支原則上必須從大帳戶列支。如遇特殊情況,在總經理授權審批的額度以內的,可以從小帳戶臨時列支,但財務部應做相應的臺帳備查。
第五條成本開支的審批權限
所有的成本開支審批實行一支筆制度,各公司的成本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由總經理授權的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范圍外的由集團公司審批。
第六條成本開支審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必須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據(jù),付款前必須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單位履約預付款保函或保證金的手續(xù)依據(jù),未辦理保函或保證金手續(xù)的不得支付預付款。
2.所有成本開支的付款都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zhí)行,不得提前預付或超付款項;
3.集團下屬各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甲供料),要有驗收報告,并附有規(guī)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合約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lián)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a)需驗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驗收報告并有規(guī)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lián)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裝修項目工程尾款時,要有權威機構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檢測報告
c)支付最后一筆項目工程款時,應審查工程款發(fā)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修金時,應附有《保修服務情況征詢表》(見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業(yè)管理部門及項目總經理聯(lián)合簽名。
4.合同項下的付款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書,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財務部;
5.財務部門參照合同核對后,送公司總經理審批,超出授權范圍的,再送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出納人員憑審批后的付款申請書辦理支票,由經辦人員簽領;
7.以上流程對于建筑安裝工程款項,除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外,經辦人員還必須附有經會簽過的《工程款撥付簽證程序單》(見附表一)或工程決算單;如因原設計圖紙修改等原因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致使工程成本發(fā)生變化的應在該合同后另附《施工圖變更簽證表》(見附表二);
第七條特殊事項的審批
1.對于土地相關費用、前期的交易規(guī)費以及市政配套費用等向政府部門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項,可依照政府規(guī)定或相關文件辦理;
2.對于應繳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稅及預征的企業(yè)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由各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精確計算后,將當月申報稅款填列付款申請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劃轉至納稅帳戶,稅務申報后自動轉帳。
3.銀行貸款利息支出由所貸銀行每季度末按照貸款合同利率自動扣款,財務部應在每月末預提當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條超出預算外的成本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九條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準。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3
集團公司庫房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xx集團庫房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為了加強公司的庫房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單位內所有庫房安全的管理,單位下屬其他機構。
《xx集團庫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了加強公司的庫房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單位內所有庫房安全的管理,單位下屬其他機構的庫房部門,應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單位行政負責人的職責:單位行政副總對單位的庫房安全事宜的審批和總監(jiān)督,負第一責任。
第四條庫房的監(jiān)督與管理:單位辦公室對庫房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負主要責任。
第五條庫房部門職責:庫房部門負責庫房安全的自檢和執(zhí)行。
第三章庫房設備安全管理
第六條設備管理
一、設備應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對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庫房部門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反映,進行有計劃地改造和更新。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庫房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庫房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庫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庫房管理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xiàn)、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八條庫房管理部門應協(xié)助庫房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庫房員工消防意識。
第九條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庫房或同室存放。
第十條原則上嚴禁各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的存放。
第十一條庫房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十二條庫房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
第十三條人員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第十四條庫房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第十五條庫區(qū)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第十六條一旦發(fā)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
第五章人員管理
第十七條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庫房管理部門必須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合格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第十八條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六章檢查制度
第十九條堅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庫房檢查制度。單位辦公室負責組織檢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填報《庫房檢查表》(附表1);庫房部門每月檢查不得少于一次,填報《庫房檢查表》;庫管員每周檢查不得少于一次,填報《庫房檢查表》。同時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第二十條庫房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庫房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打掃衛(wèi)生。
第二十一條庫管員應做好物資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定期清查盤點庫存物資,做到臺賬和實物相符,數(shù)量準確,質量完好。
第二十二條下班前要關閉門窗及電源,做好安全檢查,確保物資安全。
第二十三條做好倉庫防鼠、防蟲、防潮等安全和衛(wèi)生措施。
第二十四條對于長期積壓物資應當進行清理,庫管人員應向上級領導進行匯報。積級開展廢舊物資的回收整理,合理利用閑置物品,做好積壓物資的處理工作。
第七章出入庫管理
第二十五條物品入庫時,庫管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fā)現(xiàn)物資數(shù)量、質量、單據(jù)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xù)。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不得接收入庫,應退回供貨單位,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反映情況。
第二十六條物品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xù),憑單(出庫單)出庫,任何時候均應嚴格按照先辦出庫手續(xù)后發(fā)放物品的先后順序,嚴禁先出物資后補手續(xù),嚴禁無憑發(fā)放。領取人和庫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后方可發(fā)放;庫管員應準確填寫出入庫登記簿。
第八章記賬與盤點
第二十七條庫管員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庫憑證和出入庫登記臺賬,記賬要求字跡清晰,賬、物及出入庫單據(jù)產品名稱型號一致。
第二十八條庫房物資若有損失、貶值、報廢等情況發(fā)生,庫房部門應及時向所在單位領導匯報。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相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未經批準的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4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加強管理,避免公司財產的流失、損壞等人為因素所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1.2適用于公司采購、租借、受贈、交換等方式獲得的物品的管理。
2、管理組織
分公司行政部負責執(zhí)行。
3、管理內容
3.1物品入庫。
3.1.1凡需放入行政部庫房的物資,都需辦理入庫手續(xù)。
3.1.2需要檢測才能入庫的物品,行政部必須協(xié)同相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庫填寫《入庫單》。
3.1.3所有采購物品需憑《實物資產申購單》、《入庫單》、購貨發(fā)票報銷。
3.2貨物確認:屬于收寄物資,分公司行政部應填寫《貨物確認單》(附件1)。其中,印刷品的貨物確認直接電郵確認即可,其他物資必須手工填寫后由財務簽字,傳真確認;傳真確認件作為文檔保存。
3.3物資領用。
3.3.1物品出庫時由領用人員檢驗其完整性后填寫《出庫單》并簽字確認。行政資產管理專員在《庫房物資臺帳》(附件2)中注明。
3.3.2涉及到公司禮品的領用,具體見《禮品管理規(guī)定》。
3.4庫房管理。
3.4.1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庫房管理,建立《庫房物資臺帳》,在每次有物資出入庫時,應在臺帳上填寫注明。
3.4.2每月資產管理專員應對庫房物資進行盤點,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附件3),報行政經理及行政總監(jiān)審閱。
3.4.3每個季度《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隨《實物資產盤點報表》報大區(qū)及總部行政部,便于公司總體調配。
3.4.4庫房物資應擺放整齊有序,對需要有溫度、陽光等要求的物資應按要求擺放。
3.4.5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3.5物資清理。
3.5.1在每月庫房物資盤點時,因非人為因素而損耗或損壞的或已經不能使用的'無用物資應及時清理,填寫《物資清理申請表》(附件4),詳細寫明其損壞、無用原因并請行政總監(jiān)簽批同意后,報財務作相關處理,并總結其原因,以便避免造成重復損耗。
3.5.2對于盤點中出現(xiàn)實物與《庫房物資臺帳》不符的情況,資產管理專員必須查明原因,做出相應的處理報行政經理,經行政總監(jiān)同意處理意見后,進行物資清理。
3.5.3涉及到總部發(fā)放的庫存物資清理,必須通過總部相關管理部門同意。如,合同的清理需要總部商務管理部同意,宣傳彩頁的處理需要總部市場部同意等等。
4、附件
4.1《貨物確認單》;
4.2《庫房物資臺帳》;
4.3《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
4.4《物資清理申請表》。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一、印章詩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此辦法適用于百利集團的印章管理。本辦法未盡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請集團總經理或集團董事長裁決。
二、集團董事會授權由財務部全面負責公司總部的印章(各類印章共計20枚)管理工作,發(fā)放、回收印章,監(jiān)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銷售管理部經理處存放公司總部公章、合同章、董事長簽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時間備用,使用流程同第九條,所有單據(jù)由銷售管理部經理事后轉交集團財務部。
第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請、審核和批準:由需刻印部門負責人據(jù)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請,經系統(tǒng)副總/總監(jiān)或分公司總經理/分廠副總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經過批準后的雕刻申請,統(tǒng)一由采購部辦理。
第三章 印章的領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類印章由各級和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領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表上予以記錄。
八、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級人員每次需使用印章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見附件1),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各類印章使用應具備的.條件及審核權限應為:
(一)、集團總部:
1.各類行政章僅限于與之相對應的性質文件方能蓋。(業(yè)務→業(yè)務,合同→合同)
2.合同章(含
、購V州市百利文儀實業(yè)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專用章;
②上海百利文儀實業(yè)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
、蹚V州市白云韋卓辦公家具廠合同專用章;④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yè)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經銷單合同經部門經理、分管系統(tǒng)總監(jiān)/副總審核批準后蓋章;直銷單合同(含系統(tǒng)銷售單等直接與甲方簽署的)一律需評審(經法務專人評審條款,財務經理評審價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總評審貨期,銷售總監(jiān)綜合評審),最終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將合同遞財務,由財務指定專人蓋章。市場部所有對外行為均需蓋章。
銷售合同蓋章時,須有訂貨產品清單,且報價審核后的附件(單價、金額等)需體現(xiàn)審核過程,即要有審定人的簽名,否則不予以蓋章。
3.公章含
①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yè)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谏虾0倮膬x實業(yè)有限公司;
、蹚V州市白云韋卓辦公家具廠;
④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yè)有限公司;
、莅倮膬x集團(中國)有限公司)的使用:適用于以公司名義發(fā)文情況下,經總經辦審核,集團總經理簽署,由財務指定專人蓋章(部分合同需加斧章情況下,公章使用權限等同合同章)。
4.私章(含
、佟罢缬駤取眱擅;
、凇傲杭{新”兩枚;
③“梁敏寧”兩枚)的使用:適用于簽發(fā)支票、文件等,須經過其本人或其授權人確認,方可蓋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辦理。
5.董事長簽名章(、小各一枚):適用于需其簽名的文件以及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原則上須經其書面確認(使用《印章使用單》)后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可通過電話確認(應有記錄),事后補簽單。
(二)、各下屬公司:
1.各類行政章僅限于與之相對應的性質文件方能蓋(業(yè)務→業(yè)務,合同→合同,財務→財務)。
2.合同章(含總部及各分公司名義合同章)的使用:銷售人員簽訂合同、訂購單,須有各部門總監(jiān)的簽名方可蓋章;采購部使用合同章須經分管系統(tǒng)副總簽名,基建、設備須經董事長簽名后方可蓋章。
3.公章(含總部及各分公司名義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間各類證明文件需有各部門總監(jiān)簽名方可蓋章,投標書的加蓋章需各分公司總經理簽名后方可蓋章,采購部使用公章須經分管系統(tǒng)副總簽名,基建、設備須經董事長簽名后方可蓋章。
4.人力資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名后蓋章。
十、經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通過審批后的銷售訂單遞至財務蓋章,無特殊情況一般規(guī)定五分鐘內給予落實。
十一、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十二、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團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guī)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十五、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 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jù)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進行整理后交財務部歸檔。
十七、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借用申請單》(見附件2),注明事項,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由區(qū)域經理級以上(含)人員攜帶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集團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集團總經理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第五章 印章的作廢和銷毀
十九、印章的作廢包括不適用作廢、磨損作廢、遺失作廢等。
二十、經確認作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提出銷毀申請,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見附件3)經系統(tǒng)副總/總監(jiān)或分公司總經理/分廠副總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后方能銷毀。
第六章 責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總經辦報告。
二十二、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違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二十三、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總經辦。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的薪金管理規(guī)范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的計算、薪金的發(fā)放,除另有規(guī)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fā)。
第四條 本公司的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jù)其實際情況另行規(guī)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fā)。
第二章 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 本公司從業(yè)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的加給、職務的加給、技術的加給、特別的加給。
3.津貼:伙食的津貼、加班 (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 從業(yè)員工薪金分項說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jù) 《職薪等級表》的規(guī)定核發(fā)。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jù)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jù)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xiàn)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fā)給伙食津貼。
6.加班津貼 (加勤津貼):凡于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fā)加班津貼。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fā)給加勤津貼。
7.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fā)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8.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guī)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9.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guī)定。
10.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jù)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guī)定。
11.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 員工薪酬管理
第七條 從業(yè)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于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shù)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 26日以后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于薪金作業(yè),合并于下月份發(fā)給薪金。
第八條 從業(yè)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 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第十條 較低級的員工代理較高級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 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guī)定按國際企業(yè)雇員考勤管理 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 員工薪金發(fā)放
第十二條 從業(yè)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 5 日發(fā)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guī)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 從業(yè)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 領薪時,須將錢數(shù)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盡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后發(fā)生糾紛。
第十五條 退職人員薪金于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xù)后的發(fā)薪日發(fā)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在退職日當天核發(fā)。
第十六條 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 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 從業(yè)人員晉升規(guī)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xiàn)優(yōu)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 1月 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 3月 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 (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yè)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 附則
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十九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7
1、工作日食堂每日供應三餐,就餐時間為早餐:7:30—8:25;中餐12:00—12:30;晚餐18:00—18:30 。全體就餐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就餐,未經批準無特殊原因不得出現(xiàn)把飯菜帶出食堂、替他人打飯及私帶未辦餐卡的人員就餐等情況。
2、用餐時須保持良好的排隊用餐秩序先刷卡后打飯,保持餐廳衛(wèi)生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丟紙屑。
3、員工用餐以吃飽為原則,吃多少打多少,做到不挑食、不剩飯、剩菜,避免浪費;用餐后剩余殘物倒入指定地點。
4、節(jié)約用水,對未售完且能利用的飯菜應分類存放,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完全加熱后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5、炊事人員必須遵守食堂的規(guī)定,對不刷卡或持無費卡、無效卡的人員應拒絕提供食物,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20元。
6、用餐人員要服從食堂管理人員的管理,愛護公物,餐具,講究道德,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7、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8、凡因公來訪的人員需要就餐的,可由接待部門負責人于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食堂管理人員備餐,由接待部門負責人帶入餐廳就餐。
9、休息日因單位安排加班需要用餐的,需提前一天向食堂管理部門提出用餐申請,申請需寫明用餐人數(shù)、時間及原因,經相關領導批準后由食堂管理負責人安排采購及備餐。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節(jié)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上班時間: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實行單雙排休工作制,9月—2月實行兩單一雙工作制,周末由部門安排值班人員;
2、銷售類、銷售管理類、電子商務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申報備案不定時工作制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具體上班班次及時間詳見排班表;
3、公司聯(lián)營專柜員工,由于經營需要派遣至零售賣場(超市、百貨)工作的員工、須遵守賣場考勤管理規(guī)定,如違反賣場考勤管理規(guī)定致使公司被處罰或商場開除,公司將做出同等處理。
第二節(jié)考勤規(guī)則
1、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2、打卡規(guī)范
一、公司總部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賣場(專柜)營業(yè)員須依照賣場營業(yè)時間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于每周一上午統(tǒng)一提交部門直接主管審核,并由本部門內勤集中填報簽卡原因,報送人事行政部經理簽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請單)。否則,均以曠工論處。
三、專賣店及各賣場人員的考勤由各部門指定考勤人員填寫考勤表并統(tǒng)計,并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寫要求工整、規(guī)范。
四、各部門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對部門經理、相關業(yè)務人員及考勤人員各處以每延遲一天10元的罰款,如遇節(jié)假日可順延2個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員工上班時間遇遲到時,須打遲到卡,嚴禁不打卡或采取其他變相的方式獲得簽卡(如用換休條沖抵),一經核實,將視為弄虛作假行為,一次性處罰50元/次。
六、特殊人員須經公司總經理特許批準,并在人事行政部備案后,不做考勤監(jiān)管,凡是未經總經理特批的崗位人員,不得以其他形式簽卡;部門經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簽卡(只能在《員工異?记诤瀸彵怼飞虾炞謱徍耍
七、跨部門借調人員做短期工作支持的部門應事先填寫《人員借調單》并作好相關人員的考勤記錄,被借調人員出勤在三天內的,仍由原部門核算并承擔該員工的`工資;三天以上的原則上由借調部門負責核算并承擔該員工的工資。
八、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統(tǒng)一歸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員工考勤異常簽卡須經人事行政部經理簽核有效,各部門須配合執(zhí)行。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9
隨著公司的日益壯大,時常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各種經濟法規(guī)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加強公司各種合同管理,嚴格合同簽定審批程序,對公司經濟發(fā)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根據(jù)國家合同管理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類
1、根據(jù)不同部門所產生的不同合同進行嚴格分類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廣告公司:廣告代理、廣告刊發(fā)合同
商場部:場地租賃、外墻租賃等一切租賃合同以及裝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協(xié)議、聯(lián)營合同、產品代理協(xié)議、自營合同
信息部:服務器代管合同
財務部:一切經濟合同
2、各部門根據(jù)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專人管理并嚴格分類歸檔,建立合同專門檔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協(xié)議的簽定,必須嚴格按規(guī)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進行,杜絕違法、違規(guī)、無效或有損公司利益的合同產生。
2、數(shù)額較大或對公司較為重要的合同,必須由總經理或其授權委托人審定簽字。其他合同數(shù)額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關部門審定,主管領導審定簽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應交公司行政辦校審并文字整理,再呈交總經理或其委托人審定簽字(一般協(xié)議由部門主管領導審定簽字)。
4、各類合同簽定后,除本部門保存一份外,同時應交一份至行政辦存檔備查(通常要求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財務總部監(jiān)督執(zhí)行。
5、對未履約或未及時履約的合同,行政辦、財務總部應提醒合同執(zhí)行部門,確保合同的順利執(zhí)行。
6、當發(fā)生合同糾紛時,合同執(zhí)行部門應同對方作好協(xié)商解決工作。若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及時報行政辦統(tǒng)一解決。協(xié)商解決意見應書面報行政辦,由行政辦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權簽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損者,由責任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并按公司《員工守則》予以處罰。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0
1、主題與內容
本制度規(guī)定了資金的歸口、分級管理、資金的日常管理、借款與支付、月度資金計劃的管理、現(xiàn)金管理。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資金管理。
3、管理原則
歸口管理、分部負責、限額使用
4、月度資金計劃管理
4.1月度資金計劃的編制
a.各部門根據(jù)本部門工作任務和實際情況,編制本部門下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填寫《月份資金計劃申請表》并于當月25日前提交財務部。
b.財務部匯總各部門資金計劃后呈交總經理審批,并以審批后的資金使用計劃為依據(jù)進行項目審定和資金使用監(jiān)督。
c.資金計劃編制要求:具體、細致按部門分項目進行;分清事情輕重緩急,按生產優(yōu)先的原則將有限資金進行合理配置。
4.2.資金計劃的實施
a.財務總監(jiān)應對各部門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量入為出、按計劃使用;對于各部門的超支項目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并有權拒絕付款。
b.對于資金計劃內沒有安排又必須要辦的項目,項目經辦部門應提出資金追補計劃報財務部備案并征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支出。對未按以上程序確定的計劃外項目財務部拒絕付款。
5、借款
5.1借款程序:申請人根據(jù)任務所需資金填寫借支單,交部門經理審核、財務總監(jiān)復核、副總經理復核、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辦理相關手續(xù)。
5.2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支備用金的,每年12月31日前歸還;出差及臨時性借支人員應在帳目沖銷當日還清相應借支款項,經核查未及時歸還的的.個人借支于當月工資中扣除。
6、原材料、助劑等采購資金支付的管理
6.1供應部按月度資金計劃管理規(guī)定,根據(jù)下月的銷售計劃編制和申報資金使用計劃呈總經理審批。
6.2財務部根據(jù)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計劃和銷售周計劃報表合理地安排資金。供應部應及時追繳發(fā)票,月度內付款應在一個月內追繳發(fā)票。
6.3單次付款由供應部填寫資金支付申請后,呈交部門負責人審核(根據(jù)已掌握的價格標準)、財務總監(jiān)復核(根據(jù)是否符合財務紀律和制度)、副總經理復核、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辦理支付手續(xù)。
6.4采購人員報帳時經濟業(yè)務在1000元以上的應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開具現(xiàn)金支票或直接支付現(xiàn)金。
6.5財務部根據(jù)物管部提交的原料入庫數(shù)與回發(fā)票情況進行核對,主要審核發(fā)票的金額、票面金額與數(shù)量、價格是否相符,發(fā)票的真?zhèn)蔚鹊取?/p>
7、其他部門資金支付的管理
7.1申請人擬制費用申請報告,報告內容須注明申請資金原因,并寫明各項使用資金的明細;
7.2報告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核(根據(jù)月度資金計劃管理規(guī)定或根據(jù)臨時下達的任務)、財務總監(jiān)復核(根據(jù)是否符合財務紀律和制度)、副總經理復核、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辦理支付 手續(xù)。
7.3財務部辦理支付手續(xù)時應遵循生產優(yōu)先的原則,合理配置資金。
8.在各經濟活動中盡量采取轉帳方式進行結算,減少使用現(xiàn)金。
8.1允許使用現(xiàn)金的范圍如下:
a.各種工資性津貼、中晚班費、加班費等;
b.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c.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頒發(fā)給個人的科技、質量、生產及其他特殊貢獻的各種獎金);
d.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用;
e.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f.確需現(xiàn)金支付的其他現(xiàn)金支出。
8.2轉帳結算憑證在經濟往來中具有同現(xiàn)金相同的支付能力,會計人員在公司購銷業(yè)務結算中不應區(qū)分結算形式的優(yōu)劣,更不能拒收支票、銀行匯票、承兌匯票和本票等結算票據(jù)。
8.3根據(jù)業(yè)務需要,財務部另設備用金領用制度:
a.出納人員按實際業(yè)務發(fā)生在備用金限額內支付現(xiàn)金,同時建立備用金支付的臺帳,逐筆登記備用金支付情況,包括經濟業(yè)務類型、金額、經辦人簽字等,并及時結算備用金往來,補充足額備用金。
b.原則上不允許以本單位名義開具現(xiàn)金支票時,不允許開具空頭支票。
8.4出納人員收到貨款現(xiàn)金、廢品收入現(xiàn)金、押金等應及時開具收據(jù),將現(xiàn)金按業(yè)務內容填制解款單存入就近開戶行,不能擅自存入保險柜,以免造成被盜的損失,更不能與備用金混在一起。
8.5營銷分公司嚴禁坐支貨款。如發(fā)生費用支出時,應從營銷公司核發(fā)的費用包干定額中支付,收到的貨款現(xiàn)金應及時存入?顟,在一個工作日內及時匯回總公司指定的存款帳戶,否則按挪用公款論處。
8.6為保證現(xiàn)金和存取款人員的安全,凡公司一萬元以上的現(xiàn)金存取款業(yè)務必須有陪同人員在場,同時,應安排使用本公司的交通工具進行現(xiàn)金存取款業(yè)務。
8.7發(fā)放工資由綜合管理部上報工資總額、人力資源辦公室上報當月考勤異動,報財務總監(jiān)審核、副總經理復核、總經理批準后通過銀行轉帳發(fā)放至個人工資存折中,原則上不允許以現(xiàn)金方式發(fā)放。
9.其他
9.1為了加強資金使用的計劃性,便于平衡收支計劃,對各類資金的支付應分別對待;
9.2各部門用款后月末應及時報銷,不按規(guī)定時限報銷的按挪用公款論處;
9.3市內采購及零星采購應在本月度以內報銷發(fā)票,原則上不做暫估入帳,特殊情況書面說明,否則每日按付款金額的1‰處罰經辦人。
9.4各部門或個人都必須無條件支持和配合財務部的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資金,加大資金使用的計劃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9.5費用超支部分由部門、個人自行承擔。
9.6挪用公款除返還欠款外,還將給予除名處理,且公司保留訴訟的權利。
10.本制度自7月1日起執(zhí)行。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1、本制度是廣東騰訊集團有限公司依據(jù)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管理制度之一。
2、通過確定公司和職位的關鍵績效因素,以責任結果為導向,建立員工績效管理體系,使公司實際經營管理行為與戰(zhàn)略目標統(tǒng)一,員工績效與組織績效統(tǒng)一,通過員工績效的持續(xù)提高帶來公司績效的不斷改進,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3、在績效與公司戰(zhàn)略、目標和價值觀之間建立清晰的聯(lián)系,公平合理地評價員工績效,為浮動薪酬發(fā)放、年度綜合評定、薪酬分配、晉升與調配等積累數(shù)據(jù),為人事管理與開發(fā)提供準確的員工績效信息。
4、建立規(guī)范的績效溝通與反饋機制,向員工反饋績效評價和對比信息,為員工改進績效提供指導和幫助,同時激勵員工不斷學習,自我管理,創(chuàng)造職業(yè)生涯的輝煌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騰訊集團有限公司。
各子公司、項目公司可參照本制度,自行制(修)訂其績效制度。子公司、項目公司自行制(修)訂的績效制度,報集團人事部、人事總監(jiān)審核,總裁審批后,遵照執(zhí)行。
第三條制度內容概要
本制度通過對季度及月度主要工作指標的分解和細化,并盡可能量化各項考核指標,使集團的績效管理規(guī)范、高效。
二、設計指導原則
第四條績效管理體系的構成
1、績效管理體系包括關鍵績效指標體系KPIs、公司績效管理、員工績效管理、年度綜合評估等。
2、績效的有效性側重于績效管理各環(huán)節(jié)流程制度的建設以及各級管理者績效管理能力的提升。
3、績效管理必須建立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雙向溝通機制。各部門負責人作為人事管理第一責任人,有幫助下屬提升能力與完成管理任務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中,突出績效考核對公司績效改進的關鍵作用?冃Э己艘訩PI為基礎,以業(yè)績衡量標準/工作結果對員工行為結果進行考核;績效考核以目標為導向,依靠績效目標的牽引和拉動促使員工實現(xiàn)績效目標;績效考核強調主管和員工的共同參與,強調溝通和績效輔導。
第五條績效管理體系的原則
1、“三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績效管理各環(huán)節(jié)目標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
2、團隊傾向性原則:團隊的領導者與員工是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體,團隊中所有人員都對部門的KPI和涉及的業(yè)務流程負責。領導者要通過績效輔導幫助下屬提高績效,各個任職者有責任幫助流程相關周邊人員提高績效。
3、客觀性原則:主管在評價下屬時以績效為主,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礎,各部門要逐步規(guī)范對員工日常工作計劃與總結的管理,以此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jù)。
4、績效考核責任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yè)績,以在正確的期間達成正確績效結果為依據(jù),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態(tài)度對工作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5、動態(tài)與發(fā)展原則:績效管理保持動態(tài)性和靈活性,績效標準、實施標準將隨著公司和管理對象的成長以及戰(zhàn)略的變化而變化。
三、績效管理執(zhí)行綜述
第六條考核對象
集團總部的考核對象為所有員工,總裁的考核方法由董事會根據(jù)經營目標與計劃完成情況另行確定;
第七條考核周期
集團總部的考核周期分為三類,即:
1、月度考核:適用于集團總部所有員工,一般于次月10日前完成。
2、季度考核:適用于集團總部所有員工,于每年1、4、7、10月的15日前完成上季考核工作。
3、年度考核:適用于集團總部所有員工,具體方案另行公布。
第八條考核依據(jù)與考核形式
1、集團總部的考核采取基于計劃管理的考核方式,不同職位層級的考核對象的考核重點有所差異:
2、試用期員工考核見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第九條考核內容
職位關鍵績效指標
1、職位關鍵績效指標,源于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和經營計劃,通過KPI體系的建立使發(fā)展戰(zhàn)略和發(fā)展目標轉化為各部門以及公司成員的`具體行動
2、職位目標分解要體現(xiàn):基于職位職責的責任與貢獻;基于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基于職位對流程的貢獻。職位KPI必須符合SMART法則,即:具體的(Specific)、可衡量的(Measurable)、可以達到的(Attainable)、相關的(Relevant)、以時間為基礎的(Time-based)。
3、績效目標的設立因職位層級而異;鶎勇毼豢冃繕藨鶕(jù)部門職位特點來設定。
(1)對于部門負責人關鍵以部門工作效果,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成率來設置。
。2)對于一般工作人員可以考核工作計劃完成度來設置。
(3)對于例行性工作人員如出納、文員等,以工作量及準確性、及時性、規(guī)范性等來設置。
。4)設立績效目標應考慮流程協(xié)作的要求,不可僅限于職責范圍內。
其他目標計劃
1、區(qū)別于關鍵績效考核指標的一般行工作內容
2、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內容。
第十條考核關系
1、對于不同的考核內容,集團總部考核關系分示如下:
2、外派之人員考核:
。1)外派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jiān)及副總監(jiān)人員考核由考核委員會直接考核,并由董事長評定;
。2)其它外派人員考核在子公司或項目公司進行
第十一條考核責任
1、考核委員會領導績效考核工作,承擔以下職責:
。1)考核委員會是公司為不斷提升績效而設立的非結構化、常設的業(yè)績管理、評價機構。
。2)考核委員會對公司績效評價、員工績效考核、獎金評定、非物質激勵等總體激勵機制的管理負責。
。3)本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解釋、修改的責任和權限在考核委員會以及由考核委員會授權的人事部門。
(4)違反本制度的處罰決定權在考核委員會。
(5)所有考核的解釋、最終評定權在考核委員會
(6)負責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處理。
2、各級管理者是直接下屬員工績效考核的直接責任人,承擔以下的職責:
。1)在考核中要以目標為導向,對下屬進行合理、公平的評價。
。2)各級管理者要認真履行對員工達成目標的支持和輔導責任。
。3)各級管理者要不斷提高管理技能,有效與員工溝通。
。4)負責相應各部門考核工作的整體組織及監(jiān)督管理;
。5)負責幫助下屬員工制定月度工作計劃和考核標準;
3、集團人事部為績效考核具體組織和實施部門,承擔以下職責:
。1)公司績效考核執(zhí)行機構是人事部門。
。2)負責各子公司、項目公司考核方案的審核,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和審核;
。3)負責組織每個考核周期自上而下《績效考核表》的制定和檢查,并及時歸檔。
。4)檢查各級管理者對績效目標達成過程的檢查和輔導情況,提供業(yè)績管理的技術支撐。
。5)負責每個考核周期內的自下而上績效評估的組織工作。
。6)負責完成每個考核匯總和分析,及時提交考核委員會審核,及時反饋和溝通審核結果。
(7)根據(jù)考核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完成獎金分配和發(fā)放。
。8)受理考核投訴,并跟蹤處理。
(9)負責回答在制度執(zhí)行過程中的問題。
。10)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作為獎金發(fā)放、工資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動等的依據(jù)。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應用
集團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發(fā)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整、員工福利、考核辭退等的重要依據(jù)。具體依相關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考核申訴程序
1、各類考核結束后,被考核者有權了解自己的考核結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和說明考核結果的義務;
2、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有權在接到通知的10日之內,向集團人事部提出申訴(不接受口頭申訴);
3、集團人事部通過調查和協(xié)調,在10日之內,對申訴提出處理建議,并將事實認定結果和申訴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雙方當事人和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高管,并監(jiān)督落實;
4、若當事人對結果仍持異議,可向考核委員會提請仲裁,考核委員會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四、績效管理執(zhí)行細則
第十四條考核目標的制定
1、公司級績效目標以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及年度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狀為基礎,包括銷售收入、凈利潤、工期、質量、安全、成本、招商指標及其他節(jié)點指標。
2、部門級績效目標以公司級績效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員工級績效目標以部門級目標進行分解,結合本職位的職位說明書職責設定。
3、目標在公司經營情況發(fā)生調整時,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修訂。
4、上級與下級應就績效目標進行溝通并達成共識,共同探討達成績效目標的措施,根據(j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急程度確定工作安排的優(yōu)先次序。
5、每位員工根據(jù)上述要求,擬定本人月度目標計劃和年/季度績效目標(附件《績效考核表》),與上司溝通并經上司核準后執(zhí)行。
6、月度計劃總結:每月末,員工對比計劃根據(jù)實際完成情況,進行總結,上司作回顧溝通。
7、季度目標評價:每季度末,上級和下級根據(jù)目標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結果進行溝通、指導、評價。填寫《績效考核表》并將考評結果匯總至人事部門,交管理層進行評估平衡以及反饋。
第十五條考核操作流程
1、績效計劃
。1)各部門管理領導計劃:各部分分管領導在規(guī)定時間前(以集團總裁辦所發(fā)通知為準)將各部門月度計劃發(fā)至集團經營管理部;月度例會上討論確定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表》,月度例會次日17:30前,經營管理部負責將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fā)至各分管領導處及人力部人事主管處;
。2)各部門經理/副經理計劃:程序如下(3)員工計劃。
。3)員工計劃:月度例會后2日(最遲不得超過當月2日)17:30前,各級員工需將個人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fā)至上級主管處,各上級主管需及時與下屬進行溝通、確認后,在限期內將下屬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fā)至下屬本人及人事主管處。
2、計劃調整
(1)計劃增加:可經雙方確認后,在月末總結時列于總結表內;
。2)計劃刪改:因客觀不可抗情況造成原計劃任務取消或重要指標變更,被考核人需于當月20日前填寫計劃刪改申請,報各部門分管領導處,如系分管領導關鍵任務的調整,則需上報總裁批準,否則此項以未完成計。
3、績效總結
。1)各部門分管領導總結:各分管領導在規(guī)定時間前(以集團總裁辦所發(fā)通知為準)將月度總結發(fā)至集團經營管理部;
。2)經營管理部負責準備各分管領導《月度計劃總結考核表》的復印件,供考核委員會考核人考核時使用,各考核人需將考核評分表于月度例會次日17:30前交至人事部人事主管處;
。3)部門經理與員工總結:需在次月5日17:30前將個人的《月度計劃總結考核表》(以月初上交的計劃表為基礎)自評后發(fā)至上級主管處,上級主管需及時與下屬進行溝通、考評,并在次月7日17:30前將溝通確認的總結考核表發(fā)至下屬本人及人事主管處;
4、績效溝通
。1)績效溝通要對照《月度計劃表》和《崗位說明書》進行,主要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并反饋下月度的《計劃表》等;溝通方式以面談為主,如無條件,亦可視情況采取電話溝通等方式;
。2)人事部對績效溝通的執(zhí)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樣檢查,對沒有按規(guī)定執(zhí)行績效溝通的管理人員,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和考核成績降級的處理;
。3)如下屬(被考核人)對上級主管(考核人)所定之計劃、或評價結果、或溝通過程存有異議,可在次月7日前向人事部提交書面說明并按申訴程序執(zhí)行;
(4)對考核結果含D及以下的員工,必須在績效面談時如實通知其考核結果、說明原因及處理意見,對上述內容必須保留書面記錄,并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5、績效匯總與績效工資計算
。1)次月10日17:30前,人事部負責對績效考核數(shù)據(jù)進行匯總,編制《月度中心考核結果匯總表》并發(fā)至總裁、各分管領導處;
(2)次月20日17:30前,人事部負責計算出各員工的績效工資總額,并制表交財務部發(fā)放。
6、外派至各子公司的人員的績效考核
外派人員所的考核參照集團相關級別人員考核方式操作;
7、季度考核的操作流程參照月度考核
第十六條考核結果計算
考核結果與員工當月績效工資掛鉤,與年度績效工資掛鉤,與年度優(yōu)秀員工等相關評比掛鉤。
1、一般情況取值方法為
該項指標得分=權重實際值/目標值
2、要求控制、降低的指標(如費用等類指標):
該項指標得分=權重(1—實際值/目標值)
3、部門(組織)或個人得分為綜合考評得分:
總得分=∑單項指標得分
注:任何一項指標的最低得分為≥0。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與參考標準
1、考核結果包括綜合評語和考核等級(A、B、C、D、E)?己伺c評價相結合。
2、考核等級分為(A、B、C、D、E)五級,定義如下表:
3、為避免部門間考核過松或過嚴造成部門間不平衡,以及考核和稀泥、等同化的誤差,對考核等級設立的參考比例與對部門績效的考評和部門領導者的考評結果掛鉤,各部門人員考評等級按以下比例執(zhí)行。
第十八條考核結果應用
1、月度考核結果:月度考核結果與員工月度獎金掛鉤。
月度獎金=獎金基數(shù)×個人績效考核因數(shù)
2、季度考核結果:季度考核結果與員工季度獎金掛鉤。
季度獎金=獎金基數(shù)×個人績效考核因數(shù)
3、年度考核結果:年度考核結果與年終效益獎掛鉤,并作為次年工資調整和崗位調整的重要基礎。
年終效益獎=效益獎基數(shù)×個人績效考核因數(shù)×公司績效考核因數(shù)
4、原則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級的員工予以加薪,由考核委員會根據(jù)業(yè)績將員工工資上調。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級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優(yōu)秀員工的評選。
5、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D級的員工予以降薪,由考核委員會根據(jù)業(yè)績將員工技能工資下調1級至數(shù)級。
6、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E級的員工予以調整崗位,下降職級處理,嚴重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7、公司績效考核因數(shù)由公司考核委員會根據(jù)公司經營業(yè)績指標達成情況綜合評估后確定。達到績效指標則為100%,未達標則相應降低。如超額完成,則相應提高因數(shù)。
8、月度及季度獎金基數(shù)調整參照集團薪酬福利體系
五、附則
第十九條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條對未能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考核表單提交的予以20元/次扣款;對超過規(guī)定時間10日未提交考核表單的予以200元的扣款。
第二十一條本規(guī)定未盡事宜,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人事部門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領導審批后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本規(guī)定自頒發(fā)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2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jù)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zhí)行管理和執(zhí)行監(jiān)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yè)自身的業(yè)務特點?梢詫⒅贫群娃k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zhí)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guī)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zhàn)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lián)集團的發(fā)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guī)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guī)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yè)發(fā)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tǒng)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xié)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yè)長遠發(fā)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tǒng)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jiān)控體系,對集團業(yè)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jiān)控,保證集團戰(zhàn)略目標實現(xiàn)的效果和效率,實現(xiàn)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yè)內部控制系統(tǒng),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guī)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jiān)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tǒng)的基本規(guī)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yè)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fā)展等
2.1.4 企業(yè)財務信息系統(tǒng)的規(guī)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guī)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tǒng)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yè)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tǒng)的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業(yè)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yè)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jiān)督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tǒng)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xiàn);
2.2.6 集團規(guī)定的重大業(yè)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yè)務部門負責人、專業(yè)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jù)相關業(yè)務規(guī)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yè)務的發(fā)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jù)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yè)務的發(fā)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yè)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yè)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jù)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jù)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xiàn)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jù)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xiàn)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yè)態(tài)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yè)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yè)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jù)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yè)務環(huán)節(jié)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zhí)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zhí)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yè)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guī)、真實;
4.5.2 單據(jù)是否合法,數(shù)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xù),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xù)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yè)務單據(jù)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guī)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xié)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guī)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yè)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yè),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wěn)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yè)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guī)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zhàn)略、遵從集團統(tǒng)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yè)穩(wěn)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yè)優(yōu)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合資企業(yè)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yè)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yè)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xù)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fā)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yè)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jù)貼現(xiàn)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yè)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yè)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yè)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xié)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yè)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lián)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fā)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xiàn)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yè)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fā),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yè)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wěn)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tài)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yè)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yè)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lián)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yè)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yè)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yè)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fā)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xù);歇業(yè)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xù)。
2.9 集團內企業(yè)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yè)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yè),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jiān)控及分析業(yè)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yè)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yè)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yè)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yè)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yè)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shù)量眾多,在企業(yè)的經營中發(fā)揮較大作用的,根據(jù)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fā)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xù),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xù)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fā)票、單據(jù)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fā)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jù)“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fā)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fā)票時間,回收發(fā)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xù)。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xù),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jù)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fā)展階段和戰(zhàn)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xiàn)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xiàn)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xiàn)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嚴格控制現(xiàn)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xiàn)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jù);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xiàn)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xiàn)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xiàn)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xiàn)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yè)現(xiàn)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wèi)措施。
4.1.3 除零星現(xiàn)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xiàn)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xiàn)金,應存入企業(yè)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xiàn)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guī)定審批的收付款業(yè)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xiàn)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xiàn)金收付后,須加蓋“現(xiàn)金收訖”或“現(xiàn)金付訖”戳記。
4.1.6 “現(xiàn)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xiàn)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xiàn)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xiàn)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xiàn)金,不準因私借支現(xiàn)金,不準保存帳外現(xiàn)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yè)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xiàn)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fā)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yè)務和實物收發(fā);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xiàn)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xiàn)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yè)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jù)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xù)。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guī)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jù)齊全、審批手續(xù)完備、合乎規(guī)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jù)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jù),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批準手續(xù);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xiàn)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fā)生、充分利用商業(yè)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yè)務發(fā)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yè)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guī)定業(yè)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yè)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guī)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xù)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jù)如:合同協(xié)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fā)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fā)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lián)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tǒng)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xù),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jù)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jù)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yè)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guī)定,正確確認營業(yè)收入的實現(xiàn),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yè)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fā)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jù)提貨憑證發(fā)貨;
6.3 發(fā)生退貨時,要按規(guī)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xù);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jù)。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3
目錄/提綱:
。ㄒ唬﹫猿趾暧^控制、分類管理的原則
。ǘ﹫猿謨(yōu)化機制、按勞分配的原則
。ㄈ﹫猿謴娀己、效率優(yōu)先的原則
(一)員工包干基數(shù)
。ǘ﹩T工的工資結構及其標準
。ㄈ╉椖拷蛸N及科研獎勵基金
。ㄋ模┘影喙べY
(五)成建制劃轉員工的工資
。┕九鷾实男陆椖客懂a增加的`工資
(七)根據(jù)公司下達的包干基數(shù),對超包干基數(shù)的單位按規(guī)定扣減其績效工資
(八)其它
。ㄒ唬﹩挝挥霉p少獎勵=月績效工資標準×40%×獎勵比例
。ǘ﹩挝粍趧由a率提高獎勵=月績效工資標準×60%×獎勵比例
(三)超績效獎勵總額=用工減少獎勵+勞動生產率提高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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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yè)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yè)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開具公司介紹信統(tǒng)一到指定的機關辦理雕刻手續(xù),印章的形體、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經北京市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人事章、生產章等),由各部門根據(jù)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guī)格。
(四)未經公司董事長、總裁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tǒng)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fā)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yè)務章(合同章、財務章、人事章、生產章)、董事長(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guī)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fā)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lián)合簽發(fā)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xié)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xié)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xié)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長(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yè)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lián)系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董事長、總裁 負責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總監(jiān) 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yè)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財務管理中心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管理中心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jiān)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fā)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xiàn)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
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申請表》)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jiān)私章由法人或總監(jiān)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后,由分管領導及總裁/董事長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見附件:表6《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xié)議、訂購單等,由專業(yè)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好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zhí)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jiān)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shù)、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xù),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F(xiàn)象或遺失,應保護現(xiàn)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管理中心總監(jiān)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5
廠中心庫房管理辦法中心庫房管理是提高生產效率,降低廠內各單位生產成本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按照iso9002質量體系文件內容,保證原材料和產品質量的重要工作。為降低成本、保證質量,中心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忠于職守,認真負責,敬業(yè)愛崗,為分廠做好服務,嚴格把關。
1、中心庫是廠內各單位材料、產品的統(tǒng)一管理庫,統(tǒng)一代保管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中心庫必須嚴格執(zhí)行物資紀律以及政策、規(guī)章、制度。
2、中心庫對各分廠、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分別獨立建帳。
3、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廠及各分類管理獨立核算單位可自建
材料帳,每季度決算前先行盤庫,并與中心庫房對帳,經中心庫管理人員核對無誤、簽字認可后,編制季度庫存材料報表,隨決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別報廠財務科一份、辦公室兩份。
3.2、各獨立核算單位購回材料后,由所在單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員填寫一式兩份料票,會同中心庫管理人員點收、入中心庫、簽字后,一份留中心庫入帳,一份由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3.3、為滿足分廠生產現(xiàn)場需要,方便分廠使用,對中心庫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庫管理人員與分廠材料管理人員共同點收、入庫后,可由分
廠材料管理人員領出,分廠自存。
3.4、各獨立核算單位用料時,填寫一式兩份用料單,經所在單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負責人簽字后,向中心庫領取,中心庫管理人員按生產計劃和材料定額發(fā)放,用料單一份留中心庫結帳存查,一份交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3.5、用料單必須有分廠材料消耗負責人與中心庫管理員的共同簽字后,財務方可入帳,對于手續(xù)不齊全的,財務人員可拒絕入帳。
3.6、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料票不得積壓突擊出具,分廠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須在一周內完善手續(xù);每月底前對本月內使用的、未向中心庫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補簽完所有手續(xù)
4、產品的管理
4.1、各分廠及各分類管理獨立核算單位可自建成品帳,每季度決算前先行盤庫,并與中心庫房對帳,經中心庫管理人員核對無誤、簽字認可后,編制季度庫存成品報表,隨決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別報廠財務科一份、辦公室兩份。
4.2、獨立核算單位的產成品經驗收合格后,根據(jù)成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由所在單位主管人員填寫一式兩份入庫單,會同中心庫管理人員點收、入中心庫、簽字后,一份留中心庫入帳,一份由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4.3、各獨立核算單位的產成品出庫時,填寫一式兩份出庫單,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向中心庫領取,出庫單一份留中心庫結帳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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