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5篇
在當今社會高速發(fā)展的今天申請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愿望和請求得到合理表達。但是你知道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申請再審的申請書,歡迎大家分享。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
再審申請人(原審被告):
住所地:
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再審被申請人(原審原告):
再審被申請人(原審原告):
再審被申請人(原審原告):
法定代理人:
再審被申請人(原審被告):
法定代表人:
原審被告:
法定代表人:
原審被告:
負責人:
原審被告:
法定代表人:
原審被告:
負責人:
原審被告:
原審被告:
法定代表人:
原審被告:
法定代表人:
原審被告:
負責人:
原審被告:
負責人:
再審申請人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因與被申請人何建愛等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滄民終字第3175號判決,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依法撤銷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滄民終字第3175號民事判決;
2.依法判決駁回何建愛等三再審被申請人對再審申請人要求賠償商業(yè)車上人員責任險、車損險的訴訟請求;
3.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二、申請事由: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的規(guī)定,特申請再審。
三、申請理由:
(一)申請事由一:原審判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規(guī)定的情形,具體理由據(jù)依據(jù)如下:
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簽訂的商業(yè)車上人員責任險、機動車車損險保險合同已經(jīng)成立并生效,合同條款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當以約履行,法院也應當予以尊重并作為審理本案的依據(jù)。原審法院應當適用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簽訂的保險合同條款作為審理本案商業(yè)險法律關系、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依據(jù)。但是,原審法院應當適用保險合同條款第四條的約定而未適用,系適用法律錯誤。
本案因在投保人山東省高青縣吉順運輸有限公司(本案再審被申請人之一,下稱吉順公司)在再審申請人處投保交強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營業(yè)用汽車損失險等的重型牽引半掛車魯魯c掛于20xx年xx月xx日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引發(fā)。通過一審、二審的庭審活動均已查明,事故發(fā)生時保險標的車駕駛人李永遠持c1證不具備駕駛重型牽引半掛車的資質(zhì)卻違法駕駛依法持a2以上駕駛證方能駕駛的重型牽引半掛車。事故發(fā)生后,交警部門認定,李永遠因違章駕駛引發(fā)本次交通事故對本次事故負主要責任。再審被申請人何建愛、何俊英、李繼龍(系事故發(fā)生時死亡的駕駛員李永遠的親屬)等三人因賠償問題訴諸河北省黃驊市人民法院,河北省黃驊市人民法院未認真審查案件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作出(20xx)黃民初字第1583號民事判決,判決再審申請人在商業(yè)車上人員責任險、營業(yè)用汽車損失險范圍內(nèi)賠償何建愛等三原告各項損失共計177 868.38元。一審判決后,再審申請人不服一審判決,依法向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同樣未認真審查案件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作出(20xx)滄民終字第3175號民事判決,維持一審原判。
根據(jù)保險合同條款第四條的約定,本案不屬于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和營業(yè)用汽車損失險的保險責任,再審申請人對被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賠償義務,當然對被申請人何建愛等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根據(jù)再審申請人與投保人高青吉順運輸有限公司(下稱吉順公司)簽訂的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險保險、營業(yè)用汽車損失險合同的一般條款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為“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車上人員遭受人身傷亡,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營業(yè)用汽車損失險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為:“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按照本條款的'約定,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的首要前提是: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的。此處強調(diào),被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的駕駛人必須為合法駕駛人。按照通常的理解,此處不可能發(fā)生歧義。本條款的約定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的強制性規(guī)定:“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jīng)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薄榜{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备鞣疆斒氯藢κ鹿拾l(fā)生時被保險車輛的駕駛人李永遠持c1證駕駛重型牽引半掛車、證駕不符的事實均無異議。李永遠作為一名受過理論和專業(yè)技能培訓、持有正規(guī)駕駛證的駕駛人員,理應明知其所持有的c1駕駛證不能駕駛重型牽引半掛車。
李永遠持c1駕駛證駕駛重型牽引半掛車的行為,依法應當認定為“無證駕駛”。申請人的這一主張與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答復完全相符。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于20xx年xx月xx日“對《關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法律條文的理解適用問題的函》的答復”中釋明:“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申請駕駛證,經(jīng)考試合格,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在性質(zhì)上應當屬于無證駕駛;在適用處罰上,依據(jù)過罰相當?shù)脑瓌t,可以按照未取得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規(guī)定適當從輕罰”。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應定性為無證駕駛。
因此,根據(jù)合同約定,無證駕駛機動車導致的交通事故不屬于商業(yè)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申請人對本次事故不承擔商業(yè)險保險責任。原審法院判決再審申請人承擔車上人員責任險和營業(yè)用汽車損失險的賠償責任系適用法律錯誤。
(二)申請事由二:符合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的”情形,具體理由據(jù)依據(jù)如下:
1、原審法院適用保險合同條款作為判案的依據(jù)判決保險人承擔商業(yè)險賠償責任,首要前提就應當是本案屬于商業(yè)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即事故發(fā)生時的使用被保險機動車的駕駛人李永遠屬于合法的駕駛人員。但是,原審法院已經(jīng)查清的事實表明事故發(fā)生時,駕駛人李永遠系持c1駕駛證駕駛本應持a2以上駕駛證方有資格駕駛的重型牽引拖掛車,系嚴重的違法行為,駕駛人李永遠不屬于“合法的駕駛人員”。原審判決缺乏證據(jù)證明駕駛人李永遠系合法駕駛人的基本事實。
2、 原審法院判決再審申請人承擔商業(yè)險賠償責任的理由為保險人未履行免責條款的告知義務。根據(jù)再審申請人在一二審過程中提交的證據(jù),充分證明再審申請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已經(jīng)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嚴格履行了對投保人的明示告知義務,并且再審申請人的告知行為符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20xx年) 第十一 條的規(guī)定“保險人對履行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承擔舉證責任。 保險人在投保單、保險單或其它保險憑證上對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有顯著標志(如字體加粗、加大或者顏色相異等),或者對全部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及說明內(nèi)容單獨印刷,并對此附有“投保人聲明”或單獨制作的“投保人聲明書”,投保人已簽字確認表示對免責條款的概念、內(nèi)容及其法律后果均已經(jīng)明了的,一般應認定保險人已履行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但投保人有證據(jù)證明保險人未實際進行提示或明確說明的除外!(文件附后)。再審申請人的明示告知行為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四方面:
(1)在交給投保人留存的保單正面的“明示告知”欄作出了六項明確告知,告知內(nèi)容足以引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注意。其中明示告知的第二項為“收到本保險單請即核對,保單內(nèi)容如與投保事實不符,請立即通知本保險人采取批注或批單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無效。超過48小時未通知的,視為投保人無異議”;第三項為:“請仔細閱讀承保險種對應的保險條款,特別是責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凡未在附加險條款中約定(包括責任免除以其他事項),均以投保的基本險相應條款為準”。保險合同簽訂后,48小時之內(nèi)及涉案交通事故發(fā)生前投保人均未以任何形式向上訴人提出過任何異議。
(2)再審申請人已經(jīng)將保險條款交付投保人,投保人吉順公司在收到保險條款的回執(zhí)上簽章的行為足以說明其已經(jīng)收到了相應的保險合同條款。
(3)再審申請人在交給的投保人的保險條款文本上,對責任免除部分的字體刻意作出了加粗、加黑、加下劃線的重點提示以區(qū)別于其他一般條款,該提示足以引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注意。
(4)投保人在簽署投保單時,再審申請人除已經(jīng)交付給投保人保險條款文本之外又刻意在投保單上附帶加上了保險條款,并且該投保單的首頁即為《投保單填寫須知》,須知的第一條即為:“請詳細閱讀《機動車保險投保提示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及我公司的機動車商業(yè)保險條款,在閱讀條款時,請您特別注意加下劃線標注部分的條款內(nèi)容,此部分重點強調(diào)了保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內(nèi)容,有任何不明確的地方,均可以要求保險人或其代理人進行解釋。在您完全理解后,您需要進行簽字/簽章確認,以示您對保險條款內(nèi)容理解,保險人告知事項的認可。”此處,上訴人刻意對“加下劃線標注部分的條款內(nèi)容”部分文字的字體進行了加粗、加黑,足以引起投保人的充分注意。
同時,在投保單的投保人簽字/簽章欄,再審申請人對投保人聲明部分的字體又作了加黑、加粗的處理,足以引起投保人的注意。在該部分,投保人聲明:“本人已收到保險條款并仔細閱讀,尤其是加下劃線部分的條款內(nèi)容,并對保險公司就保險條款內(nèi)容的說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沒有異議,申請投保。本投保單所填寫的內(nèi)容均屬事實!痹谠賹徤暾埲颂峤坏淖C據(jù)《投保單》上,投保人高青吉順運輸有限公司在投保人聲明欄進行了簽章確認。
再審申請人在一二審過程中提供的證據(jù)保險合同保單、投保單、投保人收到保險合同條款的回執(zhí)單、保險合同條款證據(jù)等充分證明再審申請人與投保人高青吉順運輸有限公司之間簽訂的保險合同真實自愿并不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并且再審申請人嚴格依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了對投保人的明示告知義務。在再審申請人有充分的證據(jù)證明已經(jīng)履行了告知義務、再審被申請人未有任何證據(jù)提交的情況下,原審法院卻片面認定再審申請人有未能履行告知義務的行為,系典型的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
申請人還需要特別指出,對于保險合同中規(guī)定的嚴重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免責條款,如無證駕駛、酒后駕車、肇事后逃逸等,有學者稱之為法定免責條款,是法律對保險合同當事人所直接提出的行為規(guī)范,具有普遍約束力。法定免責條款,不僅體現(xiàn)保險合同締約方的合意,實際上融入了國家意志,即違法行為不能得到保險保障。原審判決將無證駕駛、酒后駕車、肇事后逃逸等免責保險條款視同于普通格式條款,顯然是非常錯誤的。
綜上所述,再審申請人認為:原審判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本案應當再審。本案不屬于商業(yè)險的保險責任范圍,且保險合同中“無證駕駛”“肇事逃逸”“酒后駕駛”等免責條款無需保險人的明確說明就能推定投保人明確知曉,從而產(chǎn)生法律效力;若在駕駛人證駕不符違法駕駛被保險機動車引發(fā)交通事故的情形下仍然支持被保險人(受害人)向保險公司主張保險金,有悖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立法宗旨,也不利于引導駕駛者遵守交通法規(guī)謹慎駕駛機動車和維護保險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保護更多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我們更可以看出,保險的作用不僅在于彌補損失,它更從責任承擔的角度引導公眾真正養(yǎng)成安全行車的意識。保險并不能帶來實際意義上的安全,交通安全依靠的還是每一位駕車者的謹慎和負責。因此無論是從個案公平還是從社會正義的角度,請求貴院依法撤銷一審、二審判決,重新審理本案,公正判決,維護社會正義和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最高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2
申請人:楊__,男,1976年5月15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北京市西城區(qū)____門外大街乙2號1號樓3門112號。
申請人楊__對北京市____區(qū)人民法院(200__)__民初字第________號民事判決不服,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請求撤銷原判決,重新審理。
事實與理由:
原審原告張____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案將被告云__及被告楊__訴至北京市____區(qū)人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經(jīng)____區(qū)人民法院于20____年1月____日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認定申請人楊__作為車主承擔事故賠償連帶責任。因作出判決時正好趕上春節(jié)期間,諸多證人及證據(jù)未能及時收集與出示,待放假后時間緊迫未及上訴。并且,因為一審判決中沒有明確申請人楊__屬于名義車主的事實,故而導致判決不公,判決書中將申請人認定為實際車主,與車輛駕駛員即被告云__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認定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撤銷,重新審理。
事實上申請人是肇事車輛的名義車主,車輛的實際所有人是高__(在本事故中已撞成植物人)。除此之外,申請人與涉案車輛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有關涉案車輛的使用、年檢、保險、繳納養(yǎng)路費等均由高宇享有和承擔,所以應由其享有和承擔由涉案車輛所產(chǎn)生的一切權利和義務。本案中,應由事故責任人及實際車主高__承擔因交通事故所產(chǎn)生的`相關賠償責任。申請人作為名義車主,因車輛已經(jīng)由實際車主高__占有和使用,申請人不可能再支配和控制該車輛的使用,也未從車輛的使用或運營中取得過或約定取得任何利益。因此,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律中有關民事主體權利義務相統(tǒng)一的基本原則,申請人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在原審判決作出后,北京市____區(qū)人民法院依據(jù)此生效判決,又作出(20__)__民初字第19____號判決書,此判決仍然沿用原審判決書中認定的歸責方式導致申請人再次蒙冤,F(xiàn)對19____號判決已經(jīng)上訴。但如果不能從源頭上撤銷原審判決,對19____號判決的上訴仍將對申請人不利。申請人已經(jīng)在19____號判決的審理過程中出示了大量的證據(jù)和證人,足以認定申請人是名義車主的事實,但奈何____法院以原審判決已生效為由仍作出19____號對申請人不利的判決,依據(jù)在19____號判決書中出示的新的證據(jù)和證人證言,現(xiàn)申請人請求法院依法撤銷原審,重新審理,還申請人以公正。
綜上,為查明事實真相,還申請人以清白,依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之規(guī)定,依法提請再審,請求北京市____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糾正原審錯誤判決,維護申請人楊__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3
申請再審人:
被申請人:
申請再審人__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等人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25日作出的(20xx)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的內(nèi)容和20xx年11月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判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guī)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請求貴院依法撤銷濟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20xx)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第一項以及第二項;
2、請求貴院依法撤銷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所做的(20xx)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內(nèi)容;
3、請求貴院依法改判或發(fā)回重審,支持申請再審人王德敏無需承擔償還債務的主張;
4、請求貴院判決一審、二審、再審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二、申請事由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的;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第二款: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特申請再審。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具體理由如下:
申請再審人____________對被申請人____________所借的個人債務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chǎn)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因撫養(yǎng)子女所負的債務;因贍養(yǎng)有贍養(yǎng)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申請再審人__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20xx年起開始分居,對其債務不知曉,借款沒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nèi),因此對于其借款不能夠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屬于____________的個人債務,申請再審人____________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具體理由如下: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之間的債務屬于債務。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及打擊行為的通知》的規(guī)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xié)商確定,但雙方協(xié)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睋(jù)申請再審人____________在一審、二審中提交的證據(jù)可以證明再審被申請人____________與再審被申請人____________之間債務存在行為。被申請人____________已償還的債務是屬于本金還是利息界定不明,剩余款項極大可能是利息,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綜上所述,申請再審人____________不應該承擔被申請人__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之間的債務償還責任,懇請貴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4
申請再審人(一審被告、反訴原告、二審上訴人):__地產(chǎn)發(fā)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省__市__區(qū)__路1號
法定代表人:方__,該公司董事長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反訴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_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住所地:__省__市__區(qū)__路243號
法定代表人:舒__,該公司總經(jīng)理
請求事項:
申請再審人因__省高級人民法院(___)鄂民一終字第00023號民事判決書存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第六項“原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之法定事由,特向貴院申請再審,請求:
一、依法提審本案或指令__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再審;
二、撤銷__省高級人民法院(___)鄂民一終字第00023號民事判決書;
三、駁回被申請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四、確認當事人于___年9月17日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及于___年11月1日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補充協(xié)議》解除;
五、判令被申請人騰退其占有的南方大廈1-2層房屋;
五、判令被申請人支付違約金170萬元;
六、判令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在____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公司)訴__地產(chǎn)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孫__等三位證人提供的證言、__天順世景商貿(mào)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順公司)與__公司簽訂的《入股協(xié)議》、__公司出具的兩份《商榷函》等眾多證據(jù)充分之證明:__公司已依約提交了“必要的法律文件”并履行了協(xié)助清退的義務,不存在違約行為,本案的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已依法解除。原審判決嚴重違反關于證據(jù)審核認定的基本規(guī)則,對孫__等三位證人的證言不予采信,且置已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條、能夠相互佐證的眾多其他證據(jù)與不顧,在證據(jù)明顯不足的情況下,錯誤地認定“__公司未依約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為,對__公司構成違約”,并據(jù)此做出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應繼續(xù)履行的錯誤判決,屬于認定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且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現(xiàn)詳述如下:
一、關于涂__、___證言的證明效力。
首先,涂__系__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孫__所聘請,專門負責處理訴爭房屋相關事宜;___受天順公司之委托參與了其與__公司的《入股協(xié)議》洽談。
其次,二人的證言均有其他證據(jù)加以佐證:涂__的證言,與孫__的證言相互印證,___的證言,有《入股協(xié)議》加以佐證。
總之,涂__、___二人分屬不同公司、在不同階段參與了訴爭房屋相關事務的辦理,并因此對待證事實“__公司是否依約向__公司交付了必要的法律文書”有所了解,二人之證言能夠相互印證,并有其他證據(jù)加以佐證,且二人與__公司均無利害關系,因此,二人之證言對待證事實“必要法律文書是否交付”有較強的證明效力,可以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jù)。原審判決以“涂__、___均不是涉案合同的當事人或行為實施人”,以及“二人證言系__公司提交”之事由,認定“二人提供的證言依法不能作為本案事實認定依據(jù)”,明顯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關于證據(jù)審核認定的基本規(guī)則,屬于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且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二、關于孫__的證言能否采信。
首先,孫__系__公司原股東、原法定代表人,系訴爭房屋買賣交易的主要參與者,與__公司無任何利害關系;孫__的證言,其中關于“必要法律文書是否交付”部分,與涂__、___的證言相吻合,并有客觀證據(jù)《入股協(xié)議》加以佐證,因此,就待證事實“必要法律文書是否交付”部分,證人孫__提供的證言不僅毫無疑問地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而且,其證言系直接證據(jù),且具有較強的證明力。
其次,《關于執(zhí)行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的建議》系__公司單方制作,未得到__公司的`認可,本質(zhì)上屬于__公司單方的意思表示。同時,該證據(jù)形成于__公司向__公司送達《關于解除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書的函》之后,其中所載“貴公司不能提供享有房產(chǎn)所有權必要的法律文件”之內(nèi)容,在__公司先前向__公司發(fā)送的兩份《商榷函》中根本沒有任何體現(xiàn),且與__公司在收到解除通知前后實施的行為自相矛盾。該函件的要求超出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中約定。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約定的是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而不是提供享有房產(chǎn)所有權的法律文件。因此,《關于執(zhí)行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的建議》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
總之,原審法院對有眾多證據(jù)加以佐證、證明力明顯較強的孫__之證人證言不予采信,對__公司單方制作、無任何其他證據(jù)加以佐證、且又與__公司自身行為相矛盾的證據(jù)《關于執(zhí)行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的建議》予以采信,并以“孫__的證言與《關于執(zhí)行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的建議》中所表述的事實明顯不符”為由,否定孫__證言的證明效力,明顯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中關于證據(jù)審核認定的基本規(guī)則,屬于認定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且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三、關于__公司是否存在“未依約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為,對__公司構成違約”之情形。
首先,孫__的證言證明:《房產(chǎn)買賣補充協(xié)議》簽訂之后,__公司向__公司提交了光大銀行__分行與__公司簽署的《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書》、光大銀行__分行出具的《委托授權書》以及__市中院(20__)武執(zhí)字第246號、第248號民事裁定書,且雙方均認可上述文件系“必要的法律文件”;涂__的證言證明:___年3月孫__向其提供了上述法律文件;___的證言證明:在與天順公司洽談《入股協(xié)議》時,__公司持有上述法律文件。該三位證人提供的證言,相互佐證,且有客觀證據(jù)天順公司與__公司簽訂的《入股協(xié)議》加以印證,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條,可以確定無疑地證明:__公司已經(jīng)依照《房產(chǎn)買賣補充協(xié)議書》第一條之約定向__公司交付了“清退現(xiàn)有用戶必要的法律文件”。
其次,依照約定,在__公司于___年11月10日第二期付款(此時共付110萬元)之后,__公司即應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此后,__公司曾于___年12月17日和___年12月28日先后兩次向__公司發(fā)送《商榷函》,協(xié)商履約事宜,但均未提及所謂的“必要的法律文書”,也始終未要求__公司依約提交“必要的法律文書”。假設存在__公司未依約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這一事實,那么在__公司已經(jīng)支付110萬元價款的情況下,在__公司延期交付約定文件長達13個月的情況下,__公司在文書往來中始終未提及該事,始終未主張權利,其行為明顯不合常理,無法予以合理解釋。因此,__公司在履約中的行為也反向印證了__公司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這一事實。
總之,孫__等三人的證人證言以及天順公司與__公司簽訂的《入股協(xié)議》,分別來源于不同的法律主體,各自形成于不同的階段,能夠相互佐證,完全可以證明:__公司已依約向__公司交付了“清退現(xiàn)有用戶必要的法律文件”,且__公司在履約過程中的行為也可以反向加以印證。在此情形下,原審法院認定__公司存在“未依約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為,對__公司構成違約”,不僅與本案眾多證據(jù)相互矛盾,而且無法合理解釋__公司在履約過程中、在__公司解除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之前始終未要求__公司提供“必要法律文書”這一事實,該認定沒有任何證據(jù)支持,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屬于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
四、關于__公司是否依據(jù)《合同法》第六十七條享有履行抗辯權。
首先,如上所述,__公司不存在“未依約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為,對__公司構成違約”之情形,__公司不享有《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的“履行抗辯權”。
其次,__公司已經(jīng)明確自認:其延遲支付第三期付款系違約行為,并非行使履行抗辯權之行為。
___年12月17日,__公司向__公司出具第一份《商榷函》,明確載明:“依據(jù)我公司與貴公司簽訂的購買房產(chǎn)協(xié)議,本應按時足額付款。由于我公司資金被相關企業(yè)占用,為及時支付合同款項,我公司在銀行辦理了抵押貸款手續(xù),但接近年底,銀行貸款額度使用完畢,但保證元旦后放款”。___年12月28日,__公司向__公司出具第二份《商榷函》,明確載明:“在協(xié)議履行期間,由于__合眾調(diào)劑市場強行霸占等原因,致使我公司未能按協(xié)議約定履約,責任在我方…”該兩份《商榷函》表明:__公司明確承認在第三期付款上存在延遲支付情形,并且明確承認該延遲付款系自身違約,并非因__公司存在違約行為而行使所謂的“履行抗辯權”。
再次,__公司承諾的放棄權利的條件成就,__公司在第三期付款前所享有的所有的權利均已被其明確放棄。
在第一份《商榷函》中,__公司將第三期付款的時間修改為“___年12月20日支付20萬元,___年1月20日支付80萬元”,__公司當時的法定代表人孫__在“___年1月20日”注明“20號若未到款自愿放棄前面所有權利”。其后,__公司于___年12月21日和___年2月1日分別向__公司支付20萬元和80萬元,均存在延期支付之情形。因此,__公司承諾的放棄權利的條件已經(jīng)成就,在第三期付款之前享有的所有的權利,已被__公司明確予以放棄。因此,即使是__公司存在“未依約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為,對__公司構成違約”之情形,即使是__公司在第二期付款后享有所謂的“履行抗辯權”,該“履行抗辯權”已被__公司明確放棄,__公司在本案中根本沒有所謂的“履行抗辯權”可以行使。
總之,__公司根本不存在違約行為,且__公司先前的行為已經(jīng)明確表明,其在第三期付款上存在延遲支付之情形系其自身的違約行為,并非行使所謂的“履行抗辯權”,而且即使是__公司曾經(jīng)享有“履行抗辯權”,該抗辯權也因其明確的放棄權利的承諾而被放棄,因此,__公司根本沒有任何的“履行抗辯權”可以行使。原審法院認定“__公司未按期支付后期款項的行為符合《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構成對__公司的違約”,與本案眾多證據(jù)相矛盾,與__公司自認的案件事實相矛盾,屬于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
五、關于《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書》和《房產(chǎn)買賣補充協(xié)議書》是否被依法解除。
首先,如上所述,__公司不存在“未依約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為,對__公司構成違約”之情形,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權,且__公司不享有《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的“履行抗辯權”。
其次,《房產(chǎn)買賣補充協(xié)議書》第一條約定“…第三次付款,在___年12月20日內(nèi),甲方(指__公司,下同)向乙方(指__公司,下同)支付200萬元,第四次付款在___年2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100萬元,第五次付款在___年4月30日內(nèi),甲方向乙方支付400萬元”。第二條約定“…___年12月20日內(nèi),如甲方第三期款不能到位,則前所付款項110萬元,全部轉作違約金不予退還,同時乙方可解除《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書》。后續(xù)款項…逾期至___年5月30日仍未到位,乙方有權解除《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書》,并按房款全額的20%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痹诘谌诟犊钌,__公司于___年12月21日向__公司支付20萬元,___年2月1日支付80萬元,其后未再支付任何款項。因此,__公司自第三期付款開始記即存在違約行為,且第四期、第五期付款均未支付,根據(jù)《房產(chǎn)買賣補充協(xié)議書》的約定,__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__公司按照房款全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___年7月6日,__公司向__公司送達《關于解除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書的函》,__公司與__公司之間的《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書》和《房產(chǎn)買賣補充協(xié)議書》被依法解除。
綜上所述,__省高級人民法院(___)鄂民一終字第00023號民事判決書存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第六項“原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之法定事由,應依法再審。懇請貴院依法提審或指令再審,糾正原判決中存在的錯誤,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請再審人:
___年7月30日
附:證據(jù)目錄1份,證據(jù) 份。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5
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xxx,男,漢族,xxxx年10月30日生,現(xiàn)住xx縣x鎮(zhèn)x村
聯(lián)系電話:xxxxxxxxxxx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xx縣xxxx公司 住所地:xx縣x鎮(zhèn)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長
申請人認為x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0月21日作出的(20xx)x民終字第367號民事判決書,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guī)定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未經(jīng)質(zhì)證的”、“ 違反法律規(guī)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的”等事由,特提出再審申請。
請求事項:
一、請求撤銷x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x民終字第367號民事判決;
二、判令駁回被申請人的上訴,維持原一審判決;
三、判令被申請人承擔一、二審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一、第二審生效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1、xx是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tǒng)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她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意外傷害,應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diào)整范圍。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被申請人公司屬于中國境內(nèi)的企業(yè),兩審法院也都已查明xx是被申請人公司的員工(原告即便不是被申請人單位的`正式員工,但在被申請人處定期領取報酬,與被告形成了人身隸屬關系,也當然構成事實勞動關系。),xx無疑是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tǒng)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tǒng)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因此,xx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意外傷害,應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diào)整范圍。
2、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三款的規(guī)定,被申請人公司不能適用該條一款的規(guī)定行使追償權。
因此,二審法院僅僅以被申請人與xx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沒有辦理工傷保險為由,就否認xx所受傷害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diào)整范圍,進而支持被申請人單位行使追償權是錯誤的,是對法律規(guī)定的斷章取義和錯誤解讀。
二、二審法院支持被申請人的追償權,剝奪了申請人作為最終責任承擔者的質(zhì)證權和辯論權。
在xx訴被申請人單位人事?lián)p害賠償糾紛(該案判決書確定的案由)案中,因xx沒有將申請人作為被告一同起訴,xx縣法院也沒有追加申請人一同參加訴訟,該案定案的主要證據(jù)如住院病歷、司法鑒定意見等,都沒有經(jīng)過申請人質(zhì)證,xx受傷與申請人行為的因果關系也沒有經(jīng)申請人參與辯論,現(xiàn)在要求申請人承擔最終賠償責任,事實上,剝奪了申請人的質(zhì)證權和辯論權。
此外,二審判決以xx縣法院作出的“雇主”承擔責任的(20xx)鑲民初字第6號判決書為依據(jù),將用人單位應承擔的工傷賠償責任58708.24元直接轉嫁到申請人身上,是極其錯誤的。我們知道工傷責任是無過錯責任,是不問勞動者過錯的;而一般侵權責任是過錯責任,是按過錯劃分責任的。申請人即便對xx承擔責任,也是承擔一般侵權責任,是根據(jù)自身過錯大小承擔的。xx受傷,自身是有相當過錯的,應該承擔一定責任。況且,當時申請人夫妻也受了傷,雙方在新寶拉格鎮(zhèn)派出所民警主持下簽了調(diào)解協(xié)議,雙方?jīng)Q定各自看病,互不追究。二審法院卻將用人單位應擔的責任,直接轉嫁于申請人身上,顯然是不公平的。
三、申請人并沒有打xx,原判決認定的該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
xx縣xx鎮(zhèn)派出所民警形成的筆錄材料顯示,申請人并沒有打xx,xx的傷情并非申請人行為導致,要求申請人承擔最終賠償責任沒有事實根據(jù)。
綜上,原二審生效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未經(jīng)申請人質(zhì)證,剝奪了申請人的辯論權利,原判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故提出再審申請,請求撤銷x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x民終字第367號民事判決,判令駁回被申請人的上訴,維持原一審判決。
此致
X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3月23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6
申請人:xxx、男、xx歲,漢族,農(nóng)民,住xx鎮(zhèn)敖包山村。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及林地侵權糾紛一案,不服中級人民法院x民一終字第號民事判決和xx縣人民法院巴民初字第95號民事判決不服,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一、請求撤銷xx縣人民法院巴民初字第95號、中級人民法院x民一終字第620號民事判決,依法改判。
二、一、二審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19xx年初,我所在的xx鎮(zhèn)南山村委會與申請人協(xié)商將本村九組地頭北現(xiàn)王振承包的土地南的3.7畝土地承包給我,承包期限二十年。當時因是荒地,又是溝沿的上坡,再加之當時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只是口頭協(xié)議。
19xx年的春天,我找了本村的許峰用四輪車翻地,量曬一年后,19xx年和19xx年連續(xù)種了兩年地,19xx年我見該地坑洼不平,種莊稼不長,買了樹苗,栽植了柳樹和楊樹。XX年當時的`村書記朱華找我讓交承包費,我于同年8月20日交給村主任張廣300元(有張的證實),后來,朱華說少又讓交,我于同年的11月28日又交給朱華600元(有證據(jù)證實)。
20xx年12月30日,村委會找我讓延長承包期限四十年,雙方簽訂了書面合同,并在鎮(zhèn)林業(yè)工作站備案。
20xx年7月份,王振將我栽的樹砍掉,被我發(fā)現(xiàn)后制止。后王起訴至法院,稱我侵權,要求承擔侵權責任,并判令我與村里所簽訂的合同無效。一審敗訴后,申請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現(xiàn)我提出再審。我認為: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主要理由如下:
事實不清
(一)我與所承包的林地不是一塊地,從和我各自的合同四至就能印證該事實。
提交的植樹造林承包合同書第二項記載:"承包在四至為西至崔德房東大道,東至二龍灌渠山洪交叉西沿;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在25畝承包地中包括山洪交叉北二龍灌渠內(nèi)屬南山村所有地段(宜造林部分五畝)四至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龍渠第一座小橋南,東垤渠沿底,西至渠沿底"。
從上述合同記載的四至說明:
1、王承包的地塊為兩部分:前部分雙方引起爭議的地塊,后部分在距離該地塊以南兩公里的地方,與本案無關。
2、實際上王所承包的地塊是一條東西走向的荒溝,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東西是長度,南北是寬度,從兩個"底"字不難看出王振承包地在南北界限上只涉及溝底的土地面積,溝兩側的斜坡均不在其合同之內(nèi)。此溝底最寬處有50多米,最窄處有15多米寬;臏媳逼率菑埡榕c李貴的承包地,而荒溝南坡就上我所承包的林地。
3、自王承包以來,對其荒溝從未治理過,溝里長了一些樹毛子,至今未裁過一棵樹。從上述的四至也證明:(宜造林部分五畝)四至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龍渠第一座小橋南,東至渠沿底,西至渠沿底。這說明只有第二塊地適宜造林。而這塊地與本案沒有任何關系。
我與村委會的合同第六項記載甲方(村委會)發(fā)包給乙方(本人)的土地四至為:東至孫龍地頭渠邊,西至道口,南至九隊(一組)地,北至渠溝。四至清楚無爭議。
說明:
我與王的承包地并不重合,雙方只是北部搭邊。王承包的是溝底的面積,申請人是南至一組地,北至渠溝,到實地勘查就會看到,兩份合同所指的四至并不重合。申請人承包的是荒溝的斜坡,最寬處有7米,最窄處有2米,合計為3.7畝。
簽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7
再審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所,聯(lián)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lián)系方式。
再審被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所,聯(lián)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lián)系方式。
申請再審的事由:
再審申請人不服xx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民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第x項、第x項規(guī)定的xx及等“應當再審”的事由(多項事由應逐項列明),提出如下再審申請。
再審訴訟請求:
1、寫明要求撤銷xx人民法院(20xx)民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書。
2、寫明要求人民法院解決的具體請求事項。
3、寫明要求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主要根據(jù)事實、證據(jù)與法律,闡述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事實錯誤,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錯誤或不當以及判決結果明顯不公的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
日期: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8
申請人:胡,男,漢族,身份證號xxx
地址:x市工農(nóng)路號xx室 電話:xxx
被申訴人: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住所地:xxx 聯(lián)系電話xxx
申訴人因勞動爭議一案,不服x市橋西區(qū)人民法院作出的(201)西民一初字第00 號民事判決書和x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x石民六終字第0046號民事判決書,依法申請再審。
訴訟請求:
1、撤銷一二審判決;
2、依法確認被申訴人存在行政不作為,并責令其更新相關信息。
事實與理由
一二審判決與先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在認定事實上相互矛盾
本案歷經(jīng)一二審,案件爭議的焦點問題已經(jīng)一清二楚:就是在x年4月1日后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關于這一事實的認定,人民法院已經(jīng)做出朱門的判決進行了認定,
圍繞這一焦點,雙方均舉出了證據(jù),用人單位舉出了x年4月1日終止勞動合同的公證書。勞動者舉出了市中院x石民再終字第00041號民事判決書。按照最基本的證據(jù)規(guī)則,在雙方都舉出證據(jù)的情況下,需要簡單比較證據(jù)的效力。顯然,法院應當采納勞動者提供的證據(jù)。
第一,從效力來看,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顯然要高于其他任何證據(jù)。
第二,從時間上看,公證書形成于x年4月1日,法院判決形成于x年5月30日,顯然屬于對勞動關系的重新認定。
第三,從內(nèi)容上看,市中院x石民再終字第00041號民事判決書用了六頁的篇幅,不厭其煩的論述了半天,其實就是說明了橋西法院之所以啟動再審程序,就是因為x年4月1日終止勞動合同的決定導致原一審判決(x年西民一初字第00468號)無法執(zhí)行。此后通過啟動再審程序最終支持了勞動者的要求實現(xiàn)勞動權益,責令用人單位提供工作崗位的請求,此時公證書已經(jīng)存在,用人單位在再審的庭審意見里也做了表述,但是沒有得到認定。也就是說,公證書的效力,已經(jīng)得到法院的實體審理,已經(jīng)被否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在用人單位錯誤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繼續(xù)履行合同或者同意解除合同并主張賠償金。在該案中,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既然法院判決最終支持了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請求,責令用人單位繼續(xù)提供21個月的`工作崗位,也就必然認定了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這好比一枚硬幣的兩個面,既然認定應該提供崗位,說明雙方必然存在勞動關系,反之亦然。
這么簡單的一個問題,連小學文化的人都能懂的問題。一二審合議庭竟然在勞動者的庭審意見和上訴狀里大聲疾呼下竟然無動于衷。簡直不可思議。
綜上所述,原判決在案件處理上站在強勢的用人單位一方,偏聽偏信;認定事實缺乏必要證據(jù);推理過程邏輯混亂,以偏概全;運用法律缺乏客觀公正,所作判決有悖常理,沒有貫徹勞動法律法規(guī)保護弱勢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
這樣的判決,從客觀上起到了縱容用人單位繼續(xù)拖欠工資和打擊報復勞動者的惡劣社會影響,不利于和諧勞動關系乃至和諧社會的建設,肯請高級法院認真審查上訴人的請求理由,依法撤銷一二審判決,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穩(wěn)定。
此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9
申請人(原審原告):韋__,男,1963年1月11日出生,壯族,農(nóng)民,住______縣______瑤族鄉(xiāng)______村______41號,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原審被告):梁__,男,1969年8月出生,壯族,農(nóng)民,住______縣______鄉(xiāng)______村______。申請人因人身損害賠償一案,不服______縣人民法院(20__)田民一初字第355號民事調(diào)解書,申請再審。
人在幫工過程中從二樓摔下來,造成右股骨頸骨折。事后,被申請人并未及時將申請人送往醫(yī)院治療,而是將其送到定安私人診所用草藥醫(yī)治。20__年6月12日,經(jīng)右江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原告的傷殘等級為六級傷殘。20__年6月16日,申請人起訴至______縣人民法院,要求被申請人賠償醫(yī)藥費、殘疾賠償金等各種費用共計57793.87元。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案發(fā)是20__年12月30日,已過了訴訟時效,就動員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調(diào)解,申請人擔心超過訴訟時效,法院駁回其起訴,到時一分錢都拿不到,就與被申請人簽訂了調(diào)解協(xié)議,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各種費用5000元。
申請人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法通則的司法解釋》第168條規(guī)定:“人身損害賠償?shù)脑V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fā)現(xiàn),后經(jīng)檢查確診并能證明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此條中的“受傷害之日”不能只是簡單地理解為事發(fā)當天,而應理解為治療完畢或治療費用能夠確定之日,因為人身損害賠償不僅要有損害事實,還要有具體的賠償數(shù)額,而要有確切損害數(shù)額就離不開醫(yī)院的'診斷和治療,造成傷殘的,還應有傷殘鑒定才能確定賠償數(shù)額。因此,從該案的具體情況看,訴訟時效的起算應當從做出傷殘鑒定之日起算,即從20__年6月12日起算,而不是從20__年12月30日起算。
此致
____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0
再審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所,聯(lián)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lián)系方式。
再審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所,聯(lián)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lián)系方式。
申請再審的事由:
再審申請人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20xx)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項、第×項、第×項規(guī)定的'、、及等“應當再審”的事由(多項事由應逐項列明),提出如下再審申請。
再審訴訟請求:
1、寫明要求撤銷××人民法院(20x×)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
2、寫明要求人民法院解決的具體請求事項。
3、寫明要求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主要根據(jù)事實、證據(jù)與法律,闡述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事實錯誤,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錯誤或不當以及判決結果明顯不公的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再審申請書副本××份
再審申請人:xxx
××年××月××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1
申請人:x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xx縣xx鎮(zhèn)xx村xx組。
被申請人:x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nóng)民,住xx縣xx鎮(zhèn)xx街xx號。
申請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月11日(20x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現(xiàn)依法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一、依法撤銷內(nèi)鄉(xiāng)縣人民法院(20xxx)內(nèi)法民初字第37號民事判決和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公正判決。
二、駁回被申請人原訴訟請求。
三、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一、二審判決事實不清,所采信的證據(jù)自相矛盾。請注意原一、二審判決所認定的以下事件:
。ㄒ唬﹛xx年3月11日劉xx向周xx出具收條一張:收條,今收到周xx現(xiàn)金貳拾伍萬元(250000元)。劉xx,20xx年3月11日。
。ǘ﹛xx年7月至9月原一審中,張xx(周xx之妻)出庭證實:20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劉xx索要借款25萬元;
。ㄈ﹛xx年9月12日原二審中,周xx提交股份協(xié)議一份:股份協(xié)議,今收到周xx現(xiàn)金叁拾伍萬元,占豪門洗浴股份50%,劉xx占50%,投資30萬元,劉xx,20xx年9月12日。
。ㄋ模﹛xx年11月份原一審中,劉xx、尹xx到庭證實:其同原告周xx于xxx年11月份到鄭州問被告劉xx索要25萬元借款。
從以上事件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其中的矛盾和有違常理之處:如果認定第(一)項中,也即本案所爭訟的25元為借款性質(zhì),那么第(二)項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項事件的背景下,又發(fā)生了第(三)項事件,也即在周xx在明知劉xx欠其25萬元錢款,而且經(jīng)其妻子張xx多次索要未果的情況下,仍然向劉xx支付35萬元,作為合伙出資。這些違背常理之處不得不讓人懷疑上述事件的真實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項事件,周曉申于第(三)項事件之后繼續(xù)向劉xx索要本案爭訟25萬元借款!
這四項事件之間相互矛盾,違背常理,實在難以自圓其說!基于此,我們不難認定,將本案所爭訟25萬元認定為借款,于事實嚴重不符。
二、本案應為合伙糾紛性質(zhì),申請人有新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審判決錯誤認定。事實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x年合伙經(jīng)營豪門洗浴人家,本案所爭訟25萬元,正是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款。關于該事實,申請人在(20x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作出后,有證人段xx、趙xx的證言證實。
同時,被申請人在原二審中提交的x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協(xié)議,其內(nèi)容進一步印證了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合伙關系存續(xù)的事實。
唯有如此,整個案件才能自圓其說,也即將前述中的第(一)項事件中,即本案爭訟的25萬元認定為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而非借款,才會合情合理地發(fā)生第(三)項當中,被申請人后續(xù)為合伙增加出資35萬元的事實。而對第(二)項和第(四)項事件,鑒于其與第(一)、(三)項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請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懷疑張xx、劉xx以及尹xx證人證言的真實性。
三、原審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其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根本不存在借款糾紛,支付利息一說更無從談起。
其二、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綜上所述,原一、二審法院僅依據(jù)本屬于為合伙出資的收條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證據(jù),便草率地判決申請人承擔并不存在的借款債務,實在難以令申請人服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懇請省高院依法再審,予以改判。
此致
xxx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2
申請人:申請事項:本人曾委托代理參加我訴糾紛一案的代理人,現(xiàn)申請撤銷在該案中的代理權,請予準許。申請人:日期:2__年月日地 址: __法定代表人: ___被申 請 人:___ 女,漢族 __ 年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jīng)由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并作出_勞仲案 第 仲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__年 月 日至__年 月18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jīng)超過一年。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guī)定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__有限公司于__年 月_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_月_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利就要有實現(xiàn)權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diào)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二、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jù)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__年入職并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并沒有提供相關證據(jù)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于工作時間的證據(jù)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___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于的工作時間證據(jù)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聯(lián)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并用結論來證明結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__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有限公司
__年7月8日
附件:裁決書復印件一份
通知復印件一份
應訴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舉證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3
申請再審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xxxxxx,女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xxxxxx,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xxxxxx,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xxxxxx,男
申請再審人xxxxxx與被申請人xxxxxx等人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于5月25日作出的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的內(nèi)容和11月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判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guī)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請求貴院依法撤銷濟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第一項以及第二項;
2、請求貴院依法撤銷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所做的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內(nèi)容;
3、請求貴院依法改判或發(fā)回重審,支持申請再審人德敏無需承擔償還債務的主張;
4、請求貴院判決一審、二審、再審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二、申請事由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的;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第二款: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特申請再審。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具體理由如下:
申請再審人xxxxxx對被申請人xxxxxx所借的個人債務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chǎn)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因撫養(yǎng)子女所負的債務;因贍養(yǎng)有贍養(yǎng)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申請再審人xxxxxx與被申請人xxxxxx起開始分居,對其債務不知曉,借款沒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nèi),因此對于其借款不能夠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屬于xxxxxx的個人債務,申請再審人xxxxxx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具體理由如下:
被申請人xxxxxx與被申請人xxxxxx之間的債務屬于高額債務。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的錢莊及打擊高額行為的通知》的規(guī)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xié)商確定,但雙方協(xié)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據(jù)申請再審人xxxxxx在一審、二審中提交的證據(jù)可以證明再審被申請人xxxxxx與再審被申請人xxxxxx之間債務存在高額行為。被申請人xxxxxx已償還的債務是屬于本金還是利息界定不明,剩余款項極大可能是高額利息,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綜上所述,申請再審人xxxxxx不應該承擔被申請人xxxxxx與被申請人xxxxxx之間的高額債務償還責任,懇請貴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4
申請再審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xxxxxx,女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xxxxxx,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xxxxxx,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xxxxxx,男
申請再審人xxxxxx與被申請人xxxxxx等人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省濟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于5月25日作出的()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的內(nèi)容和11月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判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guī)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1)再審請求
1、請求貴院依法撤銷濟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第一項以及第二項;
2、請求貴院依法撤銷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所做的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內(nèi)容;
3、請求貴院依法改判或發(fā)回重審,支持申請再審人王德敏無需承擔償還債務的主張;
4、請求貴院判決一審、二審、再審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2)申請事由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的;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第二款: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特申請再審。
(3)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具體理由如下:
申請再審人xxxxxx對被申請人xxxxxx所借的個人債務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chǎn)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因撫養(yǎng)子女所負的債務;因贍養(yǎng)有贍養(yǎng)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申請再審人xxxxxx與被申請人xxxxxx起開始分居,對其債務不知曉,借款沒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nèi),因此對于其借款不能夠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屬于xxxxxx的個人債務,申請再審人xxxxxx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具體理由如下:
被申請人xxxxxx與被申請人xxxxxx之間的債務屬于債務。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及打擊行為的通知》的規(guī)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xié)商確定,但雙方協(xié)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據(jù)申請再審人xxxxxx在一審、二審中提交的證據(jù)可以證明再審被申請人xxxxxx與再審被申請人xxxxxx之間債務存在行為。被申請人xxxxxx已償還的債務是屬于本金還是利息界定不明,剩余款項極大可能是利息,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綜上所述,申請再審人xxxxxx不應該承擔被申請人xxxxxx與被申請人xxxxxx之間的債務償還責任,懇請貴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xx
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5
申請人:劉xx,女,1958年10月1日生,漢族,個體醫(yī)師,住織xx,系ss人民法院(1995)織民初字第899號民事判決中被告王正坤之妻。電話:180ssss5320.
被申請人(原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張xx,男,1959年2月17日生,漢族,農(nóng)民,住xx.
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房屋確權、房屋典當糾紛一案,不服織金縣人民法院(1995)織民初字第899號民事判決;不服織金縣人民法院(20xx)織民初字第529號民事判決;不服畢節(jié)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20xx)畢民終字第650號民事判決,于20xx年12月18日向畢節(jié)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xx年12月5日,畢節(jié)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20xx)黔畢民再終字第19號《民事判決書》駁回了申請人劉相英的再審請求。申請人不服該判決,于20xx年3月向畢節(jié)地區(qū)檢察分院提起再審抗訴申請,畢節(jié)地區(qū)檢察分院交由織金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織金縣人民檢察院于20xx年3月30日作出了織檢民行立字(20xx)第1號《民事行政檢察立案決定書》,至今未果,F(xiàn)依法向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提起再審抗訴申請,請求事項如下:
一、請求貴州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二、此后,請求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畢節(jié)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20xx)黔畢民再終字第19號民事判決;(20xx)畢民終字第650號民事判決;織金縣人民法院(20xx)織民初字第529號民事判決;(1995)織民初字第899號民事判決,提審或指定再審該案,支持申請人的.申訴請求。
事實和理由:
xxxxx
綜上所述,由于一、二審、再審判決不論在認定事實上還是審判程序上均存在錯誤,且拒不糾正,申請人深感不公,于20xx年3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87條第二款、《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guī)則》第33條的有關規(guī)定,向畢節(jié)地區(qū)檢察分院提出再審抗訴申請,畢節(jié)地區(qū)檢察分院將此案交由織金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織金縣人民檢察院受理后決定立案審查,至今未果,故特請求貴院對本案予以抗訴。
此致貴州省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劉xx
二○XX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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