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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

時間:2023-02-23 13:51:32 協(xié)議書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xié)議,簽訂協(xié)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寫協(xié)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通用15篇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1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xié)議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xié)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甲方將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xié)議書,該協(xié)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yè)環(huán)境。

  2.2監(jiān)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yè)主關于本工程的`安全規(guī)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fā)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yè)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yè)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guī)范,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yè)區(qū)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乙方違反上述規(guī)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以上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

  甲乙雙方就水電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友協(xié)商,雙方一致達成共識訂立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1. 2. 3.工程承包圍及形式

  由乙方承包室內給水及排水系統(tǒng)安裝(包括消火栓系統(tǒng)、雨水、空調冷凝水系統(tǒng)),強電系統(tǒng)安裝,弱電系統(tǒng)工程安裝,暖通系統(tǒng)工程安裝。

  以單包工、包機械的形式完成甲方與建設單位提供、設計施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及設計變更中的全部工作內容。

  二、工期要求:

  依據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的約定以及有關通知執(zhí)行,(具體配合土建工期為準則)。但乙方應隨土建進度合理的安排,進行穿插施工,不得以各種原因拖延工期,否則甲方有權另聘水電班組進行施工。

  趕工期所超出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如延誤一天扣款500元-20xx元/棟。

  三、工程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為優(yōu)良,乙方應嚴格按照:《建筑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gb50303-20xx),《建筑給排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gb50242-20xx),及施工圖紙,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施工。

  四、甲方責任:

  1.組織施工技術及安全交底,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jiān)督與控制。

  2. 提供施工圖紙一份,以及各種會審圖和施工設計變更通知書。

  3.協(xié)調業(yè)主、監(jiān)理以及設計人員現場配合工作。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按甲方的進度、質量要求組織人員進場施工,服從甲方現場委派人員配合管理和現場各工序驗收、交接工作。

  2.負責搞班組人員的內部事務關系。配合項目部將進場施工人員做三級教育,花

  名冊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給甲方備案,在施工中不準聚眾用各種形式賭博、打架、不得使用電器,否則每次扣款200元。

  3.所有用料、領用由班組開單,施工員簽字,經材料負責人審核后開領料單,實領材

  料及時返回到開單處作領料登記。所領材料按圖紙以公司預算部結算量加定額內損耗率為準,超過圍、多領材料由乙方負責在結算時工程款中扣回。

  4.甲方所采購的材料、設備等運至現場時,乙方應及時組織人員卸車,不計取費用(大型設備除外),收集材料合格證及檢測報告;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對所采購的材料質量進行把關,

  發(fā)現甲方采購材料質量和設備型號規(guī)格不符合設計、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與甲方聯(lián)系。

  5.乙方應根據工程施工進度,認真做施工材料的`計劃工作,并及時報送采購,具體報送材料的時間為:一般本地區(qū)(市區(qū))能采購的材料應提前五天,需要定貨和大宗材料的應提前一個月;

  由于乙方未能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工程使用材料而延誤工期的由甲方視具體情況給予500~1000元/次的經濟處罰。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在保證質量及規(guī)要求前提下,積極配合甲方節(jié)約材料,如發(fā)現浪費材料,亂扔材料均按原價的10倍賠償,不得在工地上大小便,否則每次扣款100元。

  7.乙方負責指導施工人員遵紀守法、安全生產,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在給排水施工過程中,管道離墻應統(tǒng)一,管道坡度、垂直度、支、吊架、管卡間距未在規(guī)允許偏差圍內,凡超一處扣款200元。

  9.管道系統(tǒng)未按要求做水壓實驗、灌水實驗、通水實驗、通球實驗,每立管扣款300元。

  10.地漏安裝應統(tǒng)一標高,不宜過高或過低,影響觀感及使用,不按要求安裝的每個扣款50元。

  11.在樓坪混凝土澆灌過程中,應安排人員執(zhí)勤及看模。如經現場管理人員發(fā)現未到場

  執(zhí)勤及看模每次扣款300元。

  12.電氣器具及線路絕緣電阻未測試合格就進行安裝電器及通電試驗的每系統(tǒng)扣款800元。

  13.未按設計要求做總等電位聯(lián)結、輔助等電位聯(lián)結、局部等電位聯(lián)結的每處扣款500元。

  14.插座線路未按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相序連接的每個扣款100元。

  15.接地裝置焊接中,搭接長度、施焊面不符合規(guī)要求的每處扣款200元。

  16.暗埋燈頭未彈線定位的,暗配管接口未成品保護的各部位扣款500元。

  17.同一場所、開關、插座、配電箱未彈線定位在同一規(guī)標高的每個扣款150元。

  18.風管成品不許有變形、扭曲、開裂、孔洞,法蘭脫落等現象,發(fā)現每處扣款100元。

  19.風管支、吊架制作完畢后,應進行除銹,刷一遍防銹漆,如發(fā)現每處扣款100元。 20.風管水平度、支、吊架、間距未在規(guī)允許偏差圍內,凡超一處扣款200元

  21.強弱電導管安裝墻體時,切割管槽和敲打應在內墻粉底前完成,甲方提供材料由乙

  方自行補洞并滿足土建粉刷要求;給排水管洞應在地面找平前補完;如延誤土建墻體粉刷一天扣款500元-20xx元/棟。土建墻體粉刷施工完畢后,仍需切割或敲打所產生的管槽,

  由乙方自行委托專業(yè)泥水工修補并滿足土建質量要求。如達不到土建質量要求每處扣款150元。

  22.給排水管洞修補完后應及時做蔽水試驗并通知施工員驗收,如發(fā)現一處未做扣款

  300元。

  23.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施工圖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自主施工,不聽施工員及現場

  人員指揮安排的每次扣款1000元。

  24.在交房保修期間水電質量問題要及時的在一天內維修完畢,若超過時間甲方有權自

  行維修,費用雙倍收取。

  六、工程結算及付款方法:

  1.按建筑面積結算。質量達到優(yōu)良要求的每平方元、地下室部分每平方質量達不到優(yōu)良要求的每平方扣除元

  2.本單價已包括施工中的所有機械及操作人員,也包括切割片、電焊條、鋸片、鐵釘

  等部分輔材。電線管彈簧每棟提供16:8條、20:φ5條。

  3.付款方法

  (1)付款方式按分期執(zhí)行,地下室頂板完成后付其所完成工程量,工程封頂后

  每月付完成量的,工程預驗收前付至總工資的,綜合驗收后付至總工資的,交房后付至總工資的,余下的等所有房屋全部交接完成后付清。

  (2)付款方法,領款人必須由施工員認可和簽字后方可領取所申請的款項。如在施

  工過程中未按施工員要求和指揮施工和整改的,施工員有權拒簽所申請的款

  項,并此致按要求整改到位后再簽所申請的款項。其他任何人都無權領取一切款目,乙方領到款目后應及時支付給工人工資,若發(fā)現任何拖延或拒付工人工資引起糾紛,

  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擔。若工程在施工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退場的,按完成工作量的40%計算。

  (3)未盡事宜面議,以上合同款雙方認真執(zhí)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工程竣工交

  房驗收,款項付清后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代表: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立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簽定合同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其次條、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墻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第三條、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_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第四條、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立部行業(yè)標準_______《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標準》規(guī)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工程質量到達市優(yōu)。工程竣工后如消失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年,終身修理。

  第六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第七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供應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供應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供應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tǒng)、管道系統(tǒng)、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坦。

  2、乙方:向甲方供應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第八條、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xié)議:

  1、工程如遇特別狀況或不行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fā)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擔當。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工程的材質、工藝發(fā)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fā)生或工程工程的材質、工藝發(fā)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fā)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fā)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zhí)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6、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蓋公章)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蓋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托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4

  第一部分 合同協(xié)議書

  合同協(xié)議書

  (發(fā)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fā)包人”)為實施 (項目名稱)已接受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投標。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xié)議。

  1. 本協(xié)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中標通知書

  (4)招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合同附件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9)雙方約定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承包范圍:

  4、 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固定單價的計價方式,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 ,其中:勘察費 元(如有),設計費 元,設備購置費 元(如有),建筑安裝工程費 元,暫列費用 元(如有)。

  按規(guī)定應由發(fā)包人承擔的費用不包括在本合同價格內。

  暫列費用不包括在本合同價格內。暫列費用主要為以下情況:

  (1)在批準的初步設計范圍內,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過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費用;經批準的設計變更,工程變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處理等增加的費用。

  (2)一般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

  (3)竣工驗收時為鑒定工程質量對隱蔽工程進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復費用。

  (4)地下障礙物處理、超規(guī)超限設備運輸等發(fā)生的費用。

  5. 項目總負責人: ;項目設計負責人: ;項目采購負責人(如有): 項目經理: ;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 。

  6. 工程質量符合的標準和要求: 。

  7. 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設計、實施、竣工及缺陷修復。

  8. 發(fā)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 承包人計劃開始工作時間:設計開始時間 ,施工開始時間__________,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監(jiān)理人開始工作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工期為 天,其中設計工期 天,施工工期 天(合同履行期業(yè)主承擔義務的工作影響占用承包人進度計劃時間,如包括但不限于業(yè)主選擇方案、審圖、報建、論證及承包人有證據證明非承包人責任引起工期延誤等,工期相應順延。)。

  10. 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的詞語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1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12.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

  13. 本協(xié)議書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fā)包人執(zhí) 份,承包人執(zhí) 份。

  14.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fā)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 期:

  承包人: (聯(lián)合體牽頭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 期:

  承包人: (聯(lián)合體成員)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 期: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規(guī)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合同,指由第1.2.1項所述的各項文件所構成的整體。

  1.1.2通用條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3專用條款,指合同當事人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具體情況,對通用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4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發(fā)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階段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工程承包。

  1.1.5發(fā)包人,指在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具有項目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承包人,指在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7聯(lián)合體,指經發(fā)包人同意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組成的,作為工程承包人的臨時機構,聯(lián)合體各方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聯(lián)合體各方應指定其中一方作為牽頭人。

  1.1.8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1.1.9發(fā)包人代表,指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10監(jiān)理人,指發(fā)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

  1.1.11工程總監(jiān),指由監(jiān)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jiān)理合同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

  1.1.12項目總負責人,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3項目設計負責人,指承包人指定負責組織指導協(xié)調設計工作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

  1.1.14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指定負責組織指導協(xié)調施工工作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

  1.1.15項目采購負責人,指承包人指定負責組織協(xié)調采購工作的人員。

  1.1.16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指承包人指定負責項目施工過程安全管理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

  1.1.17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和(或)臨時性工程。

  1.1.18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并交付發(fā)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9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20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以及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其它臨時設施。

  1.1.21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承包人現場辦公,工程物資、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22項目基礎資料,指發(fā)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準或核準的文件、報告(如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等)、資料(如氣象、水文、地質等)、協(xié)議(如原料、燃料、水、電、氣、運輸等)和有關數據等,以及設計所需的其它基礎資料。

  1.1.23現場障礙資料,指發(fā)包人需向承包人提供的進行工程設計、現場施工所需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線纜、管道、受保護的古建筑、古樹木等坐標方位、數據和其它相關資料。

  1.1.24設計階段,指規(guī)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設計階段的組成,視項目情況而定。

  1.1.25工程物資,指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將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以及進行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26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永久性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yè)。

  1.1.27竣工試驗,指工程和(或)單項工程被發(fā)包人接收前,應由承包人負責進行的機械、設備、部件、線纜和管道能性能試驗。

  1.1.28變更,指在不改變工程功能和規(guī)模的情況下,發(fā)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準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29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并通過竣工試驗。

  1.1.30工程接收,指工程和(或)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后,為使發(fā)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后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fā)包人進行工程交接,并由發(fā)包人頒發(fā)接收證書的過程。

  1.1.31竣工后試驗,指工程被發(fā)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約定由發(fā)包人自行或在發(fā)包人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進行的工程的生產和(或)使用功能試驗。

  1.1.32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后,由發(fā)包人自行或在發(fā)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33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并通過驗收后,由發(fā)包人簽發(fā)的驗收證書。

  1.1.34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并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fā)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35合同期限,指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在合同下的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的期間。

  1.1.36基準日期,指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之前30日的日期。

  1.1.37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后試驗至試運行考核等階段)或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38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標函中承諾的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3條約定所作的變更。

  1.1.39設計開工日期,指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設計工作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40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41竣工日期,指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42絕對日期,指以公歷年、月、日所表明的具體期限。

  1.1.43相對日期,指以公歷天數表明的具體期限。

  1.1.44關鍵路徑,指項目進度計劃中直接影響到竣工日期的時間計劃線路。該關鍵路徑由合同雙方在討論項目進度計劃時商定。

  1.1.45日、月、年,指公歷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fā)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均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

  1.1.46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jié)假日之外的其它公歷日。

  1.1.47合同價格,指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試運行考核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48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法律及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49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后的合同結算價格。

  1.1.50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fā)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51工程進度款,指發(fā)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采購、施工和竣工試驗的進度款,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的服務費以及工程總承包管理費等款項。

  1.1.52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guī)定,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就工程質量保修相關事宜所簽訂的協(xié)議。

  1.1.53 缺陷責任保修金,指按合同約定發(fā)包人從工程進度款中暫時扣除的,作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及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責任擔保的金額。

  1.1.54缺陷責任期,指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保修責任的期間,一般應為12個月。因缺陷責任的延長,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具體期限在專用條款約定。

  1.1.55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56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57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具體情形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1.58聯(lián)絡,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fā)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1.59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需補充約定的其它定義。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2 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中標通知書

  (4)招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合同附件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9)雙方約定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當事人經協(xié)商未能達成一致,根據16.3款關于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yōu)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qū),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guī)章。需要明示的國家和地方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在基準日期之后,因法律變化導致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的,發(fā)包人應合理增加合同價格;如果因法律變化導致關鍵路徑工期延誤的,應合理延長工期。

  1.5 標準、規(guī)范

  1.5.1適用于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guī)范、和(或)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和(或)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guī)范、和(或)企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發(fā)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沒有相應成文規(guī)定的標準、規(guī)范時,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fā)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除合同價格已包含此項費用外,雙方應另行簽訂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1.5.4在基準日期之后,因國家頒布新的強制性規(guī)范、標準導致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的,發(fā)包人應合理增加合同價格;導致關鍵路徑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合理延長工期。

  1.6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確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等保密信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應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xié)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發(fā)包人

  2.1 發(fā)包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2.1.1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xù),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及合同約定的開工條件,并提供立項文件。

  2.1.2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關于安全、質量、環(huán)境保護和職業(yè)健康等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對承包人的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實施工作提議、修改和變更,但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2.1.4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fā)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發(fā)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以書面形式發(fā)出暫停通知。其中,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的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由發(fā)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2 發(fā)包人代表

  發(fā)包人委派代表,行使發(fā)包人委托的權利,履行發(fā)包人的義務,但發(fā)包人代表無權修改合同。發(fā)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并在其授權范回內履行其職責。發(fā)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范圍和事項,向承包人發(fā)出的書面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送交項目總負責人。發(fā)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fā)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應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 監(jiān)理人

  2.3.1發(fā)包人對工程實行監(jiān)理的,監(jiān)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jiān)、監(jiān)理范圍、內容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jiān)理人按發(fā)包人委托監(jiān)理的范圍、內容、職權利權限,代表發(fā)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jiān)督。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jiān)簽字后送交承包人實施,并抄送發(fā)包人。

  2.3.2工程總監(jiān)的職權與發(fā)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協(xié)調和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總監(jiān)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發(fā)包人更換工程總監(jiān)時,應提前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通知中寫明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

  2.4 安全保證

  2.4.1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負責協(xié)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本、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并承擔相關費用。

  2.4.2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負貨對工程現場臨近發(fā)包人正在使用、運行、或由發(fā)包人用于生產的建筑物、構筑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志,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guī)定和位置范圍。因發(fā)包人的原因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fā)包人負責。

  2.4.3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后,發(fā)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可另行簽訂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發(fā)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fā)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托合同,由發(fā)包人或發(fā)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fā)包人負責.

  2.4.4發(fā)包人負責對其代表、雇員、監(jiān)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guī)定。承包人應在工程現場以標牌明示相關安全規(guī)定,或將安全規(guī)定發(fā)送給發(fā)包人。因發(fā)包人的代表、雇員、監(jiān)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guī)定所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負責。

  2.4.5發(fā)包人、發(fā)包人代表、雇員、監(jiān)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員應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現場保安工作的責任主體由專用條款約定。承擔現場保安工作的一方負責與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lián)系、溝通和協(xié)調,并承擔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2.5.2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qū)域的保安責任劃分,并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發(fā)包人按合同約定占用的區(qū)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fā)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3.1.1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工程的功能、規(guī)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完成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或)指導竣工后試驗等工作,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本工程的具體承包范圍,應依據合同協(xié)議書第一項“工程概況”中有關“工程承包范圍”的約定。

  3.1.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中發(fā)現的缺陷。

  3.1.3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和發(fā)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名稱、內容、報告期、提交時間和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承包人有權根據4.6.4款承包人的復工要求、14.9款付款時間延誤和17條不可抗力的約定,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發(fā)出暫停迫知。除此之外,凡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由其自負,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應自費趕上。

  3.1.5對因發(fā)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任何損失、損失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和(或)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總負責人

  3.2.1項目總負責人,應是當事人雙方所確認的人選。項目總負責人經授權并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總負責人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2.2 項目總負責人應是承包人的員工,承包人應在合同生效后10日內向發(fā)包人提交項目總負責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勞動合同,以及承包人為項目總負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項目總負責人無權履行職責,由此影響工程進度或發(fā)生其它問題的,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3 項目總負責人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并按發(fā)包人代表和(或)工程總監(jiān)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fā)包人代表和(或)工程總監(jiān)取得聯(lián)系時,項目總負責人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后48小時內向發(fā)包人代表和(或)工程總監(jiān)送交書面報告。

  3.3 項目設計負責人

  3.3.1項目設計負責人,應是當事人雙方所確認的人選。設計負責人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2項目設計負責人應是承包人的員工,并具備相應的資格,在承包人項目總負責人的授權下負責組織指導協(xié)調設計工作,同時在授權范圍內具有代表承包人簽署(或蓋章)設計相關文件的權利。

  3.4 項目經理

  3.4.1項目經理,應是當事人雙方所確認的人選。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42項目經理應是承包人的員工,并具備相應的資格,在項目總負責人的授權下負責組織指導現場施工工作,同時在授權范圍內具有代表承包人簽署(或蓋章)現場施工相關文件的權利。

  在緊急情況下為確保施工安全和人員安全,在無法與發(fā)包人代表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時取得聯(lián)系時,項目經理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與工程有關的人身、財產和工程的安全,但應在48小時內向發(fā)包人代表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書面報告。

  3.4.3項目經理應常駐項目現場,且每月在現場時間不得少于專用條款約定的天數。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它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確需離開項目現場時應事先取得發(fā)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

  3.4.4承包人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 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xù)履行第3.4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未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4.5發(fā)包人有權以書而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應說明更換因由,承包人應在接到更換通知后15日內向發(fā)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發(fā)包人收到改進報告后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的,承包人應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后的30日內進行更換,并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新任項目經理繼續(xù)履行第3.4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

  3.5 項目采購負責人

  3.5.1在項目總負責人和項目經理的授權下負責項目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工作,特別是大宗、特種設備的采購。

  3.5.2負責制定項目的采購計劃,配合做好采購及合同管理;并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設備、材料的進場安排。

  3.5.3負責對采購的設備和材料的質量把關,對不合格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3.6 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

  3.6.1認真貫徹執(zhí)行《建筑法》和有關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具體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3.6.2參與HSE計劃及各項施組措施方案的編制(安全相關內容),有權行使安全一票否決制。

  3.6.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節(jié)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種換崗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并記錄在案。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臺帳。

  3.6.4參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時處觀工現場安全隱患,簽發(fā)限時整改通知單。

  3.6.5監(jiān)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yè),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fā)生沖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yè)。

  3.6.6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并做好記錄。

  3.6.7掌握安全動態(tài),發(fā)現事故苗子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活動,提供安全技術咨詢。

  3.6.8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反饋使用信息,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配合材料部門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3.6.9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3.6.10協(xié)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匯報工程項目或生產中的安全狀況;

  3.6.11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xié)助處理重大工傷事故、機械事故,并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fā)生;

  3.612參與對施工班組和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負責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連續(xù)監(jiān)控,并作好監(jiān)控記錄;

  3.6.13參與協(xié)助對項目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參與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驗證糾正預防措施。

  3.7 工程質量保證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guī)范,確保設計、采購、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試驗等各項工作的質量,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通過質量保修責任書的形式約定保修范固、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3.8 安全保證

  3.8.1 工程安全性能

  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家有關安全生嚴的法律規(guī)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8.2 安全施工

  承包人應遵守7.8款職業(yè)健康、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的約定。

  3.8.3 因承包人未遵守發(fā)包人按2.4.2 款通知的安全規(guī)定和位置范圍限定所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承包人負責。

  3.8.4 承包人全面負責其施工場地的安全管理,保障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人員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所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負責。

  3.9 職業(yè)健康和環(huán)境保護保證

  3.9.1 工程設計

  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huán)境保護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工程的環(huán)境保護設計及職業(yè)健康防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huán)統(tǒng)保護和職業(yè)健康相關法律和標準規(guī)定。

  3.9.2職業(yè)健康和環(huán)境保護

  承包人應遵守7.8款職業(yè)健康、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的約定。

  3.10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所需要的各類資源,以及派出有經驗的竣工后試驗的指導人員,采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措施,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11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fā)包人接收單項工程和(或)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制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qū))。并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fā)包人。

  3.12 分包

  3.12.1 分包約定

  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工作事項(含設計、采購、施工、勞務服務、竣工試驗等)進行分包。

  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項向發(fā)包人提交申請,發(fā)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申請后的15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意見。發(fā)包人未能在15日批準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分包事項后的第1 6 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12.2分包人資質

  分包人應符合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企業(yè)資質等級,否則不能作為分包人。承包人有義務對分包人的資質進行審查。

  3.12.3 承包人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對外轉包,也不得以肢解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

  3.12.4 設計、施工和工程物資等分包人,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分包事項的管理規(guī)定。

  3.12.5 對分包人的付款

  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向分包人支付合同價款。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fā)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12.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

  承包人對分包人的行為向發(fā)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項目進度計劃

  承包人負責編制項目進度計劃,項目進度計劃中的施工期限(含竣工試驗),應符合合同協(xié)議書的約定。關鍵路徑及關鍵路徑變化的確定原則、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項目進度計劃經發(fā)包人批準后實施,但發(fā)包人的批準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1.2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后于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fā)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

  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并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fā)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或)14.3.2款約定的預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2.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3.2款約定的采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4.4.2款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它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發(fā)包人的趕工要求

  合同實施過程中發(fā)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應提交趕工方案,采取趕工措施。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4款的變更約定執(zhí)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設計進度計劃

  承包人根據批準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fā)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的認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設計開工日期

  承包人收到發(fā)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收到后的第5日,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設計開工日期延誤

  因發(fā)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或未按14.3.1款和14.3.2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支付時間支付預付款,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朗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 款的約定,自費趕上。因發(fā)包人原因給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支付相應費用。

  4.2.4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要求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由承包人依據4. 1. 2款的約定,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造成關鍵路徑延誤,或給發(fā)包人造成損失(審核會議準備費用)的,由承包人承擔。

  (2)因發(fā)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

  (3)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雙方帶來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由發(fā)包人承擔。

  4.3 采購進度計劃

  4.3.1 采購進度計劃

  承包人的采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后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采購進度計劃的提交份數和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2采購開始日期

  采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采購進度延誤

  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采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采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若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施工進度計劃

  承包人應在現場施工開工15 日前向發(fā)包人提交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的開竣工時間,應符合合同協(xié)議書對施工開工和工程竣工日期的約定,并與項目進度計劃的安排協(xié)調一致。發(fā)包人需承包人提交關鍵單項工程和(或)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4.4.2施工開工日期延誤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根據下列約定確定延長竣工日期:

  (1)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給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支付相應費用。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說明正當理由,自費采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項目的試試階段含竣工試驗階段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專用條款(9.1款工程接收)約定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后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項目的實施階段不含竣工試驗階段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專用條款(9.1款工程接收)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guī)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yè),并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guī)定的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yè),且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fā)包人要求預留的施工部位、不影響發(fā)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誤害賠償責任。每日延誤的賠償金額,及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fā)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因發(fā)包人原因的暫停

  因發(fā)包人原因通知的暫停,應列明暫停的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雙方應遵守2.1.5款和3.1.4款的相關約定。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

  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暫停時,雙方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fā)生時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條款的約定,安排各自的工作。

  4.6.3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

  當發(fā)生4.6.1款發(fā)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約定的暫停時,承包人應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并根據合同約定負責在暫停期間,對工程、工程物資及承包人文件等進行照管和保護。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管、保護的責任,造成損壞、丟失等,使發(fā)包人的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4.6.4承包人的復工要求

  根據發(fā)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在暫停45日后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復工的通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fā)包人的暫停超過45日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fā)包人的暫停超過180日,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發(fā)包人的復工

  發(fā)包人發(fā)出復工通知后,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工程物資進行檢查,承包人應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fā)包人,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所發(fā)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

  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fā)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工程暫停時的付款

  因發(fā)包人原因暫停的復工后,未影響到整個工程實施時,雙方應依據2.1.5款的約定商定因該暫停給承包人所增加的合理費用,承包人應將其款項納入當期的付款申請,由發(fā)包人審查支付。

  因發(fā)包人原因暫停的復工后,影響到部分工程實施時,且承包人根據4.6.4款要求調減部分工程并經發(fā)包人批準,發(fā)包人應從合同價格中調減該部分款項,雙方還應依據2.1.5款的約定商定承包人因該暫停所增加的合理費用,承包人應將其增減的款項納入當期付款申請,由發(fā)包人審查支付。

  因發(fā)包人原因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且承包人根據4.6.4款第二段的約定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雙方應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相關約定,辦理結算和付款。

  第5條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設計方案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和(或)建筑設計方案

  承包人負責提供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和(或)建筑設計方案(含總體布局、功能分區(qū)、建筑造型和主體結構等)時,應對所提供的工藝流程、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它資料要求,和(或)總體布局、功能分區(qū)、建筑造型及其結構設計等負責。

  承包人應對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作為發(fā)包人根據10.3.3款進行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

  5.1.2發(fā)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和(或)建筑設計方案

  發(fā)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和(或)建筑設計方案(含總體布局、功能分區(qū)、建筑造型和主體結構,或發(fā)包人委托第三方設計單位提供的建筑設計方案)時,應對所提供的工藝流程、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它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fā)包人的要求,和(或)總體布局、功能分區(qū)、建筑造型和主體結構等,或第三方設計單位提供的建筑設計方案負責。

  發(fā)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fā)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所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和(或)建筑設計,并予以確認。工程和(或)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說明及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考核責任,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并作為發(fā)包人根據10.3.3款進行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發(fā)包人的義務

  (1)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fā)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法律或行業(yè)規(guī)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齊全性和及時性負責。上述項目基礎資料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發(fā)包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其中,工程場地的基準坐標資料(包括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坐標控制線) ,發(fā)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有義務配合承包人在現場的實測復驗。承包人因糾正坐標資料中的錯誤,造成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由發(fā)包人負責其相關費用增加,竣工日期給予合理延長。

  發(fā)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第三方設計單位提供的建筑造型等,發(fā)包人應組織專利商或第三方設計單位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xié)調和交接。

  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fā)包人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fā)包人應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提供現場障礙資料。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guī)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現場障礙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齊全性和及時性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fā)包人應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承包人無法核實發(fā)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fā)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fā)包人(及其專利商、第三方設計單位)應以書面形式交接發(fā)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與設計有關的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錯誤、疑問,承包人應在收到發(fā)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后15日內向發(fā)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要求而發(fā)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其中,對工程場地的基準坐標資料(包括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坐標控制線),承包人有義務約定實測復驗的時間并糾正其錯誤(如果有),因承包人對此項工作的延誤,導致的費用增加和關鍵路線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fā)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國家有關部門、行業(yè)工程建設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的設計深度開展工程設計,并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遵守標準、規(guī)范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適用于發(fā)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和(或)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布了新的標準或規(guī)范時,承包人應向發(fā)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guī)范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承包人應嚴格遵守,發(fā)包人作為變更處理;對于非強制性的標準、規(guī)范,發(fā)包人可決定采用或不采用,決定采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工程物資采購質量、施工質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操作維修手冊

  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并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fā)包人應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fā)包人的其它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其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齊全性和及時性負責,專用條款另有約定時除外。發(fā)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的提交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3.6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存在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的,承包人應自費修復、彌補、糾正和完善。造成設計進度延誤時,應自費采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組織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發(fā)包人負責組織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并承擔會議費用及發(fā)包人的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

  5.3.2承包人應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fā)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設計文件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行業(yè)工程建設標準規(guī)范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guī)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fā)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其設計文件,并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發(fā)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設計審查會議的批準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設計審查階段批準的文件和紀要,并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規(guī)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fā)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及發(fā)包人增加的組織會議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發(fā)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進行預審和確認,發(fā)包人的任何建議、預審和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對發(fā)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進行培訓的,另行簽訂培訓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識產權

  雙方可就本合同涉及的合同一方、或合同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第三方設計單位或設計人)的技術專利、建筑設計方案、專有技術、設計文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簽訂知識產權及保密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6條工程物資

  6.1 工程物資的提供

  6.1.1發(fā)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

  (1)發(fā)包人依據5.2.3款第(3)項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技術參數、技術條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數量,負責組織工程物資(包括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廠商提交的技術文件)的采購,負責運抵現場,并對其需用量、質量檢查結果和性能負責。

  由發(fā)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類別、數量,在專用條款中列出。

  (2)因發(fā)包人采購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存在質量缺陷、延誤抵達現場,給承包人造成窩工、停工、或導致關鍵路徑延誤的,按13條變更和合同價調整的約定執(zhí)行。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國家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造成發(fā)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不符合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時,由發(fā)包人負責修復或重新訂貨。如委托承包人修復,作為變更處理。

  (3)發(fā)包人請承包人參加境外采購工作時,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1.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

  (1)承包人應依據5.2.3款第(3)項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技術參數、技術條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數量,負責組織工程物資采購(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廠商提供的技術文件),負責運抵現場,并對其需用量、質量檢查結果和性能負責。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類別、數量,在專用條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所造成的質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費修復,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國家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造成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雖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但不符合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或重新訂貨,并作為一項變更。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試驗的生產性材料,在專用條款中列出類別或(和)清單。

  6.1.3承包人對供應商的選擇

  承包人應通過招標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相關工程物資的供貨商或制造廠。對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進行招標。

  承包人不得在設計文件中或以口頭暗示方式指定供應商和制造廠,只有唯一廠家的除外。發(fā)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供應商和制造廠。

  6.1.4工程物資所有權

  承包人根據6.1.2款約定提供的工程物資,在運抵現場的交貨地點且發(fā)包人已支付了采購進度款,其所有權轉為發(fā)包人所有。在發(fā)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義務對工程物資進行保管、維護和保養(yǎng),未經發(fā)包人批準不得運出現場。

  6.2 檢驗

  6.2.1工廠檢驗與報告

  (1)承包人應遵守相關法律規(guī)定,負責6.1.2款約定的工程物資的強制性檢查、檢驗、監(jiān)測和試驗,并向發(fā)包人提供相關報告。報告提供日期、報告內容和提交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承包人邀請發(fā)包人參檢時,在進行相關加工制造階段的檢查、檢驗、監(jiān)測和試驗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參檢的內容、地點和時間。發(fā)包人在接到邀請后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參檢或不參檢。

  (3)發(fā)包人承擔其參檢人員在參檢期間的工資、補貼、差旅費和住宿費等,承包人負責辦理進入相關廠家的許可,并提供方便。

  (4)發(fā)包人委托有資格、有經驗的第三方代表發(fā)包人自費參檢的,應在接到承包人邀請函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寫明受托單位及受托人員的名稱、姓名及授予的職權。

  (5)發(fā)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參檢,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對其采購的工程物資的質量責任。

  6.2.2覆蓋和包裝的后果

  發(fā)包人已在6.2.1款約定的日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參檢,并依據約定日期提前或按時到達指定地點,但加工制造的工程物資未經發(fā)包人現場檢驗已經被覆蓋、包裝或已運抵啟運地點時,發(fā)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將其運回原地、拆除覆蓋、包裝,重新進行檢查或檢驗或檢測或試驗及復原,承包人應承擔因此發(fā)生的費用。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2.3未能按時參檢

  發(fā)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約定時間參檢,承包人可自行組織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質檢結果視為是真實的。發(fā)包人有權在此后,以變更指令通知承包人重新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或增加試驗細節(jié)或改變試驗地點。工程物資經質檢合格的,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工程物資經質檢不合格時,所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2.4現場清點與檢查

  (1)發(fā)包人應在其根據6.1.1款約定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運抵現場前5日通知承包人。發(fā)包人(或包括為發(fā)包人提供工程物資的供應商)與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貨物的提貨單據清點箱件數量及進行外觀檢查,并根據裝箱單清點箱內數量、出廠合格證、圖紙、文件資料等,并進行外觀檢查。經檢查清點后雙方人員簽署交接清單。

  經現場檢查清點發(fā)現箱件短缺,箱件內的物資數量、圖紙、資料短缺,或有外觀缺陷的,發(fā)包人應負責補齊或自費修復,工程物資在缺陷未能修復之前不得用于工程。當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復缺陷時,另行簽訂追加合同。因上述情況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承包人應在其根據6.1.2款約定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運抵現場前5日通知發(fā)包人。承包人(或包括為承包人提供工程物資的供應商、或分包人)與發(fā)包人(包括代表、或其監(jiān)理人)按每批貨物的提貨單據清點箱件數量及進行外觀檢查,并根據裝箱單清點箱內數量、出場合格證、圖紙、文件資料等,并進行外觀檢查。經檢查清點后,雙方人員簽署開箱檢驗證明。

  經現場檢查清點發(fā)現箱件短缺,箱件內的數量、圖紙、資料短缺,或有外觀缺陷的,承包人應負責補齊或自費修復,工程物資在缺陷未能修復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6.2.5質量監(jiān)督部門及消防、環(huán)保等部門的參檢

  發(fā)包人、承包人隨時接受質量監(jiān)督部門、消防部門、環(huán)保部門、行業(yè)等專業(yè)檢查人員對制造、安裝及試驗過程的現場檢查,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因上述部門在參檢中提出的修改、更換等意見所增加的相關費用,應根據6.1.1款或6.1.2款約定的提供工程物資的責任方來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責任方為承包人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責任方為發(fā)包人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6.3 進口工程物資的采購、報關、清關和商檢

  6.3.1工程物資的進口采購責任方,及采購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采購責任方負責報關、清關和商檢,另一方有義務協(xié)助。

  6.3.2因工程物資報關、清關和商檢的延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承包人負責進口采購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fā)包人負責進口采購的,竣工日期給予相應延長,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4 運輸與超限物資運輸

  承包人負責采購的超限工程物資(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的運輸,由承包人負責,該超限物資的運輸費用及其運輸途中的特殊措施、拆遷、賠償等全部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運輸過程中的費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專用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6.5 重新訂貨及后果

  6.5.1依據6.1.1款及6.3.1款的約定,由發(fā)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存在缺陷時,經發(fā)包人組織修復仍不合格的,由發(fā)包人負責重新訂貨并運抵現場。因此造成承包人停工、窩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實際費用;導致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6.5.2依據6.1.2款及6.3.1款的約定,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存在缺陷時,經承包人修復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負責重新訂貨并運抵現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6.6 工程物資保管與剩余

  6.6.1工程物資保管

  根據6.1.1款由發(fā)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6.1.2款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約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資的類別和數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承包人應按說明書的相關規(guī)定對工程物資進行保管、維護、保養(yǎng),防止變形、變質、污染和對人身造成傷害。承包人提交保管維護方案的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保管維護方案應包括:工程物資分類和保管、保養(yǎng)、保安、領用制度,以及庫房、特殊保管庫房、堆場、道路、照明、消防、設施、器具等規(guī)劃。保管所需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但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已經列支或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由發(fā)包人提供的庫房、堆場、設施和設備,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6.6.2剩余工程物資的移交

  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資(含承包人負責采購提供的工程物資并受到了采購進度款,及發(fā)包人委托保管的工程物資),在竣工試驗完成后,剩余部分由承包人無償移交給發(fā)包人,專用條款另有約定時除外。

  第7條 施工

  7.1 發(fā)包人的義務

  7.1.1 基準坐標資料

  承包人因放線需請發(fā)包人與相關單位聯(lián)系的事項,發(fā)包人有義務協(xié)助。

  7.1.2 審查總體施工組織設計

  發(fā)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根據7.2.2款約定提交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并在接到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后20日內提出建議和要求。發(fā)包人的建議和要求,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發(fā)包人未能在20日內提出任何建議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權按提交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實施。

  7.1.3 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和7.2.3款約定由承包人提交的臨時占地資料,與承包人約定進場條件,確定進場日期。發(fā)包人應提供施工場地、完成進場道路、用地許可、拆遷及補償等工作,保證承包人能夠按時進入現場開始準備工作。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進場時間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因此發(fā)生的相關窩工費用。

  7.1.4 提供臨時用水、用電等和節(jié)點鋪設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按7.2.4款的約定,在承包人進場前將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等接至約定的節(jié)點位置,并保證其需要。上述臨時使用的水、電等的類別、取費單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fā)包人按實際計量結果收費。發(fā)包人無法提供的水、電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費用由承包人納入報價并承擔相關責任。

  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的類別和時間完成節(jié)點鋪設,使開工時間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未能按約定的品質、數量和時間提供水、電等,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5 辦理開工等批準手續(xù)

  發(fā)包人在開工日期前,辦妥須要由發(fā)包人辦理的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及其它所需的許可、證件和批文等。

  7.1.6 施工過程中須由發(fā)包人辦理的批準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根據7.2.6款的約定,通知須由發(fā)包人辦理的各項批準手續(xù),由發(fā)包人申請辦理。

  因發(fā)包人未能按時辦妥上述批準手續(xù),給承包人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相應順延。

  7.1.7 提供施工障礙資料

  發(fā)包人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與施工場地相關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的坐標位置。發(fā)包人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的約定,已經提供的可不再提供。承包人對發(fā)包人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后提供的障礙資料,可依據13.2.3款施工變更的約定提交變更申請,對于承包人的合理請求發(fā)包人應予以批準。因發(fā)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礙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給承包人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發(fā)包人承擔賠償責任。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8 承包人新發(fā)現的施工障礙

  發(fā)包人根據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約定發(fā)出的通知,與有關單位進行聯(lián)系、協(xié)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及臨近的影響工程實施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地下管線、線纜、設施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墳墓等的保護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對于新發(fā)現的施工障礙,承包人可依據13.2.3款施工變更范圍第(3)項的約定提交變更申請,對于承包人的合理請求發(fā)包人應予以批準。施工障礙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9 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管理計劃確認

  發(fā)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據7.8款約定提交的“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管理計劃后20日內對之進行確認。發(fā)包人有權檢查其實施情況并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合理建議自費整改。

  7.1.10 其它義務

  發(fā)包人應履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由發(fā)包人履行的其它義務。

  7.2 承包人的義務

  7.2.1 放線。

  承包人負責對工程、單項工程、施工部位放線,并對放線的準確性負責。

  7.2.2 施工組織設計。

  承包人應在施工開工15日前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時間內,向發(fā)包人提交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隨著施工進展向發(fā)包人提交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對發(fā)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要求,承包人應自費修改完善。

  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的份數和時間,及需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名稱、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7.2.3 提交臨時占地資料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fā)包人提交以下臨時占用資料:

  (1)根據6.6.1款保管工程物資所需的庫房、堆場、道路用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用途說明,并須單列需要由發(fā)包人租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和用途說明;

  (2)施工用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用途說明,并須單列要求發(fā)包人租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和用途說明;

  (3)進入施工現場道路的入口坐標位置,并須指明要求發(fā)包人鋪設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相連接的道路走向、長度、路寬、等級、橋涵承重、轉彎半徑和時間要求。

  因承包人未能按時提交上述資料,導致7.1.3款約定的進場日期延誤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7.2.4 臨時用水、用電等

  承包人應在施工開工日期30日前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時間,按本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發(fā)包人能夠提供的臨時用水、用電等類別,向發(fā)包人提交施工(含工程物資保管)所需的臨時用水、用電等的品質、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時間和節(jié)點位置等資料。承包人自費負責計量儀器的購買、安裝和維護,并依據7.1.4款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單價向發(fā)包人交費,雙方另有約定時除外。

  因承包人未能按合約約定提交上述資料,造成發(fā)包人費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誤時,由承包人負責。

  7.2.5 協(xié)助發(fā)包人辦理開工等批準手續(xù)

  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20日前,通知發(fā)包人向有關部門辦理須由發(fā)包人辦理的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及其它許可、證件、批件等。發(fā)包人需要時,承包人有義務提供協(xié)助。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代辦并被承包人接受時,雙方可另行簽訂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2.6 施工過程中需通知辦理的批準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因增加場外臨時用地,臨時要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或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應提前10日通知發(fā)包人辦理相關申請批準手續(xù)。并按發(fā)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證件等。

  因承包人未能在10日前通知發(fā)包人或未能按時提供由發(fā)包人辦理申請所需的承包人的相關文件、資料和證件等,造成承包人窩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7.2.7 提供施工障礙資料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在每項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開工20日前,向發(fā)包人提交施工場地的具體范圍及其坐標位置,發(fā)包人須對上述范圍內提供相關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的坐標位置(不包括發(fā)包人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中已提供的現場障礙資料)。發(fā)包人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后提出的現場障礙資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變更的約定辦理。

  發(fā)包人已提供上述相關資料,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護義務,造成的損失、損害和責任,由承包人負責。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7.2.8 新發(fā)現的施工障礙

  承包人對在施工過程中新發(fā)現的場地周圍及臨近影響施工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以及地下管線、線纜、構筑物、文物、化石和墳墓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發(fā)包人。新發(fā)現的施工障礙,按照13.2.3款的施工變更約定辦理。

  7.2.9 施工資源

  承包人應保證其人力、機具、設備、設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轉材料及其它施工資源,滿足實施工程的需求。

  7.2.10 設計文件的說明和解釋

  承包人應在施工開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監(jiān)理人說明設計文件的意圈,解釋設計文件,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7.2.11 工程的保護與維護

  承包人應在開工之日起至發(fā)包人接收工程或單項工程之日止,負責工程或單項工程的照管、保護、維護和保安責任,保證工程或單項工程除不可抗力外,不受到任何損失、損害。

  7.2.12 清理現場

  承包人負責在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后對現場進行清理、分類堆放,將殘余物、廢棄物、垃圾等運往發(fā)包人、或當地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消理現場的費用在專

  用條款中寫明。承包人應將不再使用的機具、設備、設施和臨時工程等撤離現場,或運到發(fā)包人指定的場地。

  7.2.13 其它義務

  承包人應履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應由承包人履行的其它相關義務。

  7.3 施工技術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術方法符合有關操作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及質量標準。

  發(fā)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該方法后的5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建議,發(fā)包人的任何此類確認和建議,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7.4 人力和機具資源

  7.4.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fā)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施工人力資源計劃應符合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并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報表格式、內容、份數和報告期,向發(fā)包人提供實際進場的人力資源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投入足夠工種和人力,導致實際施工進度明顯落后于施工進度計劃時,發(fā)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按計劃一覽表列出的工種和人數,在合理時間內調派人員進入現場,并自費趕上進度。否則,發(fā)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將某些單項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發(fā)生的費用及延誤的時間由承包人承擔。

  7.4.2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fā)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機具資源計劃一覽表。施工機具資源計劃符合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并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報表格式、內容、份數和報告期,向發(fā)包人提供實際進場的主要施工機具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機具資源計劃一覽表投入足夠的機具,導致實際施工進度落后于施工進度計劃時,發(fā)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按該一覽表列出的機具數量,在合理時間內調派機具進入現場。否則,發(fā)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提供相關機具,因此所發(fā)生的費用及延誤的時間由承包人承擔。

  7.5 質量與檢驗

  7.5.1 質量與檢驗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隨時接受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所進行的安全、質量的監(jiān)督和檢查。承包人應為此類監(jiān)督、檢查提供方便。

  (2)發(fā)包人委托第三方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第三方的驗收結果視為發(fā)包人的驗收結果。

  (3)承包人應遵守施工質量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負有對其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圖紙交底、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質量標準交底,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

  (4) 承包人應按照設計文件、施工標準和合同約定,負責編寫施工試驗和檢測方案,對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配件)進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義務自費修復和(或)更換不合格的工程物資、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發(fā)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經承包人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不合格的,發(fā)包人應自費修復和(或)更換,因此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 承包人的施工應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施工質量評定以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施工部位,承包人應自費修復、返工、更換等。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7.5.2 質檢部位與參檢方。質檢部位分為: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與承包人三方參檢的部位;監(jiān)理人與承包人兩方參檢的部位;第三方和(或)承包人一方參檢的部位。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的部位、檢查標準及驗收的表格格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承包人應將按上述約定,經其一方檢查合格的部位報發(fā)包人或監(jiān)理人備案。發(fā)包人和工程總監(jiān)有權隨時對備案的部位進行抽查或全面檢查。

  7.5.3 通知參檢方的參檢。承包人自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合格的,按7.5.2款專用條款約定的質檢部位和參檢方,通知相關參檢單位在24小時內參加檢查。參檢方未能按時參加的,承包人應將自檢合格的結果于其后的24小時內送交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簽字,24小時后未能簽字,視為質檢結果已被發(fā)包人認可。此后3日內,承包人可發(fā)出視為發(fā)包人和(或)覽理人已確認該質檢結果的通知。

  7.5.4 質量檢查的權利。發(fā)包人及其授權的監(jiān)理人或第三方,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yè)的情況下,具有對任何施工區(qū)域進行質量監(jiān)督、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的權利。承包人應為此類質量檢查活動提供便利。經質檢發(fā)現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缺陷時,發(fā)包人有權下達修復、暫停、拆除、返工、重新施工、更換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民。

  7.5.5 重新進行質量檢查。按7.5.3款的約定,經質量檢查合格的工程部位,發(fā)包人有權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條件下,重新進行質量檢查。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結果不合格時,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的結果合格時,承包人增加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5.6 因發(fā)包人代表和(或)監(jiān)理人的指令失誤,或其它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施工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6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7.6.1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需要質檢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分類、部位、質檢內容、質檢標準、質檢表格和參檢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7.6.2 驗收通知和驗收。承包人對自檢合格的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應在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前的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驗收。通知應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雙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覆蓋、進行緊后作業(yè),編制并提交隱蔽工程竣工資料以及發(fā)包人或監(jiān)理人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

  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在驗收合格24小時后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的,視為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隱蔽或進行緊后作業(yè)。經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需在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正,重新通知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驗收。

  7.6.3 未能按時參加驗收。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不能按時參加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驗收的,應在收到驗收通知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fā)包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驗收,又未能參加驗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其驗收記錄視為已被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認可。

  因應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要求所進行延期驗收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

  7.6.4 再檢驗。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在任何時間內,均有權要求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承包人應按要求拆除覆蓋、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隱蔽工程經重新檢驗不合格時,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長;經檢驗合格時,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工程關鍵路徑的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7 對施工質量結果的爭議

  7.7.1 雙方對施工質量結果有爭議時,應首先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委托雙方一致同意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根據檢測機構的鑒定結果,責任方為承包人時,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責任方為發(fā)包人時,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由發(fā)包人承擔,工程關鍵路徑因爭議受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7.2 根據檢測機構的鑒定結果,合同雙方均有責任時,根據各方的責任大小,協(xié)商分擔發(fā)生的費用;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商定對竣工日期的延長時間。雙方對分擔的費用、竣工日期延長不能達成一致時,按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程序解決。

  7.8 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

  7.8.1 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管理

  (1)遵守有關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的各項法律規(guī)定,是雙方的義務。

  (2)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承包人應在現場開工前或約定的其它時間內,將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提交給發(fā)包人。該計劃的管理、實施費用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發(fā)包人應在收到該計劃后15日內提出建議,并于以確認。承包人應根據發(fā)包人的建議自費修正.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的提交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在承包人實施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的過程中,發(fā)包人需要在該計劃之外采取特殊措施的,按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作為變更處理。

  (4)承包人應確保其在現場的所有雇員及其分包人的雇員都經過了足夠的培訓并具有經驗,能夠勝任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管理工作。

  (5)承包人應遵守所有與實施本工程和使用施工設備相關的現場職業(yè)健康、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規(guī)定,并按規(guī)定各自辦理相關手續(xù)。

  (6)承包人應為現場開工部分的工程建立職業(yè)健康保障條件、搭設安全設施并采取環(huán)保措施等,為發(fā)包人辦理施工許可證提供條件。因承包人原因導致施工許可的批準推遲,造成費用增加或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由承包人負責。

  (7)承包人應配備專職工程師或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監(jiān)督、指導職工職業(yè)健康、安全保護和環(huán)境保護工作。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的行為負責。

  (8)承包人應隨時接受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行業(yè)機構、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的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檢查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為此提供方便。

  7.8.2 現場職業(yè)健康管理

  (1)承包人應遵守適用的職業(yè)健康的法律和合同約定(包括對雇用、職業(yè)健康、安全、福利等方面的規(guī)定),負責現場實施過程中其人員的職業(yè)健康和保護。

  (2)承包人應遵守適用的勞動法規(guī),保護其雇員的合法休假權等合法權益,并為其現場人員提供勞動保護用品、防護器具、防暑降溫用品、必要的現場食宿條件和安全生產設施。

  (3)承包人應對其施工人員進行相關作業(yè)的職業(yè)健康知識培訓、危險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有關規(guī)定提供防止人身傷害的保護用具。

  (4)承包人應在有毒有害作業(yè)區(qū)域設置警示標志和說明。發(fā)包人及其委托人員未經承包人允許、未配備相關保護器具,進入該作業(yè)區(qū)域所造成的傷害,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和費用。

  (5)承包人應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防治檢查,對不合格的防護設施、器具、搭設等及時整改,消除危害職業(yè)健康的隱患。

  (6)承包人應采取衛(wèi)生防疫措施,配備醫(yī)務人員、急救設施,保持食堂的飲食衛(wèi)生,保持住地及其周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維護施工人員的健康。

  7.8.3 現場安全管理

  (1)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應對其在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個人安全用品,并對他們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責。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不得強令承包人違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及竣工試驗和(或)竣工后試驗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因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及其現場工作人員的原因,導致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相關責任及所發(fā)生的費用。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給予順延。

  因承包人原因,違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竣工試驗和(或)竣工后試驗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導致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由承包人承擔。

  (2)雙方人員應遵守有關禁止通行的須知,包括禁止進入工作場地以及臨近工作場地的特定區(qū)域。未能遵守此約定,造成傷害、損壞和損失的,由未能遵守此項約定的一方負責。

  (3)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負責現場的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的現場。對有條件的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應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專業(yè)性較強的工程部分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包括維護安全、防范危險和預防火災等措施。

  (4)承包人(包括承包人的分包人、供應商及其運輸單位)應對其現場內及進出現場途中的道路、橋梁、地下設施等,采取防范措施使其免遭損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除外。因未按約定采取防范措施所造成的損壞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應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說明,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6)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區(qū)域和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作業(yè)時,應對施工現場及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yè)環(huán)境可能造成的損害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開始前承包人須向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提交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認可后實施。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的認可,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7)承包人實施爆破、放射性、帶電、毒害性及使用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蝕性物品作業(yè)(含運輸、儲存、保管)時,應在施工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并提交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認可后實施。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的認可, 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8)安全防護檢查。承包人應在作業(yè)開始前,通知發(fā)包人代表和(或)監(jiān)理人對其提交的安全措施方案,及現場安全設施搭設、安全通道、安全器具和消防器具配置、對周圍環(huán)境安全可能帶來的隱患等進行檢查,并根據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提出的整改建議自費整改。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的檢查、建議,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7.8.4 現場的環(huán)境保護管理

  (1)承包人負責在現場施工過程中保護現場周圍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及地下管線、線纜、構筑物、文物、化石和墳墓等進行保護。因承包人未能通知發(fā)包人,并在未能得到發(fā)包人進一步指示的情況下,所造成的損害、損失、賠償等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2)承包人應采取措施,并負責控制和(或)處理現場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發(fā)生的傷害、賠償、罰款等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3)承包人及時或定期將施工現場殘留、廢棄的垃圾運到發(fā)包人或當地有關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防止對周圍環(huán)境的污染及對作業(yè)的影響。因違反上述約定導致當地行政部門的罰款、賠償等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8.5 事故處理

  (1) 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的人員,在現場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生死亡、傷害事件時,承包人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并立即報告發(fā)包人和(或)救援單位,發(fā)包人有義務為此項搶救提供必要條件。承包人應維護好現場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應措施。

  (2) 對重大傷亡、重大財產、環(huán)境損害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立即通知發(fā)包人代表和監(jiān)理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3) 合同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依據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程序解決。

  (4)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設備保證期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因承包人原因發(fā)生員工食物中毒及職業(yè)健康事件的,承包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8條 竣工試驗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試驗,遵守本條約定。

  8.1 竣工試驗的義務

  8.1.1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應在單項工程和(或)工程的竣工試驗開始前,完成相應單項工程和(或)工程的施工作業(yè)(不包括:為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必須預留的施工部位、不影響竣工試驗的缺陷修復和零星掃尾工程);并在竣工試驗開始前,按合同約定需完成對施工作業(yè)部位的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

  (2)承包人應在竣工試驗開始前,根據7.6款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約定,向發(fā)包人提交相關的質檢資料及其竣工資料。

  (3)根據第10條竣工后試驗的約定,由承包人指導發(fā)包人進行竣工后試驗的,承包人須完成5.4款約定的操作維修人員培訓,并在竣工試驗前提交5.2.4款約定的操作維修手冊。

  (4)承包人應在達到竣工試驗條件20日前,將竣工試驗方案提交給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應在10日內對方案提出建議和意見,承包人應根據發(fā)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意見,自費對竣工試驗方案進行修正?⒐ぴ囼灧桨附洶l(fā)包人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由承包人負責實施。發(fā)包人的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⒐ぴ囼灧桨笐ㄒ韵聝热荩

  1) 竣工試驗方案編制的依據和原則;

  2) 組織機構設置、責任分工;

  3) 單項工程竣工試驗的試驗程序、試驗條件;

  4) 單件、單體、聯(lián)動試驗的試驗程序、試驗條件;

  5) 竣工試驗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類別、性能標準、試驗及驗收格式;

  6) 水、電、動力等條件的品質和用量要求;

  7) 安全程序、安全措施及防護設施;

  8) 竣工試驗的進度計劃、措施方案、人力及機具計劃安排;

  9) 其它。

  竣工試驗方案提交的份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5

  發(fā) 包 方:

  承 包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基本建設與工程管理的規(guī)定,為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建設進度,本著平等和公平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簽訂單位:

  發(fā)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二、工程名稱:

  三、工程地點:

  四、工程建設規(guī)模:10KV配電工程

  五、工程合同承包范圍:本工程施工圖預算書中所列項目內容的工程物資采購和施工。

  六、工程合同承包內容:

  1、工程安裝:10KV配電變壓器安裝、調試及送電;高壓電纜預埋,包括電纜管道敷設以及電纜敷設。

  2、工程物資:工程合同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設備和線纜等工程物資按照國家電網電力行業(yè)相關標準,由乙方進行采購。

  3、土建施工:紅線范圍內。

  七、工程建設工期:甲方施工場地具備進場施工條件后 天 內完成工程施工,工程完工且具備送電條件后 日內完成工程送電。

  八、工程承包方式:按照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費用和工程合同承包范圍內的內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費用的大包干方式。

  九、工程合同價款:包干費用為: 萬元整(¥ 萬元整)

  十、合同價款支付:

  合同簽訂后3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價款(小寫:¥ 萬元整,大寫: 萬元整)作為工程預付款。 主設備運至施工現場后3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小寫:¥ 萬元整,大寫: 萬元整)。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3天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合同價款余款(小寫:¥ 萬元整,大寫: 萬元整)。

  十一、合同價款支付方式:轉賬

  十二、雙方責任:

  1、工程驗收:

  (1)驗收組織方式:由乙方提出工程驗收申請,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到施工現場與乙方共同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2、驗收標準:

  (1) 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文件。

  (2) 制造廠家提供的設備圖紙、技術說明中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3) 國家和部頒的"規(guī)程"、"規(guī)范"、技術標準等。

  (4) 整套設備、線路帶負荷正常運行,不能中斷。

  3、雙方責任:

  (1)甲方:

 、侔春贤(guī)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發(fā)放工程施工相關資料。

 、谪撠煂彾ň路停電過渡方案以及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

 、郯春贤(guī)定辦理工程款結算。

 、茇撠煿こ掏、送電協(xié)調工作。

  (1)乙方:

  ①負責施工區(qū)域內的用電、用水、臨時設施的施工。

  ②負責工程施工標準化作業(yè)指導書和"三措"的`編寫,并提交甲方審查。

 、墼诠こ淌┕み^程中及時向甲方提出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并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此項工作。

  ④嚴格按國家、部頒的"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供電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按期、保質量地完成并交付使用,并參與保電和保電前的工程物資保護等工作。

 、葚撠煿こ涛镔Y質量(注:物資供應商應為國家電力行業(yè)的合格供應商)。

  ⑥負責對已完成的線路、設備移交前的保管工作。

  ⑦妥善處理施工關系,協(xié)調處理工程施工的相關事宜。 ⑧承擔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和質量責任。 十三、其他:

  1、 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工藝存在問題的工作項目做出限期整、返工處理,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如增加工程費用,需由甲方簽證認可。

  3、 乙方應承擔在工程物資移交前,工程物資被盜、損壞等所造成的一切責任。

  4、 甲方有權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進行監(jiān)控,并處以處罰。

  5、 工程未經甲方驗收提前使用,由此造成的質量或其他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四、合同有效期: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十五、合同份數: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zhí)三份,乙方執(zhí)三份。

  十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6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3質量等級:

 。.4合同價款: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3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

 。.2適用法律法規(guī):

 。.3適用標準、規(guī)范:

  第4條圖紙。

 。.1圖紙?zhí)峁┤掌?/p>

  4.2圖紙?zhí)峁┨讛担?/p>

 。.3圖紙?zhí)厥獗C芤蠛唾M用:

  第5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2實行社會監(jiān)理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7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辦理 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8條乙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護的要求:

 。.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潔衛(wèi)生的要求:

  第9條進度計劃。

 。.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10條延期開工。

  第11條暫停施工。

  第12條工期延誤。

  第13條工期提前。

  第14條檢查和返工。

  第15條工程質量等級。

 。保.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保.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16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保.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17條試車。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保.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20條工程預付款。

 。玻.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玻.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玻.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玻.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2條工程款支付。

 。玻.1工程款支付方式:

 。玻.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25條設計變更。

  第26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27條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玻.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28條竣工結算。

 。玻.1結算方式:

 。玻.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玻.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玻.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 銀行的時間:

 。玻.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9條保修。

  29.1保修內容、范圍:

  29.2保修期限:

 。玻.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條爭議。

 。常.1爭議的解決程序:

 。常.2爭議解決方式:

  第31條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常.2違約金的數額:

 。常.3損失的計算方法:

 。常.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條索賠。

  第33條安全施工。

  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36條工程分包。

 。常.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常.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37條不可抗力。

 。常.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38條保險。

  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40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矗.1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條合同份數:

  41.1合同副本份數:

 。矗.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矗.3合同書制定費用: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7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根據公平互利、團結協(xié)作、共同進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雙方共同參加工程施工達成如下協(xié)議條款:

  第一條:總則

  1、本協(xié)議為雙方一次性聯(lián)合協(xié)議。協(xié)議的各項條款僅對工程施工具有約束力。

  2、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公布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

  3、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公平伙伴,根據雙方的職責分工進展合作范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其次條:工程工程的安排及費用

  1、該工程工程全部由乙方組織施工,并擔當該項工程施工所發(fā)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稅金以及甲方與業(yè)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來文件中明示或示意的全部風險和法律義務。

  2、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工程部,協(xié)調與業(yè)主及監(jiān)理的關系。

  3、甲乙雙方的施工治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標價________%的治理費用(不含稅金、暫定金額按實際發(fā)生計。。治理費用在工程完工后_______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三條:甲方職責

  1、工程部由甲方委派工程經理及財務人員各一名,參與工程及財務治理,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其他治理正常工作。

  2、甲方在工程現場設立雙控銀行賬戶,取款時需經甲方加蓋公章乙方加蓋財務主管印鑒共同確認。工程款到位后扣除甲方治理費用,余款在______日內撥付給乙方用于工程施工。

  3、甲方在_______完稅后,甲方依據分包協(xié)議,負責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

  4、幫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第四條:乙方職責

  1、工程部由乙方委派工程副經理,同時組織滿意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設備,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資金,工程質量以現場監(jiān)理驗收為基準,以確保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并使人員穩(wěn)定。如工程施工消失嚴峻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此協(xié)議,拒絕撥付工程進度款,并由乙方擔當違約責任。

  2、乙方所供應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業(yè)務素養(yǎng)低,不能勝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撤換。

  3、乙方對所擔當的工程任務應具有劇烈的責任感,維護甲方的企業(yè)信譽。因該工程施工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乙方對擔當的工程任務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擔當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4、乙方治理人員必需遵守甲方的各項治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聽從工程部的統(tǒng)一領導。

  5、支付甲方現場人員的'工資、食宿、差旅及通訊等費用。

  6、乙方不得以甲方及工程部的名義賒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機械設備。

  7、乙方的財務治理實行財務自主、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和乙方應正值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xié)議的順當進展。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準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擔當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患病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六條:爭議解決

  協(xié)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fā)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假如協(xié)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

  1、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全都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xx廣告裝潢部(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擬在________建設立式廣告牌,現通過議標程序將廣告牌承包給乙方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特定以下條款:

  1、工程名稱:立式廣告牌;

  2、承包范圍與方式:包工包料(4塊)(牌面由甲方提供);

  3、工款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付工程合同的90%,一年后付余下的10%工程款;

  4、施工條件及工期要求:甲方負責施工地面平整,工期為10個晴天。電由乙方自帶。

  5、安全事項:乙方應按安全規(guī)范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安全,如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6、質量要求:合格(采用現行的建筑規(guī)范),保質期三年,如倒塌、脫焊,乙方在24小時內進行維修;

  7、價款:牌面寬6米,高4米,離地1米,3550元/面,共4塊,合計14200元整;

  8、本工程由乙方提供建筑發(fā)票,稅費由乙方承擔;

  9、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

  10、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簽字人:

  乙方:(簽章)簽字人:

  ____年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9

  發(fā)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總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精神,本著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消防工程具體情況,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設計單位:

  3.工程地點: 路

  二、各方職責

  甲方:

  乙方:

  丙方:

  技術文件和承包范圍

  技術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圖

  2、建筑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杭公消審[ ]第 號

  3、施工圖審查報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統(tǒng)圖

  5、投標文件(預算書)

  承包范圍:

  主廠房、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全部消防系統(tǒng)

  包括:消防自動報警控制系統(tǒng)(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噴淋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地下層通風和排煙系統(tǒng)、消防廣播和消防電話系統(tǒng)(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槍和消防帶、報警按鈕等)、成套滅火器箱(含滅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噴淋泵系統(tǒng)(含控制柜)、消防報警備用電源、電梯消防接口、投標預算書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應急照明、防火卷簾、疏散指示燈的聯(lián)動控制系統(tǒng);應急照明、防火卷簾、疏散指示燈供貨安裝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統(tǒng)的采供、安裝和調試。

  第一條 工程造價

  主廠房、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全部消防系統(tǒng)造價按一次性包干總價

  萬元(其中包括如下費用)。

  1、總包管理費3%

  2、市場價格風險調整的不可預見費用

  3、消防驗收、消防檢測費用(電氣檢測費用除外)

  4、設計變更調整的費用(以提供的技術文件為依據)

  5、其它與領取《消防工程驗收合格證》的所有費用。

  6、對建設單位消防系統(tǒng)及設備操作維護人員的培訓。

  7、涉及對非承包范圍的工程(如防火門等)進行檢查、指導,資料整理和消防驗收。

  第二條 工期要求和開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廠房: 天(到 年 月 日止)起始時間要明確

  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工期及起止時間

  2、同時必須滿足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進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進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單位)

  第三條 質量要求和評定標準

  1、質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設計要求

  2、評定標準:按國家和杭州市現行的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guī)范執(zhí)行。

  第四條 安全生產規(guī)范執(zhí)行

  必須符合國家和杭州市有關規(guī)定要求。

  第五條 材料、設備的采購、供應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設備由丙方采購。按規(guī)定報甲方、總包、監(jiān)理單位驗收,由甲方、總包、監(jiān)理單位蓋章確認。

  2、材料及設備品牌必須采用投標時確定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產地、質量等級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證質量。

  第六條 工期、質量保證金

  1、丙方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達到本協(xié)議承諾的要求,愿支付給甲方項目保證金為 萬元(其中質量保證金 萬元,工期保證金 萬元,文明、安全保證金 萬元)。

  2、項目保證金的支付:

  本協(xié)議簽訂后七天內,丙方交納給甲方項目保證金 萬元。

  3、竣工后經驗收達到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的,在二個月內,甲方將項目保證金退還給丙方(項目保證金不計息)。

  第七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房屋結頂 天,甲方支付給丙方 萬元;

  2、 丙方支付給乙方總包管理費 %(

  萬元);

  3、 房屋結頂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

  4、 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驗收合格證》和全部竣工技術資料時支付到總工程款的 %;

  5、 余款 萬元(其中 萬元作為工程保修金),在滿一年后支付 萬元, 萬元工程保修金滿二年后按規(guī)定返還(保修金不計息)。

  6、 接受工程價款的`

  單位名稱:

  帳號:

  開戶銀行:

  第八條 工程質量保修

  保修期為二年。在保修期間,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 小時內派員進行保修,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修理,費用從保修金內直接扣除。

  第九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1、工期違約: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同時每逾期一天再按每個單體工程計 元/天計算罰金支付給甲方。

  2、質量違約:丙方保證消防工程全部達到合格并符合設計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達到以上承諾,

  萬元保證金作為丙方違約金予以罰沒。

  3、安全文明:符合國家和 市有規(guī)定要求。丙方承諾確保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若發(fā)生任何人員安全事故,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所有費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丙方全額承擔,并愿將 萬元人民幣作為丙方違約金予以罰沒。

  4、自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單位人員、施工機具、臨時設施等全部在一個月內撤出施工現場,逾期按丙方違約處理。每逾期一天,丙方應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天計取。

  5、丙方必須接受總包單位、監(jiān)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總包單位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罰款,每次 元/次。

  第十一條 其它

  1、丙方必須負責施工范圍現場的治安、環(huán)衛(wèi)、防盜、防火,安全等多項管理,負責與環(huán)衛(wèi)、交通、環(huán)保、市容、園文、治安、居民等部門的關系疏通工作,如發(fā)生費用問題由丙方自行承擔。

  2、甲方負責將施工用水、用電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負責驗收。

  3、施工用水、用電由丙方直接與總包單位結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協(xié)議與今后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督ㄖこ坛邪贤贰⒄袠宋募暗某兄Z書、補充協(xié)議書等與本協(xié)議有抵觸的,以本協(xié)議為準。

  5、本協(xié)議履行地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協(xié)議一式六份,叁方各執(zhí)二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10

  甲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丙方)

  丁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丁方)

  戊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戊方)

  甲、乙、丙、丁、戊五方為共同承包建設工程及相關配套工程項目的施工(具體內容以分包合同為準),經五方友好、坦誠協(xié)商,現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章項目概況及合作條件

  1.1本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中標造價約萬元人民幣。

  1.2經過五方測算,本項目的前期進場開工等所產生的費用為萬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項目計劃投資萬元。

  1.3本工程項目的投資、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3.1甲方投資萬元,占%;

  1.3.2乙方投資萬元,占%;

  1.3.3丙方投資萬元,占%;

  1.3.4丁方投資萬元,占%;

  1.3.5戊方投資萬元,占%;

  1.4在本項目資金出現周轉緊張時,由各投資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資或向其他機構借貸,借貸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計入成本,由投資者共同承擔,月利息按計息。業(yè)主所支付的工程款應優(yōu)先支付共同借貸的資金及利息,不得挪做它用。

  1.5投資者應按照約定時間繳納投資款,投資款應放在專用帳戶上,并且專款專用。各方都有權可隨時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墊款、收款的資金使用情況明細表、賬戶及資料。

  第二章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

  2.1該項目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如下

  2.1.1該項目與總承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由負責;承建公司內部合同應有甲乙丙丁戊五個股東簽字后生效。

  2.1.2該項目的現場施工、質量安全及協(xié)調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由負責,施工方面由負責,購買材料方面由負責,質量安全方面由負責;

  2.1.3施工相關材料等方面的采購、驗收和保管由五方委托派工管理執(zhí)行;其中主材部分采購當天應經五方共同確認簽字方可入庫記帳,輔材部分采購可在五天內經五方共同確認簽字后入庫記帳。

  2.2管理人員的選用、待遇

  2.2.1該項目工程建設中使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如總工、施工員、采購經理的聘用、工資待遇由五方共同協(xié)商確定。

  2.2.2該項目的會計由負責,出納由負責;

  2.2.3該項目工程建設中使用的施工班組的技術水平、工資的審定、應由五方共同協(xié)商確定。

  2.3材料采購及其他

  2.3.1在該項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單價、數量、采購等情況應經五方共同意確認后方可進行。

  2.3.2在該項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組應由五方共同協(xié)商確定。

  2.3.3合作五方應即時溝通工程上資金安排使用情況、互相積極配合、保證工程按時保質完成。

  第三章利益分享和風險承擔

  3.1利潤、風險分配

  3.1.1該項目的'利潤、分險分享承擔標準為在扣除該項目的各項成

  本費用后,按照投資比例分享承擔。

  3.1.2甲方分享承擔%;乙方分享承擔%;

  丙方分享承擔%;丁方分享承擔%;

  戊方分享承擔%。

  3.2本項目的管理人員工資按照項目部的規(guī)定發(fā)放。

  第四章其他

  4.1資金和管理

  4.1.1該項目的各項資金支出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支付需由五方簽字確認后方可支付。

  4.1.2該項目的工程進度往來款由負責跟蹤落實,并存在開立專用帳戶上,專款專用。

  4.1.3該項目運營后,每個月號開一次工程進度例會,討論工程相關事情。

  4.2出納與財務管理

  財務應編制并保管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轉款日記帳,購貨日記賬,各施工隊伍

  工資支付憑證及相關的憑證。并且五方股東共同確認簽字后作為最終五方決算分配利潤使用。五方股東,五本賬本記錄好在本工程建設中資金使用支付明細情況。并且可以隨時與財務約定時間抄記錄在本工程建設中資金使用支付明情況,做到賬目清楚明白。

  4.3合同爭議與免責

  該項目在合作中必須共同遵守上述條款,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凡因執(zhí)行本協(xié)議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或應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4本協(xié)議生效、終止及其他

  4.4.1與該項目有關的所有合同、協(xié)議、管理制度、票據等作為本協(xié)議的一部分。

  4.4.2本協(xié)議在該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完決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時內部費用核算確認無爭議及投資利益分享后終止。

  4.4.3本協(xié)議一式五份,合作各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xié)議自合作五方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4.4.4本協(xié)議于年月日,由合作五方簽字。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丁方(簽字):

  戊方(簽字):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11

  甲方: 乙方: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zhí)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jiān)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fā)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_________(簡稱本社區(qū))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武漢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guī)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xié)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社區(qū)屬乙方購買所有或居住的________住宅房屋范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負責本社區(qū)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負責本社區(qū)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zhí)行各項消防管理規(guī)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負責在本社區(qū)發(fā)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xié)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其它作為本社區(qū)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動,自覺培養(yǎng)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不違規(guī)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guī)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教育和培養(yǎng)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

  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xié)助他人逃生。

  其它作為本社區(qū)業(yè)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zhí)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五、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就本建設工程具體施工事項,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三、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甲方責任:

  .負責協(xié)調各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和現場施工監(jiān)督。

  .做好施工現場三通一平,保證做好供電、供水。

  .甲方應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合同簽訂之日如有拖延則每天支付應付貨款違約金。

  2.乙方責任:

  .嚴格按圖施工,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甲、乙雙方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服從甲方統(tǒng)一安排指揮。

  .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應付貨款違約金。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以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

  2.如遇以下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要求更改已確認的設計方案影響工程進度;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甲方原因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工程款而影響施工工期;

  .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惡劣天氣(暴雨、高溫、地震、臺風)無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為而延誤工期;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五、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圖施工,接受監(jiān)理方及甲方代表監(jiān)督。

  2.乙方在施工中若發(fā)生質量問題,就及時報告甲方代表,協(xié)同解決。

  六、工程款的支付和結算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計人民幣作為預付款;鋼構材料進場付合同款計人民幣:;彩板進場付合同款計人民幣,余款計人民幣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七天內付清。余款作為工程保質金,待保質期滿后三日內付清。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經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和有關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需要變更設計的`,必須作出設計修改通知書,乙方方可實施并組織施工,因為設計變更而造成的工期變更或者增加工程造價,必須另行協(xié)商。

  八、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時,可通過當地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九、附則

  本合同雙方簽字確認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終止,保修責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2.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確認的資料、圖紙、通知、簽證單、聯(lián)系單、會議紀要等均作為合同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1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專業(yè)知識的考核,同意將三國赤壁古戰(zhàn)場新景區(qū),園林綠化區(qū)域里的給排水、景觀燈、景觀小品、線管、水管預埋及施工等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xié)商確定如下協(xié)議條款。

  一、總則

  工程區(qū)域:根據甲方地形,乙方出效果圖,由甲方審定,確定將效果圖中的綠化工程及綠化區(qū)域里的景觀、地燈、音響、亮化、給排水、管線預埋及施工等工程(在每個綠化區(qū)域施工前甲方有權更改施工效果圖)。

  1、工程名稱:____新景區(qū)園林綠化及景觀亮化工程。

  2、工程地點:____。

  3、工程內容:園林綠化,綠化區(qū)域內的景觀、亮化、給排水及預埋工程。

  二、承包方式:乙方將工程范圍內的工程實行全包(包工、包料、包運輸、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承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方式:

  1、景觀小品工程均由乙方繪制施工圖交于甲方審定后嚴格按圖施工,造價甲、乙雙方均參照國家園林景觀最新定額造價。

  2、亮化工程均由乙方將產品、生產廠家、生產合格證、產品圖片交與甲方審定后,經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行情定價。

  3、綠化苗木造價:依據行業(yè)規(guī)律,在反季節(jié)工程施工中苗木成活低,甲、乙雙方可根據反季節(jié)行情進行協(xié)商定出合理價格。

  4、景觀小品、水電均參照相關定額協(xié)商定價,作為協(xié)議附件。

  5、綠化苗木價格商定不變后,苗木價格清單作為附件放在協(xié)議后面。

  6、本工程的一切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稅費。對于協(xié)議簽訂之日未能確認的`苗木價款和工程價格分別按照苗木的規(guī)格按________年__月份的市場價格為基礎和施工圖紙進行商定;商定后的價格乙方出具現場簽證單,經甲方管理人員,公司加蓋公章后為協(xié)議附件,為結算依據。

  四、協(xié)議工期

  自________年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__日(雨天工程順延)

  五、質量標準

  按照國家相關建設標準達標合格。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在開工前進行技術交底。○

  2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乙方責任

  1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2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得有違規(guī)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3應嚴格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施工,發(fā)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yōu)良標準,并對工程保養(yǎng)一年。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開工進場后乙方每月上報該月完成的工程量,經甲方審核后付該工程款的____%,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第__個月再支付總工程款的____%,待;钇谶^后,甲乙雙方清點苗木成活情況及其他工程質量,無質量問題給予支付余款,對于未成活的苗木款從余款中扣除。

  八、違約責任

  此協(xié)議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甲、乙雙方均需履行各自責任,如有一方違約,對方可根據情況要求賠償,賠償金不高于協(xié)議價款的7%。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尾款一年以后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14

  甲方(全稱): 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

  本履約保證金協(xié)議由雙方于 年 月 日在訂立。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金

  鑒于甲方與乙方簽署了 _________ 施工合同,乙方在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為保證其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諾的履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履約保證金。

  第二條 保證金繳納時間

  乙方應當在施工合同簽訂后7日內(日歷天)向甲方賬戶交納履約保證金。未能按期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標。

  第三條 保證金額

  乙方應當向甲方賬戶交納現金,金額: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 元(¥ _________元 )作為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保證期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隧洞混凝土襯砌 7日內。

  保證期內乙方如約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分三次將履約保證金(無息)劃回乙方賬戶:第一次為隧洞主體工程開工(洞臉形

  成),返還履約保證金的.30%,及人民幣陸拾萬元;第二次為隧洞掘進貫通,返還履約保證金的40%,及人民幣捌拾萬元;第三次為隧洞混凝土襯砌完成,返還履約保證金的30%,及人民幣陸拾萬元。

  第五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其他

  本協(xié)議一式陸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執(zhí)叁份,乙方執(zhí)叁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裝修施工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實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備裝修材料,乙方只負責施工,具體施工內容詳見附件(施工工藝要求)。

  二、包干承包費用:

  1. 鋪地磚:28元/㎡

  2. 墻面粉刷:15元/㎡

  3. 踢腳線、石膏線:6元/M

  此合同為單價包死合同,合同總價以實際工程量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完成全部裝修施工后,支付總合同價80%工程款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

  2、全部裝修施工完成后20天內,甲方支付剩余20%工程款 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

  四、工期:雙方確定該房屋裝修施工工期為天,乙方應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

  五、其他約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單及時自行負責采購裝修材料;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付款,否則按200元/天支付違約金;

  3、乙方自行準備工具、聘請人員,自行負責施工安全,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質量不合格行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裝修材料損失、人工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浪費、挪用甲方的裝修材料,否則按500元/次予以處罰,并需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處罰。如因甲方不及時付款、裝修材料延誤或新增施工內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誤工期,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該房屋裝修保修期為貳年,保修期內乙方應該及時負責為甲方免費維修。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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