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藝管理制度
在現(xiàn)在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藝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藝管理制度1
本廠對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車輛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質量檢驗人員具體負責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1.維修前診斷檢驗制度
1、在診斷檢驗前,質量檢驗員應主動告知車主出具《機動車維修記錄》。
2、根據汽車技術檔案的記錄資料和駕駛員反映的車輛使用技術狀況,質量檢驗員確定所需要的檢測項目。
3、質量檢驗員針對每一檢測項目實際進行檢測,并依據檢測結果和車輛實際技術狀況進行故障診斷,以確定附加作業(yè)項目(二級維護)或維護和修理方案。
4、質量檢驗員將所診斷的'故障、維護和修理方案、維修項目等填寫《機動車維修記錄》,并根據檢驗情況填寫《車輛進廠檢驗單》,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簽字確認。
5、調度人員將維修作業(yè)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yè)車間。
2.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并填寫《車輛維修過程檢驗單》。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yè)項目,需重新作業(yè),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于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臺,并協(xié)助前臺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于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7、車輛維修完工,維修人員自檢合格后,做好車輛清潔工作,并將車輛停放在竣工區(qū)域,通知總檢進行竣工質量檢驗。
3.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由總檢負責。
2、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后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質量檢驗嚴格依據《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guī)范》(GB/T18344-20xx)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后進行路試,對于路試中所發(fā)生的不正,F(xiàn)象,要認真復查。路試合格后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后,將有關內容記入《車輛維修竣工檢驗單》和《機動車維修記錄》。
4、如是營運車輛,由總檢告知送檢員將車輛送往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竣工質量檢測。檢測合格后,將車輛交付托修方。
工藝管理制度2
一、工廠的物資采購、運輸、存放統(tǒng)一是供銷科負責物資存放倉庫和區(qū)域,由工廠領導統(tǒng)籌規(guī)劃合理布局作到人流、物資分開。
二、扣件產品屬于產品量大,原材料消耗多的產品,原材料和產品周圍轉量大,所以合理存放,科學規(guī)劃對改善廠容廠貌,文明生產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原材料的存放要做到各有其位的`原則,所用焦炭、廢鋼、鑄鐵,回爐鐵等,分類堆放,要有標識。
四、物資倉庫應干燥通風,有防潮、防火、防水措施,物品盡量上架,通道暢通,要有禁止煙火的標志。
五、所用工具定點定位存放,工具箱要排列整齊,外表清潔,內部工具放置,避免磕碰。
工藝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工藝是產品生產方法的指南,是計劃、調度、質量管理、質量檢驗、原材料供應,工藝裝備和設備等工作的技術依據。是優(yōu)質、高效、人低耗和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手段。
2、工藝工作由生產技術科負責,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工藝人員要堅持科學態(tài)度,不斷提高工藝水平,為生產服務。
3、工藝工作要認真貫徹工藝規(guī)程典型化、工裝標準化,通用化的原則。
二、制度:
1、工藝工作必須完善工藝手段,保證產品質量和降低成本,工藝過程合理、可靠、先進為原則。
2、工藝文件必須保證正確、完整、統(tǒng)一、清晰。
3、生產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藝,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規(guī)程、技術文件內容,如有某種原因無法按工藝生產時,應由主管技術廠長簽字方可生效。
4、設計標準的修改需經主管科長、主管廠長批準。
5、凡是工藝文件出現(xiàn)的差錯,應由技術科負責,凡屬不按工藝文件而出現(xiàn)的`差錯,應由操作者負責,追查責任事故。
6、工藝員應不斷對車間操作人員進行工作紀律教育,嚴格按工藝標準監(jiān)督工藝執(zhí)行。
7、工藝文件的編寫,個性等項工作由生產技術科負責,并按工藝文件要求編寫工藝質量要求。
8、技術人員對工藝文件、圖紙的修改,除下達修改通知單外還應對全廠新發(fā)文件全部修改完畢,各修改單上應在存檔通知單上注明。
工藝管理制度4
一、為保證我公司出口產品符合國家相關出口檢驗檢疫標準,公司實行廠檢員管理制度,要求廠檢員盡心盡責配合檢驗檢疫部門開展工作。
二、廠檢員必須及時學習并掌握國家檢驗檢疫部門對竹木藤草制品出品的各項檢疫要求,并對全廠生產、組裝、包裝各部門員工做好宣傳工作,保證防疫工作有效開展。
三、出口貨物開始生產時,及時跟蹤原材料、半成品,及早確保原材料及半成品進行防蟲、防蛀、防霉處理,到位充分,在達到檢疫要求后進行成品生產工序。
四、成品生產時,按照各產品屬性要求,進行抽檢,嚴格控制水分,如有不符合要求及時反應到相關部門,產品包裝時確保內盒中放置足夠的'防蟲防霉防蛀劑。如碰到有不符合防疫標準的情況,廠檢員有權力要求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整改后繼續(xù)生產。
五、廠檢員必須定期對原料堆放、生產車間、包裝車間、成品堆放區(qū)進行防蟲、防潮處理,包裝紙箱及其它輔料倉庫的防疫處理。
六、廠檢員要做到及時與報檢員、檢驗檢疫部門信息溝通,在國家政策及相關法規(guī)有變化要求時,及時反應到公司各管理部門
工藝管理制度5
1范圍與應用領域
1.1目的
為統(tǒng)一、規(guī)范工藝安全信息管理,保證材/物料、工藝、設備等安全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為工藝安全管理活動提供基礎資料,特制定本程序。
1.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以及為其服務的承包商。
1.3應用領域
本程序應用于公司研究、工藝設計、技術改造、生產、儲存和運輸操作中與毒性、易燃易爆性、化學反應性和其他危害相關的工藝安全管理活動。
2參考文件
公司《工藝安全信息管理規(guī)范》
《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辦法》
《設備完整性管理程序》
《新設備質量保證管理程序》
《技術和設施變更管理辦法》
《事故事件管理規(guī)定》
《培訓管理程序》
3術語和定義
3.1工藝安全信息:是指物料的危害性、工藝設計基礎和設備設計基礎的完整、準確的文件化的信息資料。
3.2工藝設計基礎:是對工藝過程及參數(shù)的描述,包括工藝原理、工藝流程、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工藝參數(shù)、工藝參數(shù)的限值及超出限值的后果等。
3.3設備設計基礎:是指設備設計的依據,包括設計規(guī)范和標準、工程數(shù)據、工程圖、設備負荷計算、設備規(guī)格、廠商的制造圖紙等。
3.4化學反應性:物質進行化學反應的趨勢。
3.5化學反應性危害:可能出現(xiàn)化學反應失控的狀況,并且該反應有可能對人員、設備或環(huán)境帶來直接或間接的傷害,通常伴隨有溫度升高、壓力升高、氣體產生或其他形式的能量釋放的現(xiàn)象。
3.6失控反應:因為放熱化學反應產生熱量的速率超過冷卻能力而使得反應失去控制(如以溫度和壓力的快速增加為標志)的情況。
3.7自反應物質:能夠發(fā)生聚合、分解和重組反應的物質。反應的.啟動可能是自發(fā)的、通過能量輸入的(如熱力或機械能量)或通過能提高反應速率的催化行為的。自反應物質也包括能自燃、形成過氧化物、與水反應的物質或氧化劑。
3.8本質較安全工藝:應用無危害或危害較小的設備、原料或工藝步驟的工藝流程。
3.9化學反應矩陣:是一種系統(tǒng)的、定性的分析工藝中反應危害的技術。典型做法是制作一個矩陣,列出工藝中和有關公用工程中所使用的材/物料以及可能進入工藝中的雜質,材/物料同時列在矩陣的第一排和第一列,然后通過相互交叉檢查每排與每列中材/物料,系統(tǒng)地評估可能發(fā)生的危害反應。
3.10psm關鍵設備:因失效可能導致或促使工藝事故的發(fā)生,造成人員死亡或嚴重傷害、重大財產損失或重大環(huán)境影響的設備。
3.11標準操作條件(soc):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物料組分等參數(shù)在正常運行時滿足工藝調整要求的最大值、最小值、設定值,以及偏離的后果和預防或糾正偏離的操作。
4職責
4.1企管法規(guī)處負責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程序。
4.2生產運行處負責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并為基層單位提供工藝設計基礎方面的技術支持。
4.3機動設備處負責設備設計基礎的管理,并為基層單位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4.4質量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材/物料的危害性的管理,并為基層單位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4.5工程管理部負責向業(yè)務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提供新改擴建項目中所涉及的工藝安全信息資料。
4.6電子商務部負責向使用部門提供所采購化學品的msds和設備的技術說明書、操作手冊等資料。
4.7人事處負責組織本程序的培訓。
4.8綜合服務中心檔案室負責公司工藝安全信息的儲存管理。
4.9各相關單位負責本單位工藝安全信息的收集、建立、維護與更新。
5管理要求
5.1工藝安全信息的構成
5.1.1 材/物料的危害性數(shù)據至少包括:
5.1.1.1 物理性質數(shù)據通常可包括:分子量、熱容量、蒸氣壓、燃燒熱、粘度、電導率和介電常數(shù)、凝固點、相對蒸氣密度、水溶性、比重、顆粒度、ph值、熔點、物理狀態(tài)/外觀、沸點、氣味(一般情況和嗅覺極限)、表面張力、臨界溫度/壓力汽化熱、穩(wěn)定性、不相容性、分解性等。
5.1.1.2 化學反應性數(shù)據通常可包括:
a) 熱穩(wěn)定性和化學穩(wěn)定性信息:穩(wěn)定性、分解產物或副產物,發(fā)生聚合反應和失控反應的可能性,應避免的條件;
b) 不相容性:化學品、雜質、設備設施選材、建筑材料和公用工程(如儀表風和循環(huán)水等)相互之間可能的反應;
c) 熱力學和反應動力學數(shù)據:反應熱,不穩(wěn)定開始的溫度和能量釋放的速率;
d) 反應活性大或不穩(wěn)定的中間產品、產品或副產物的生成;
e) 確定意外混合或失控反應產生的毒性或易燃易爆性物質的種類及其生成速率。
5.1.1.3 易燃性數(shù)據通常可包括:
a) 易燃性特征(如,閃點、燃燒下限、燃燒上限和自燃溫度);
b) 適用時,燃燒所需最低氧氣濃度;
c) 熱力學和化學穩(wěn)定性(如自燃、自氧化、絕熱壓縮);
d) 粉塵特性(如顆粒粒徑分布、最低點燃溫度、最低點燃能量、最低爆炸濃度);
5.1.1.4 毒性數(shù)據通?砂:
a) 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
b) 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
c) 最高容許濃度。(參見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
5.1.1.5 腐蝕性數(shù)據。腐蝕性以及與施工材質的不相容性。
5.1.2 工藝設計基礎至少應包括以下數(shù)據:
a) 工藝流程、工藝原理及化學品相關反應的說明書;
b) 工藝流程圖;
c) 設計確定的工藝物料的最大儲存量;
d) 主要控制參數(shù)(溫度、壓力、液位、流量和組分等)的安全操作范圍;
e) 非正常工況的后果評估,包括對員工健康安全的影響;
f) 物料和能量平衡。
5.1.3 設備設計基礎應當包括以下數(shù)據:
a) 工藝設備的建造材質,包括工藝管道、設備的材質;
b) 帶控制點的管道儀表流程圖;
c) 電氣設備危險等級區(qū)域劃分圖;
d) 泄壓系統(tǒng)的設計及設計基礎;
e) 通風系統(tǒng)的設計;
f) 設計所依據的標準、規(guī)范;
g) 安全系統(tǒng),如聯(lián)鎖、監(jiān)視、監(jiān)測、控制系統(tǒng)等;
h) 設備的設計依據、設備負荷計算、設備規(guī)格、廠商的制造圖紙等;
i) 工程圖、工程數(shù)據等;
j) 關鍵設備清單等。
5.2工藝安全信息的移交
5.2.1 對于新改擴建項目:
5.2.1.1 工藝安全信息資料,由工程管理部收集,項目竣工后向專業(yè)主管部門移交,雙方保留交接證據。
5.2.1.2 竣工資料, 由工程管理部向綜合服務中心檔案室移交,雙方保留交接證據。
5.2.1.3 專業(yè)主管部門及時向使用單位移交工藝安全信息資料,雙方保留交接證據。
5.2.2 對于技改技措項目和裝置檢修項目,由項目施工主管部門(機動設備處或工程管理部),及時向使用單位移交工藝安全信息資料,雙方保留交接證據。
5.2.3 對于日常采購的化學品和成套設備,由電子商務部向使用單位移交工藝安全信息資料,雙方保留交接證據。
5.3工藝安全信息管理
5.3.1 各單位應針對工藝過程中所使用或產生的物質,包括:原料、中間產品、催化劑、添加劑、產品和廢棄物等,結合5.1條款的要求和msds,收集、識別并建立工藝安全信息文件和物資間化學反應矩陣,以便供使用者查閱。
5.3.2 各單位應根據裝置物料的變化,工藝設備變更等情況,隨時更新相關工藝安全信息文件和化學反應矩陣。
5.3.3 工藝安全信息管理管理范例參見附錄1。
5.3.4 專業(yè)主管部門每年至少對各單位工藝安全信息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監(jiān)督整改,并保留相關證據。
5.3.5 各單位應組織工藝安全信息以及更新后的工藝安全信息的培訓,具體執(zhí)行《培訓管理程序》。
5.3.6 各單位應將更新后的工藝安全信息,以及傳遞到相關部門,并保留相關證據。
5.4工藝安全信息文件管理
5.4.1 各相關單位應確保本單位所有工藝安全信息文件都有專人或崗位負責管理,建立相關工藝安全信息清單,并以清單的形式進行受控管理,詳見《技術文件和資料管理辦法》。
5.4.2 工藝安全信息文件以電子文檔、紙制或兩者的組合形式進行存檔,以便員工使用。以電子文檔形式存檔的工藝安全信息,應進行備份,每半年進行一次校對,確保信息的完整性。
5.4.3 工藝安全信息文件的防護、復制、過期信息的銷毀和保留,具體執(zhí)行《記錄控制程序》。
6管理系統(tǒng)
6.1資源支持
公司現(xiàn)有資源都是協(xié)助實施本程序的可利用的資源。
6.2管理記錄
企管法規(guī)處負責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記錄和修改明細。
6.3審核要求
公司主管部門、所屬單位和部門都應把工藝安全信息作為審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必要時可針對工藝安全信息組織專項審核。
6.4復核與更新
本程序應定期評審和必要時的修訂,最低頻次自上一次發(fā)布之日起不超過3年。
6.5偏離管理
本程序所發(fā)生的偏離應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偏離應書面記載,其內容應包括支持偏離理由的相關事實。每一次偏離的有效期不能超過一年,逾期須重新申報。
6.6培訓和溝通
本程序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培訓和溝通。
6.7解釋
本程序由公司企管法規(guī)處負責解釋。
工藝管理制度6
1、目的與適用范圍
為穩(wěn)定和提高工廠產品質量、嚴格工藝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內容及要求
2.1總則
嚴格工藝紀律是加強工藝管理重要內容,是建立工廠正常生產秩序、確保產品質量、搞好安全生產、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的可靠保證。工廠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都應嚴格執(zhí)行工藝紀律。
2.2工藝紀律管理內容
2.2.1企業(yè)領導及職能部門的工藝紀律。
2.2.1.1企業(yè)要有健全、統(tǒng)一、有效的工藝管理體系和完整、有效的工藝管理標準及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
2.2.1.2工藝文件必須做到正確、完整、統(tǒng)一、清晰。
2.2.1.3生產安排必須以工藝文件為依據,并做到均衡生產。
2.2.1.4凡投入生產的材料、毛坯和外購件、外協(xié)件必須符合設計和工藝要求。
2.2.1.5設備必須確保正常運轉、安全、可靠。
2.2.1.6所有工藝裝備必須按工藝要求設置,并應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計量器具及工藝裝備應堅持周期檢定,并保證量值準確、統(tǒng)一,工藝裝備完好。
2.2.1.7要有專業(yè)培訓規(guī)定,做到工人初次上崗要必須經過專業(yè)的培訓,做到定人、定工種。
2.2.2生產現(xiàn)場工藝紀律
2.2.2.1車間技術質量負責應組織職工進行工藝規(guī)程和車間工藝紀律的學習,車間領導應對工藝紀律貫徹執(zhí)行負責。
2.2.2.2操作者要認真做好生產前的準備工作,生產中必須嚴格按設計圖樣、工藝規(guī)程和有關標準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對有關時間、溫度、壓力、真空度二電流、電壓、材料、配方等工藝參數(shù),除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外,還應做好記錄,以便存檔備查。
2.2.2.3精密、大型、稀有設備的操作者和焊工、鍋爐工、電工及質量檢測人員等必須經過嚴格考核,合格后發(fā)給操作證,憑操作證操作。
2.2.4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裝備必須經驗證、鑒定合格后納入工藝文件方可正式使用。
2.3工藝紀律的檢查與考核
2.3.1工廠必須建立健全的工藝紀律監(jiān)督體系,是加強工藝紀律檢查確保不斷提高工藝文件質量和穩(wěn)定提高產品質量的重要措施。
2.3.2全廠性的工藝紀律應由分管副廠長委托技術科組織質檢科、供應部等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檢查評定,生產現(xiàn)場的工藝紀律應由質檢科負責日常監(jiān)督,技術科進行抽查,車間領導負責進行日常檢查并作好相應的記錄。
2.3.3工藝紀律主要考核內容:
a.工藝管理機構、職能落實和人員配備;
b.工藝管理制度是否完備;
c.技術文件的.準確率,完整率與統(tǒng)一率;
d.工藝文件的貫徹率;
e.設備完好率;
f.工藝裝備的完好率;
g.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率;
h.生產的均衡率;
i.定人、定機、定工種的符合率;
j.定置管理的定置率和文明生產情況。
2.3.4檢查與考核
2.3.4.1全廠性工藝紀律大檢查每半年一次。
2.3.4.2生產現(xiàn)場的工藝紀律由質檢部門負責日常監(jiān)督,各車間技術質量負責人負責日常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有記錄),技術科對各車間上報反饋表進行抽查核對簽字,上報有關職能部門。
2.3.4.3技術科負責按月對照車間工藝紀律對車間進行抽查,每月至少2次。
2.3.4.4各車間工藝紀律月度考核由技術科負責。
工藝管理制度7
1、總則
為加強公司工藝技術管理,提高工藝技術管理水平,提高全體職工的工藝技術素質,保證產品質量,全面提高企業(yè)的整體素質和經濟效益,嚴肅各項生產工作中工藝技術紀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藝技術管理制度。
2、工藝文件的編制
2.1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技術條件,按照產品及客戶的具體要求,由技術部工藝設計人員,按照工藝程序設計產品總工藝單。
2.2車間分工藝是根據產品總工藝單的規(guī)格技術要求,由車間工藝技術人員,依據車間實際情況設計并制作本車間各工序的上機工藝單,按生產工序發(fā)放并且保管好工藝單。
3、工藝文件的審批制度
3.1總工藝單的審批
公司產品總工藝單由技術部工藝設計人員設計,技術部經理簽字審核,分管經理審查批準后,方可生效發(fā)放。
3.2車間分工藝的審批
車間分工藝單由各車間工藝技術分管人員設計,車間分管領導審批簽字,方可發(fā)放。
4、工藝單的存發(fā)制度
4.1工藝單的發(fā)放范圍
總工藝單經分管經理審核后,分發(fā)給技術部、生產部、質檢部、織造車間等有關部室和車間。車間分工藝單按生產工序發(fā)放,嚴格保管,不得外傳。
4.2存放制度
總工藝單發(fā)放后,必須有專人保管,不得丟失,定期進行回收。
5、工藝紀律
5.1各車間不得擅自更改工藝,嚴格工藝紀律。車間如發(fā)現(xiàn)工藝問題及時與技術部聯(lián)系,協(xié)同車間一起研究解決。不經技術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換原料,特殊情況下,根據客戶要求確須改換原料成分比例的`,必須通知技術部,研究是否需要調整工藝。
5.2各工序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車間分工藝及操作規(guī)程操作,如發(fā)現(xiàn)不按工藝操作規(guī)程操作執(zhí)行的,則按《工藝考核細則》考核執(zhí)行。
5.3必須嚴格工藝保密制度?蛻粜枰a品規(guī)格參數(shù)的,必須經技術部認可后方可提供。
6、工藝修改制度
6.1各車間工藝設計人員不斷研究新技術、新工藝,總結經驗。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與技術部聯(lián)系,要對工藝技術不斷創(chuàng)新改進。
6.2在工藝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工藝問題,車間工藝技術人員應及時修改產品分工藝單,然后現(xiàn)場指導、檢查、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分工藝單的修改必須根據車間實際情況,保證產品生產效率和質量。
6.3如發(fā)現(xiàn)總工藝單存在與車間生產樣品不相符的問題,應及時與技術部聯(lián)系,不得試生產,以便調整和更改。
7、工藝技術人員職責范圍
7.1技術部工藝技術人員應經常與車間工藝技術人員討論工藝技術,以便一起研究生產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技術部工藝技術人員要根據市場信息、銷售情況、客戶需要、生產情況,結合公司技術條件及原料情況,定期修改調整工藝。
7.2產品總藝單下達到車間后,技術部工藝設計人員要向車間工藝技術人員說明產品在生產中應注意的各項問題,跟班實驗,并做好紀錄,調整合理生產工藝后,方可下達正式工藝。
7.3車間工藝技術人員按總工藝單的規(guī)格及技術條件,設計出各工序的工藝單。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與技術部或有關科室聯(lián)系,共同研究解決。
8、工藝檢查制度
8.1公司工藝檢查由技術部負責,每周不定期至少檢查一次。如發(fā)現(xiàn)不按工藝要求操作的或分工藝單不正確等按《工藝技術考核細則》執(zhí)行。
8.2車間內部檢查,由車間工藝技術人員隨時進行檢查、指導、監(jiān)督工藝執(zhí)行情況。
8.3車間工藝技術人員積極配合技術部作好工藝檢查工作,積極向技術部工藝檢查人員詳細介紹車間工藝執(zhí)行情況,出現(xiàn)問題解決情況,工藝技術提高情況,工藝技術改進情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應用情況等。
工藝管理制度8
1目的
本標準規(guī)定了工藝設備投運前安全審查(pssr)(工藝安全管理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實施、職責和管理要求。審查目的是在工藝設備投運之前確定和提出所有影響工藝設備安全運行的因素,并確保:
a)工藝設備按照設計的要求建設安裝;
b)所有保證工藝設備安全運行的程序準備就緒;
c)操作與維護工藝設備的人員得到足夠的培訓;
d)必要的工藝設備安全信息得到更新;
e)所有工藝安全分析提出的改進建議得到落實和合理的解決。
2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
a)新、改、擴建的工藝設施設備;
b)重大工藝設備變更項目;
c)工藝設備的停產檢修。
3定義
3.1重大工藝變更項目
對工藝設備同時進行多項硬件上的變更、更新與裝配,引起工藝安全信息變化的項目。重大工藝變更項目往往是需要部分或全部停產才能進行的項目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3.2投運前解決項目(即:必改項)
在做投運前安全審查時發(fā)現(xiàn)的,可能在工藝設備投運過程中或之后引起嚴重危害、影響操作和維護安全,風險級別屬ⅰ級和ⅱ級(參見工藝安全分析管理標準),且必須在投運之前解決的缺陷。
3.3投運后解決項目(即:遺留項)
在做投運前安全審查時發(fā)現(xiàn)的,不影響工藝設備投運安全,風險級別屬iii級和iv級并已經采取監(jiān)控措施,可以在投運后解決的缺陷。
3.4區(qū)域負責人
區(qū)域負責人是指由油田公司或各單位指定,對要投運工藝設備的生產安全負責的管理人員。如,作業(yè)區(qū)經理、事業(yè)部生產經理等。
4職責
4.1區(qū)域負責人
1)組建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
2)組織制定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
3)落實投運前安全審查所需要的專業(yè)人員和資源;
4)保證所有員工接受關于投運前安全審查標準的培訓;
5)主持投運前安全審查預審和審議會議;
6)審查所有必改項的解決方案;
7)在完成所有必改項后批準工藝設備的投運;
8)跟蹤落實所有遺留項的完成。
4.2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組長
1)組織投運前安全審查的具體實施,對審查質量負責;
2)安排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成員的任務與進度;
3)監(jiān)督檢查所有必改項的整改實施;
4)完成投運前安全審查所需要的文件記錄。
4.3工藝安全管理協(xié)調員
根據項目實施的管理權限由事業(yè)部或油田公司指定該項目的工藝安全協(xié)調員。工藝安全管理協(xié)調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通過工藝安全與風險管理培訓;
2)通過工藝安全分析方法培訓;
3)熟悉工藝安全分析方法;
4)通過工藝設備投運前安全審查培訓者培訓。
工藝安全管理協(xié)調員的職責:
1)協(xié)調與指導生產單位制定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
2)組織進行投運前安全審查實施方法的培訓;
3)保證投運前安全審查的執(zhí)行過程符合油田公司相關規(guī)定;
4) 整理投運前安全審查的有關文件并歸檔。
5管理要求
5.1符合本標準適用范圍的所有項目必須進行投運前安全審查。
5.2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的成立
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組長應當分配各個組員在實施投運前安全審查過程中所負責的專項審查內容和職責。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至少應當由以下專業(yè)人員組成:
1)工藝技術;
2)設備管理;
3) hse管理;
4)工藝設備操作;
5)工藝設備維修;
6)電氣儀表(必要時)。
如果本區(qū)域技術力量不能滿足專項審查的需求,由區(qū)域負責人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專業(yè)人員支持。
5.3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應結合工藝設備的特點和工藝安全管理協(xié)調員一起制定一個綜合的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可在附錄的安全審查清單的基礎上增加內容)。審查清單至少應包括:
1)需要完成的工藝安全信息的更新項目;
2)確認工藝設備的建設與安裝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確認所有保證工藝設備投運與操作安全的程序已經準備就緒,并分發(fā)給相關人員,包括投運方案、操作、維修程序及安全規(guī)章;
4)確認已經對員工進行了投運方案、操作、維修程序及安全規(guī)章的培訓;
5)確認必要的設備測試與檢查項目、檢查程序以及檢查的頻次符合要求;
6)確認所有其它必要的輔助系統(tǒng)已經就緒;
7)確認應急預案的符合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5.4投運前安全審查的計劃
區(qū)域負責人和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應召集所有組員舉行一個預審會議。預審會議內容包括:
1)安全審查組長應當向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介紹整個項目的概況;
2)審查并根據工藝設備的特點適當調整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的內容;
3)安全審查組長將任務分配給組員;
4)制定一個實施投運前安全審查的進度計劃;
5)確定與工程設計、施工等相關方的`協(xié)調機制。
5.5投運前安全審查的實施
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成員應當根據在預審會上確定的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對工藝設備進行逐項審查評估。
1)評估應包括必要的文件審查和現(xiàn)場檢查;
2)應當將發(fā)現(xiàn)的缺陷形成書面的記錄和綜合報告;
3)為確保投運前安全審查的質量,應當根據項目的施工進度在完成80%設備安裝之前就開始準備,確定審查清單,依據審查清單定期進行逐項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交有關部門解決,不能等到施工結束才開始實施投運前安全審查。
5.6審議會議
完成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的所有項目后,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與區(qū)域負責人一起審查投運前安全審查的結果。會議上應將提出的缺陷全部列出,逐一進行工藝安全分析,并根據風險級別將其分類為:
a)投運前解決項目(必改項)
b)投運后解決項目(遺留項)
5.7跟蹤落實
5.7.1所有必改項必須落實整改負責人或負責單位,并制定實施整改的進度,確定完成整改期限。審議會議應當定期進行(一般每周一次),對必改項進行跟蹤,直至所有必改項得到落實。
5.7.2所有必改項完成之后,區(qū)域負責人應與審查小組一起審查各項的整改結果,必須得到區(qū)域負責人對必改項整改結果的認可,方可由區(qū)域負責人批準工藝設備的投運。
5.7.3所有遺留項必須落實解決方案和監(jiān)控措施,并落實負責人(或單位)和完成期限。所有遺留項整改完成后應進行驗收,并將完成日期補登到安全審查清單和綜合審核報告上。
5.8可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分階段、分專項或多次實施投運前安全審查,但在正式投運前,需再次召開審議會議,將歷次投運前安全審查的結果進行整理、回顧和再次確認,由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填寫投運前安全審查綜合報告(格式見附錄c),經區(qū)域負責人審查確認所有必改項已經整改、所有遺留項已經落實監(jiān)控措施和整改計劃后,方可批準實施投運。
5.9屬于本區(qū)域自行組織的項目,在區(qū)域負責人批準投運前安全審查綜合報告后即可投運。屬于上級單位組織的項目,區(qū)域負責人批準的投運前安全審查綜合報告作為投產、項目驗收的必須和首要條件。
5.10文件整理
5.10.1所有必改項,如果涉及變更,必須將相關的圖紙、設計文件、材料表等進行更新存檔。
5.10.2所有遺留項整改完成后,整改負責人書面通知區(qū)域負責人,書面通知應與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綜合報告及有關此項目的工藝風險分析歸檔在一起,以備后查。
5.10.3所有投運前安全審查的文件,包括審查清單、綜合報告以及遺留項的解決方案和跟蹤落實計劃應歸檔。
6審核
每次投運前安全審查后應由工藝安全管理協(xié)調員對其完整性與內容進行審核評估。
附錄a: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范例(適用停產維修且沒有變更的投運)
附錄b: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范例(適用新改擴建和重大變更項目的投運)
附錄c:投運前安全審查綜合報告
工藝管理制度9
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標準化規(guī)范》要求,為了保證采礦工藝安全高效,制定本制度。
一、采礦工藝和采用的采礦方法及結構參數(shù)應適合揭露礦體地質條件(包括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礦體賦存、開采技術等條件)。
二、設備、設施之間相互匹配,并滿足工序要求。
三、各工序之間相互匹配,并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四、開采(回采)順序適應開采現(xiàn)狀,并按要求的回采順序進行回采。
五、開采范圍應在采礦許可證劃定的`范圍之內。
六、按設計要求布置礦房、礦柱。對回采過程中產生的冒頂片幫等進行監(jiān)控。當?shù)刭|條件變化時應及時調整采礦工藝。對采空區(qū)及時進行測繪和處理。
七、采礦工藝安全高效。采礦工藝運行記錄齊全。安全出口符合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采出礦量符合設計及工藝要求,礦柱回收符合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動作。采礦工程設施滿足設備安全運行要求,鑿巖、爆破、出礦能力相互匹配。
八、管理部門及職責
采礦工藝管理以企業(yè)生產技術部門為主,安環(huán)部配合,并指定專人負責。
工藝管理制度10
1、目的
提高生產過程的安全水平,規(guī)范開采活動的各工藝環(huán)節(jié),預防和減少露天采石場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礦山生產工藝過程的管理控制工作。
3、職責
3.1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在采礦專業(yè)技術人員指導下,組織制訂并落實本制度。
3.2安全科負責檢查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于存在的不符合應采取糾正措施,以消除不符合原因,防止符合再發(fā)生,糾正措施應與所遇到的問題的影響程度相適應。
4、管理制度
4.1開采范圍控制
4.1.1礦山每年由有資質的地勘單位進行一次儲量動態(tài)檢測,對礦山采場進行測量,畫出現(xiàn)狀圖,檢查是否存在不符合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相關法規(guī)的開采行為。
4.1.2委托進行動態(tài)檢的測地勘單位每年進行一次現(xiàn)場打樁或畫線定位,按采礦許可證拐點坐標劃定剩余資源的開采范圍。
4.1.3每次進行穿孔作業(yè)前,由安全科檢查計劃的穿孔部位是否處于法定開采范圍之內并保持一定的余量,禁止界外穿鑿炮孔,如出現(xiàn)越界穿孔現(xiàn)象,及時通知穿孔作業(yè)負責人調整穿孔位置。
4.2開采方式和開采順序控制
4.2.1每次穿孔前由安全科根據設計文件要求確定穿孔區(qū)域,通過控制穿孔作業(yè)控制開采順序。
采用臺階式自上而下分層開采方式。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開采方式,嚴禁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等開采方式。
4.2.2實施中深孔爆破,保證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于4米;工作邊坡角和最終邊坡角根據巖體的穩(wěn)定性確定,但最大不得超過設計的邊坡角。
各分層炮孔的孔底應處于同一高程,最大誤差不超過0.5米,以利用形成平整的工作平臺。炮孔穿鑿完畢應由安全管理人員和鑿巖人員共同進行驗收,做好驗收記錄。
爆破前,應將鉆機、挖掘機等移動設備開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
4.3設備、設施、工序相互匹配管理
4.3.1本礦山主要生產工序包括:鑿巖、爆破、鏟裝、運輸、破碎篩分。生產過程中的主要設備設施包括鑿巖設備、鏟裝設備、運輸設備、破碎篩分設備及其配套設施。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負責制訂生產計劃,控制保證設備、設施之間相互匹配,并滿足工序要求;各工序之間相互匹配,并滿足企業(yè)生產要求。
4.3.2各工序的設備數(shù)量應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和礦山生產能力要求,并保持一定富余,富余系數(shù)不得超過1.4。
4.3.3按設計要求對各工序設備進行配置后,生產管理人員根據現(xiàn)場跟蹤調查情況,及時對生產薄弱環(huán)節(jié)進行能力補充。
4.3.4鑿巖作業(yè)人中在坡度大于20度的山坡及陡壁邊緣進行作業(yè)時,應配置安全繩、安全帶和鉆機穩(wěn)繩等安全設施。
4.3.5礦山應設置避炮設施,如無合格的避炮設施,爆破前必須將所有人員轉移至距爆破點400米以外的安全地帶。
4.3.6相鄰兩階段同時作業(yè)的挖掘機必須沿階段方面錯開一定的距離;在上階段邊緣安全帶進行輔助作業(yè)的挖掘機必須超前下階段正常作業(yè)的挖掘機最大挖掘半徑3倍的距離,且不小于50m。兩臺以上的挖掘機在同一平臺上作業(yè)時,挖掘機的`間距:汽車運輸時,不得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徑的3倍,
4.3.7出坡填方的彎道、坡度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側應設置護欄、檔車墻等。對主要運輸?shù)缆芳奥?lián)絡道的長大坡道,可根據運行安全需要設置汽車避難道。道口必須設置警示牌。卸礦平臺(包括溜井口、棧橋卸礦口等處)要有足夠的調車寬度。卸礦地點必須設置牢固可靠的檔車設施,并設專人指揮。檔車設施的高度不得小于該卸礦點各種運輸車輛最大輪胎直徑的五分之二。
4.3.8礦山電力裝置應符合gbj70和水電部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采場的每臺設備,必須設有專用的受電開關;停電或送電必須有工作牌。礦山電器設備、線路,必須設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裝置,并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和監(jiān)測,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或修復。
4.4隔離帶管理
為防止出現(xiàn)超層越界開采現(xiàn)象,在開采過程中保留一定規(guī)格的隔離礦帶。
在水平方向,與鄰礦區(qū)的隔離帶寬度不小于30米,隔離帶礦體只能由一方開采并應簽訂合同予以確定。
在垂直方向上,為防止超過采礦許可證規(guī)定的深度,最后一個開采水平穿孔時應保證孔底標高不低于采礦許可證規(guī)定的最低開采標高。
4.5邊坡管理
臺階高度、寬度、臺階坡面角、工作邊坡角、最終邊坡角按設計要求控制。執(zhí)行邊坡管理制度。
5相關資料、記錄
《采礦工藝系統(tǒng)專項安全檢查記錄》
工藝管理制度11
一、生產技術科負責外協(xié)件的設計圖樣,標準要求,設計圖樣經會簽和審批、提交供銷科。
二、供銷科場據圖樣和有技術資料的要求,聯(lián)系加工方,要對加工方的條件和業(yè)績進行審查,選擇有條件的外協(xié)單位,起草外協(xié)加工合同,經評審后,正式簽定外協(xié)加工合同。
三、質量檢驗科對入廠的外協(xié)加工件進行檢驗,檢驗的.依據是外協(xié)件的圖樣和相關標準技術要求,合格后方準入庫。
四、倉庫保管人員對外協(xié)件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進行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填寫入庫單。
工藝管理制度12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文件根據我廠產品的生產性質、生產類型和產品的復雜程度以及工種狀況,對常用的工藝文件規(guī)定了完整性。
本文件適用于變壓器新產品的生產。老產品的工藝整頓也參照執(zhí)行。
2、引用標準
gb/t4863-93機械制造工藝基本術語
gb/t6583-1994質量保證術語
jb/t9167一1998工藝裝備設計管理導則
jb/t9165.1-1998工藝文件完整性
3、一般要求
3.1工藝文件是指導工人操作和用于生產、工藝管理的主要依據,要做到正確、完整、統(tǒng)一、清晰。
3.2本標準所規(guī)定的內容應在產品設計、試制、鑒定和生產的各個階段相應編制完成。
3.3產品的生產性質是指樣機試制、小批量試制和正式批量生產。樣機試制主要是驗證產品設計結構,對工藝文件不要求完整,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小批試制主要是驗證工藝,所以小批量試制的工藝文件基本上應與正式批量生產的工藝文件相同。不同的是后者通過小批試制過程驗證后的修改補充,更加完善。
4、工藝文件種類
4.1產品結構工藝性審查記錄
記錄產品結構工藝性審查情況的一種工藝文件。
4.2工藝方案
根據產品設計要求、生產類型和企業(yè)的生產能力,提出工藝技術準備工作具體任務和措施的指導性文件。
4.3產品零(部〉件工藝路線表
產品全部零(部〉件(設計部門提出外購件的除外〉在生產過程所經過部門(科室、車間、小組和工種〉的工藝流程,供技術科、供應部使用。
4.4焊接工藝卡片
用于對復雜零(部〉件進行電、氣焊接。
4.5特殊工序操作指導卡
4.6典型零件工藝過程卡片
用于制造具有加工特性一致的一組零件。
4.7標準零件工藝過程卡片
用于制造標準相同、規(guī)格不同的標準零件。
4.8裝配工藝過程卡片。
4.9工藝守則
某一專業(yè)工種所通用的一種基本操作規(guī)程
4.10工序質量分析表
用于分析工序質量控制點的每個特征值-操作者、設備、工裝、材料、方法、環(huán)境等因素對質量的影響程度,以使質量處于良好的控制狀態(tài)的一種工藝文件。
4.11工序質量控制圖
用于對工序質量控制點按質量波動因素進行分析、控制的圖表。
4.12產品質量控制點目錄
填寫產品中所有質量控制點的零件圖號、名稱及控制點名稱等的一種工藝文件。
4.13外協(xié)件明細表
填寫產品中所有外協(xié)件的圖號、名稱和加工內容等的一種工藝文件。
4.14外購工具明細表
填寫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特殊外購刀具、量具等的名稱、規(guī)格與精度的一種工藝文件。
4.15專用工藝裝備明細表
填寫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所需的全部專用工裝的編號、名稱等的一種工藝文件。
4.16工位器具明細表
填寫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所需的全部工位器具的編號、名稱等的一種工藝文件。
4.17專用工藝裝備圖樣及設計文件
專用工藝應具備完整的設計文件,包括專用工裝設計任務書、裝配圖、零件圖、零件明細表、使用說明書(簡單的專用工裝可在裝配圖中說明)。
4.18材料消耗工藝定額明細表
填寫產品每個零件在制造過程中所需消艷的各種材料的.名稱、牌號、規(guī)格、重量等的一種工藝文件。
4.19材料消耗工藝定額匯總表
將'材料消耗工藝定額明細表'中的各種材料按單臺產品匯總填寫的一種工藝文件。
4.20工藝總結
新產品經過試制生產后,工藝人員對工藝準備階段的工作和工藝、工裝的使用情況進行記述,并提出處理意見的一種工藝文件。
4.21產品工藝文件目次產品所有工藝文件的清單。
4.22車間定置管理圖
在車間定置中,用于表明物品與場地關系的布置圖。
4.23產品制造工藝流程圖
是生產對象由投入到產出,經過一定順序排列的檢驗關系圖。
4.24產品檢驗流程圖。
4.25油漆工藝卡片。
4.26檢驗卡片。
根據產品標準、圖樣、技術要求和工藝規(guī)范,對產品及零件、部件的質量特性的檢測內容、要求、手段作出規(guī)定的指導性文件。
4.27工序質量控制點操作指導卡。
指導工序質量控制點上的工人生產操作的文件。
工藝管理制度13
。ㄒ唬┍仨殗栏駡(zhí)行產品的工藝技術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規(guī)程。
。ǘ└淖兓蛐拚に嚰夹g指標,生產、技術部門必須編制工藝技術指標變更通知單(包括安全注意事項),并以書面形式下達。操作者必須遵守工藝紀律,不得擅自改變工藝指標。
。ㄈ┌踩郊吐(lián)鎖裝置不得隨便拆棄和解除,聲、光報警等信號不準隨意切斷。
。ㄋ模┰诂F(xiàn)場檢查時,不準踩踏管道、閥門、電線、電纜架及各種儀表管線等設施,到危險部位檢查,必須有人監(jiān)護。
。ㄎ澹﹪栏癜踩o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崗位和動用生產設備、設施和工具。
。┱_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緊急情況下,應先處理后報告(包括停止一切檢修作業(yè),通知無關人員撤離現(xiàn)場等)。
。ㄆ撸┰诠に囘^程或設備處在異常狀態(tài)時,不準隨意進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產執(zhí)行崗位操作規(guī)程。檢查并確認水、電、氣符合生產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齊備、合格后,嚴格按配方的工藝要求投料。
。ň牛┍匾獣r停止一切檢修作業(yè),無關人員不準進入開車現(xiàn)場。
。ㄊ┥a過程中要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之間的`聯(lián)絡,嚴格按配方的工藝要求進行。
。ㄊ唬┻\行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的變化和設備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終止運行,嚴禁強行運行。
(十二)正常停車按崗位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并嚴格按停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
。ㄊ┌l(fā)現(xiàn)或發(fā)生緊急情況,必須先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防止事態(tài)擴大,避免人員傷亡,并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
。ㄊ┕に嚰皺C電設備等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應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xié)調處理。必要時,按步驟緊急停車。
。ㄊ模┌l(fā)生爆炸、著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時,應首先切斷氣(物料)源,同時迅速通知相關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級報告。
工藝管理制度14
落實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主體責任,確保工藝技術生產研發(fā)等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常態(tài)化、制度化,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職業(yè)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堅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藝技術安全管理制度》。
工藝安全管理–PSM(ProcessSafetyManagement)是通過對企業(yè)工藝危害和風險的識別、分析、評價和處理,從而避免與企業(yè)生產工藝相關的傷害和事故的管理流程,幫助企業(yè)識別、了解和把控高衛(wèi)工藝中的風險,建立一套系統(tǒng)的業(yè)務改進機制、企業(yè)風險管理的方法以及安全標準,對企業(yè)生產過程中的危害加以識別和管理。
4.1生產部門負責工藝技術研發(fā)過程中安全評價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實施。
4.2質量等相關管理部門負責工藝技術研究過程中相應職能管理范圍內的安全制度的制定和監(jiān)督管理。
4.3工程技術部門負責組織對生產裝置運行的監(jiān)督管理,定期組織進行工藝安全專業(yè)檢查,并組織裝置開車前的安全檢查。
4.4工藝技術部門負責組織工藝規(guī)程的制定和修訂;負責制定工藝裝置檢修計劃并監(jiān)督實施。
4.5工藝技術部門負責對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應用技術指導和新裝置開車前的安全檢查。
4.6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工藝裝置進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
4.7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工藝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工藝安全規(guī)程、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和監(jiān)督執(zhí)行;負責裝置的日常安全運行管理。
4.8工藝技術部門負責制定工藝安全管理相關培訓計劃并組織、監(jiān)督培訓計劃的實施。
4.9工藝變更需要由變更部門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由工藝技術、設備、安全等相關部門進行變更審核,由單位負責人進行變更審批,由變更的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5.1.1單位設備、線體、崗位必須有工藝規(guī)程和生產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作業(yè)指導書。
5.1.2新設備或新工藝的工藝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及標準由項目負責人或主管人員組織編寫試行稿,由工藝技術部門負責審核,單位負責人批準實施。
5.1.3對原設備工藝規(guī)整和操作規(guī)程的修訂由工藝技術部門組織,涉及到部門或人員配合進行。
5.1.4工藝技術部門對工藝規(guī)整和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進行監(jiān)控,對工序質量偏離控制規(guī)范情況及時進行糾正。
5.2.1.1工藝試驗涉及到上新裝備時,單位必須堅持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原則;
5.2.1.2工藝試驗前,單位先對試驗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負責對試驗過程中新增的危險源和環(huán)境因素進行辨識和識別,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5.2.1.3須對增加的輔助設施制定相應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5.2.1.4新增設備、新增危險源和環(huán)境因素,須對操作人員進行職業(yè)危害安全告知以及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
5.2.2對超出設備設計技術要求:工藝試驗前,各單位應進行設備安全能力校核,對生產中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提出相應安全措施。設備安全能力校核由生產單位工藝技術部門、設備部門編制、設備部門負責人、工藝技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安全隱患排查、安全防護措施由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兩項同時完成后才能開始實施。
5.2.3對以前從未使用過的新材料(如油、酸、氣等):
5.2.3.1各單位選用的新材料須符合企業(yè)環(huán)境與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要求;
5.2.3.2各單位必須了解、掌握選用新材料的安全技術特性,識別安全、環(huán)保、消防隱患,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制定應急處置預案。
5.2.4調整工藝路線、工藝參數(shù):試驗前,各單位要對新工藝路線的可行性進行安全、職業(yè)健康論證,確定并制定需要增加的安全防護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各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實施。
5.2.5原、輔材料發(fā)生較大變化:試驗前,生產單位必須對原、輔材料涉及到的安全、環(huán)保因素進行確認,涉及到安全、環(huán)保因素的,由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安全、職業(yè)健康防護措施,各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實施。
5.3.1.1新裝備所在單位必須堅持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原則執(zhí)行;
5.3.1.2新裝備、新技術實施過程中,要對新增的安全、環(huán)保因素須進行確認,由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安全、職業(yè)健康防護措施,各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實施;
5.3.1.3新裝備試車前,要制定相應的試車規(guī)程(包括工藝、安全技術操作和設備使用維護);新裝備使用前,由各單位制定相應的《工藝規(guī)程》、《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設備使用維護規(guī)程》,報工藝技術、安全、設備等相關職能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5.3.1.4各單位對新裝備、新技術在使用過程中對工廠內存在的危險源和環(huán)境因素進行識別,發(fā)現(xiàn)安全、環(huán)保因素的,由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安全、職業(yè)健康防護措施,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實施;
5.3.1.5新裝備、新技術試驗前,各單位必須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并保留記錄,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5.3.2.1特種設備(指壓力容器(含氣瓶)、鍋爐、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和特殊物資(指有害元素和油、酸等)安全使用須符合國家相關安全、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的法規(guī)要求;
5.3.2.2特種設備(指壓力容器(含氣瓶)、鍋爐、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和特殊物資的使用,須由專職操作人員進行操作,確認設備、物資在安全、正常狀態(tài)下才能使用;
5.3.2.3有害元素(如砷、銻、鉍等)和油、酸、氣等液體的使用:
1)由各單位工藝技術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經過部門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才能采購;
2)使用前,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制定安全使用和管理要求;
3)使用前,各單位須向作業(yè)人員進行告知,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
5.3.2.4特種設備管理要求,參照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
5.4.1各單位員工必須掌握本崗位工藝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學品危險性信息:包括化學品的物理特性、反應活性、腐蝕性、熱和化學穩(wěn)定性、毒性、職業(yè)接觸限值等;
2)工藝信息:包括工藝流程圖、化學反應過程、最大儲存量、工藝參數(shù)(如:壓力、溫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
3)設備信息:包括設備材料、設備和管道圖紙、電器類別、調節(jié)閥系統(tǒng)設計、安全設施(如報警器、聯(lián)鎖)等。
5.4.2各單位應落實專人對工藝安全信息進行管理,及時更新,保證工藝安全信息隨時保持完整、有效、可靠,及時組織對員工進行培訓并執(zhí)行。
5.4.3各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各項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保證企業(yè)設備設施運行安全可靠及完整性。
5.4.4各單位應對工藝過程進行危險性分析,主要包括:
5.4.5生產裝置開車前應組織檢查和安全條件確認。各單位必須組織進行開車前的安全確認,對單位檢修后的開車,由工藝技術部門組織進行開車前的安全確認。
1)發(fā)現(xiàn)或發(fā)生緊急情況,應按照不傷害人員為原則,妥善處理,同時向單位領導、安全生產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報告。
2)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應迅速采取措施,并報告單位領導、安全、設備等相關部門進行協(xié)調處理,必要時,按崗位技術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緊急停車步驟緊急停車。
5.4.7生產裝置泄壓系統(tǒng)或排空的危險化學品須用管道引到室外并高出房頂排放或運至安全地點并得到妥善處理;
5.4.8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藝參數(shù)控制不超過安全限值。對工藝參數(shù)運行出現(xiàn)的偏離情況及時分析,保證工藝參數(shù)偏差及時得到糾正,并做好相應記錄。各單位應組織工藝運行分析,找出生產工藝運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改進點,不斷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工藝安全可靠性。
通過對工藝技術變更的控制,對影響工藝安全、質量的5M1E要素(人、機、料、法、環(huán)、測)進行管理和控制,使這五個因素在保證安全、質量的范圍內合理的變動。
5.5.1.4變更申請部門提出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并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5.5.1.5申請變更部門將書面變更申請報至變更審核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5.5.1.6審核后報至單位負責人,進行變更審批。
5.5.1.7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5.5.1.8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5.5.1.9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1)各單位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通過檢查、了解、學習中發(fā)現(xiàn)的任何能夠對生產的安全、穩(wěn)定、高效、節(jié)能等有益的改進措施,均可向各自的主管領導提交變更申請。
2)相交領導收到變更申請后,應及時將變更申請遞交至變更所涉及的審核部門。
3)審核部門收到變更申請后,應組織相關人員對所提事項進行討論和研究,充分分析變更的可行性性、可靠性與潛在的風險,必要時可進行適當?shù)难a充或修改,對于技術上可行、風險上可接受的變更,經相關部門審核,單位負責人批準后組織實施。
4)對于不予采納的變更,審核部門要及時把不予采納的理由反饋給變更申請部門。
5.5.2.2管理變更的程序:管理變更的相關程序按工藝技術變更審核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5.2.3變更的驗收:凡是涉及工藝、技術的變更、設備設施的變更以及設計變更都需要進行變更驗收,評價變更后的效果、影響及存在的各種風險等,
5.5.2.4由于變更而產生的各項資料均應交工藝管理部門存檔。
5.5.2.5工廠鼓勵員工在工作中通過發(fā)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發(fā)現(xiàn)問題,提出相應的變更建議;積極地學習、消化、吸收國內、國外同行業(yè)中先進的經驗與技術,提出改進和優(yōu)化現(xiàn)有工藝技術或參數(shù)或操作方法的變更意見。并對采納的部門給予一定獎勵。
5.5.2.6任何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公司將視為違章作業(yè),嚴肅處理。
5.6.1.1工藝事故按事故性質可分為工藝質量事故和工藝責任事故兩類。
5.6.1.2因工藝設計錯誤、上下工序工藝匹配不合理,以及設備陳舊、耐火耐腐蝕材料非正常損壞等造成自身能力下降,在實際運作中長期不能滿足生產需要,稱為工藝質量事故。
5.6.1.3工藝技術人員及有關人員應努力解決生產中出現(xiàn)的工藝質量問題,加緊修、配、改等,確保設備按設定能力運行。
5.6.1.4因工藝操作失誤,巡檢不到位、故障處理不及時、技術整改方案落實不力,造成停產、減產或產品質量問題等稱為工藝責任事故。一旦出現(xiàn)責任事故,應及時取證,在事故處理后盡快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5.6.1.5工藝事故按事故損失可分為一般工藝事故、重大工藝事故和特大工藝事故。
1)造成停產或主設備停機1小時以上,一天以內(含1天)為一般工藝事故。
2)造成生產工藝流程中主設備一天以上,6天以下為重大工藝事故。
3)造成人員傷亡及造成設備爆炸、火災、廠房倒塌等為特大工藝事故。
5.6.1.6凡因工藝事故造成設備損壞、人員傷亡的,參照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5.6.1.7一般情況下,工藝事故計算時間是從設備停止運轉到開機正常運轉時間,停機過程中因備件或其他因素造成的檢修,恢復等待時間扣除。
5.6.2工藝事故損失的計算:凡因工藝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參照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執(zhí)行。
5.6.3.1各單位設備操作人員、巡檢人員應努力提高技術水平,掌握設備的性能及基本保養(yǎng)知識。
5.6.3.2工藝技術部門應對工藝或設計缺陷加強整改。
5.6.4各單位需定期召開工藝安全、質量例會,分析現(xiàn)場出現(xiàn)影響工藝安全、質量方面的各種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并督促實施。
5.6.5各單位針對工藝事故的原因,制定出包括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兩方面的防范措施。技術措施必須首先落實,再強調管理措施。
5.6.7制定的防范措施要從實際出發(fā),穩(wěn)妥可靠。落實防范措施要有負責人、期限和標準要求;在沒有落實防范措施前,又無臨時可靠的保證措施,不得恢復生產。
5.6.8.1車間在發(fā)生工藝事故發(fā)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1)工藝事故出現(xiàn)預兆可能要發(fā)生,自己不能確認時,因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不讓事態(tài)擴大,同時向工藝技術部門負責人、現(xiàn)場生產管理負責人及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匯報,相關負責人立即趕往出事現(xiàn)場,或根據報告情況快速提出處理意見。
2)事故一旦發(fā)生,操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措施,包括按操作程序停機、止料等,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蔓延,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搶救。
3)在緊急處理后,立即向工藝技術部門負責人、現(xiàn)場生產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發(fā)生經過,事故發(fā)生部位、時間、已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以及事故有無進一步擴大的危險。
1)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巡檢人員要緊守事故現(xiàn)場,并如實地、毫無隱瞞地在《交接班記錄》中詳細記錄工藝事故發(fā)生的部位、時間、已采取的緊急措施及設備目前的狀況等,并簽上自己的姓名。
2)現(xiàn)場單位負責人在得到操作人員關于工藝事故的緊急報告后,立即通知有關部門趕赴現(xiàn)場察看,并決定處理方案,組織處理。
3)一般事故由現(xiàn)場生產管理部門決定處理方案,并組織力量處理,并上報工藝技術部門。
4)重大事故應在保護現(xiàn)場的同時,報告工藝技術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單位負責人,查看現(xiàn)場后,研究決定處理方案。
5)各部門事故處理人員在接到搶修、處理任務的電話、口頭或書面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拖延、推諉,必須全力以赴搶修處理,操作人員必須在搶修現(xiàn)場,主動配合或協(xié)助有關人員搶修、處理。
5.6.8.3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處理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服從指揮,不得擅自行動,以防止傷亡事故發(fā)生。在處理事故過程中沒有按安全規(guī)程操作而出現(xiàn)傷亡的事故,按集團有關規(guī)定處理。
5.6.9.1事故的責任分析目的在于事故責任者、領導和職工都受到教育,吸取教訓,避免同類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繼續(xù)發(fā)生。
5.6.9.2事故責任者確定,根據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參照各類技術參數(shù)和規(guī)程進行分析,連同有關人員的過失,與促成事故是否有因果關系來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管理責任者。
5.6.9.3按責任分工和工作態(tài)度追究責任者,就是追究在個人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負責而造成的事故。
5.6.9.4按事故隱患來源追究責任者(上一班或幾班就已經存在事故隱患,而沒有及時處理,應追究這幾個班責任);一個隱患涉及多個方面的管理、操作責任的以追究對事故起主導作用的一方為主。
5.6.9.5按技術規(guī)定追究責任,在責任分析中追究屬于明顯的違反技術規(guī)定的責任。
5.6.9.6因管理者決策錯誤或工作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或姑息遷就對發(fā)生事故處理不力而使事故重復發(fā)生;或因官僚主義,違章指揮,冒險蠻干,迫使工作人員違章操作而造成事故的,由決策者、指揮者或指令者負責。
5.6.9.7因拆除、毀壞、挪動安全裝置、安全警示牌或對安全裝置維護管理不當造成事故的,或應檢查安全裝置而未進行檢查造成事故的,或明知安全裝置失效而進行操作發(fā)生事故的由當事人負責。
5.6.9.8因配料失誤,計量不準,參數(shù)顯示不正確以及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未能及時整改,又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在事故后雖有有效的防范措施,但未得到很好的落實,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應由有關管理者負責。發(fā)生工藝事故,要對造成事故的責任者進行嚴肅認真的處理,處理工藝事故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和職員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1)一般工藝事故由各單位生產管理部門在一周內組織調查處理,并報工藝技術部門備案。
2)重大工藝事故由工藝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在8天內組織調查處理,并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3)特大工藝事故由單位負責負責人在20天內組織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5.6.10.2事故調查組認真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形成完整的事故調查報告,工藝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和設備編號、名稱、規(guī)格型號或工序組號。
2)事故發(fā)生背景、經過、一切原始記錄,以及顯示報警圖表曲線記錄等。
3)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分析和責任者處理結果。
5.6.10.3事故責任者確定以后,要分清主次輕重,對主要責任者、直接責任者、管理責任者分別予以處理。
5.6.10.4事故發(fā)生后,對事故處理不力或拖延、懈怠而使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責任者,應視同事故責任者一并追究處理。
5.6.11.1對工藝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包括批評教育、扣分考核、通報批評、降級降薪、開除留用、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工藝管理制度15
公司工藝紀律管理及考核辦法
(修訂版)
第一章總則
工藝紀律是公司在產品生產過程中,為維護工藝的嚴肅性,保證工藝貫徹執(zhí)行,確保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文明生產而制定的某些有約束性的規(guī)定,工藝紀律是確保公司有秩序地進行生產活動的重要法規(guī)之一。
第二章工藝紀律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現(xiàn)場作業(yè)管理的工藝紀律
1.工藝文件的管理
1.1工藝文件是指作業(yè)指導書、裝配流程卡、工藝附圖、參數(shù)對照表、樣板、設備操作規(guī)程等能夠及時而有效地指導員工進行正確而規(guī)范化操作的正式文件;
1.2職能部門下發(fā)的工藝文件應達到'正確、完整、統(tǒng)一、清晰',并能有效地指導生產;
1.3總裝車間班組成員負責工藝文件、樣板的完好性,在產品上線生產前,班組成員要把工藝文件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擺放到生產現(xiàn)場的指定位置;
1.4工藝人員在處理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技術問題時,要堅持'三按'(按設計圖紙、技術標準、工藝文件)進行操作,發(fā)現(xiàn)文件不正確時,要及時反饋修改文件,總裝車間班組長和一線員工有責任對其發(fā)現(xiàn)的文件錯誤及時反饋以使文件能夠持續(xù)有效指導生產;
1.5一線員工要熟悉當班機型的工藝文件,生產時要嚴格按照工藝文件及作業(yè)要求的規(guī)范化動作要領正確地操作,要保證操作與工藝文件規(guī)定的一致性。發(fā)生工藝文件規(guī)定模糊或產生歧異時,以現(xiàn)場工藝指導為準,F(xiàn)場工藝對工藝文件擁有最終解釋權。
2.技術通知等臨時性工藝文件的管理
2.1職能部門下發(fā)的技術通知等臨時性工藝文件必須是蓋有受控章的正式文件,對于非正常渠道下發(fā)的非正式文件,總裝車間有權不予執(zhí)行;
2.2技術通知等臨時性工藝文件與其他工藝文件一樣在指導一線員工生產操作時具有嚴格的約束力,總裝車間相關執(zhí)行人員應嚴格按照技術通知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正確生產操作;
2.3現(xiàn)場工藝有責任對技術通知等臨時性工藝文件進行必要解釋或補充,并要求總裝車間相關人員按文件規(guī)定貫徹執(zhí)行,F(xiàn)場工藝對技術通知等臨時性工藝文件擁有最終解釋權;
2.4總裝車間應對職能部門下發(fā)的技術通知等臨時性工藝文件進行妥善保管,以備查詢。
3.過程檢驗管理
3.1過程檢驗是指一線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自檢、互檢、首檢以及終檢等活動,目的是為了減少生產過程中的人為錯誤和不必要的損失,提高成品一次下線合格率;
3.2一線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檢驗工藝文件規(guī)定進行自檢和互檢等活動,一線員工要熟知當班機型當班工位自檢內容和互檢內容;
3.3總裝車間應在每條生產線的成品下線工位或關鍵崗位設置不少于一人的終檢工序,進行終檢操作的人員要經過專業(yè)技能培訓并熟知本崗位終檢內容;
3.4總裝車間應安排固定人員對每天開工時生產的第一臺產品或發(fā)生轉機型時的生產線進行首檢工作,首檢工作應嚴格按照相應的工藝文件規(guī)定進行并保留相關文字記錄以備查詢。
4.缺陷管理
4.1缺陷管理是指一線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異常現(xiàn)象時所應該采取的應對措施,對于一般意義上的或之前發(fā)生過的異,F(xiàn)象由當班操作人員與當班班組長自行解決,對于難以判斷異常原因或較重大的質量問題應及時反饋給現(xiàn)場工藝,由現(xiàn)場工藝協(xié)調解決;
4.2一線員工發(fā)現(xiàn)同一物料連續(xù)三件存在同樣缺陷或缺陷物料數(shù)量比例較高時,應立即停止該工序操作并通知班組長及現(xiàn)場工藝協(xié)調解決。
5.標識管理
5.1標識管理是指總裝車間班組長或一線員工在生產工程中進行的具有追溯性的文字記錄;
5.2《工序記錄卡》的使用與管理
5.2.1總裝車間在線生產過程中每臺機器都要附帶相應的《工序記錄卡》,《工序記錄卡》的內容記錄了每臺機器當班生產時的原始狀態(tài)。一線員工在完成當班工序操作后要按照實際情況認真填寫相應的工序記錄狀態(tài);
5.2.2總裝車間要定期對終檢完成后的《工序記錄卡》分類裝訂成冊并妥善保管,以備查詢;
5.3一線員工進行在線性能檢測或其他關鍵重要崗位時,要嚴格按照工藝文件的要求或現(xiàn)場工藝的指導進行相關檢測記錄,并對記錄的內容負責;
5.4一線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物料要按要求進行標識。
第二條現(xiàn)場定置管理的工藝紀律
1.總裝車間場地規(guī)劃的定置管理
1.1總裝車間現(xiàn)場所有用途不同的區(qū)域都應有明確的界線和標識,并應有相應的責任人負責管理;
1.2總裝車間現(xiàn)場所有地面區(qū)域劃線應清晰、美觀,各類標識(地面標識、標識牌)都應完好有效;
1.3總裝車間現(xiàn)場所有物品擺放均應嚴格按照車間定置管理平面圖進行。
2.總裝車間物料周轉器具、工作臺等輔助性工具的管理
2.1總裝車間生產現(xiàn)場所有物料周轉器具、工裝板、工具、工作臺(柜)、板凳等輔助性工具均應嚴格按要求進行定置擺放;
2.2總裝車間生產現(xiàn)場存放的周轉器具最高高度不得超過1.5m;
2.3總裝車間所有周轉器具、工裝板、工具、工作臺(柜)、板凳等輔助性工具都應有編號,必要的情況下要有責任人標識;
2.4室內總裝線、部裝線在使用工裝板進行生產時,應嚴格遵守《工裝板使用注意事項》的相關規(guī)定;
2.5一線員工要遵守文明生產的.相關規(guī)定,對于物料周轉器具、工裝板、工具、物料等要輕拿輕放,更不能野蠻推、拉總裝生產線上的產品。
3.總裝車間物料、半成品、成品以及返修機的管理
3.1物料的管理
3.1.1總裝車間現(xiàn)場物料要分類擺放,物料包裝要求整潔、整齊;
3.1.2總裝車間生產現(xiàn)場原則上只允許擺放正在生產機型的物料,如遇特殊原因停線轉機型時,相應的退返物料和半成品機需退回臨時物料存放區(qū)(非拉式物料不允許滯留生產線),并在顯著位置標識清楚,在臨時物料存放區(qū)存放的退返物料由總裝車間負責進行防水、防塵、防盜等安全管理,超過三天以上的退返物料應由車間開單退回倉庫;
3.1.3總裝車間生產現(xiàn)場存放物料最多數(shù)量應不超過當日排產總量,大型鈑金件、配管、電控部件及其他物料必須用規(guī)定的周轉器具按規(guī)定位置有序擺放;
3.1.4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物料,應及時將不合格標簽貼在缺陷位置的旁邊,寫明故障原因和發(fā)現(xiàn)故障時間,放到指定的不合格物料臨時存放區(qū);
3.1.5拉式物料統(tǒng)一放在拉式物料架上,并標識清楚,拉式物料架上的物料標識應與盛放物料一致。
生產過程中需要的拉式物料統(tǒng)一由車間現(xiàn)場領料員領取,每次領取拉式物料的數(shù)量要適中,嚴禁一次性把拉式物料全部放到線上;
3.1.6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物料包裝袋、包裝布,不能重復使用或外協(xié)廠家不要求回收的要立即置于垃圾箱中,能重復使用的要及時拆疊、擺放整齊并定期清理出現(xiàn)場;
3.1.7總裝車間和倉庫有責任對各自存放的物料進行防水、防塵、防盜等安全管理。
3.2半成品、成品及返修機的管理
3.2.1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故障機(成品機或半成品機)需要返修時,由發(fā)現(xiàn)故障者在《工序記錄卡》的指定位置上寫明故障現(xiàn)象和發(fā)生故障時間,并周轉至指定的待返修區(qū);
3.2.2總裝車間生產現(xiàn)場成品存放區(qū)應將未檢成品、已檢合格成品、已檢不合格成品區(qū)分存放并按規(guī)定標識清楚。
第三條工裝夾具及設備管理的工藝紀律
1.工裝夾具的管理
1.1工裝夾具的定義:簡稱工裝,是指生產制造過程中用于測試、操作等生產輔助手段,包括測試工裝、夾具、刀模、刀具、專用量具(包括計量器具)以及輔具。
1.2總裝車間生產現(xiàn)場投入使用的工裝夾具必須有明確的標識,標明工裝名稱、有效期、保管人等內容。投入使用的所有工裝必須是有效的;
1.3工裝夾具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作業(yè)指導書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
1.4所有工裝夾具必須由規(guī)定的保管人負責維護保管,不使用的工裝須放置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每天生產結束時工裝保管人必須及時清理所負責的工裝夾具;
1.5工藝裝備應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計量器具應按規(guī)定周期定檢,以保證量值正確、統(tǒng)一;
1.6工裝夾具的其他管理規(guī)定應嚴格按照商技字[20xx]005號《工藝裝備管理辦法》進行。
2.設備及動力能源方面的管理
2.1總裝車間所有設備必須有專人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和設備完好率;
2.2總裝車間一線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的操作使用方法,并能夠排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常見故障,對于設備運行過程中的異,F(xiàn)象應及時通知公司設備主管進行協(xié)調處理;
2.3總裝車間要有專人按要求定期檢查水源、電源、氣源(包括壓縮空氣、氧氣、液化石油氣、氮氣)是否在使用要求范圍內,以確保水、電、氣等能源的正常供應;
第四條生產現(xiàn)場不合格品管理的工藝紀律
1.不合格品的定義: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物料、半成品以及成品均稱為不合格品;
2.總裝車間一線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合格物料時,必須及時在物料缺陷位置旁邊貼好不合格標簽,并注明物料名稱、缺陷原因以及發(fā)現(xiàn)日期等內容;
3.作好標識的不合格物料應放置在不合格物料臨時存放區(qū)內,對于不合格物料也應輕拿輕放并擺放整齊,以保證物料的完好性;
4.領料員應對不合格物料臨時存放區(qū)定期清理,當日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物料不能滯留現(xiàn)場一個工作日以上。
第五條一線員工培訓上崗的管理
1.總裝車間在新職工(包括臨時工、輪換工)上崗前必須組織進行專業(yè)技能培訓和工藝紀律教育,經考試合格者方能上崗操作;對特殊工序(如焊接、電工),操作人員還必須持有相應的崗位上崗證書(或持頒發(fā)的具相同效力的許可證);
2.新產品批產后,要對班組長和生產工人進行新產品專業(yè)知識方面的培訓(可以在試產時同步進行),對受訓人員的態(tài)度和掌握程度要進行檢查和考核;
3.總裝車間對于需要輪崗的員工要組織進行新崗位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或相關人員認可后方可輪崗;對于關鍵重要工序操作人員的輪崗,還必須經現(xiàn)場工藝口頭或書面認可;
4.工藝人員應定期對各個部門進行工藝紀律的宣貫,保證工藝紀律的宣貫率;
5.總裝車間還應對車間的安全、文明生產按相關規(guī)定要求(6sk檢查規(guī)范)進行負責。
第三章工藝紀律的管理
第六條工藝紀律貫徹執(zhí)行和檢查考核由總經理助理和技術工程部部長全面負責。
第七條總裝車間主任(財務部)負責本車間(倉庫)的工藝紀律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條現(xiàn)場工藝參與車間工藝紀律管理日常工作,對工藝紀律管理負協(xié)同責任。
第四章工藝紀律的檢查制度
第九條工藝紀律實行日常檢查、周檢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檢查制度。
第十條日常檢查:車間主任與車間班組長、現(xiàn)場工藝共同負責車間日常工藝紀律管理(并制訂車間一級的工藝紀律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發(fā)現(xiàn)違反工藝紀律現(xiàn)象及時糾正,同時記錄在工藝紀律檢查表上。
第十一條周檢:由技術工程部每周五以前進行一次工藝紀律檢查,并填寫'工藝紀律周檢記錄卡'。
第十二條由技術工程部部長組織公司相關部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工藝紀律檢查,并填寫'工藝紀律月檢記錄卡'。
第十三條技術工程部把每次檢查結果進行統(tǒng)計,并把上月/上次檢查結果不符合項作為下次檢查的重點。
第五章工藝紀律的考核
第十四條技術工程部把每次工藝紀律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通報,各部門根據檢查結果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評)。
第十五條工藝紀律的考核方式分為通報(批評或表揚)、罰款、獎金等三種形式,對于因違反工藝紀律而進行的罰款將進行?顚S。
第十六條工藝紀律檢查考核細則見附表一。
第十七條對各部門在周(月)檢查中,每扣罰超過1分,進行50元的累積處罰(如:扣罰3.2分,則罰款150),同樣每獎勵超過1分,進行50元的累積資金獎勵。
第十八條多部門責任項目,按考核時部門責任分別計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技術工程部負責修訂、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原**商字[20xx]027號文件作廢。
附:
1.工藝紀律檢查考核細則
2.工藝紀律月(周)檢查記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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