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
在如今這個年代,用到申請書的地方很多,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需要注意問題。寫起申請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歡迎大家分享。
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1
申請人:xxx,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現住xx市xx街道xx號,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被申請人: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__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林xx,負責人。
被申請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_________號,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劉xx,主任。
請求事項:
1、依法對xx市法院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號民事判決執(zhí)行一案進行監(jiān)督。
2、對于國家機關等特殊主體為被執(zhí)行人的執(zhí)行案件,向被執(zhí)行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提出檢察建議,督促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自動履行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號民事判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已經xx市人民法院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號民事判決并發(fā)生法律效力。該判決主文確定: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組成清算組對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財產清償債務。清算后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承擔。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未在判決書確定的十五天期限內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也未按該判決所確定的義務進行履行。
申請人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但由于被執(zhí)行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并通過各種手段干預執(zhí)行,致使該案無法執(zhí)行,擱置至今。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作為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主管部門和開辦單位,尚欠申請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長達十七年之久,申請人多次追討無門,通過訴訟也未獲得解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完全有財力和能力解決拖欠申請人工程款,但終因其處強勢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請人要求:
一、督促被申請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組成清算組對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財產清償債務。清算后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承擔。向申請人支付尚欠工程款412462元及違約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二、督促xx市人民法院排除干擾,依法采取查封財產、凍結帳戶、劃撥資金等強制措施,確保本案順利執(zhí)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5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執(zhí)行活動實行法律監(jiān)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部分地方開展民事執(zhí)行活動法律監(jiān)督試點工作的`通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高檢會[]2號)第五條規(guī)定:“對于國家機關等特殊主體為被執(zhí)行人的執(zhí)行案件,人民法院因不當干預難以執(zhí)行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相關國家機關等提出檢察建議”等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請求檢察機關對xx市法院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號事判決執(zhí)行一案進行監(jiān)督,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此致xx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申請人代理人:________律師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2
申請人:
注冊地:
住 所: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yè)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并已 進入執(zhí)行程序.貴院依據(___)一中執(zhí)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 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 裁定中止執(zhí)行(__)一中執(zhí)字第號裁定書;
二、 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 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__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 人企業(yè)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zhí)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 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于__年初搬遷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米2,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 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yè)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于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fā)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 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lián)系,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 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系,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yè)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條、發(fā)票、協(xié)議書只有復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復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系”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并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的規(guī)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zhí)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北京公司
二零__年四月八日
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3
申請人:xxx,男,196X年4月2日出生,漢族,現住xx市xx街道xx號,公民身份證號碼:35xxxx19610402021。 被申請人: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號。法定代表人林xx,負責人。
被申請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號,組織機構代碼xxxx9483-3。法定代表人劉xx,主任。 請求事項 :
1、依法對xx市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執(zhí)行一案進行監(jiān)督。
2、對于國家機關等特殊主體為被執(zhí)行人的執(zhí)行案件,向被執(zhí)行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提出檢察建議,督促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自動履行(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已經xx市人民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并發(fā)生法律效力。該判決主文確定: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組成清算組對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財產清償債務。清算后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承擔。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未在判決書確定的十五天期限內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也未按該判決所確定的義務進行履行。
申請人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但由于被執(zhí)行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并通過各種手段干預執(zhí)行,致使該案無法執(zhí)行,擱置至今。 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作為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主管部門和開辦單位,尚欠申請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長達十七年之久,申請人多次追討無門,通過訴訟也未獲得解決。xx市
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完全有財力和能力解決拖欠申請人工程款,但終因其處強勢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請人要求:
一、督促被申請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組成清算組對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財產清償債務。清算后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承擔。向申請人支付尚欠工程款412462元及違約金(自199X年6月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二、督促xx市人民法院排除干擾,依法采取查封財產、凍結帳戶、劃撥資金等強制措施,確保本案順利執(zhí)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5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執(zhí)行活動實行法律監(jiān)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部分地方開展民事執(zhí)行活動法律監(jiān)督試點工作的通知》第五條規(guī)定:“對于國家機關等特殊主體為被執(zhí)行人的執(zhí)行案件,人民法院因不當干預難以執(zhí)行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相關國家機關等提出檢察建議”等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請求檢察機關對xx市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執(zhí)行一案進行監(jiān)督,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申請人代理人:戴永生律師 20xx年9月30日
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4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裁定中止xx區(qū)人民法院(20xx)河民初字第30xx號民事判決所確定的義務的強制執(zhí)行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執(zhí)行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作出(20xx)河民初字第30xx號民事判決,責成崔xx于該判決生效后五日內償付申請執(zhí)行人貨款456000元及違約金。申請人已向貴院提起了強制執(zhí)行的'申請并已立案,由于沒有落實到被申請人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線索,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申請人請求貴院中止本案的執(zhí)行,待發(fā)現被執(zhí)行人財產線索后,申請人再請貴院繼續(xù)執(zhí)行本案,請貴院核準。
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龍海市人民法院裁定中止龍海市人民法院"(20xx)龍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的執(zhí)行。
事實及理由:
1、申請人經營該100畝土地合法有效。因為龍海市人民法院"(20xx)龍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明確認定申請人于20xx年9月24日受蘭x輝委托經營其向龍海市xxx村民委員會承包的100畝土地,約定期限是20xx年。即,申請人承包經營該土地的截至日期是20xx年9月24日。
2、蘭x輝申請將其承包的`100畝退還村委會的申請報告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為蘭x輝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自始至終沒有到庭作證該申請報告系其所呈請,所以該申請報告的真實性無法考證。因此,在申請人合法有效的經營期限內,xxx村委會將該100畝土地重新發(fā)包給蘭x勇的合同無效。
3、本案執(zhí)行后,申請人為經營管理該100畝土地而投資的損失難以索賠。龍海市人民法院"(20xx)龍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申請人為經營管理確有投資,
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6
申請人:趙麗,女,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居住地南昌市東湖區(qū)三經路45號34室,系本案被執(zhí)行人萬通妻子。
申請事項:
請南昌縣人民法院對萬根與萬通民間借貸執(zhí)行案裁定不予執(zhí)行并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
申請理由:
萬根訴萬通民間借貸案之前,申請人趙麗曾于__年11月以萬通家庭暴力并轉移共同財產為由向南昌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同時申請對夫妻共有房產進行財產保全。此案經西湖區(q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開庭審理后做出(__)西民一初字第181號判決,該判決雖不予支持申請人離婚訴請,但對萬通與申請人共有財產作出了事實認定,除萬通與申請人名下有共同房產四套及轎車等財產外并未認定存在共同債務。然而就在趙麗對萬通起訴離婚一案進行同時,萬根以民間借貸為由向南昌縣人民法院(小蘭法庭)起訴其親生子萬通,訴稱萬通對其負有數百萬元債務,嗣后與其子萬通快速調解結案,并由萬根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萬通在未經申請人同意并未告知申請人的情況下擅自作出將夫妻共有房產償還給其父萬他根的處理。至此,萬根萬通父子這起民間借貸案及執(zhí)行程序已直接影響申請人合法權益。
申請人認為,萬根起訴其子萬通借貸案暨執(zhí)行案具有非常明顯的虛假訴訟惡意編造債務侵害申請人共有人的特征,萬通擅自處分夫妻共有財產屬無效行為,其與萬根的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合法權益,為此申請人懇請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并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現陳述主要事實理由如下:
一、萬根訴萬通一案的執(zhí)行標的物系周方與申請人婚姻關系存續(xù)之間購買的夫妻共有財產、萬通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產無效。
萬通與申請人自__年舉行婚禮同居,__年生大女兒萬悅,__年補辦結婚證,__年5月生小女兒萬梓(見南昌市西湖區(qū)法院西湖區(qū)法院(__)西民一初字第181號判決第3頁)
萬通與申請人名下共有房產四套,具體如下(見房產檔案):
1、南昌市金盤路9號17號店面(__年12月購買、賣房人為謝英,成交價為222588元)
2、南昌市贛撫路5號豐源金潤廣場678店面(__年1月21日購買、賣房人為南昌金潤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成交價為1311432元)、
3、南昌市北京東路恒茂國際都會9棟單元675室住宅(另有車位及儲藏室)(20xx年2月購買、出賣人為江西恒茂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成交價為1139998元)
4、南昌市解放西路26號天佑國際公寓12棟675(__年3月購買、賣房人為江西房地產開發(fā)建筑公司、成交價為775313元)。
前述四套房產均屬于申請人與萬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依據《婚姻法》第17條規(guī)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4條規(guī)定均屬夫妻共同房產。
在前述房產屬于申請人和周方共有房產情況下,萬通未經申請人同意擅自將前述房產若干處分以償還給萬根的所謂債務,違反了民法通則意見、物權法、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屬無效處分行為。
《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第九十七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
《民法通則意見》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xù)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規(guī)定“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有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有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有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據前述法律規(guī)定,夫妻共有財產是共同共有財產,夫妻雙方對這些財產擁有平等的占有權、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對共有財產的任何處分行為都應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任何一方違背對方意志擅自處理共有財產,都構成對他方合法權益的侵害,而萬通在未經申請人同意并不告知申請人的情況下就與其父協(xié)議處分房產,明顯侵犯了申請人龔靜的合法權益,應該被認定為無效的民事行為。
二、萬根不具有法定的`善意第三人的特征,其接受萬通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產行為無效。
萬通的父親萬根在此案中不具有善意第三人特征,因為其是萬通的親生父親,萬通系其子,萬根對萬通與趙麗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時購買此套房產不可能不知情,更不可能對申請人起訴萬通離婚案不知情。
首先,萬根與申請人在婚姻關系期間購置前述房產,在家庭生活中屬巨額錢款置業(yè)理財行為,作為萬通父親的萬根不可能不知情,萬根在其子結婚后與其子在一起工作,對此萬通在西湖法院審理離婚案法庭調查中有明確陳述,即“我是為我父親打工”(見西湖法院庭審筆錄第6頁)。在父子兩人一起工作的情況下,萬根對萬通置業(yè)行為不可能不知情,這有悖生活常理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
其次,萬通曾與申請人就離婚事宜于__年12月27日簽訂協(xié)議書,該協(xié)議書就轎車及店面租金事宜作出約定,嗣后萬根于同日出具承諾書(見協(xié)議書及承諾書),承諾在其子萬通不履行前述協(xié)議書情況下由其負責履行。這份承諾書就充分說明周任根對周方與申請人正在進行的離婚訴訟及房產被申請人訴訟保全的情況非常清楚,更知悉其法律利害關系。
再次,萬根明知其子與申請人訴訟離婚進行中,卻與其子萬通經法院達成所謂民事調解書以期得到前述房產,其主觀惡意非常明顯,其不具備善意第三人的特征。
綜上,萬根訴萬通民間借貸一案具有非常明顯的惡意串通虛構債務侵害申請人特征,屬于最高法院再三強調懲治打擊的虛假訴訟行為,萬通擅自處分夫妻共有財產既萬根接受這一處分屬無效行為,申請人依據《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特申請貴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并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以查清事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南昌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7
申請人:xxx,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漢族,現住xx市xx街道xx號,公民身份證號碼:35xxxx19610402021。 被申請人: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號。法定代表人林xx,負責人。
被申請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號,組織機構代碼xxxx9483-3。法定代表人劉xx,主任。 請求事項 :
1、依法對xx市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執(zhí)行一案進行監(jiān)督。
2、對于國家機關等特殊主體為被執(zhí)行人的執(zhí)行案件,向被執(zhí)行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提出檢察建議,督促xx市xx街道辦事處自動履行(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已經xx市人民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并發(fā)生法律效力。該判決主文確定:xx市xx街道辦事處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組成清算組對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財產清償債務。清算后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部分由xx市xx街道辦事處承擔。xx市xx街道辦事處未在判決書確定的十五天期限內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也未按該判決所確定的義務進行履行。
申請人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但由于被執(zhí)行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并通過各種手段干預執(zhí)行,致使該案無法執(zhí)行,擱置至今。 xx市xx街道辦事處作為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主管部門和開辦單位,尚欠申請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長達十七年之久,申請人多次追討無門,通過訴訟也未獲得解決。xx市
xx街道辦事處完全有財力和能力解決拖欠申請人工程款,但終因其處強勢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請人要求:
一、督促被申請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組成清算組對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財產清償債務。清算后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部分由xx市xx街道辦事處承擔。向申請人支付尚欠工程款412462元及違約金(自1996年6月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二、督促xx市人民法院排除干擾,依法采取查封財產、凍結帳戶、劃撥資金等強制措施,確保本案順利執(zhí)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5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執(zhí)行活動實行法律監(jiān)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部分地方開展民事執(zhí)行活動法律監(jiān)督試點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10日 高檢會[20xx]2號)第五條規(guī)定:“對于國家機關等特殊主體為被執(zhí)行人的執(zhí)行案件,人民法院因不當干預難以執(zhí)行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相關國家機關等提出檢察建議”等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請求檢察機關對xx市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執(zhí)行一案進行監(jiān)督,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申請人代理人:戴永生律師 20xx年9月30日
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8
申請人:xxx,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漢族,現住xx市xx街道xx號,公民身份證號碼:35xxxx19610402021。 被申請人: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號。法定代表人林xx,負責人。
被申請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號,組織機構代碼xxxx9483-3。法定代表人劉xx,主任。 請求事項 :
1、依法對xx市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執(zhí)行一案進行監(jiān)督。
2、對于國家機關等特殊主體為被執(zhí)行人的執(zhí)行案件,向被執(zhí)行人xx市xx街道辦事處提出檢察建議,督促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自動履行(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已經xx市人民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并發(fā)生法律效力。該判決主文確定: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組成清算組對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財產清償債務。清算后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承擔。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未在判決書確定的十五天期限內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也未按該判決所確定的義務進行履行。
申請人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但由于被執(zhí)行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并通過各種手段干預執(zhí)行,致使該案無法執(zhí)行,擱置至今。 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作為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主管部門和開辦單位,尚欠申請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長達十七年之久,申請人多次追討無門,通過訴訟也未獲得解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完全有財力和能力解決拖欠申請人工程款,但終因其處強勢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請人要求:
一、督促被申請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組成清算組對xx市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財產清償債務。清算后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承擔。向申請人支付尚欠工程款412462元及違約金(自1996年6月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二、督促xx市人民法院排除干擾,依法采取查封財產、凍結帳戶、劃撥資金等強制措施,確保本案順利執(zhí)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5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執(zhí)行活動實行法律監(jiān)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部分地方開展民事執(zhí)行活動法律監(jiān)督試點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10日 高檢會[20xx]2號)第五條規(guī)定:“對于國家機關等特殊主體為被執(zhí)行人的執(zhí)行案件,人民法院因不當干預難以執(zhí)行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相關國家機關等提出檢察建議”等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請求檢察機關對xx市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執(zhí)行一案進行監(jiān)督,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申請人代理人:戴永生律師 2xx年9月30日
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書9
申請人: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依法對(20xx)川3425民初3093號民事調解書執(zhí)行一案(案號為:(20xx)川3425執(zhí)424號)進行執(zhí)行監(jiān)督。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已經會理縣人民法院(20xx)川3425民初3093號民事調解書調解確認,被申請人應于20xx年1月6日前向王世友、饒美蘭一次性支付各項工亡損失共計人民幣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該調解書已經送達雙方當事人,并已經超過調解書確認的履行義務期限,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被申請人富昇公司卻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
申請人于20xx年3月7日依法向會理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案號為:(20xx)川3425執(zhí)424號。但由于被執(zhí)行人富昇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利用其人脈關系干擾執(zhí)行,公司的.財產被其他法院所凍結,致使該案無法執(zhí)行,擱置至今長達十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zhí)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zhí)行的,申請執(zhí)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zhí)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zhí)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zhí)行!敝梢(guī)定,申請人現依法向貴院提出執(zhí)行監(jiān)督申請,誠望貴院加強會理縣人民法院對本案的執(zhí)行,以公正執(zhí)行終結本案。
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或財產線索:被執(zhí)行人富昇公司名下還有重慶分公司和攀枝花分公司,其分公司名下財產屬于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可供本案執(zhí)行。同時,被執(zhí)行人的6位顯名股東或隱名楊洪英、嚴輝昌、李朝東、羅煥亮、楊志光、楊志峰在經營、管理富昇公司過程中存在隱匿、轉移財產或未依法繳納公司注冊資本等行為,故執(zhí)行法院可依法追加這6位股東及其富昇公司重慶分公司、攀枝花分公司為本案被執(zhí)行人,并且上述6位股東在會理縣范圍內有房有車可供本案執(zhí)行。
此致
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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